霁雨天迥,山林烟暝,清风直灌入新屋厅堂。

    午间准点,新屋揭梁落成。

    五毒寨中的男女老少捧着家里多余的新器日用赠给新人。

    凌云同一名寨中兄弟祁庚站在新屋门口,迎来送往,将屋子布置妥当。

    他看向一点点丰富起来的新屋,回想起三岁后东奔西走的生活。

    凌云的记忆中,最安定的时间在东都,三年多的仙人庄木艺生活,后因李云起起义攻打东都,而逃往京都。

    在京都三年,他随祖父读书识字。

    夏夔二十五年的元宵,祖父被风子鸾抓入大牢,一家离散。往后,凌云行乞掩藏身份。后被第一任义父张廷玉收留,随义父到沿海的学海道府。

    在学海道府的余阳县,凌云放不下心中所愿,直奔学海求取坚空竹。从学海的仁智岛成功求到竹苗后返回学海道府,他又被第二任义父张廷逸任命为小县衙役。

    衙役的生活清闲,并无大事。

    凌云放不下祖父的血仇,带陆鱼儿三个亲近人摸进京都。

    兜兜转转走到如今,竟在南蜀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命运施与他的漂泊感落在金簪的身上,他的心中既苦又甜。

    为这一点点甜、为年少时的憧憬,他愿意放下心中的芥蒂,用这种方式向她展露爱意。

    凌云暗道:“无论如何,我都要给彼此一个圆满。”即使短暂,也好过不曾努力。

    五毒银花带小姐妹们将金簪拉到坡上。

    她高声喊道:“大家让让,新屋主人来了。”

    寨子里的人们哄笑起来,纷纷给金簪让道。

    凌云被祁庚推一把,走到金簪的面前。

    他将代表屋子主人的红布递给金簪,抿唇道:“这……还是此地的盖头。晚间时,新娘需给新郎盖上后揭下,以示礼成。”

    “哈哈哈……”大家看着羞答答的新郎不由哄笑,都嚷嚷起来,“快接快接……”

    金簪的目光落在凌云的脸面,大男孩没有了刮去胡子后的阴郁,像是个正在遮掩激动的害羞男人,纯澈的眸里不仅有期待、笑意,还有一丝飘忽的忐忑。

    金簪婉婉而笑,在闹哄声中接过干净的红布,便见到他眼里露出光,纯粹的激动的喜悦光芒。

    大家见此,高声喊:“恭喜恭喜……”“恭喜阿云兄弟……”“恭喜新屋主人……”

    凌云激动地环顾四周,被祁庚等兄弟捶在后肩,耳听他们道恭喜,赶紧让开道,请新屋的主人入室。

    “进……请进……”

    “阿云兄弟,你要说,请回家。”有人乐呵道。

    凌云咧大唇齿,重重地点头,附和道:“请回家。”

    微笑的金簪在银花等人的簇拥下走入新屋,环顾同中土和南蜀两地风俗结合的屋子,不免笑容深浓。

    “有心了。”她朝旁边的凌云道。

    凌云轻轻地摇头,低声道:“你满意就好。”

    “阿姆送的糯米粑粑来了。”屋外的妇人们高声道。

    阿姆的手下抬一张圆桌,桌上摆放翠绿的芭蕉叶,叶上是一大团瓷白的米饭,表面用红枣铺排美丽的花卉图案。

    送礼的妇人朝新人道:“这是阿姆的贺礼,祝你们团团圆圆、甜甜蜜蜜。另外,晚间有篝火,庆祝你们的新婚之喜。”

    凌云和金簪对视,袖下的手不知何时已经紧紧地交握。

    金簪笑道:“多谢几位帮忙,请帮我们夫妻……谢过阿姆。”

    凌云痴痴地盯在她的侧颊,“夫妻”二字让他容色泛光,激动中来不及说一句就被银花和祁庚拉离金簪的身边。

    “你们……”

    “南蜀的习俗,婚前男女不可相见。虽说你们的婚事急了些,但是流程得走完。走吧,咱们将新郎带下山,晚间篝火场上见哦。”

    “哎……”

    凌云被众人推搡出屋,回首见金簪含笑挥手,不由展颜,无声道,“等我。”

    金簪朝他点头,乖乖地坐在堂中。

    一帮年轻男女离开后,阿姆派的妇人涌向金簪:“簪儿姑娘,得给你打扮起来。”

    “不用这么麻烦。”金簪拒绝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热情的妇人们拥进内堂。

    她看向室内靠窗处一面光可鉴人的银镜,有点被震惊到。

    妇人们都惊叹:“凌云小哥好厉害的手艺。这面银镜打磨得真平整,毫无毛边。”

    “我家祁庚回来就同我夸凌云小哥的手艺,他帮凌云小哥拉的风箱。

    簪儿姑娘好福气,丈夫有这手艺,绝饿不了你。”

    “我回头请他帮忙打支银簪子,留给我家姑娘娶夫时用。”

    “哈哈哈……好主意。”

    “哎哟,这些银饰也好看,这般精致,不像是我们南蜀的款式。”

    “中原的式样吧。凌云小哥的手艺真棒。这屋子建得也好。

    听我家的娃说,凌云小哥觉得桐漆味道冲,带人上山里头伐得……什么古铜檀木,驱虫含香。对他们中原人来讲,好用着呢。”

    “我们都嫌弃这木料的味道,怕毒到家里养的蛊虫。簪儿姑娘不介意,那就没事。”

    ……

    妇人们七嘴八舌地交流,偶尔说句喜庆话恭喜金簪。

    金簪抿唇,看清铜镜里溢出欢喜的面容,暗道:原来,我也能笑得这样傻。

    妇人们帮她挽起头发,插上匣子里备下的银绞饰品。

    金簪看向银镜里渐渐变样的女人,弯起的唇角一直没有抿平。

    【按他的意思,住一夜再离开吧。】

    晚间,篝火会如约举行。

    金簪着一身银饰、蓝草打底的服饰,端坐在新娘的位置。

    凌云身穿红袍绣蓝丝花卉的新郎服,被人群簇拥而来。

    在银花的指导下,金簪握住凌云伸来的手,将一块红布绑在他的手腕,示意永结同心。

    凌云将亲自编织的五色丝缠在金簪的手腕,在祁庚等人的哄闹下,温声笑道:“五色源自于五行,在中土代表健康长寿、祈求平安。

    在这里,代表圆满。”

    【希望你我的情谊能够长长久久,能够圆满。】

    凌云的心中明白,过往长久的期待像是漫长的海上航行,终于在这一刻到达彼岸。午夜梦回,他曾畅想过此刻,也曾被怨恨吞没过心智。现在,一切真实展现的时候,他是毫无道理得快活。

    金簪明白他的意思,与他五指交握。

    在众人的安排下,两人喝过合卺酒,又端酒碗敬石苗阿姆,敬所有的五毒寨人,感谢大家的帮忙。

    石苗阿姆代表众人,慈爱道:“这是我们对你们的新婚祝福,同样是临别送行。愿你们的未来如此刻,携手并行。

    大家尽情地玩吧。”

    “噢噢噢噢……”

    寨中的男女老幼开心地欢唱起来。

    他们用三弦琴和芦笙合奏新婚曲,数名年轻男女轮番对唱情歌。

    篝火晚会的气氛在这样的欢快中被烘托向高潮。

    金簪和凌云被银容和祁庚拉入舞场,围绕篝火欢跳。

    这一次,凌云没有退场,紧紧地握住金簪的手,随南蜀人的舞步欢快地踢踏,将心中的欢愉用舞蹈释放。

    金簪没有展示她的舞艺,顺南蜀人的舞蹈而跳。她与他的目光时不时紧紧相缠,彼此扬起的唇角挂着甜蜜的弧度,久久没有落下。

    欢快的时间总是短暂。

    银容跑了,祁庚也不见了。金簪和凌云被年轻人簇拥向新屋。

    两人在新屋的门口送走热情的南蜀人,牵着手坐在堂中。

    屋子里很安静,能听到寨中传来的欢腾。

    金簪的指腹抚摸在凌云的手背,轻柔缓慢地打着旋。

    屋内的烛火霹啵,将堂上的喜字和红布照得越发喜庆。

    金簪见他抽走手,转身将代表主人的红布取来。

    她凝目注视凌云,嚅唇道:“盖上去?”

    凌云舍不得闭眼,轻吸口气,仰面闭上眼睛,静等她将红布落下。他走南闯北,看多人情风俗,尝遍人间冷暖,深知相爱的两人在一起生活就已是天赐。

    如张廷逸夫妻,一生无儿女,却一直恩爱相守。

    如张廷玉夫妻,只有玲珑一女,却不妨碍他们和睦相亲。

    凌云生来无父母管教,唯有祖父和亲近的掬梅姨。

    祖父开明讲理,若知道孙儿嫁的对象是金簪,必会允许,兴许会叮嘱他几句怎么做好人夫。

    金簪的眸光灵动,忽然坐在凌云并拢的腿上,惊得凌云拳紧的双手顺势环在她的腰肢。

    “不许睁眼。”金簪轻声笑道。

    凌云眨动睫羽,像是两把长长的乌黑羽刷。

    金簪的目光落在手中的红布,轻轻地将额头贴上凌云的鼻尖,再将红布盖在两人的头顶。

    凌云的心中流过一阵暖流,豁然睁开眼睛。

    在透出红光的布下,他静静地凝望眼前被映红的脸庞。

    一块红布锁住两颗为彼此着想的心。这一刻,凌云明白:金簪,她有心。

    红布下的姑娘妖娆得能吞吃人心。

    凌云轻颤唇瓣,带不可置信道:“你……要嫁给我?”

    “你要嫁给我。”

    金簪嘴上不饶,抱紧他的脖子,随腰间收紧的力量倾身近前。

    “凌云……”呢喃中,金簪仰首吻住他。

    【你愿意为我如此,我也是真心欢喜。所以,我也愿意为你忘记祖宗规矩。此生,仅此一次。】

    丝滑的红布在两人剧烈的动作下滑落。

    凌云亲吻她,一手勾住她的臀、一手环在她盈盈可握的腰,顺唇角一路吻在她细腻的颈项。他轻轻地喘息,用力将她抱起,走向新屋的床榻。

    两人倒在床上,凌云抚摸她的脸颊,低首浅酌甜美的丰腴唇瓣。

    他轻轻道:“五毒酒的味道。我不是让银花将酒换成水吗?”

    “既是婚嫁,喝一点喜庆。而且,长毛的蜘蛛也很脆,有点滑嫩。”金簪的脚尖用力一勾,将遐想的凌云翻在身下。

    她的手毫无扭捏地抓住他的软硬。

    “嗯。簪儿……”凌云吻她,弓起腰身,好语软声,“你讲话……总是……语带双关。”

    害我的脑子里总是出现些奇奇怪怪的想法……

    金簪亲在他的鼻尖,呵出辛辣的酒气,含一点女儿家的芳香。

    “因为,我想要你为我染上动情之色,像现在这样。”

    她的手灵巧地退去彼此的外衣,衣衫被凌云的手拨开,彼此赤诚相见。

    凌云爱抚金簪,打她个措手不及。

    “啊……凌云,不行。”

    金簪俯视他,抓紧他耳侧的枕巾,口说不行,身体却有意识般贴上他,拉直后脊。“嗯……”

    “行。”凌云埋首,百忙中抽空道,“阿姆……给我说过女子月事里的不易。簪儿,我不会荒唐。”

    意义不明的话,彼此心照不宣。

    “嘻……”金簪忍不住就被逗笑了。她怕这只克己的孤狼会因此面红耳赤,咬唇忍住笑意。

    手移向凌云的肩头,稍许用力就让人躺下。

    凌云被她的手劲捏得闷哼出声,肩胛骨有一瞬间要碎裂的感觉。

    这说明金簪的轩辕诀力量恢复得远比他认为的好。

    “啊,不好意思,一时激动,没控制力度。”金簪惊慌地翻在他的身侧,揉捏他的肩头。

    凌云噗嗤笑出声。这个女人从来不会忘记她所拥有的掌控力。

    金簪吻在他的脸颊,嗔道:“这怪你。”

    她顺凌云的耳垂亲吻,朝他魅惑地笑。轻舔唇齿,在凌云惊讶、期待的神色中毫不犹豫地含了他的耳垂。

    “嗯。”凌云轻哼。他的手将金簪发髻上的银饰取走,散开代表妇人的发髻。

    丝滑的长发抚在彼此之间,令身体的感觉越发敏感。

    在金簪的爱抚下,凌云没再坚持,轻哼一声。

    他将她紧紧地拥住,寻找她的唇,舔舐金簪湿漉的唇角,深情道:“簪儿,我们……是夫妻,对吗?”

    “是。你不仅是我的皇夫,还是我的东暹王。”

    金簪缩在他的颈项,靠在他的肩头,含笑睡下。

    凌云深深地吸口气,缓过心底突生而起的慌乱和不确定。

    他起身,帮犯困的金簪穿衣,端来水:“簪儿,漱下口,腥。”

    “嗯。”

    金簪被他照顾着,完了还得擦脸,恼得将他直接拉上床压住。她喜欢躺在凌云的怀里安睡,朦胧地喃道:“在我醒来前,你不准离开。不然,我会做噩梦,可怕的梦。”

    “好。”凌云曲颈贴在她的额头,试图忘记此前那句东暹王。

    他的脑海里回荡儿时在凌府制作木偶玩具的经历,掬梅的笑脸、殷罗严肃的面容,祖父欣慰的目光……脑海里的画面随时光横跨,记忆落在登令楼上旋身而起的高贵女子。

    金色长钗为弓,射出的箭矢与金阳融为一体。

    她是那般的决绝和坚韧,所说的话也不容置疑。

    此刻,高贵的金簪躺在凌云的怀中,亦是那么真切得不容怀疑。

    但是,她的心不在这,在蜀中、北延、海宁大营、在整个天下。

    哀伤盈满凌云的眼睛,忧虑和深邃并行。

    若要帮到她,得回学海道府。

    坚空竹的生长周期长,还有秘银的打造……这些都需要时间和人。

    他的下颚蹭在金簪的发顶,在温馨的轻抚中试图做那个一直以来违心的决定。

    征战,代表杀戮,杀戮代表鲜血和死亡。

    这是凌云一直不喜的事。

    但是,祖父的心愿、金簪的目标……推动他走向那个方向。

    他对自己说:凌云,你爱她,就别无选择。若是理智可以战胜这股爱意和渴求,我一定会留在余阳县做一个真正的衙役,而不是深入京都险地。

    【在登令楼前……不,早在簪儿可以打开木雕风车的底座机关,读到纸条时,我和她早已说不清、理还乱。风华绝艳的字不仅惊艳季飞扬,让我对她有憧憬,憧憬见到世间如此完美高贵博学的你。】

    “现在,我抱着你,像是抱着儿时的憧憬。整个世界为我绽放。

    簪儿,你让我的心无比地安定和向往。”主意既定的凌云轻轻地闭上眼睛,拥着她睡去。

    金簪勾起唇角,听着他强烈的心跳沉入美好的梦境。

    翌日,金簪在凌云的亲吻中醒来。

    她轻笑道:“早,别闹,像只毛茸茸的狗子。”

    “早。”凌云忽视她的比喻,起身帮她穿上复杂的服饰。

    整理妥当后,他就跑去灶间。

    金簪洗漱完,圆桌上已经有冰凉的糯米糕,还有热热的红枣糯米粥。她不由笑道:“这是……冰火两重天?”

    她撞在凌云的手臂,被他连人抓进怀。

    金簪感觉到他的索求,亲拍在他的胸膛,打趣道:“你……又想要我?”

    凌云真是爱死她这张百无禁忌的嘴,直接以口封堵,让她无法言语。

    “呜……饿。”金簪推在他的肩头,望入他充满想法的眼睛。

    “我喜欢你这般想要将我吃了的眼神。凌云,说明你很爱我。”

    凌云默然,抚在她的眼角。

    他什么都没说,长吸口气,拿起冰凉的糯米糕去廊外吹风。

    “哎,冷食伤脾胃。”金簪端起甜粥,陪在他的身边,举勺喂他。

    凌云喝一口又一口,将一碗热粥喝完。

    他气笑了:“你不爱甜食。”

    “被你发现了。”金簪忍不住地笑,又被他捉了亲,两人闹成一团。

    凌云手里的冷食好像变成热食,被金簪和他一点点分吃。

    闹过后,金簪抵在他的胸前,瞥见一道人影上山,招手道,“银花。”

    “簪儿姐,咱们什么时候出发?”银花激动地跑近前,朝凌云笑下,将金簪拉去一旁,“簪儿姐,我闯祸了,咱们快点走吧。”

    “闯祸?”金簪好奇,待银花耳语告知,稍稍惊讶后很快镇定。

    她瞥眼灶间热饭的凌云,低声朝银花道:“你真将祁庚睡了?”

    “这……昨晚又对情歌又喝酒跳舞……哎呀,他已经跑去同阿姆说要嫁给我。不行,我要同你出去。阿姆连人都替我选好,三十勇士陪我出南蜀。

    ”银花焦急跺脚,“簪儿姐,咱们快走吧。”

    金簪的心下微晃,笑容中充满意味不明。

    她回首落成的新屋,匾额上的“合卺居”三字,转眸落在灶间掀盖的凌云。

    算计的心思沉落,她轻声朝银花道:“吃早膳吗?”

    “没啊。”银花接道,“我哪有心情吃……”

    她看向灶间忙活的凌云,感叹句,“阿云哥很像我们南蜀的男儿。我就觉得挺……不讨喜。”

    金簪笑出声:“你……喜欢上别人?”犹记得银花在凌云初来时说要娶他。

    “前些年有一男子来寨里求解蛊的药。他长得特别男人,一个能打好几个南蜀男儿。后来,阿姆用毒将他抓住,我……又将他放走了。我同他说:若要替人解蛊,得将人带来。

    后来,他一直没有带人来。我也不知道他想救的人现在怎么样。”

    银花自顾说着,见金簪的眼神发定,不解道,“簪儿姐,怎么了?”

    “原来他不愿说的南蜀经历在你这啊。”金簪莞尔,握住银花的手,目光深邃,“起初你说要娶凌云,你是觉得他身上有外来者的气息,像你救过的男人。”

    “啊……”银花摆手又挠鬓角,终是默默地点头。

    金簪洞悉她的想法,温声道:“你去准备吧。午间,我们准时出发。对了,糯米是甜食,你帮我将那饭团吃了。”

    “这怎么好意思。好啊,我最爱吃甜食。”银花卖乖一句,蹦跳去寻凌云。

    她将刚出炉的饭团打包带走。

    凌云叹口气,放下白色的围裙准备上山。

    清晨的后山可以摸到山鸡蛋,给她捡两个做咸蛋羹。

    金簪见他上山,也没问去做什么,直接转身入屋。

    她将衣衫叠入布包,轩辕枪别在腰后,银鳞蛇王的丝囊挂在腰上……出发的工作做完,她又在床边坐一会,抚摸昨夜的床褥。

    思绪万千,她释然轻笑:“凌云,或许你的选择也对,谁说躲在一隅安居就是错呢?

    我不该这么自私,辜负凌少保的善念教导,用如此卑劣的手法将你扯进局势。

    我……心软了。”

    【以五毒银花的蛊术对抗伊兰天阙,加上凤凰连弩击退狼骑,一定可以守住北延。】

    金簪思定,又喃喃道:“不行,风弩至关重要,岂可再妇人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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