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女和辛羿的故事明明不应该是那样的。”

    阆月山后山,李木叶撅着屁股面向墙壁。

    一线天下方有一处石洞,石洞中有刀斧斫刻的石桌石凳,石桌上剑气纵横,像是纵横交叉的棋盘。也许曾有仙人在此处对弈,仙人已乘风归去,灌进洞穴的风蚀刻棋盘,深凿重刻的痕迹都变淡了。

    凌霜捧着药臼和药杵将一应的药材都放进去捣碎,大概过程很无聊,杵与臼相碰发出叮铃咣当的声响,药香缓缓弥漫在这方窄小的洞穴中。

    苏春稠手肘支在桌面上,撑着下巴打瞌睡。

    外头晴光大好,日光烈烈,躲在阴暗的洞穴中听着捣药声,这样的时光简直就是在浪费人生。

    话说回来,她的时间多了去了,反而应该感谢有机会这样的挥霍。

    “你困了?我给你讲故事呗!”

    凌霜一边处理药材金琅玕,一边无聊地和陪孩子治病的家长说青霄玉女。

    苏春稠并不是很想听,她听过好多遍。

    第一遍是阆月山下的戏台上,第二遍在西越王陵,如今凌霜还要讲第三遍!

    一样的故事听三遍,且开端发展高潮结局都没有很大的出入,是个人都烦不胜烦。

    碍于体面,苏春稠没有把不耐烦挂在脸上,李木叶却反驳了,“青女和辛羿的故事明明不应该是那样的,他们的故事才不是这样!”

    “辛羿不过是一个小人物,重点是桓庚和青女啊!”

    凌霜研药的手停顿一下,努力把李木叶的思想掰正,搞什么啊小松鼠!

    “凌道医呀!”

    凌霜被她猛地一叫手抖了一下,苏春稠撑着下巴百无聊赖地说:“其实我是个活了很久很久的大妖,之前忘了很多事,现在记忆在慢慢复苏,近来想起了差不多七七八八,不过因为时间太长,模糊不清,但青霄玉女的事我还是知道的。”

    “那你给我讲讲?”凌霜眯起狭长的眼睛,笑得像一朵花。

    “他们仨是一起征战天下、生死与共的知交好友,桓庚登基后,辛羿做了将军,青女做了祭司,后来将军为国战死,祭司祭天而死,帝王操劳国事,寿终正寝。”

    凌霜难以置信,“是这样的吗?”

    “是这样的,千真万确。”苏春稠拍拍她自己的脑袋,笑道:“我脑袋还算好用,不至于把这种事都忘了。还要,你的药好了。”

    凌霜低头看,金琅玕融入了一众药材,药粉呈金红色,闪着一层胭脂色的光芒,确实是好了。

    “既是补残失魂魄,这药就得用在魂魄上,很疼的。”

    她指尖蘸取一点清水,洒在李木叶脸上,口中敕道:“真魂离体!”

    常理来说,除了受到惊吓的情况,活人魂魄是不离体的,生召真魂是会反噬自身的,但李木叶确实残魂有失,将将叫了这一句,魂魄就离开了肉身。

    不同于人族的三魂各有所司,妖族真魂与肉身相连,李木叶长不大脑袋还有点笨正是魂魄残缺的原因,所以一叫就离体了。

    离体的妖魂会将肉身受过的伤无一遗漏展现出来。

    苏春稠看到一只红色的松鼠,瞪着黑色圆溜溜的眼睛,本来应该是油光水滑夕阳色的毛皮,毛躁干枯,脊后的位置还秃了一大片,像是被火烧焦的,同一个位置,有一道十字剑伤,剑上纵横,几乎要将他整个身躯砍成四块,尾巴还断了半截,叫人不敢去猜他到底经历过什么。

    “伤……要怎么治?”

    松鼠盘着身体卧在石桌上,伸出舌头舔舔苏春稠的手指,毛茸茸的头蹭在她掌心,亲昵得很。

    她低声询问凌霜,神情冷淡,手指却不自觉地微微打着颤。

    凌霜定定看她,宽慰道:“我以丹青入道,魂魄为宣纸,金琅玕粉末为墨,下笔为他治伤补齐缺失,放心,能治好。”

    正说着,苏春稠起身到洞口,“我给你们护法。”

    “不用,阆月山没有邪祟,我也不怕你偷学了去。”

    苏春稠心想,有没有邪祟还不好说,那些纸傀从何处来可没人知道。

    她自要守在洞口,凌霜耸肩不再多劝,从随身背着的帆布褡裢间取出一支朱漆小毫笔,笔端似有青色光华流转,落笔生花。

    是真的花。春天仿佛盛开在她笔下,连带着一个炽热的盛夏都短暂地消失了。彤管召来了已去的春时,东风在这一方小天地吹散了南风。

    小毫笔尖蘸取金红烟霞色的粉末,甫一落于纸上,就见李木叶魂体颤抖异常,四爪扭动,疼得用尾巴重锤桌面,而肉身却咬着牙都没有呼痛出声。

    凌霜眸光移向背对着他们的苏春稠,不动如山,以她的耳力,绝不会听不到。

    还真是铁石心肠啊,凌霜暗感叹。

    金琅玕先填入他脊上的十字伤口,一开始还需她牢牢摁住,待填过这两处之后,他连挣扎的劲头都没有了。

    他不挣扎,剩下的就比较简单。

    凌霜笔走龙蛇,很快就补全了李木叶。

    “好了,能看了。”

    只见卧在桌上的红松鼠如纸上画的一般栩栩如生,只是金红色的药粉与他自身毛色稍有差异,还有些显眼。

    “魂魄归体后会自己慢慢长好的,这个不用担心。”

    凌霜先将朱漆小毫收回,揉了揉泛酸的手腕,从漏进洞穴的阳光推算天时,大概知道已经是午时了。

    午时阳气最盛,最宜失魂归体。

    “荡荡游魂,何处留存,真魂在此,收回附体,送魂来,送魂归!”

    李木叶的身躯打了一个冷颤,他仍盘腿坐在洞壁前,双目紧闭。

    “真魂归来,到底要和身体有个磨合期,不会很长的,等一等。”

    苏春稠仰头,那毒辣的日光又回来了,她伸手遮目,退回到洞中,却觉得这里一点都不凉快了。

    小松鼠五感暂闭,凌霜没什么事,对苏春稠说:“你想不想听故事?”

    苏春稠疑惑不解地歪头看她,愕然失笑。

    “知道你擅丹青,怎么还擅长讲故事?”

    “讲故事是我喜欢的事,不敢说是擅长。”凌霜拈着桌上洒下来的金红粉末,听到苏春稠回她“好”。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看来所言不虚,她不擅长讲故事,不知道该从哪开始。

    午时已过,饭堂都已经吃过饭了,李木叶的睫毛稍稍动了几下,洞外南风裹着燥热的气息伴随疯叫的蝉鸣声,响在这一处山隘。

    凌霜缓缓开口,“这是一个人和妖怪情分未尽的故事,和古时候那些鬼怪志异的话本一样。”

    苏春稠还没来得及读蒲留仙的著作,对这一类故事知之甚少,故而翘首听她的故事。

    想来应该是个比青霄玉女出色很多的故事吧?

    “后楚年间,有一位颇具学识的书生入京赶考,途遇一伙盗贼,所携财物尽数被盗贼所窃,幸而性命无碍。可入京路途千里迢迢,饥寒交迫,他身无分文,上不得京师,又离乡太远,回不去故里。一十八载挑灯读,呕吐心血无一成,他自以为要变作山间野道上的一具饿殍冻骨,遭野狗食尽。”

    “书生自知无生路,恐死相太凄惨,吓到了人,遂往人迹罕至的地方去。是日,天朗气清,雨自烈日中落下来,晴天下雨,他已觉得怪异。而自己寻的是深山老林,说是等死,也未必就一定会死。哪料到乍然间,山林深处突兀多了一座茅屋草舍。”

    苏春稠拊掌笑,“这故事我听过,无非是花妖狐怪蛇精化作的美人,美人恩情深重,难以消受,还给书生盘缠送他赶考,书生只好以身相许,与她结为夫妻,誓天不相负,对吧?”

    凌霜点头浅笑,“对,书生金榜题名,拒绝了公主和千金小姐的爱慕后娶了她,一人一妖此生恩爱不渝。”

    “是这个走向吗?”苏春稠惊然,“难道不是突然冒出来道士和尚和书生说你娘子是个妖怪,或者书生知道她是妖怪后反过来要杀掉她?”

    凌霜摇摇头,“不,书生一开始就知道她不是人。深山老林里,突然冒出的俨然屋舍,钟灵毓秀的女子,怎么可能猜不到她的身份?书生一开始就知道。而道士和尚也没有闲到逮着个妖就抓的地步,所以他们幸福快乐地过了一辈子,还约好了来生再见。”

    听到这儿,苏春稠皱起了眉,人死如灯灭,今人亦非昔人。

    “幽冥路岂能是这书生想如何就如何的,他今生与妖女同床共枕,折损寿数,折损福泽气运,还想要来生再与这女妖厮守,就注定他得用来生的所有来交换,这是他应当付的代价。”

    恰到此处,李木叶重重呼出一口气,又均匀地吸了一口气,还是没有醒,外头厚厚的云层遮了日光。

    凌霜继续道:“他自降生起,父死母丧,凡与他亲近之人,大都死于非命。幼时失怙,少年孤苦,与一命硬的老乞丐相依存活,致使他性情暴躁乖戾。与那前世的妻子相遇那一日,老乞丐也被马踏而死。”

    “前世的妻子紧追不舍,他惊恐愤恨,怨老天不公。在得知这一世苦难事出有因后,便恨上了前世的女妖,立誓要杀她,几番周折伙同道士亲手杀死了她,将妖尸卖了个好价钱,才过上了还算不错的日子。”

    天雷翻滚,天色一下就昏暗起来,紫青色的电光仿佛将天劈成了几块,草木飒飒,风满高岗,雨飘山坳,濛濛霭霭。

    苏春稠低头摸着自己的指尖,心想:她的故事讲得确实不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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