193
有几年,我对捏泥巴非常感兴趣。
甚至觉得高考可以去景德镇陶瓷学院试试。
陶泥,橡皮泥,轻质粘土,史莱姆…甚至是包饺子的面坨都是我的玩具。
更准确的说,是对“造物”的狂热。
将铁丝扭曲缠绕,扎制骨架,然后用手指将深灰色的雕塑泥填进去——腹腔、心脏、鱼漂、肠道…全都融合在一起,像一个实心的棒槌。
然后用指腹温度抹平它粗糙表皮,指纹留下的细微痕迹是它独一无二的烙印,哦对了,有那么一瞬间听见我甚至听见了心跳加速的声音,那时我刚把它的头塞进它的肚子里——我不满意它头骨的形状,太过狰狞,我喜欢温柔的小东西。
于是,一只海豚,死在阳光的暴晒里。
我不会对我所完成的作品保有过多感情。
很小的时候我曾在下过暴雨的午后捏泥,我喜欢用勺子挖开土地,让水顺着三指宽的河道流进盆地。
城镇、村庄、黑色的苔藓是神秘的森林。
红砖大坝、黑石礁塔,还有湿漉漉的三叶草开出的白色球状花,堆一小片,是乖巧的羊咩咩。
整整一个下午,我都会蹲在地上。
看我挖出的水系,困住蚂蚁。
腻了,再用剩下的胶泥,捏个骰子,或者小鸡。
我记得我捏过很多鸟窝,里面象征性的放两三个泥鸟蛋,鸟窝边,再黏两只流线型的小肥鸟。
若是满意,就小心翼翼放在阳台的窗沿上晒干,再涂上色彩。
然后送给朋友。
这曾让我非常幸福:制作一个终有归属的小玩意,并让自己开心。
现在呢。
现在的我没有时间,也没有力气。
再没什么能让我玩的开心——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对于一个喜新厌旧的人,凝固的空气就是对他最大的恶意。
但我并不打算出去。
我知道雪逍在外面搞事情。
很奇怪。
当初是我要教他好好学习。
可当他真的会了。
我又觉得无趣。
珞珈山火后我去雾岭找他,看他心机满满地攻城略地……好吧……
我无权要求一个孩子永远纯洁明静。
我……
对他最大的善意,大概就是希望他能过得开心。
已经捏好的作品…
啊…
可他不是泥巴……
是儿子啊……
但我是真的玩腻。
算了。
那就希望他在我看不见的地方,过得开心。
194
孔雀刚换好翅膀之后,曾在朦胧中醒过。
恍惚中,感觉鸩鸟坐在床尾,背对着她的方向。
一背的血。
刚刚切除翅膀的鸩鸟脑子有点不好,失血过多让他格外乖巧,就老老实实坐在床尾,抱着水晶匣子,目光像假的一样。
孔雀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也能想象他应该是在想什么事情。
他在纠结。
但孔雀并不知道他在纠结什么。
她以为他只是日常走神。
其实,鸩鸟在想到底应该先吃她的哪只翅膀。
后来她觉得自己真的很好。
即使这家伙就是传说中的白眼狼,或者,噬主的疯狗。
孔雀艰难的抬手。
却发现她的胳膊并不能动。
于是她只能尽力从被子里伸出一条腿,去蹭他的腰。
白的脚,红的腰。
仿佛水晶鞋踏在他血腥的红毯上。
于是鸩鸟回头,小半张脸都是蛇的血红。
“别哭。”孔雀半睁着眼睛,迷迷糊糊地,用脚踹他的腰。
“别哭了。”
鸩鸟后背的血染红了她的右脚。
“咱们有钱……你别吃生的……”
“乖…”孔雀缓慢地用脚趾挠他的痒痒,一下,一下,又一下地挠。
然后用令人垂泪的呢喃,轻声低语道。
“乖啊…”
“别吃……对胃不好……”
195
于是雪逍占领了朔北。
嗯……让我看看,雾岭、草原,再加上朔北……不错,不愧是我儿子,这么快就吃下了他妈的半壁江山。
先说好我这回真没有说脏话。
现在,小白痴正在和孔雀夜莱、南山黑豹这俩二傻子玩三足鼎立,再加上威碧蓝忙着谈恋爱没时间趁机捣乱,那他们应该能消停一阵子。
我挺不喜欢他们打仗的,特别是有些没经验的小崽子,张着鸟嘴就去扯对方的毛,扯来扯去的都不见血,笨的很,这样的傻子就不适合当兵,不如回家薅羊毛。
相比较之下,我给儿子的那支艳奴军就很好。
现在酒馆最流行的就是《艳云吞鹊》,讲的是英明神武的帝国太子率领一千艳奴,拿下整个朔北的故事。
第一次听到斑铜断了脚筋的时候,我还愣了一下。
随后的短短几天里,我大概听到了他的十几种死法。
唯美版本讲的是他为安静挡刀,然后被雪逍凌迟了,罪名是“身为前宰相之子竟然投靠反贼头子,该杀,该杀”。
但我觉得并不可信。
我还记得几个月前,斑铜和安静躲进雪林里,跳舞的样子。
十岁的斑铜,八岁的安静。
我和乌鹊安锡坐在屋里,拥着被子,捞火锅吃。
安锡说现在帝国崩成这鬼样子,称王称霸者不知凡几……
然后他就死了——在我离开朔北不过几个月的时间里。
这让我有一种……很荒谬的感觉。
我无法对这样的死亡拥有概念。
他们还那么小。
我十岁的时候才刚刚遇到孔雀。
而斑铜就已经死去。
我无法相信他们的死讯。
虽然理智上我觉得并没有什么问题。
但每当想起这个名字,我都有一种……他就在对面酒馆的错觉。
仿佛我们还在海边。
他出门,到酒馆讲我和孔雀的故事。
我被鹰师捅得半死。
泡在药里。
无力呼吸。
196
继续缩在罗仑的我,其实也只是表面镇定而已。
我现在比较担心的,就是儿子拿下南山和夜莱之后,会把我从罗仑挖出来。
不,爸爸我还是想继续宅在地底的。
别给我写信。
我不出去。
谁来都没用,说不出门就不出门。
当当当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我面无表情,躺在床上翻白眼,只听一声弱气的“二爷……”,我就知道秃鹫那傻逼又欠揍了。
“不吃、不喝、不出门。”我要气死了,就骂他:“别理我我睡着了玩蛋去吧孙贼!”
我都要烦死了为什么每天都要问我吃不吃橘子喝不喝咖啡要不要出门晒晒太阳,吃你妹啊喝你鬼啊外面冻得要死要我出门你到底是谁的小弟啊死秃子!
“咣咣咣!”
卧槽,这煞笔上天了是怎么着,居然跺老子天花板!
我一个蛙跳从床上翻起来就想出门揍这傻逼,谁知我还没把鞋穿上,我天花板那个小木门就被“跨差”一声,踹碎了。
灰尘、木粉、与穿过整个罗仑的光溪从豁然洞开的天花板的中穿过。
我抬头。
只见录风女黑色的袍脚。
与孔雀的眼睛。
有几年,我对捏泥巴非常感兴趣。
甚至觉得高考可以去景德镇陶瓷学院试试。
陶泥,橡皮泥,轻质粘土,史莱姆…甚至是包饺子的面坨都是我的玩具。
更准确的说,是对“造物”的狂热。
将铁丝扭曲缠绕,扎制骨架,然后用手指将深灰色的雕塑泥填进去——腹腔、心脏、鱼漂、肠道…全都融合在一起,像一个实心的棒槌。
然后用指腹温度抹平它粗糙表皮,指纹留下的细微痕迹是它独一无二的烙印,哦对了,有那么一瞬间听见我甚至听见了心跳加速的声音,那时我刚把它的头塞进它的肚子里——我不满意它头骨的形状,太过狰狞,我喜欢温柔的小东西。
于是,一只海豚,死在阳光的暴晒里。
我不会对我所完成的作品保有过多感情。
很小的时候我曾在下过暴雨的午后捏泥,我喜欢用勺子挖开土地,让水顺着三指宽的河道流进盆地。
城镇、村庄、黑色的苔藓是神秘的森林。
红砖大坝、黑石礁塔,还有湿漉漉的三叶草开出的白色球状花,堆一小片,是乖巧的羊咩咩。
整整一个下午,我都会蹲在地上。
看我挖出的水系,困住蚂蚁。
腻了,再用剩下的胶泥,捏个骰子,或者小鸡。
我记得我捏过很多鸟窝,里面象征性的放两三个泥鸟蛋,鸟窝边,再黏两只流线型的小肥鸟。
若是满意,就小心翼翼放在阳台的窗沿上晒干,再涂上色彩。
然后送给朋友。
这曾让我非常幸福:制作一个终有归属的小玩意,并让自己开心。
现在呢。
现在的我没有时间,也没有力气。
再没什么能让我玩的开心——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对于一个喜新厌旧的人,凝固的空气就是对他最大的恶意。
但我并不打算出去。
我知道雪逍在外面搞事情。
很奇怪。
当初是我要教他好好学习。
可当他真的会了。
我又觉得无趣。
珞珈山火后我去雾岭找他,看他心机满满地攻城略地……好吧……
我无权要求一个孩子永远纯洁明静。
我……
对他最大的善意,大概就是希望他能过得开心。
已经捏好的作品…
啊…
可他不是泥巴……
是儿子啊……
但我是真的玩腻。
算了。
那就希望他在我看不见的地方,过得开心。
194
孔雀刚换好翅膀之后,曾在朦胧中醒过。
恍惚中,感觉鸩鸟坐在床尾,背对着她的方向。
一背的血。
刚刚切除翅膀的鸩鸟脑子有点不好,失血过多让他格外乖巧,就老老实实坐在床尾,抱着水晶匣子,目光像假的一样。
孔雀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也能想象他应该是在想什么事情。
他在纠结。
但孔雀并不知道他在纠结什么。
她以为他只是日常走神。
其实,鸩鸟在想到底应该先吃她的哪只翅膀。
后来她觉得自己真的很好。
即使这家伙就是传说中的白眼狼,或者,噬主的疯狗。
孔雀艰难的抬手。
却发现她的胳膊并不能动。
于是她只能尽力从被子里伸出一条腿,去蹭他的腰。
白的脚,红的腰。
仿佛水晶鞋踏在他血腥的红毯上。
于是鸩鸟回头,小半张脸都是蛇的血红。
“别哭。”孔雀半睁着眼睛,迷迷糊糊地,用脚踹他的腰。
“别哭了。”
鸩鸟后背的血染红了她的右脚。
“咱们有钱……你别吃生的……”
“乖…”孔雀缓慢地用脚趾挠他的痒痒,一下,一下,又一下地挠。
然后用令人垂泪的呢喃,轻声低语道。
“乖啊…”
“别吃……对胃不好……”
195
于是雪逍占领了朔北。
嗯……让我看看,雾岭、草原,再加上朔北……不错,不愧是我儿子,这么快就吃下了他妈的半壁江山。
先说好我这回真没有说脏话。
现在,小白痴正在和孔雀夜莱、南山黑豹这俩二傻子玩三足鼎立,再加上威碧蓝忙着谈恋爱没时间趁机捣乱,那他们应该能消停一阵子。
我挺不喜欢他们打仗的,特别是有些没经验的小崽子,张着鸟嘴就去扯对方的毛,扯来扯去的都不见血,笨的很,这样的傻子就不适合当兵,不如回家薅羊毛。
相比较之下,我给儿子的那支艳奴军就很好。
现在酒馆最流行的就是《艳云吞鹊》,讲的是英明神武的帝国太子率领一千艳奴,拿下整个朔北的故事。
第一次听到斑铜断了脚筋的时候,我还愣了一下。
随后的短短几天里,我大概听到了他的十几种死法。
唯美版本讲的是他为安静挡刀,然后被雪逍凌迟了,罪名是“身为前宰相之子竟然投靠反贼头子,该杀,该杀”。
但我觉得并不可信。
我还记得几个月前,斑铜和安静躲进雪林里,跳舞的样子。
十岁的斑铜,八岁的安静。
我和乌鹊安锡坐在屋里,拥着被子,捞火锅吃。
安锡说现在帝国崩成这鬼样子,称王称霸者不知凡几……
然后他就死了——在我离开朔北不过几个月的时间里。
这让我有一种……很荒谬的感觉。
我无法对这样的死亡拥有概念。
他们还那么小。
我十岁的时候才刚刚遇到孔雀。
而斑铜就已经死去。
我无法相信他们的死讯。
虽然理智上我觉得并没有什么问题。
但每当想起这个名字,我都有一种……他就在对面酒馆的错觉。
仿佛我们还在海边。
他出门,到酒馆讲我和孔雀的故事。
我被鹰师捅得半死。
泡在药里。
无力呼吸。
196
继续缩在罗仑的我,其实也只是表面镇定而已。
我现在比较担心的,就是儿子拿下南山和夜莱之后,会把我从罗仑挖出来。
不,爸爸我还是想继续宅在地底的。
别给我写信。
我不出去。
谁来都没用,说不出门就不出门。
当当当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我面无表情,躺在床上翻白眼,只听一声弱气的“二爷……”,我就知道秃鹫那傻逼又欠揍了。
“不吃、不喝、不出门。”我要气死了,就骂他:“别理我我睡着了玩蛋去吧孙贼!”
我都要烦死了为什么每天都要问我吃不吃橘子喝不喝咖啡要不要出门晒晒太阳,吃你妹啊喝你鬼啊外面冻得要死要我出门你到底是谁的小弟啊死秃子!
“咣咣咣!”
卧槽,这煞笔上天了是怎么着,居然跺老子天花板!
我一个蛙跳从床上翻起来就想出门揍这傻逼,谁知我还没把鞋穿上,我天花板那个小木门就被“跨差”一声,踹碎了。
灰尘、木粉、与穿过整个罗仑的光溪从豁然洞开的天花板的中穿过。
我抬头。
只见录风女黑色的袍脚。
与孔雀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