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我的病需不需要忌口?”
“火锅、烧烤、奶茶、可乐这些我最近都可以不吃不喝。”
“我也可以早睡早起,不再熬夜。”
庄南轲盯着主治医生陈德修,一脸诚恳。
因为他隐隐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状况,似乎有些不妙。
医生五十岁左右的年纪,地中海发型,带着厚厚的近视眼镜。
身后满满一墙的锦旗,不知间透露着他的医术精湛。
“不,你想吃什么就吃吧!”
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在庄南轲听来,却犹如晴天霹雳。
震耳欲聋!
医生递过来的诊断书上,答应着密密麻麻的医学术语,期间不不乏的飘出几个「癌」字,格外清晰眨眼。
“医生,你没搞错吧,我才十八岁,我才十八岁呀!你是不是拿错别人的单子了,我才十八岁!”
“比你更年轻的,我这辈子也送走了不少。单子就你和另外一个人,他还是治感冒,怎么可能拿错。”
“那我还剩多少时间?”
“四个月,看开一点吧,人都逃不开这一天。”
医生的话犹如一滴墨水在我心中炸开
……
庄南轲手握诊断书,不记得是怎样离开医院的。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时不时冒出一段零散的记忆,浑浑噩噩地走在马路上,撞倒了好几辆共享单车,撞到人了也不躲闪。
十八岁的年纪,在这活力四射的年纪,生命却已经开始了倒计时……
四个月,一百二十天,两千八百八十个小时,十七万两千八百分钟……
医生说的四个月,实际上可能只是保守估计,也可能没有那么多。
弹指一挥,就要跟这个世界告别了。
说实话啊,他对这个世界并没有多么眷恋。
人世间的美好,跟他好像没有什么关系。
爱情是什么?
是「燕子,没了你我可怎么活」。
是「在岁月的尘埃里找寻,找到那份不变的温柔,不变的深情」。
亲情是什么?
自打六岁那年,父母离婚以后,他就很少感受到亲情的那份温暖。
那个所谓的“家”,不过是个白天吃饭、晚上睡觉的地方。
每次回去,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像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
只有每次回乡下的爷爷家,才能寻找到一丝难得的亲情,一丝难得的心灵慰藉。似白驹过隙,看得见,抓不着。
他自嘲,一直苟活到十八岁的原因,是来都来了这个世界,总不能不看看这个世界吧。
这下患上绝症,早点结束这趟旅程。
最后四个月,就让我从容赴死。
“老板,给我来一只烧鸡,不用切,我要抱着啃””
“奶茶加冰,要最高的热量、最甜的糖分、 最多的反式脂肪酸。”
“臭豆腐,变态辣,往死里放,不要葱花。”
……
庄南轲小时候看电视:看到洪七公抱着整只叫花鸡啃时,就特别想要这样抱着啃,但是被人看着的时候总是放不开。
今天终于实现了……
迎着路人异样的眼光,满嘴流油。
心中却是前所未有的畅快。
路过批发市场,他花了三十块,买了一件花衬衫。
颜色非常的俗艳,穿着就像个古惑仔。
王者镜子里的自己,他笑了一下。
从小到大,他都是别人口中的乖孩子、好学生。
但是每个人的骨子里,都装着另外一个具有叛逆野性的性格。
不要死的人了,还矜持什么。
穿着张扬的花衬衫提着,啃了一半的烧鸡,庄南轲被保安拦在了校门口。
直到他出示了学生证 和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保安又打了电话 确认了一下,才把它放进去。
“唉,现在的学生,痞里痞气的,活像个癫公!”
他踏入了校门,听者背后的叹息,觉得有点好笑。
他不知道他这个痞里痞气的学生,已经连续两年排名全年级第一。
是市里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只是对于他来说,不过是虚名罢了。
现在的他不会被这些光环束缚。
正是下课的时间,操场上闹哄哄的。
九班的教室门口,几个学生追逐打闹。
穿得像古惑仔 一样的庄南轲走进了教室,立刻吸引了全班同学的目光。
“我去,他抽什么风,居然穿成这个样子来学校。要是被教导主任抓到起码要罚他个三千字检讨。”
“他昨天请了病假,这么一看,肯定是病得不轻呀!”
……
庄南轲没有理会同学像看怪物一样的眼神,径直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一屁股坐了下去,将半只烧鸡重新包起来,塞进课桌里面。
然后将那杯反式脂肪酸含量极高的奶茶一口去喝了个金瓜。
“庄南轲,你怎么没有回我的信息?”
前桌是一个女生,眼里充满了质问。
王慕雨,学校里校花级别的女神。
长着一双好看的凤丹眼,但是目光总是带着傲气,就像一个公主。
这样的女生,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说白了,就是舔狗。
庄南轲就是其中之一。
毕竟前后桌,朝夕相处,青春期的男孩子,很难不对这么漂亮的女孩动心。
他掏出了手机,开机,瞬间就弹出许多条未读的信息。
其中三条,来自于王慕雨。
“明天我想吃李记的生煎包,记得帮我买 ,顺便再帮我同桌带份豆浆”
“
你今天怎么没来上学,也不肯回我信息”
“你要是继续玩失踪,我就再也不给你追求我的机会了。”
虽是冰冷冷的文字,但还是能读出王慕雨那高高在上的态度。
老子都要死了,还你给不给我机会?
“你又不是我的谁,我干嘛要给你买,想吃什么我就一定要给你买吗?”庄南轲随手滑走聊天框。
“你说什么!”王慕雨难以置信的瞪大双眼,以为自己听错了。
庄南轲居然敢用这种语气跟自己说话。
哪有舔狗这么横?
“我生病了,请了病假,你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就惦记了那几个包子是不?”庄南轲冷冷的说道。
他承认,自己以前的确喜欢过她。
但他对庄南轲若即若离,忽冷忽热,感觉他要是放弃了,就像是要失去什么,他要是想离开了,王慕雨又会给他一点点甜头,给他一点点希望。
一个堂堂的好学生就这么被吊着。
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庄南轲终于大彻大悟,想要立即停止这种幼稚的拉扯。
老子都没有多少日子好活,没时间在这里跟你过家家。
“庄南轲,你这是什么态度?”
王慕雨柳眉倒竖。
“林同学,我本来好像就没有什么义务给你买早餐,买了是情分,不买是本分。你好像没有摆清自己的位置好。”庄南轲不想不断的回答。
“庄南轲,你是不是病傻了呀?你这样会失去我的。”他有几分威胁的意味。
颇具规模的胸膛,一起一伏。
漂亮的丹凤眼,好像要点着了似的。
庄南轲不为所动还是淡淡的说道:“随便吧,说的好像啊,你是我什么,我好像得到过你似的。”
王慕雨腮帮子被气的气鼓鼓的,气愤的转过头去。
实际上,他对庄南轲很有好感,毕竟他人长得帅,学习也好,还是暖男。
迟迟不答应他的追求,是还没到爱的死去活来的那个地步。
不过你现在是个什么意思?
难道追不到就要放弃了?
追女生哪有你那么没有恒心毅力的?
“火锅、烧烤、奶茶、可乐这些我最近都可以不吃不喝。”
“我也可以早睡早起,不再熬夜。”
庄南轲盯着主治医生陈德修,一脸诚恳。
因为他隐隐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状况,似乎有些不妙。
医生五十岁左右的年纪,地中海发型,带着厚厚的近视眼镜。
身后满满一墙的锦旗,不知间透露着他的医术精湛。
“不,你想吃什么就吃吧!”
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在庄南轲听来,却犹如晴天霹雳。
震耳欲聋!
医生递过来的诊断书上,答应着密密麻麻的医学术语,期间不不乏的飘出几个「癌」字,格外清晰眨眼。
“医生,你没搞错吧,我才十八岁,我才十八岁呀!你是不是拿错别人的单子了,我才十八岁!”
“比你更年轻的,我这辈子也送走了不少。单子就你和另外一个人,他还是治感冒,怎么可能拿错。”
“那我还剩多少时间?”
“四个月,看开一点吧,人都逃不开这一天。”
医生的话犹如一滴墨水在我心中炸开
……
庄南轲手握诊断书,不记得是怎样离开医院的。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时不时冒出一段零散的记忆,浑浑噩噩地走在马路上,撞倒了好几辆共享单车,撞到人了也不躲闪。
十八岁的年纪,在这活力四射的年纪,生命却已经开始了倒计时……
四个月,一百二十天,两千八百八十个小时,十七万两千八百分钟……
医生说的四个月,实际上可能只是保守估计,也可能没有那么多。
弹指一挥,就要跟这个世界告别了。
说实话啊,他对这个世界并没有多么眷恋。
人世间的美好,跟他好像没有什么关系。
爱情是什么?
是「燕子,没了你我可怎么活」。
是「在岁月的尘埃里找寻,找到那份不变的温柔,不变的深情」。
亲情是什么?
自打六岁那年,父母离婚以后,他就很少感受到亲情的那份温暖。
那个所谓的“家”,不过是个白天吃饭、晚上睡觉的地方。
每次回去,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像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
只有每次回乡下的爷爷家,才能寻找到一丝难得的亲情,一丝难得的心灵慰藉。似白驹过隙,看得见,抓不着。
他自嘲,一直苟活到十八岁的原因,是来都来了这个世界,总不能不看看这个世界吧。
这下患上绝症,早点结束这趟旅程。
最后四个月,就让我从容赴死。
“老板,给我来一只烧鸡,不用切,我要抱着啃””
“奶茶加冰,要最高的热量、最甜的糖分、 最多的反式脂肪酸。”
“臭豆腐,变态辣,往死里放,不要葱花。”
……
庄南轲小时候看电视:看到洪七公抱着整只叫花鸡啃时,就特别想要这样抱着啃,但是被人看着的时候总是放不开。
今天终于实现了……
迎着路人异样的眼光,满嘴流油。
心中却是前所未有的畅快。
路过批发市场,他花了三十块,买了一件花衬衫。
颜色非常的俗艳,穿着就像个古惑仔。
王者镜子里的自己,他笑了一下。
从小到大,他都是别人口中的乖孩子、好学生。
但是每个人的骨子里,都装着另外一个具有叛逆野性的性格。
不要死的人了,还矜持什么。
穿着张扬的花衬衫提着,啃了一半的烧鸡,庄南轲被保安拦在了校门口。
直到他出示了学生证 和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保安又打了电话 确认了一下,才把它放进去。
“唉,现在的学生,痞里痞气的,活像个癫公!”
他踏入了校门,听者背后的叹息,觉得有点好笑。
他不知道他这个痞里痞气的学生,已经连续两年排名全年级第一。
是市里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只是对于他来说,不过是虚名罢了。
现在的他不会被这些光环束缚。
正是下课的时间,操场上闹哄哄的。
九班的教室门口,几个学生追逐打闹。
穿得像古惑仔 一样的庄南轲走进了教室,立刻吸引了全班同学的目光。
“我去,他抽什么风,居然穿成这个样子来学校。要是被教导主任抓到起码要罚他个三千字检讨。”
“他昨天请了病假,这么一看,肯定是病得不轻呀!”
……
庄南轲没有理会同学像看怪物一样的眼神,径直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一屁股坐了下去,将半只烧鸡重新包起来,塞进课桌里面。
然后将那杯反式脂肪酸含量极高的奶茶一口去喝了个金瓜。
“庄南轲,你怎么没有回我的信息?”
前桌是一个女生,眼里充满了质问。
王慕雨,学校里校花级别的女神。
长着一双好看的凤丹眼,但是目光总是带着傲气,就像一个公主。
这样的女生,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说白了,就是舔狗。
庄南轲就是其中之一。
毕竟前后桌,朝夕相处,青春期的男孩子,很难不对这么漂亮的女孩动心。
他掏出了手机,开机,瞬间就弹出许多条未读的信息。
其中三条,来自于王慕雨。
“明天我想吃李记的生煎包,记得帮我买 ,顺便再帮我同桌带份豆浆”
“
你今天怎么没来上学,也不肯回我信息”
“你要是继续玩失踪,我就再也不给你追求我的机会了。”
虽是冰冷冷的文字,但还是能读出王慕雨那高高在上的态度。
老子都要死了,还你给不给我机会?
“你又不是我的谁,我干嘛要给你买,想吃什么我就一定要给你买吗?”庄南轲随手滑走聊天框。
“你说什么!”王慕雨难以置信的瞪大双眼,以为自己听错了。
庄南轲居然敢用这种语气跟自己说话。
哪有舔狗这么横?
“我生病了,请了病假,你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就惦记了那几个包子是不?”庄南轲冷冷的说道。
他承认,自己以前的确喜欢过她。
但他对庄南轲若即若离,忽冷忽热,感觉他要是放弃了,就像是要失去什么,他要是想离开了,王慕雨又会给他一点点甜头,给他一点点希望。
一个堂堂的好学生就这么被吊着。
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庄南轲终于大彻大悟,想要立即停止这种幼稚的拉扯。
老子都没有多少日子好活,没时间在这里跟你过家家。
“庄南轲,你这是什么态度?”
王慕雨柳眉倒竖。
“林同学,我本来好像就没有什么义务给你买早餐,买了是情分,不买是本分。你好像没有摆清自己的位置好。”庄南轲不想不断的回答。
“庄南轲,你是不是病傻了呀?你这样会失去我的。”他有几分威胁的意味。
颇具规模的胸膛,一起一伏。
漂亮的丹凤眼,好像要点着了似的。
庄南轲不为所动还是淡淡的说道:“随便吧,说的好像啊,你是我什么,我好像得到过你似的。”
王慕雨腮帮子被气的气鼓鼓的,气愤的转过头去。
实际上,他对庄南轲很有好感,毕竟他人长得帅,学习也好,还是暖男。
迟迟不答应他的追求,是还没到爱的死去活来的那个地步。
不过你现在是个什么意思?
难道追不到就要放弃了?
追女生哪有你那么没有恒心毅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