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的话

    2009年写就,古早风格大约摸流行虐?现在读来也许雷得很,轻拍。

    彼时写这本也是少女心性,心情特别不好,天天课表排得满满当当,阴霾再阴霾,偶尔阳光一现继续阴霾,所以结尾断更了5年。至14年,因天气原因航班飞得极慢,又迟迟无法降落,这个契机令我下定决心,在飞机小桌板上写完结尾。当月出版,是个圣诞节。

    一直很感激纸质编辑念爷,在《此情可待》与《如果那时知道我此时所知道的》里选择了后者,又始终在鼓励着那个幼稚且极度不自信的小姑娘。

    既然纸质已出版,为何再发?

    因晋江出现盗文,特此全文更。

    To那位盗文者:欺负本尊作者不能晒图纸质出版合同照片?

    至此,2024年4月28日,作品全部著作权包括不限于有声、影视等改编权已全归于作者。

    既有全文,当然坑不了,但请慎入。

    第一章

    突然惊醒。

    睁开眼睛,黑漆漆的一片,只有稍远一点的无线电话闪着猩红色的光,在黑暗的夜里,一明一灭。我踉踉跄跄地几乎是扑过去,也没来得及多想就拨了一串号码。电话倒是接的很快,那边似乎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轻笑着,“什么事?”隐隐约约传来女人娇嗔埋怨的声音,“谁啊?都这么晚了。”我这才慢慢地恢复清明,下意识地迅速挂掉电话。

    伸出手试探着慢慢摸索到沙发的边缘,左脚一步右脚一步,缓缓坐下后,这才松了一口气。其实我一直都有惊觉的毛病。也没什么大事,就是会睡觉时莫名其妙地惊醒,醒来后会一时之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如果身边又恰好没有人,那就会莫名的紧张、害怕,做出一些不经大脑的白痴行为——比如刚才。

    这么大的房子,一个人都没有,昨天我费了不少力气说服司机和刘嫂趁黄金假期回老家看看。其实他们也很为难,老板又不是我,为什么要听命于我?最后还不是搬出他的名字来,好说歹说又允以不少好处才把人都打发走了。

    上下三层的别墅,只听得见一楼那座古典大座钟的钟摆声,“哐——哐——嗒——”,凌晨三点,还挺有规律的。我蜷在沙发上,双臂抱住双膝,深呼吸数次,终于稳住发抖的手脚。又不禁自嘲起来,还真是既没脑子又没出息,怎么会想到拨电话给他呢。

    找谁也不该找他的。

    这种尴尬的时间打过去,止不定会让人猜疑什么。况且,他已经整整四十五天没有回来过了。

    有的时候我会很恨自己——比如现在,恨自己连日子都记得这样清楚,我倒是宁可糊涂一点。

    天色尚早,我却清醒得一丝睡意也无,于是打定主意出去溜溜。

    毫无意识地在街上乱逛,昨夜放纵的喝酒,倒不是学小言女主的矫情,只是不太开心,说不上来的憋闷。虽然他人不在这里,但是我知道,总会有眼线把我的一举一动汇报给他,在他的眼皮底下我就没法随心所欲地做点什么,他的命令很少有人能够违背,即使有,那也是少数之中的少数,至少,至今我还没有见过一个例外——因此,他要我做的,我必须照办,但是我想做的,大多时候却是做不成的。

    到底我们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呢?想想就头痛起来。

    果然,宿醉没什么好结果,只剩头痛欲裂。

    待我看清楚到了哪个地方,又吃了一惊,怎么回事,居然又来到这个地方来了。

    我遇见他的时候还是个学生呢。

    就是在这间私人会所。

    彼时我不过是个苦哈哈靠着保险赔偿金过日子的大学生,长相普通,功课普通,又不爱交际,总之在R大这种美女如云高手如林的学校,我实在是不起眼得很。可是那时我的生命中,有两样瑰宝——至少彼时,我以为我拥有的两样宝贝,一个是我的死党姐妹温雅,一个是我的邻家哥哥后来成功升级为正牌男友的遥安。那年的悲剧,事情发生得那样突然,如果没有他们两个陪伴在我的身边,日日夜夜安慰我开导我,恐怕我早就追随着父母的脚步去了。

    是以我根本没有想到,温雅会说出那样一番话。

    那天,她约我到这家私人会所,我是真的一点也没设防。

    因为那些事的关系,我已经好几年没有出入这种高级场所,她约我去,我便去了,高兴得跟个什么似的。

    席间,一向个性爽朗的温雅看着我数次欲言又止的,说话吞吞吐吐,每每寻问,她总是避开与我眼神相接,迹象如此明显,我竟没能早早领悟。

    可她最后还是说了:“夏梦,请你离开聂遥安。否则——”顿了顿,咬了下嘴唇,仿佛下了极大的决心,“否则,我便叫公司雪藏他。”

    我吃了一惊,瞪圆了眼睛瞧她,怎么也不敢相信这番话出自我从小到大的好姐妹之口。

    温雅和遥安的成绩一直都不是很好,其实当初我能进R大这所百年名校,有大半的功劳也是高考超常发挥,而遥安则是凭借了艺术生的身份。温雅比我们都幸运,高中校庆的文艺汇演上了当地新闻,她被演艺公司的星探一眼相中,早早签约,遥安则在进了P大之后没多久,居然也跟同家公司签了约。

    我虽然不聪明,但听了这话,一瞬间心里转过许许多多念头,慢慢问出口:“这么说,遥安能进那家公司也是……因为你?”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虚,温雅没有说话,她再次移开视线,避开我的眼神。在我眼里,那自然就是默认了。

    而我居然很镇定,又缓缓打量她。银色的长流苏耳坠只戴了一只,栗色的波浪长发,粉紫色的眼影,卷翘的长睫毛,无色但亮闪闪的嘴唇,时髦又有些陌生,原来已经不是我认识的温雅了。我记得,我第一句的回话是:“你今天的妆挺漂亮的。”

    是强撑的淡定。

    尔后就忍不住,又问:“为什么?”

    她似乎要哭将出来,“梦梦,我们都是一起长大走过来的,彼此的事情一清二楚……我好不容易遇到这样一个让我动心又没有杂念的男孩子……你知道,我们这样的出身……我错不起……”

    我终于再也无法镇定如初,“沈温雅,你说你错不起,那么我呢?!”

    她可能从来没有见过我这样生气,即使那个时候很多人嘲笑我讥讽我,用很难听的话辱骂我,我都没有这样生气过。她伸手绕过桌子,握住我的手,“梦梦,你可能不知道,自高中时起,我就喜欢上他了。”

    记得那时是三伏天,大概店里的冷气开得太足,我一下子觉得冷,很冷很冷,如同周身落进了冰雪深渊,万劫不复。

    但是我应该还是很镇静的,我这个人好强要面子,就是死撑,也不会在别人面前哭出来。从小我受到的教育就是碰上再难的事也不能轻易掉眼泪,而父母过世后,那些不堪的眼神和隐晦的话语……

    我早就没有了眼泪。

    只是不太明白,既然那时就如此喜欢,为何当初还费尽心思的撮合我们?不过想来,那日当我和遥安手牵手出现在她面前,大声宣布我们在一起了的时候,那个恍惚的笑可能是有些牵强的。

    她又急急忙忙地说:“现在不同了。你能给遥安的,我也能;而我能给他的,你给不了。”

    真是要命,那时我大概是傻掉了,居然连还嘴都不能。

    除却怒意,更多则是震惊,只觉一股茫然的痛,却又明白,温雅说的,是事实,我什么都没有了,其实已经是遥安的负担。

    那时真是年轻啊,面子大过天的年纪,自己的缺陷,被如此直白地指出,我再也无法坐在那里了。于是,自以为颇有气势地甩掉她的手,站起来,只留下一句话:“好,我答应你。”

    那天从会所出来的时候,觉得正午的阳光真是刺眼啊,白花花的,晃得人头晕眼花。我一直漫无目的地瞎逛着,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反正就是不想回学校。其实平时我不大会逃课,怕被发现扣学分,我可没有重修的钱。但是当时我顾不了那么多,什么上课,什么学分,什么学费,死了算了,我死了算了,反正我什么都没有了——那个时候遥安就是我的一切。

    后来,后来我走着走着,居然走到一条死胡同,怎样也找不到回去的路,越走越急,越急越走不出去,我再也受不了了,一屁股坐下来便放声大哭起来。

    应该是哭了很久的,因为当我觉得因为缺氧,头太晕而停下的时候,才看到眼前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一双皮鞋。我那个时候对奢侈品的认识还没现在多,那双鞋是黑色的,看不出款式有什么特别,但是擦得很亮。和正午的阳光一样,亮得晃人眼。

    不明不白地给人看到这么一幕,夏梦你真是丢人丢大了。我又急又羞又怒,当下一起身准备溜掉,结果忘了自己有低血糖的毛病,刚刚又一直在喝咖啡,腹内空空,结果刚一站起就眼前一黑。我下意识地闭紧眼睛准备承受狠摔一下的痛苦,却没想到那人眼疾手快地架住了我。

    他的力气可真大啊,我的胳膊像被铁箍箍紧了一样。我一疼,大概潜意识觉得这下可找到发泄的地方了,也就顾不上礼貌,“放开我!”他反应倒是快,立马松开双手,可我的腿还是软的呢,就这么直愣愣地给摔到地上了。

    这一跤摔得可不轻,真的结结实实地一屁股着地了,疼得我呲牙咧嘴的。于是皱着眉头冲他吼:“你干什么?!”

    他大概是很想笑,但是又没笑,一副憋得很辛苦的样子,很正经地说:“是你让我放手的。”

    还真是一脸无辜。我吸了口气,暗暗使使劲,估计是半天爬不起来了,就坐在那里冲他继续吼:“谁叫你过来看我笑话的?!”

    他个子很高,逆着光,看不太清楚长相,但确实好像很无奈的样子,手抚额头,连话都懒得多讲:“明明是我在午睡。”点到即止,又叹了声气。

    我沿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那边停着一辆奔驰,奇怪,刚才我来的时候怎么没看见?看他要笑不笑的样子,年纪轻轻,反正准又是一个富家子,我不想跟这种人扯上什么关系,于是扶着旁边的树,慢慢站起来,准备要走。

    那日大约真是背到极点,怎么绕就是绕不出去,摔得那一跤并不轻,身上疼着,急得一脑门的汗。

    正当我急得要跳脚的时候,那辆黑色的大奔悄无声息地滑过来,车窗缓缓地落下来:“上车。”他没转头,留给我一张侧脸,只说了两个字,但是威严地如同命令一般。

    当时,我认定他就是个X二代,我对这样的人从来没什么好感,又不是同一个阶级,再说了,他的语气实在令人反感。所以瞪了他一眼,没理会,仍旧一瘸一拐地往前走。

    没想到他跟着我不放,又泊过来,这回语气比较和缓,“就当是我给你赔礼道歉。”我停下来,瞅瞅他,苦恼顶着这么个大太阳找不到归路,身上的伤处火辣辣地疼着,连心里都一撅一撅地疼着,还怕什么呢?你连遥安与温雅都要失去了。

    如此一想,眼睛便又有些泛酸,我赌气地打开车门,坐了上去,只觉痛快,痛得痛快。

    如果那时我知道自己今后的人生将会和这个人有怎样的交集,如果那时我知道不久的将来会发生什么,我绝不会坐他的车。

    可惜,人生从来没有所谓的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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