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章
谢流光扎了辫子,眉飞入鬓,目下无尘。
他向来爱美,但凡有时间便会把自己打扮的很好看。今日着装看起来更是格外隆重,谢流光穿件如初生朝霞斑斓的鸾翠色长衫,颈系贝类珠圈,金缕腰带整齐的束着腰,有种拒人千里之外的矜贵。
时戎上前一步挡在戚韫笛面前,看着他冷嘲热讽:“有什么不明白的,不明白就滚。”
谢流光的脸色苍白,在月色下更有一种矛盾的圣洁和凄清感。
他并没有理会时戎的挑衅,只是看着戚韫笛问:“之前我就想问你,你总是这么喜欢做慈善吗?第一次见他就那么没有分寸感。”
戚韫笛不太能听懂他在说什么,十分茫然的问:“什么叫没有分寸感?”
“你跟踪他,还救下他,一直照顾他。”谢流光语气中透出种淡淡的死寂,“这些我都看见了。”
戚韫笛不能理解:“跟踪他是因为他有猎人的线索。救人是因为哪怕是个奄奄一息的陌生人我也得救,更何况时戎算是我的朋友。”
“朋友?”时戎和谢流光同时疑惑又震惊的看着她。
戚韫笛点了点头。
谢流光的神情几乎算得上愤怒:“他凭什么当你的朋友?”
此时的时戎却有种被惊喜突然击中的无措感,站在一旁用手指攥着心口处的衣裳。
难怪戚韫笛给他种很熟悉的感觉,就像他们在哪里见过或亲密无间的合作过。他从前没有朋友,原来这种莫名的感觉就叫朋友。
两人不约而同的看向戚韫笛。
她眯着眼睛微微笑:“怎么时戎你都那么惊讶,难道是没有把我当成朋友?”
见这两人因为自己这句话眉来眼去起来,谢流光站在一旁面色肉眼可见的灰败起来。
她为什么那么没有戒心,谁都可以迅速成为她的朋友?
谢焉如此,戚浪如此,现在时戎又是这样。
他在她的生命中从未扮演过什么重要角色,只是一只可以随意亵玩宠爱的翠鸟罢了。
所以,她才会在快要离开的时候和戚浪独处一个下午,会在黄昏时刻和时戎花费大量时间爬山。
她明明那么讨厌走路,却还是到了山顶,诡计多端的时戎还用手段捉来了萤火虫。
可她没有将自己的丝毫时间分给自己,看来当真是对他谢流光毫不在意。
所以,会不会真的像时戎说的那样,他只是一把带她进入非遗夜校的钥匙?
谢流光脸上失魂落魄,没有再问一句话就要自己下山去。
戚韫笛此刻仍没察觉到他的不对,见谢流光要走,上前几步拉住了他的胳膊:“刚好你在,那就一并告诉你。上次你不是想回去看看吗?这两天我刚好有时间,打算陪你回一趟小崖山。”
谢流光听见这话,浑身被抽干的血液似乎重新在他身体里涌动起来,他期待的转过身来:“回小崖山?我们什么时候走?”
戚韫笛想了想:“明天吧,这边的事情已经忙完了。”
时戎闻言撇撇嘴:“那你还会回来吗?”
戚韫笛清楚,大概是回不来了。
她学着戚浪回头摆手那样,十分洒脱的说:“有缘再见,山水有相逢。”
这次消沉下来的人是时戎。
谢流光立刻说:“既然明天就要出发,那你今晚得早点休息,我送你回去吧。”
时戎冷哼:“我接来的人自然有我来送。”
见两人又形成争锋相对之势,戚韫笛有些头痛的用手腕敲敲脑袋。
毕竟是时戎先约的自己,戚韫笛只好先对谢流光说:“你先回去吧。我和时戎还有些话要说。”
时戎立刻收敛起浑身的攻击性,整个人变得柔软随和下来,佯装大度的说:“那你先回去吧,我会送她回夜校的。”
见戚韫笛心意已决,谢流光点点头,挤出一个微笑独自往山下走去。
夜光照亮下,山间羊肠小道依然崎岖又黑暗,谢流光回头看着时戎和戚韫笛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蹲下身慢慢地抱住了自己。
他难以忍受胃里波涛翻涌的错觉,脑子像被无数人劈成了两瓣,痛的几乎走不稳路。
她就要走了。
她走之前,会带自己去小崖山。
可她就要走了。
谢流光脑中一片混沌,即使自己装作少年心性撒娇,戚韫笛也不会为了自己留下来了。
再也不能触摸到,再也不能说话,再也不能照顾她,再也不能被她调笑。
最开始,他以为自己忍辱负重认贼作父,想要杀了她。
后来,他开始怀疑自己。
是从什么时候情绪发生了改变成为情愫?是她只捉到一条鱼还和自己打赌,故意输掉将鱼全部让给自己的时候吗?是下雨天依偎在一起的心跳声吗?是悬崖峭壁拉着她的手往上爬的时候吗?还是生辰里许下杀掉她愿望却又只是不肯下手的那一天?
他已经记不清了。
但一切无济于事,现在,她要走了。
这个多情的怪物摄取了他对这个世界仅存的爱意,却又一意孤行的离开。
谢流光脸上留下个偏执又阴沉的笑容。
我要留下她。
或者和她一起死。
-
眼见谢流光走远,时戎才神情渐渐放松下来,转过头就看到戚韫笛笑意吟吟的看到自己。
时戎喉结微动,有些紧张的露出吞咽的动作,神色小心:“如果你不想看萤火虫了,那你可以再陪我看看星星吗?”
野外的星空绚烂而浩大,银白的玉带宛若一条绚丽华美的绸缎铺满整个天际,点点星光镶嵌其中,形成了浩瀚银海。
戚韫笛抬头便被这后世钢筋水泥中少有的景色被吸引住,不自觉说:“好啊。”
得到肯定答案的时戎深呼吸一口气,从自己宽大的袖袍中神神秘秘的拿出了个什么东西,他的衣袍被他的动作扯得有些凌乱。
戚韫笛被吸引的定睛去看,那是个用木塞封存起来的蓝白色瓷瓶。
瓶身精致小巧,成色细腻洁白如雪,蓝花楹盎然盛开,看起来有些年份。
戚韫笛猜测:“酒?”
时戎有些不好意思的点头:“这个酒很好,是用夜校里的蓝花楹酿成。如果你一定要走,就让我用这个酒给你送别吧。”
他没有告诉她,这坛酒叫故人归。
蓝花楹开,故人当归。
他真诚的祝福她一路顺风,但也希望她有朝一日能再回来看看自己。
时戎的眼神太真诚,戚韫笛忍不住别开了他的目光。
在她避开自己眼神的瞬间,时戎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孤男寡女实在不应该一起喝酒,他立刻磕磕绊绊的说起来:“我,我没有别的意思,你不要误会……我,我就是……”
曾经在娱乐圈浸淫多年,酒量很好的戚韫笛轻声答应:“好。”
时戎的心从摇摇欲坠的高空变得重新安定,他拿起酒樽,为两人各倒一杯。
在最高的山顶,他们并排坐在断崖峭壁前,目之所及是万家灯火,是银河履带。身后是盘旋而上的无数树木,舒展的在黑夜里尽情疯涨。
今夜的山风也格外温柔,夜风吹动,吹皱少年心池。
时戎将酒一饮而下,苦辣中还带着辛甜的回味。
他看着身旁穿着米色长裙的戚韫笛想:敬我的第一个好朋友戚戚。
戚韫笛教时戎碰杯,教时戎划拳,还叫时戎真心话大冒险。
但也许是太久没有喝酒,又也许是因为喝得太急,戚韫笛的视线竟然渐渐模糊起来。
她看向遥远的天空,当进入娱乐圈,自己成为了星星,就很少关注真正的星空了。
此刻气氛太好,戚韫笛不由自主的诉说起来:“其实到现在,我还觉得一切都很不可思议。”
时戎似乎怕惊扰了什么,声音很轻的问:“嗯?”
此时演员这个职业并不广为人知,更何况是住在深山的时戎,戚韫笛试图解释好自己的情况:“我以前的工作,大概就是将扮演某个角色,体验某种人生,感知某种感情,然后供大家看,被别人喜欢或批判。”
时戎果断道:“那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你吧。”
“不,因为我不太听话。”戚韫笛的状态已经有些微醺,“别人挤破头的名利场,我扭头就走,所以得罪了一些人。”
戚韫笛自嘲:“其实我这种怪脾气,不管是什么圈子,我应该都很难混下去吧。”
时戎接过她的话:“一个人没有什么不好的,圈子这种东西也没什么好挤的。”
戚韫笛已经听不清他的话了,笑了笑自言自语:“但是我自己蛮喜欢喝酒的,每去一座城市,我很喜欢去找藏在巷子里的小酒馆,安安静静地观察整个城市。”
“其实我觉得自己已经非常厉害了,人生的容错率远比我想象的高。以前拍场打戏,如果摔断腿影响拍摄进度,我会觉得天塌了。但实际上无非也就是换个演员。
以前觉得大学毕业工作不顺利,进娱乐圈当群演,一天领着八十的工资,蹲在路边泡面和盒饭就觉得天都塌了,但其实只要身体健康就已经很好了。”
“被别人骚扰缠上,甚至被搅黄了来之不易的活儿。午夜梦回,我也会觉得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呢?但其实作为一个十八线演员,我已经比很多人轻松了。”
“进入夜校那一天我想,我应该给自己试错的勇气,毕竟犯错也不是什么大事情,只要活着总能解决。”
时戎安安静静的听她说话。
她摇了摇头,整张脸凑过去,捏了捏他的脸说:“你好好看,当群演一天都得多给二百。”
戚韫笛嘴里嘟囔:“我没醉……”
戚韫笛的思维一直是非常清晰的,时戎被她的突然袭击惊得整个人像只炸了毛的猫,心跳声几乎在这黑夜里快藏不住少年的秘密。
时戎缓了片刻,将戚韫笛抱起来。
戚韫笛浑身瘫软,手臂耷拉在时戎肩头。
“晚安。”
时戎轻声说。
他向来爱美,但凡有时间便会把自己打扮的很好看。今日着装看起来更是格外隆重,谢流光穿件如初生朝霞斑斓的鸾翠色长衫,颈系贝类珠圈,金缕腰带整齐的束着腰,有种拒人千里之外的矜贵。
时戎上前一步挡在戚韫笛面前,看着他冷嘲热讽:“有什么不明白的,不明白就滚。”
谢流光的脸色苍白,在月色下更有一种矛盾的圣洁和凄清感。
他并没有理会时戎的挑衅,只是看着戚韫笛问:“之前我就想问你,你总是这么喜欢做慈善吗?第一次见他就那么没有分寸感。”
戚韫笛不太能听懂他在说什么,十分茫然的问:“什么叫没有分寸感?”
“你跟踪他,还救下他,一直照顾他。”谢流光语气中透出种淡淡的死寂,“这些我都看见了。”
戚韫笛不能理解:“跟踪他是因为他有猎人的线索。救人是因为哪怕是个奄奄一息的陌生人我也得救,更何况时戎算是我的朋友。”
“朋友?”时戎和谢流光同时疑惑又震惊的看着她。
戚韫笛点了点头。
谢流光的神情几乎算得上愤怒:“他凭什么当你的朋友?”
此时的时戎却有种被惊喜突然击中的无措感,站在一旁用手指攥着心口处的衣裳。
难怪戚韫笛给他种很熟悉的感觉,就像他们在哪里见过或亲密无间的合作过。他从前没有朋友,原来这种莫名的感觉就叫朋友。
两人不约而同的看向戚韫笛。
她眯着眼睛微微笑:“怎么时戎你都那么惊讶,难道是没有把我当成朋友?”
见这两人因为自己这句话眉来眼去起来,谢流光站在一旁面色肉眼可见的灰败起来。
她为什么那么没有戒心,谁都可以迅速成为她的朋友?
谢焉如此,戚浪如此,现在时戎又是这样。
他在她的生命中从未扮演过什么重要角色,只是一只可以随意亵玩宠爱的翠鸟罢了。
所以,她才会在快要离开的时候和戚浪独处一个下午,会在黄昏时刻和时戎花费大量时间爬山。
她明明那么讨厌走路,却还是到了山顶,诡计多端的时戎还用手段捉来了萤火虫。
可她没有将自己的丝毫时间分给自己,看来当真是对他谢流光毫不在意。
所以,会不会真的像时戎说的那样,他只是一把带她进入非遗夜校的钥匙?
谢流光脸上失魂落魄,没有再问一句话就要自己下山去。
戚韫笛此刻仍没察觉到他的不对,见谢流光要走,上前几步拉住了他的胳膊:“刚好你在,那就一并告诉你。上次你不是想回去看看吗?这两天我刚好有时间,打算陪你回一趟小崖山。”
谢流光听见这话,浑身被抽干的血液似乎重新在他身体里涌动起来,他期待的转过身来:“回小崖山?我们什么时候走?”
戚韫笛想了想:“明天吧,这边的事情已经忙完了。”
时戎闻言撇撇嘴:“那你还会回来吗?”
戚韫笛清楚,大概是回不来了。
她学着戚浪回头摆手那样,十分洒脱的说:“有缘再见,山水有相逢。”
这次消沉下来的人是时戎。
谢流光立刻说:“既然明天就要出发,那你今晚得早点休息,我送你回去吧。”
时戎冷哼:“我接来的人自然有我来送。”
见两人又形成争锋相对之势,戚韫笛有些头痛的用手腕敲敲脑袋。
毕竟是时戎先约的自己,戚韫笛只好先对谢流光说:“你先回去吧。我和时戎还有些话要说。”
时戎立刻收敛起浑身的攻击性,整个人变得柔软随和下来,佯装大度的说:“那你先回去吧,我会送她回夜校的。”
见戚韫笛心意已决,谢流光点点头,挤出一个微笑独自往山下走去。
夜光照亮下,山间羊肠小道依然崎岖又黑暗,谢流光回头看着时戎和戚韫笛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蹲下身慢慢地抱住了自己。
他难以忍受胃里波涛翻涌的错觉,脑子像被无数人劈成了两瓣,痛的几乎走不稳路。
她就要走了。
她走之前,会带自己去小崖山。
可她就要走了。
谢流光脑中一片混沌,即使自己装作少年心性撒娇,戚韫笛也不会为了自己留下来了。
再也不能触摸到,再也不能说话,再也不能照顾她,再也不能被她调笑。
最开始,他以为自己忍辱负重认贼作父,想要杀了她。
后来,他开始怀疑自己。
是从什么时候情绪发生了改变成为情愫?是她只捉到一条鱼还和自己打赌,故意输掉将鱼全部让给自己的时候吗?是下雨天依偎在一起的心跳声吗?是悬崖峭壁拉着她的手往上爬的时候吗?还是生辰里许下杀掉她愿望却又只是不肯下手的那一天?
他已经记不清了。
但一切无济于事,现在,她要走了。
这个多情的怪物摄取了他对这个世界仅存的爱意,却又一意孤行的离开。
谢流光脸上留下个偏执又阴沉的笑容。
我要留下她。
或者和她一起死。
-
眼见谢流光走远,时戎才神情渐渐放松下来,转过头就看到戚韫笛笑意吟吟的看到自己。
时戎喉结微动,有些紧张的露出吞咽的动作,神色小心:“如果你不想看萤火虫了,那你可以再陪我看看星星吗?”
野外的星空绚烂而浩大,银白的玉带宛若一条绚丽华美的绸缎铺满整个天际,点点星光镶嵌其中,形成了浩瀚银海。
戚韫笛抬头便被这后世钢筋水泥中少有的景色被吸引住,不自觉说:“好啊。”
得到肯定答案的时戎深呼吸一口气,从自己宽大的袖袍中神神秘秘的拿出了个什么东西,他的衣袍被他的动作扯得有些凌乱。
戚韫笛被吸引的定睛去看,那是个用木塞封存起来的蓝白色瓷瓶。
瓶身精致小巧,成色细腻洁白如雪,蓝花楹盎然盛开,看起来有些年份。
戚韫笛猜测:“酒?”
时戎有些不好意思的点头:“这个酒很好,是用夜校里的蓝花楹酿成。如果你一定要走,就让我用这个酒给你送别吧。”
他没有告诉她,这坛酒叫故人归。
蓝花楹开,故人当归。
他真诚的祝福她一路顺风,但也希望她有朝一日能再回来看看自己。
时戎的眼神太真诚,戚韫笛忍不住别开了他的目光。
在她避开自己眼神的瞬间,时戎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孤男寡女实在不应该一起喝酒,他立刻磕磕绊绊的说起来:“我,我没有别的意思,你不要误会……我,我就是……”
曾经在娱乐圈浸淫多年,酒量很好的戚韫笛轻声答应:“好。”
时戎的心从摇摇欲坠的高空变得重新安定,他拿起酒樽,为两人各倒一杯。
在最高的山顶,他们并排坐在断崖峭壁前,目之所及是万家灯火,是银河履带。身后是盘旋而上的无数树木,舒展的在黑夜里尽情疯涨。
今夜的山风也格外温柔,夜风吹动,吹皱少年心池。
时戎将酒一饮而下,苦辣中还带着辛甜的回味。
他看着身旁穿着米色长裙的戚韫笛想:敬我的第一个好朋友戚戚。
戚韫笛教时戎碰杯,教时戎划拳,还叫时戎真心话大冒险。
但也许是太久没有喝酒,又也许是因为喝得太急,戚韫笛的视线竟然渐渐模糊起来。
她看向遥远的天空,当进入娱乐圈,自己成为了星星,就很少关注真正的星空了。
此刻气氛太好,戚韫笛不由自主的诉说起来:“其实到现在,我还觉得一切都很不可思议。”
时戎似乎怕惊扰了什么,声音很轻的问:“嗯?”
此时演员这个职业并不广为人知,更何况是住在深山的时戎,戚韫笛试图解释好自己的情况:“我以前的工作,大概就是将扮演某个角色,体验某种人生,感知某种感情,然后供大家看,被别人喜欢或批判。”
时戎果断道:“那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你吧。”
“不,因为我不太听话。”戚韫笛的状态已经有些微醺,“别人挤破头的名利场,我扭头就走,所以得罪了一些人。”
戚韫笛自嘲:“其实我这种怪脾气,不管是什么圈子,我应该都很难混下去吧。”
时戎接过她的话:“一个人没有什么不好的,圈子这种东西也没什么好挤的。”
戚韫笛已经听不清他的话了,笑了笑自言自语:“但是我自己蛮喜欢喝酒的,每去一座城市,我很喜欢去找藏在巷子里的小酒馆,安安静静地观察整个城市。”
“其实我觉得自己已经非常厉害了,人生的容错率远比我想象的高。以前拍场打戏,如果摔断腿影响拍摄进度,我会觉得天塌了。但实际上无非也就是换个演员。
以前觉得大学毕业工作不顺利,进娱乐圈当群演,一天领着八十的工资,蹲在路边泡面和盒饭就觉得天都塌了,但其实只要身体健康就已经很好了。”
“被别人骚扰缠上,甚至被搅黄了来之不易的活儿。午夜梦回,我也会觉得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呢?但其实作为一个十八线演员,我已经比很多人轻松了。”
“进入夜校那一天我想,我应该给自己试错的勇气,毕竟犯错也不是什么大事情,只要活着总能解决。”
时戎安安静静的听她说话。
她摇了摇头,整张脸凑过去,捏了捏他的脸说:“你好好看,当群演一天都得多给二百。”
戚韫笛嘴里嘟囔:“我没醉……”
戚韫笛的思维一直是非常清晰的,时戎被她的突然袭击惊得整个人像只炸了毛的猫,心跳声几乎在这黑夜里快藏不住少年的秘密。
时戎缓了片刻,将戚韫笛抱起来。
戚韫笛浑身瘫软,手臂耷拉在时戎肩头。
“晚安。”
时戎轻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