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月驰只觉得天地忽然变色,黑无常的长帽子猛然变白,黑色的瞳仁亦变得苍白而没有一丝色泽。
而白无常鲜红色的舌头忽然拉长,拉长,成了问心千百条银丝,直接戳到自己都能额头上,又好像变成无数条嘶嘶尖叫的小蛇,吸着自己的血。
头脑又好痛。似乎又有蜘蛛,人面蛛身的蜘蛛,在跟自己说:
“陷入到无边的极乐中去吧…”
齐月驰咬碎牙,道:“滚!”
“滚!”
怒音在她脑海深处与耳边同时响起。
萧明绎的声音本来清亮如玉碎,介于青年与少年之间,而此刻的怒喝却带着一丝癫狂与沙哑,宛如刚才经历了一场恶战。
叫这一声怒喝,齐月驰已经回过神来。
她的视野中,萧明绎的胸膛已经被撕成两半;正汩汩地流着鲜血,而红红白白的鲜血和肋骨之间,开了一个森森的黑洞。那里本该有鲜红的一颗心脏,却什么都没有。
齐月驰一惊之下,抬头去看萧明绎。
他那张脸本来极其俊俏,双眉入鬓,鼻梁修直,面似桃花,加上一双潋滟含情的凤眸,本该是个飞扬的少年面庞;但像有一把刀,将那张漂亮的面庞连皮带肉,生生斩了一半下来,于是半边脸便只剩森森白骨。
齐月驰惊讶之下,欲要好好看看这副面容,却眨眼之间,便已消失不见。
如幻化戏法,萧明绎又换成一副姣好的少年皮相。
但他杀人的血迹尚未擦干,溅得那张俊颜上到处都是,眨眼之间,一滴血从睫毛处滴下来,恰好落到齐月驰的手背上,如滚落一滴血泪。
萧明绎刚杀过人,可还有心思调笑。他道:“红豆生南国......你可曾听过?”
齐月驰本来被这沉重一幕搅得心情低落,可看此少年实在极美,心情也跟着变好,于是接道:
“嗯,你这颗红豆可不是生在南国?”
但她还记仇,记得先前燔离神大人骗她的事迹,便说:“我可哪里敢采呢?”
“到时候燔离神发脾气,可要把我变成干尸傀儡呢。”
萧明绎心中却想:红豆本是个好的意象,可要用在临别的时候反而不好。我曾经也听过歌姬唱曲,有一句是: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
心中一般感伤,手上却不耽误,轻轻一用力,那郑家主便在他手下发出一丝惨叫。
原来琵琶骨也被穿了。
纸人已经被怨气扯开,化成千万片纸屑,而萧明绎只是将手往空中一抛,忽然,千万只鬼萤火凌空飞起,每一只都载着一缕残破的灵魂。
萧明绎道:
“我知道你想死。但你干了这么多坏事,哪能让你死得这么便宜。”
萧明绎哼了一声。
千万只萤火载着纸屑,在空中逐渐拼凑成完整的灵魂。那灵魂泛着黑气,看上去十分危险。
罪气深重的灵魂。若是普通灵魂则为透明,若多行善事,则会泛着白光。
那灵魂刚被生生扯成千百片,以为就此灰飞烟灭,哪里想到灰飞烟灭都不彻底,还被人粗暴地拼回来,魂体还有些虚。
萧明绎问那灵魂:
“你可认得他?”
魂体没好气道:“我当然认识。小姐的倒插门嘛,没什么了不起的。”
郑家主此刻狼狈无比,听了此话,更是丧气到了巅峰。他的发家历史乃是给人当倒插门女婿而来,这成了他心底的一根刺,老是拔出不去。
这回遇到故人,被人一下抓住了这根刺,反复揉搓。
“你跟他有什么交易?”
“我不听他的话,只听小姐的。”
那灵魂傲然道。
齐月驰一阵无语。都什么时候了,还纠结这个?
萧明绎却不客气。他接过齐月驰怀中的阿妍,手掌放到她背心处。
他没急着唤醒阿妍,而是转身瞧着齐月驰。
他说:“若是梦境坍塌,你就快出去。我可是燔离神大人,绝对不可能死。”
齐月驰却笑道:“燔离神大人怎么正话反说?你明明想着,不要抛下我自己逃命,对不对?”
“我可是你的主人。”
“快点动手吧。”
话音刚落,一股强劲的灵力随着手臂灌入阿妍体内。
阿妍缓缓睁开了眼睛。
没有意料中的发狂与歇斯底里,阿妍反而意外地平静。她的目光依次掠过眼前的萧明绎、齐月驰,和郑家主,却停留在地上。
那是一个小小的人偶。
人偶已经开线了,两只扣子做的眼睛都掉没了,露出空荡荡的内里。
阿妍将它捡起来,掸了掸上面的灰尘,将人偶紧紧地抱进怀里。
她的神情满是悲伤。她说:
“妈妈的事情......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不过另一部分,送我到郑家老宅吧。”
“我在那里面说。”
齐月驰问:“你脸上长得眼睛?”
“答案也在那里。”
阿妍平静地说。
*
千叶城位于西南腹地,此处商贾颇多,街上也十分热闹。
车水马龙中间,猛然听到几阵突兀的铜锣声,惹得众人纷纷抬头看。
有小孩认出来敲锣那个面色灰白的男人,惊叫道:
“那是不是郑家主!”
听到郑家主这三个字,街道上登时炸了锅。人群一窝蜂地往里挤,要看传说中的郑家主。
要说平日里郑家主那是响当当的大人物!千叶城的百姓对于这位年少起家,不到四十就当了第一家族的家主,那可是又爱又恨。恨的自然是因为平日道貌岸然的面皮下一颗黑心肠,压榨修士,盘剥百姓,种种坏事他都干;至于杀人灭族,嗨,那当然是随手而为不在话下。
爱的人则敬他是一世枭雄,颇有手腕城府;而他着力信仰供奉的燔离神老爷,又是实打实很灵的神仙。
若是有什么愿望没有实现,又非常急需,便可以一物为代价,向燔离神换取。
但这个好说,毕竟换点什么好事,总得付出代价。
像王老五的隔壁的张二麻子的媳妇赵大花家的外甥,就是个瘸子,从出生起就不招人待见,他爹妈不要他,把他送人,听说了山上的燔离神庙应验,便以自己少活二十年为代价,换了一双好腿。
叫他自己说,拿命换腿,不亏,人生不就活这瞬息之间嘛!如果一辈子都过得苦,那他宁愿少活点,但要活得足够好,也就值了。
说到此处,看客叹息:
惨啊惨!听说那瘸子一家,一辈子都给人去蓝田采玉,得了个一辈子穷命,死在溪水里,真还不如拿命数换个舒服点的人生。
郑家主低着头。他打着胸前的一面锣,只是麻木地走着,不敢抬头。
众人一股脑围上去。
离郑家主有些距离,一高挑一瘦削,两个商人打扮的人正并肩走着。
正是易容过的齐月驰、萧明绎二人。
因二人的容貌气度与常人有异,故易容了一番。
齐月驰听见那郑家主喃喃自语念叨:
“我是慈家的赘婿!我的东西全是我老婆的!我吃绝户!”等等多项罪名,忍不住心情大好,弯了弯唇角。
“真够缺德的。”齐月驰评价道。
“不过我喜欢。”
齐月驰和萧明绎并肩走着,萧明绎一手拉着阿妍,一手拉着用绳子捆成一团的郑家主,大摇大摆地前往郑家祖宅。
齐月驰道:“现在可以解释一下了吧,燔离神大人?”
萧明绎听到这个称呼,将辫子轻轻一甩,道:
“我还想知道,你要等到多久才能发现。”
“早就发现了。燔离神不害人,害人的神是郑家假借燔离神的名义,搞出来的东西。”
“对。阿妍身上的眼睛,只是其中一个。”萧明绎忽然道:“你听。”
萧明绎因非凡胎,他的听感分外灵敏。而齐月驰的新身体实在不好使,而在梦境之中的身体是现实身体的投影,同样不好使。因为听不见,便伸长耳朵去寻找那声音的来处,还是听不清。
齐月驰问道:“他说了什么?”
萧明绎不答。
猛然,齐月驰忽然觉得耳边有什么东西,微微有些痒,抬头一看,却是萧明绎将手拢成喇叭形,放在齐月驰耳边。
萧明绎骄傲似的扬了扬下巴:
“这回听清了吧?”
顺着萧明绎拢成的手型,声音一字一句传入耳朵,虽然朦朦胧胧,但好像清晰了些。
而白无常鲜红色的舌头忽然拉长,拉长,成了问心千百条银丝,直接戳到自己都能额头上,又好像变成无数条嘶嘶尖叫的小蛇,吸着自己的血。
头脑又好痛。似乎又有蜘蛛,人面蛛身的蜘蛛,在跟自己说:
“陷入到无边的极乐中去吧…”
齐月驰咬碎牙,道:“滚!”
“滚!”
怒音在她脑海深处与耳边同时响起。
萧明绎的声音本来清亮如玉碎,介于青年与少年之间,而此刻的怒喝却带着一丝癫狂与沙哑,宛如刚才经历了一场恶战。
叫这一声怒喝,齐月驰已经回过神来。
她的视野中,萧明绎的胸膛已经被撕成两半;正汩汩地流着鲜血,而红红白白的鲜血和肋骨之间,开了一个森森的黑洞。那里本该有鲜红的一颗心脏,却什么都没有。
齐月驰一惊之下,抬头去看萧明绎。
他那张脸本来极其俊俏,双眉入鬓,鼻梁修直,面似桃花,加上一双潋滟含情的凤眸,本该是个飞扬的少年面庞;但像有一把刀,将那张漂亮的面庞连皮带肉,生生斩了一半下来,于是半边脸便只剩森森白骨。
齐月驰惊讶之下,欲要好好看看这副面容,却眨眼之间,便已消失不见。
如幻化戏法,萧明绎又换成一副姣好的少年皮相。
但他杀人的血迹尚未擦干,溅得那张俊颜上到处都是,眨眼之间,一滴血从睫毛处滴下来,恰好落到齐月驰的手背上,如滚落一滴血泪。
萧明绎刚杀过人,可还有心思调笑。他道:“红豆生南国......你可曾听过?”
齐月驰本来被这沉重一幕搅得心情低落,可看此少年实在极美,心情也跟着变好,于是接道:
“嗯,你这颗红豆可不是生在南国?”
但她还记仇,记得先前燔离神大人骗她的事迹,便说:“我可哪里敢采呢?”
“到时候燔离神发脾气,可要把我变成干尸傀儡呢。”
萧明绎心中却想:红豆本是个好的意象,可要用在临别的时候反而不好。我曾经也听过歌姬唱曲,有一句是: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
心中一般感伤,手上却不耽误,轻轻一用力,那郑家主便在他手下发出一丝惨叫。
原来琵琶骨也被穿了。
纸人已经被怨气扯开,化成千万片纸屑,而萧明绎只是将手往空中一抛,忽然,千万只鬼萤火凌空飞起,每一只都载着一缕残破的灵魂。
萧明绎道:
“我知道你想死。但你干了这么多坏事,哪能让你死得这么便宜。”
萧明绎哼了一声。
千万只萤火载着纸屑,在空中逐渐拼凑成完整的灵魂。那灵魂泛着黑气,看上去十分危险。
罪气深重的灵魂。若是普通灵魂则为透明,若多行善事,则会泛着白光。
那灵魂刚被生生扯成千百片,以为就此灰飞烟灭,哪里想到灰飞烟灭都不彻底,还被人粗暴地拼回来,魂体还有些虚。
萧明绎问那灵魂:
“你可认得他?”
魂体没好气道:“我当然认识。小姐的倒插门嘛,没什么了不起的。”
郑家主此刻狼狈无比,听了此话,更是丧气到了巅峰。他的发家历史乃是给人当倒插门女婿而来,这成了他心底的一根刺,老是拔出不去。
这回遇到故人,被人一下抓住了这根刺,反复揉搓。
“你跟他有什么交易?”
“我不听他的话,只听小姐的。”
那灵魂傲然道。
齐月驰一阵无语。都什么时候了,还纠结这个?
萧明绎却不客气。他接过齐月驰怀中的阿妍,手掌放到她背心处。
他没急着唤醒阿妍,而是转身瞧着齐月驰。
他说:“若是梦境坍塌,你就快出去。我可是燔离神大人,绝对不可能死。”
齐月驰却笑道:“燔离神大人怎么正话反说?你明明想着,不要抛下我自己逃命,对不对?”
“我可是你的主人。”
“快点动手吧。”
话音刚落,一股强劲的灵力随着手臂灌入阿妍体内。
阿妍缓缓睁开了眼睛。
没有意料中的发狂与歇斯底里,阿妍反而意外地平静。她的目光依次掠过眼前的萧明绎、齐月驰,和郑家主,却停留在地上。
那是一个小小的人偶。
人偶已经开线了,两只扣子做的眼睛都掉没了,露出空荡荡的内里。
阿妍将它捡起来,掸了掸上面的灰尘,将人偶紧紧地抱进怀里。
她的神情满是悲伤。她说:
“妈妈的事情......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不过另一部分,送我到郑家老宅吧。”
“我在那里面说。”
齐月驰问:“你脸上长得眼睛?”
“答案也在那里。”
阿妍平静地说。
*
千叶城位于西南腹地,此处商贾颇多,街上也十分热闹。
车水马龙中间,猛然听到几阵突兀的铜锣声,惹得众人纷纷抬头看。
有小孩认出来敲锣那个面色灰白的男人,惊叫道:
“那是不是郑家主!”
听到郑家主这三个字,街道上登时炸了锅。人群一窝蜂地往里挤,要看传说中的郑家主。
要说平日里郑家主那是响当当的大人物!千叶城的百姓对于这位年少起家,不到四十就当了第一家族的家主,那可是又爱又恨。恨的自然是因为平日道貌岸然的面皮下一颗黑心肠,压榨修士,盘剥百姓,种种坏事他都干;至于杀人灭族,嗨,那当然是随手而为不在话下。
爱的人则敬他是一世枭雄,颇有手腕城府;而他着力信仰供奉的燔离神老爷,又是实打实很灵的神仙。
若是有什么愿望没有实现,又非常急需,便可以一物为代价,向燔离神换取。
但这个好说,毕竟换点什么好事,总得付出代价。
像王老五的隔壁的张二麻子的媳妇赵大花家的外甥,就是个瘸子,从出生起就不招人待见,他爹妈不要他,把他送人,听说了山上的燔离神庙应验,便以自己少活二十年为代价,换了一双好腿。
叫他自己说,拿命换腿,不亏,人生不就活这瞬息之间嘛!如果一辈子都过得苦,那他宁愿少活点,但要活得足够好,也就值了。
说到此处,看客叹息:
惨啊惨!听说那瘸子一家,一辈子都给人去蓝田采玉,得了个一辈子穷命,死在溪水里,真还不如拿命数换个舒服点的人生。
郑家主低着头。他打着胸前的一面锣,只是麻木地走着,不敢抬头。
众人一股脑围上去。
离郑家主有些距离,一高挑一瘦削,两个商人打扮的人正并肩走着。
正是易容过的齐月驰、萧明绎二人。
因二人的容貌气度与常人有异,故易容了一番。
齐月驰听见那郑家主喃喃自语念叨:
“我是慈家的赘婿!我的东西全是我老婆的!我吃绝户!”等等多项罪名,忍不住心情大好,弯了弯唇角。
“真够缺德的。”齐月驰评价道。
“不过我喜欢。”
齐月驰和萧明绎并肩走着,萧明绎一手拉着阿妍,一手拉着用绳子捆成一团的郑家主,大摇大摆地前往郑家祖宅。
齐月驰道:“现在可以解释一下了吧,燔离神大人?”
萧明绎听到这个称呼,将辫子轻轻一甩,道:
“我还想知道,你要等到多久才能发现。”
“早就发现了。燔离神不害人,害人的神是郑家假借燔离神的名义,搞出来的东西。”
“对。阿妍身上的眼睛,只是其中一个。”萧明绎忽然道:“你听。”
萧明绎因非凡胎,他的听感分外灵敏。而齐月驰的新身体实在不好使,而在梦境之中的身体是现实身体的投影,同样不好使。因为听不见,便伸长耳朵去寻找那声音的来处,还是听不清。
齐月驰问道:“他说了什么?”
萧明绎不答。
猛然,齐月驰忽然觉得耳边有什么东西,微微有些痒,抬头一看,却是萧明绎将手拢成喇叭形,放在齐月驰耳边。
萧明绎骄傲似的扬了扬下巴:
“这回听清了吧?”
顺着萧明绎拢成的手型,声音一字一句传入耳朵,虽然朦朦胧胧,但好像清晰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