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臻站在卫生间洗手池边,按照他说的弄了肥皂水。
李洵缓慢脱下半干的衣服随手仍在地下。
原本不大的空间塞了两个人,秦臻能闻到来自于他身上那股带着温度的潮湿气息。
她从来没有过和刚认识仅两天的男性,在如此狭窄的空间内离得这么近,并且这名男性还赤着上身。
还好她不算太矮,视线正好对着线条优美的锁骨,而不是再往下那鼓胀结实的胸肌。
李洵此时安静的低头看她,目光黑沉沉的,一股子压迫感笼罩下来。
秦臻小退一步:“转过去。”
李洵听话转身露出后背,她暗暗松一口气。
看着又肿不少,把浸满肥皂水毛巾稍微拧一下,小心翼翼冲洗伤处。
水珠顺指缝流下坠入盆中,溅起一圈圈无声地涟漪。
那些疤痕看的秦臻很难受,不知道李洵经历过什么。
她低声道:“李洵,疼就出声。”
“恩。”他答应了。
反复冲洗数次后,涂上了老板送来的药膏。
结束后,见他满脸细密汗珠,秦臻顺手帮他擦去。
李洵顿住,僵着身子没动。
夕阳缓缓落入地平线,最后一缕光浅浅照进屋内,不一会就消失了。
秦臻打开灯,拿起体温计一看,38.9。
回房间洗了澡再回来时李洵就开始发烧了。
屋里没有空调,只有一个插上电“吱嘎”响的电扇,他面颊通红的侧躺在床,汗水洇湿白色的枕头。
秦臻喂他吃了退烧药,又从老板那借来立式电风扇,岛上买不到退热贴,只能反复打湿毛巾擦拭降温,秦臻指尖触到他的头发。
非常柔软,发丝乌黑卷曲缠绕指尖,像是不想让她离开。
那些伤是什么呢?
屋里太安静了,她止不住的想。
李洵半夜时醒来一次又测了体温。
38.1度,退了一点。
窗外忽然霹下闪电,夜空亮如白昼,紧接着,一道闷响的雷声从远传传来。
海风呼啸着,巨大棕榈叶被吹的狂舞。
雨滴终于落下,滴滴答答击打在暴晒了一天的地板上,雨水混杂泥土的气味透过门缝吹进屋内。
秦臻刚从外面回来,把雨伞立在门边,然后把从老板那买来的面条鸡蛋放到厨房。
检查了下,塑料袋系的紧,一点水也没漏进去,鸡蛋也没碎。
发尾湿了一点,她看一眼李洵还没醒,就只用毛巾擦擦。
今晚民宿提供的仍是海鲜和水果,李洵吃不了,她只好自己做了。
水滚下面,磕入鸡蛋,快出锅前撒了一点盐,一碗清汤面出锅。
把桌子拖到床前,再把热气腾腾的面跟筷子搁在桌上,忙出一脑门的汗。
李洵紧闭着眼,又长又密的睫毛轻轻颤抖,口中似乎喃喃着什么。
她心中微动,把头凑过去。
“别……”
还没听清,李洵抽搐一下忽然睁大眼睛,眼神失焦呼吸急促,像是梦见了什么可怕的事。
秦臻赶紧叫他:“李洵!”
他慢慢眨了下眼,对上秦臻的视线,眼尾泛红嗓音沙哑:“臻臻。”
鼻音很重,像是马上要哭了。
他忽然握住秦臻的手,手心潮湿指尖冰凉。
秦臻没有被冒犯的不悦,而是生出极强的怜惜和保护欲来。
“不知道你梦见什么了,但那只是梦,别害怕。”她在床边坐下,轻轻抚摸李洵蓬松柔软的头发。
秦臻一直睡眠不太好,小时候也总是做梦,妈妈就会像这样守在床边,轻轻的安慰。
过一会,她会再次睡着,一觉到天亮不再做梦。
李洵神色肉眼可见的放松了一点,他静静的看向窗外。
“吃点东西吧。”再等下去面就坨了,秦臻只好出声打断他的思绪,手还被用力攥着,她忍不住动动手指。
李洵怔了下把手松开,手中空了的同时心头划过一丝失落。
他看着那碗面,“你煮的?”
“当然,老板那只有这些,你有伤口吃不了海鲜,只能吃这个了。”秦臻把筷子递给他,“别太期待味道,我很少下厨。”
李洵接过筷子,挑起面条尝了一口,然后又一口,直到尝完这一大碗面也没做出什么评价来。
秦臻单手撑下巴看着他吃,这样看来是味道不错了。
秦臻父母在大伯工厂里打工,没太多时间照顾她,从小到大都在寄宿学校,吃食堂的时间远大于在家吃饭的时间,自然也没什么下厨的机会。
周末不加班的时候,秦臻妈妈会做一大桌子菜,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在她父母心里,住在学校的女儿是在吃苦受罪,所以一放了假就变着花样做好吃的,高中那时候周末不能回家要补课,她的爸爸会特意开车送来一大堆零食,让她和宿舍的同学分着吃。
全班同学都知道,就属她零食最多。
虽然家里不算富裕,但她一直过得很幸福,父母都在力所能及的满足她的一切愿望。
“饱了吗?”她递过餐巾纸。
李洵擦了嘴,轻轻嗯了一声,他乌黑的眼眸里印着秦臻的身影,“臻臻,谢谢你照顾我。”
“没什么啦。”秦臻笑了笑,把碗捡到水池里冲洗,“再量一□□温吧。”
“好。”
李洵把体温计夹住,目光随着她忙来忙去的身影移动。
见秦臻收拾的差不多了,他轻声开口:“你想听个故事吗?”
秦臻一愣,把手擦干坐下,“好啊。”
她大概猜到李洵要说什么,关于他背上的伤疤。
苍白干燥的嘴唇微微开启。
因为发烧,他说话声透着沙哑,在讲述整个故事时丝毫没有代入自己,仿佛只是个旁观者。
那是一个黑暗的,荒唐的故事。
一个叫利亚姆的小男孩,他的妈妈自杀了,在他八岁生日当天。
利亚姆被送到了爸爸身边。
利亚姆的爸爸生病了,他是个双面人,有着病态的控制欲,他厌恶憎恨利亚姆,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利亚姆。
在外人看来,他爸爸是个成功的商人。
可只有利亚姆知道爸爸真正的样子。
——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会在每个雨夜出现幻觉,会暴怒的抽出皮带狠狠地鞭打他,只有在宣泄完心中怒火后才会停下。
为了不让别人发现,又会让医生进行治疗。
可治疗有什么用?伤痕会反反复复出现在利亚姆身上。
这一直持续到他十五岁,他的爸爸逐渐衰老没有办法再继续虐待他了。
利亚姆变得高大,变得强壮,他开始反抗。
他努力活着,努力读书,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彻彻底底的逃离这个恶魔。
可他发现,逃离没有尽头,必须正面迎战将恶魔彻底击败,否则后患无穷。
说到这,李洵停下了。
秦臻问:“后来呢?”
李洵笑了笑,“不知道。”
说了这么多话,他的声音比刚才更沙哑了,于是拿起玻璃杯喝几口水。
秦臻听完故事回了自己的小木屋。
心事重重躺在床上,久久无法入眠。
翌日,风和日丽,大雨的痕迹被太阳烤炽的一干二净。
李洵的体温退到了正常的温度,可背后的红肿难消,所以秦臻仍继续帮他上药。
早上煮了剩下的面条加了两个鸡蛋,一人一碗吃完。
估计是伤口仍在疼痛,李洵看上去没什么精神,侧躺在床昏昏欲睡。
秦臻想了想,还是取消后面的计划,她打算在李洵伤好前一直照顾他。
躺在屋外的摇椅上晃荡着,忽然拥有很多闲暇的时间竟不知做什么好,一直看海也会腻味。
秦臻盯着远处忽然坐起,火速冲回房间拿出速写本和铅笔,一屁股坐下对着那对漫步的情侣“唰唰”画下几笔,迅速勾勒出灵动轮廓,再添几笔,人物立即活跃于纸上。
秦臻从小喜欢绘画。
初三那年她想报美术生,但没能成。
中考前她提出这个想法,爸爸思来想去询问了大伯的意见,在爸爸心里大伯是家里最成功的人也是最有远见的人。
大伯让开网吧的儿子,也就是她的堂哥帮着查一查,堂哥在某度一搜,答复大伯:不成,人家都说艺考难得很,是独木桥,而且那些艺考生人家都是从小就开始学画画的,像小真那样中途去考不行的,差一大截!
大伯原封不动告诉爸爸。
那几天,爸爸焦虑的睡不着觉,有一回秦臻半夜去卫生间,还撞见他在阳台抽烟。
她知道爸爸在焦虑什么,一方面不想违背女儿的意愿,另一方面又觉得大伯的话有些道理。
秦臻想了想,画画也可以当做爱好。
后来,她很争气的考上一所不错的高中,选了文科。
高考结束后,大伯提出让她学个会计。
以后要是找不到工作还能去他厂里上班,爸爸妈妈也一致赞同,认为大伯说的有道理。
于是她报了鹏市大学的会计学专业。
其实,除了画画,秦臻对其他的东西都提不起兴趣。
所以选什么她都无所谓,只要爸爸妈妈高兴就好。
浑浑噩噩到毕业,她恍然意识到,自己这辈子似乎就要定型了。
随波逐流,任命运捏成什么形状。
没有目标,没有做过坚定的选择。
没有耗尽力气为此生所想而搏斗过。
细长笔尖“咔嚓”断在纸上,留下意料之外的一笔。
秦臻呼一下吹走黑色碎屑。
这支段就断吧,还有别的的铅笔,她心想。
李洵醒了,捧着笔记本电脑走出,“臻臻,我手机没电,可以借你手机打几通电话吗?”
“好啊。”秦臻把手机递给去,然后换了支笔接着画画。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李洵面露歉意的说:“教授又发邮件了,估计要弄到半夜,晚饭你自己去吃吧,我随便吃一口就行了,对了,手机可以晚点还给你吗?我的手机好像出了点问题,现在开不了机。”
“可以呀,你拿着用吧。”岛上不像国内大部分手机支付,消费都是用纸币,所以没有手机也没大碍。
秦臻吃腻了民宿老板提供的饭,跟着人群漫无目的走到一间热闹的酒吧。
不大的地方坐满了人,嘈杂拥挤,要平时她是绝不会选择在这里吃饭的,可今天不知怎的,走到这就不想再去别处了。
翻翻菜单,价格依然贵的要命,她只点了最便宜的海鲜意面。
秦臻撑着下巴四处张望,从出来旅游第一天到现在一直是和李洵一块吃饭,冷不丁一个人还有点不习惯了。
读大学的时候,天天和同寝室的钱雅一起吃饭,后来钱雅谈恋爱了,她变得形单影只。
后来,她在大二那年也谈了场恋爱,于是又有人和她一起吃饭了。
社团招新,秦臻刚被选入宣传部不久,一个学姐把宣传校内荔枝园的稿子交给她,交代她去摄影部找个学长配几张图。
秦臻谁都不认识,在摄影部教室外站了半天没敢进去,直到里面有人出来——
瘦高白净面容清俊,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手上拿着一部单反相机。
她支支吾吾的说了缘由,那人没犹豫半分,直接带她去拍照片了,离开教室前她听见身后有人大喊:林潮,平时怎么没见你这么热心啊!
原来他叫林潮。
从那天起因为社团活动经常会见到面,林潮非常热爱摄影,每当秦臻在的时候,他就主动凑上来帮忙,后来有一次林潮约她登山,在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时向她告白,秦臻接受了。
直到林潮大四毕业的暑假,他红着眼睛对秦臻说:我爸妈离婚了,我得和我妈移民去澳洲……
秦臻平淡的与他分手,从那以后他们没有再联系过。
要问秦臻伤心么,是伤心的。
但她一早就知道大学里的情侣是注定要分手的,所以当这一天来的时候,她坦然的接受了。
后来钱雅也分了手,她俩又凑到一起。
秦臻点了一杯鸡尾酒,端起酒杯啜饮一小口。
“泥嚎?”怪腔怪调,有点熟悉。
秦臻回头,是那个机场外见到的金发欧洲帅哥。
他欣喜的在旁坐下“我是阿诺,我记得你叫林。”漂亮的湖蓝色眼睛在灯光下发亮。
“你好呀,你在这座岛上也有工作吗?”秦臻感到好奇。
“对呀。”阿诺咧开嘴笑了笑,秦臻忍不住看向他的牙齿,又白又整齐。
秦臻问:“你没有假期?”
阿诺摇摇头说:“没有。”
秦臻为他感到难过,没有假期一直工作,莫非是生活困难?
阿诺似乎明白她在想什么,伸出一根手指左右摇晃,“NO!”
“我工作旅行,赚很多钱,存下来,去下一个地方,我喜欢这样,这已经是第十二个国家。”阿诺面露得意,他清晰的知道自己的选择并为此感到骄傲。
秦臻意识到自己想错了,而且错的离谱。
不是什么充满苦难的故事,而是令人羡慕的积极人生。
她想起曾经在电影《普罗米修斯》中的一句对白:
——人生不是轨道,是旷野。
不是每个人都要挤破头的挣一个体面的工作。
不是每个人都要按部就班,到什么年纪做什么样的事。
不是每个人都要过一眼就能看到头的人生。
人生可以充满不确定,这才是它的魅力所在吧。
她按捺不住心中激动,想从阿诺那里知道更多他的生活。
阿诺也非常乐意和她分享,他说:“我已经旅行三年。”
他掰着手指细数,“墨西哥、危地马拉,哦那里的咖啡很好,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巴拿马……”每提起一个地方,他的神情都不一样,兴奋地陶醉地,他边说边在脑海中回忆当时的画面。
关于旅途中的故事,他能源源不断的说个几天几夜。
秦臻听的如痴如醉,仿佛自己也加入这趟旅程。
聊到最后,阿诺提了一嘴:“明晚八点雅瓦莎酒店有个party——鸡尾酒之夜,是岛上的传统哦,很多帅哥,非常棒!”
说起帅哥,他眼睛亮晶晶的。
秦臻喝到第三杯鸡尾酒,她迷迷糊糊说:“帅哥?有什么好看的。”
阿诺双手撑着下巴,这是他的第四杯,“我喜欢男人,我爱看帅哥。”
秦臻没有感到意外,而且她喜欢和直白坦荡的人做朋友,无关其它,“好呀,那就去看。”
阿诺撑不住晕眩趴在桌子闭上眼。
周围静悄悄的,原本在这用餐人都走的差不多了。
秦臻望着海面,心中巨浪滔天。
她拿起酒杯轻轻和对方碰了一下,然后仰头一饮而尽。
李洵缓慢脱下半干的衣服随手仍在地下。
原本不大的空间塞了两个人,秦臻能闻到来自于他身上那股带着温度的潮湿气息。
她从来没有过和刚认识仅两天的男性,在如此狭窄的空间内离得这么近,并且这名男性还赤着上身。
还好她不算太矮,视线正好对着线条优美的锁骨,而不是再往下那鼓胀结实的胸肌。
李洵此时安静的低头看她,目光黑沉沉的,一股子压迫感笼罩下来。
秦臻小退一步:“转过去。”
李洵听话转身露出后背,她暗暗松一口气。
看着又肿不少,把浸满肥皂水毛巾稍微拧一下,小心翼翼冲洗伤处。
水珠顺指缝流下坠入盆中,溅起一圈圈无声地涟漪。
那些疤痕看的秦臻很难受,不知道李洵经历过什么。
她低声道:“李洵,疼就出声。”
“恩。”他答应了。
反复冲洗数次后,涂上了老板送来的药膏。
结束后,见他满脸细密汗珠,秦臻顺手帮他擦去。
李洵顿住,僵着身子没动。
夕阳缓缓落入地平线,最后一缕光浅浅照进屋内,不一会就消失了。
秦臻打开灯,拿起体温计一看,38.9。
回房间洗了澡再回来时李洵就开始发烧了。
屋里没有空调,只有一个插上电“吱嘎”响的电扇,他面颊通红的侧躺在床,汗水洇湿白色的枕头。
秦臻喂他吃了退烧药,又从老板那借来立式电风扇,岛上买不到退热贴,只能反复打湿毛巾擦拭降温,秦臻指尖触到他的头发。
非常柔软,发丝乌黑卷曲缠绕指尖,像是不想让她离开。
那些伤是什么呢?
屋里太安静了,她止不住的想。
李洵半夜时醒来一次又测了体温。
38.1度,退了一点。
窗外忽然霹下闪电,夜空亮如白昼,紧接着,一道闷响的雷声从远传传来。
海风呼啸着,巨大棕榈叶被吹的狂舞。
雨滴终于落下,滴滴答答击打在暴晒了一天的地板上,雨水混杂泥土的气味透过门缝吹进屋内。
秦臻刚从外面回来,把雨伞立在门边,然后把从老板那买来的面条鸡蛋放到厨房。
检查了下,塑料袋系的紧,一点水也没漏进去,鸡蛋也没碎。
发尾湿了一点,她看一眼李洵还没醒,就只用毛巾擦擦。
今晚民宿提供的仍是海鲜和水果,李洵吃不了,她只好自己做了。
水滚下面,磕入鸡蛋,快出锅前撒了一点盐,一碗清汤面出锅。
把桌子拖到床前,再把热气腾腾的面跟筷子搁在桌上,忙出一脑门的汗。
李洵紧闭着眼,又长又密的睫毛轻轻颤抖,口中似乎喃喃着什么。
她心中微动,把头凑过去。
“别……”
还没听清,李洵抽搐一下忽然睁大眼睛,眼神失焦呼吸急促,像是梦见了什么可怕的事。
秦臻赶紧叫他:“李洵!”
他慢慢眨了下眼,对上秦臻的视线,眼尾泛红嗓音沙哑:“臻臻。”
鼻音很重,像是马上要哭了。
他忽然握住秦臻的手,手心潮湿指尖冰凉。
秦臻没有被冒犯的不悦,而是生出极强的怜惜和保护欲来。
“不知道你梦见什么了,但那只是梦,别害怕。”她在床边坐下,轻轻抚摸李洵蓬松柔软的头发。
秦臻一直睡眠不太好,小时候也总是做梦,妈妈就会像这样守在床边,轻轻的安慰。
过一会,她会再次睡着,一觉到天亮不再做梦。
李洵神色肉眼可见的放松了一点,他静静的看向窗外。
“吃点东西吧。”再等下去面就坨了,秦臻只好出声打断他的思绪,手还被用力攥着,她忍不住动动手指。
李洵怔了下把手松开,手中空了的同时心头划过一丝失落。
他看着那碗面,“你煮的?”
“当然,老板那只有这些,你有伤口吃不了海鲜,只能吃这个了。”秦臻把筷子递给他,“别太期待味道,我很少下厨。”
李洵接过筷子,挑起面条尝了一口,然后又一口,直到尝完这一大碗面也没做出什么评价来。
秦臻单手撑下巴看着他吃,这样看来是味道不错了。
秦臻父母在大伯工厂里打工,没太多时间照顾她,从小到大都在寄宿学校,吃食堂的时间远大于在家吃饭的时间,自然也没什么下厨的机会。
周末不加班的时候,秦臻妈妈会做一大桌子菜,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在她父母心里,住在学校的女儿是在吃苦受罪,所以一放了假就变着花样做好吃的,高中那时候周末不能回家要补课,她的爸爸会特意开车送来一大堆零食,让她和宿舍的同学分着吃。
全班同学都知道,就属她零食最多。
虽然家里不算富裕,但她一直过得很幸福,父母都在力所能及的满足她的一切愿望。
“饱了吗?”她递过餐巾纸。
李洵擦了嘴,轻轻嗯了一声,他乌黑的眼眸里印着秦臻的身影,“臻臻,谢谢你照顾我。”
“没什么啦。”秦臻笑了笑,把碗捡到水池里冲洗,“再量一□□温吧。”
“好。”
李洵把体温计夹住,目光随着她忙来忙去的身影移动。
见秦臻收拾的差不多了,他轻声开口:“你想听个故事吗?”
秦臻一愣,把手擦干坐下,“好啊。”
她大概猜到李洵要说什么,关于他背上的伤疤。
苍白干燥的嘴唇微微开启。
因为发烧,他说话声透着沙哑,在讲述整个故事时丝毫没有代入自己,仿佛只是个旁观者。
那是一个黑暗的,荒唐的故事。
一个叫利亚姆的小男孩,他的妈妈自杀了,在他八岁生日当天。
利亚姆被送到了爸爸身边。
利亚姆的爸爸生病了,他是个双面人,有着病态的控制欲,他厌恶憎恨利亚姆,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利亚姆。
在外人看来,他爸爸是个成功的商人。
可只有利亚姆知道爸爸真正的样子。
——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会在每个雨夜出现幻觉,会暴怒的抽出皮带狠狠地鞭打他,只有在宣泄完心中怒火后才会停下。
为了不让别人发现,又会让医生进行治疗。
可治疗有什么用?伤痕会反反复复出现在利亚姆身上。
这一直持续到他十五岁,他的爸爸逐渐衰老没有办法再继续虐待他了。
利亚姆变得高大,变得强壮,他开始反抗。
他努力活着,努力读书,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彻彻底底的逃离这个恶魔。
可他发现,逃离没有尽头,必须正面迎战将恶魔彻底击败,否则后患无穷。
说到这,李洵停下了。
秦臻问:“后来呢?”
李洵笑了笑,“不知道。”
说了这么多话,他的声音比刚才更沙哑了,于是拿起玻璃杯喝几口水。
秦臻听完故事回了自己的小木屋。
心事重重躺在床上,久久无法入眠。
翌日,风和日丽,大雨的痕迹被太阳烤炽的一干二净。
李洵的体温退到了正常的温度,可背后的红肿难消,所以秦臻仍继续帮他上药。
早上煮了剩下的面条加了两个鸡蛋,一人一碗吃完。
估计是伤口仍在疼痛,李洵看上去没什么精神,侧躺在床昏昏欲睡。
秦臻想了想,还是取消后面的计划,她打算在李洵伤好前一直照顾他。
躺在屋外的摇椅上晃荡着,忽然拥有很多闲暇的时间竟不知做什么好,一直看海也会腻味。
秦臻盯着远处忽然坐起,火速冲回房间拿出速写本和铅笔,一屁股坐下对着那对漫步的情侣“唰唰”画下几笔,迅速勾勒出灵动轮廓,再添几笔,人物立即活跃于纸上。
秦臻从小喜欢绘画。
初三那年她想报美术生,但没能成。
中考前她提出这个想法,爸爸思来想去询问了大伯的意见,在爸爸心里大伯是家里最成功的人也是最有远见的人。
大伯让开网吧的儿子,也就是她的堂哥帮着查一查,堂哥在某度一搜,答复大伯:不成,人家都说艺考难得很,是独木桥,而且那些艺考生人家都是从小就开始学画画的,像小真那样中途去考不行的,差一大截!
大伯原封不动告诉爸爸。
那几天,爸爸焦虑的睡不着觉,有一回秦臻半夜去卫生间,还撞见他在阳台抽烟。
她知道爸爸在焦虑什么,一方面不想违背女儿的意愿,另一方面又觉得大伯的话有些道理。
秦臻想了想,画画也可以当做爱好。
后来,她很争气的考上一所不错的高中,选了文科。
高考结束后,大伯提出让她学个会计。
以后要是找不到工作还能去他厂里上班,爸爸妈妈也一致赞同,认为大伯说的有道理。
于是她报了鹏市大学的会计学专业。
其实,除了画画,秦臻对其他的东西都提不起兴趣。
所以选什么她都无所谓,只要爸爸妈妈高兴就好。
浑浑噩噩到毕业,她恍然意识到,自己这辈子似乎就要定型了。
随波逐流,任命运捏成什么形状。
没有目标,没有做过坚定的选择。
没有耗尽力气为此生所想而搏斗过。
细长笔尖“咔嚓”断在纸上,留下意料之外的一笔。
秦臻呼一下吹走黑色碎屑。
这支段就断吧,还有别的的铅笔,她心想。
李洵醒了,捧着笔记本电脑走出,“臻臻,我手机没电,可以借你手机打几通电话吗?”
“好啊。”秦臻把手机递给去,然后换了支笔接着画画。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李洵面露歉意的说:“教授又发邮件了,估计要弄到半夜,晚饭你自己去吃吧,我随便吃一口就行了,对了,手机可以晚点还给你吗?我的手机好像出了点问题,现在开不了机。”
“可以呀,你拿着用吧。”岛上不像国内大部分手机支付,消费都是用纸币,所以没有手机也没大碍。
秦臻吃腻了民宿老板提供的饭,跟着人群漫无目的走到一间热闹的酒吧。
不大的地方坐满了人,嘈杂拥挤,要平时她是绝不会选择在这里吃饭的,可今天不知怎的,走到这就不想再去别处了。
翻翻菜单,价格依然贵的要命,她只点了最便宜的海鲜意面。
秦臻撑着下巴四处张望,从出来旅游第一天到现在一直是和李洵一块吃饭,冷不丁一个人还有点不习惯了。
读大学的时候,天天和同寝室的钱雅一起吃饭,后来钱雅谈恋爱了,她变得形单影只。
后来,她在大二那年也谈了场恋爱,于是又有人和她一起吃饭了。
社团招新,秦臻刚被选入宣传部不久,一个学姐把宣传校内荔枝园的稿子交给她,交代她去摄影部找个学长配几张图。
秦臻谁都不认识,在摄影部教室外站了半天没敢进去,直到里面有人出来——
瘦高白净面容清俊,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手上拿着一部单反相机。
她支支吾吾的说了缘由,那人没犹豫半分,直接带她去拍照片了,离开教室前她听见身后有人大喊:林潮,平时怎么没见你这么热心啊!
原来他叫林潮。
从那天起因为社团活动经常会见到面,林潮非常热爱摄影,每当秦臻在的时候,他就主动凑上来帮忙,后来有一次林潮约她登山,在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时向她告白,秦臻接受了。
直到林潮大四毕业的暑假,他红着眼睛对秦臻说:我爸妈离婚了,我得和我妈移民去澳洲……
秦臻平淡的与他分手,从那以后他们没有再联系过。
要问秦臻伤心么,是伤心的。
但她一早就知道大学里的情侣是注定要分手的,所以当这一天来的时候,她坦然的接受了。
后来钱雅也分了手,她俩又凑到一起。
秦臻点了一杯鸡尾酒,端起酒杯啜饮一小口。
“泥嚎?”怪腔怪调,有点熟悉。
秦臻回头,是那个机场外见到的金发欧洲帅哥。
他欣喜的在旁坐下“我是阿诺,我记得你叫林。”漂亮的湖蓝色眼睛在灯光下发亮。
“你好呀,你在这座岛上也有工作吗?”秦臻感到好奇。
“对呀。”阿诺咧开嘴笑了笑,秦臻忍不住看向他的牙齿,又白又整齐。
秦臻问:“你没有假期?”
阿诺摇摇头说:“没有。”
秦臻为他感到难过,没有假期一直工作,莫非是生活困难?
阿诺似乎明白她在想什么,伸出一根手指左右摇晃,“NO!”
“我工作旅行,赚很多钱,存下来,去下一个地方,我喜欢这样,这已经是第十二个国家。”阿诺面露得意,他清晰的知道自己的选择并为此感到骄傲。
秦臻意识到自己想错了,而且错的离谱。
不是什么充满苦难的故事,而是令人羡慕的积极人生。
她想起曾经在电影《普罗米修斯》中的一句对白:
——人生不是轨道,是旷野。
不是每个人都要挤破头的挣一个体面的工作。
不是每个人都要按部就班,到什么年纪做什么样的事。
不是每个人都要过一眼就能看到头的人生。
人生可以充满不确定,这才是它的魅力所在吧。
她按捺不住心中激动,想从阿诺那里知道更多他的生活。
阿诺也非常乐意和她分享,他说:“我已经旅行三年。”
他掰着手指细数,“墨西哥、危地马拉,哦那里的咖啡很好,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巴拿马……”每提起一个地方,他的神情都不一样,兴奋地陶醉地,他边说边在脑海中回忆当时的画面。
关于旅途中的故事,他能源源不断的说个几天几夜。
秦臻听的如痴如醉,仿佛自己也加入这趟旅程。
聊到最后,阿诺提了一嘴:“明晚八点雅瓦莎酒店有个party——鸡尾酒之夜,是岛上的传统哦,很多帅哥,非常棒!”
说起帅哥,他眼睛亮晶晶的。
秦臻喝到第三杯鸡尾酒,她迷迷糊糊说:“帅哥?有什么好看的。”
阿诺双手撑着下巴,这是他的第四杯,“我喜欢男人,我爱看帅哥。”
秦臻没有感到意外,而且她喜欢和直白坦荡的人做朋友,无关其它,“好呀,那就去看。”
阿诺撑不住晕眩趴在桌子闭上眼。
周围静悄悄的,原本在这用餐人都走的差不多了。
秦臻望着海面,心中巨浪滔天。
她拿起酒杯轻轻和对方碰了一下,然后仰头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