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说变脸就变脸,早上还是大晴天,晚上就飘起了雨丝。连绵的阴雨笼住古老的街道,像个细心且挑剔的保姆,一点点擦拭掉城市被阳光炙烤出来的色彩。纪楚窈想起了自己在英国读书的日子,也是成日里阴雨绵绵,在路上擦肩而过的人影全部模糊潮湿,像是回南天的镜子里倒映出来的幻象。
把因为买到了合心意的鞋子而心满意足的陆子沅送回了家,又在对方家里就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红茶听完了对假期兼职遇到的奇葩的吐槽,纪楚窈下了楼,上了一直候在路边的车上。
主驾驶座上的李叔扭过头对她一笑:“方才您上楼跟陆小姐寒暄的时候,我把您的行李送到公寓去了。”
“还是李叔您周到。”纪楚窈直接在后座仰倒下来,“我妈约了去哪吃饭?给我留个底,看看路上要不要吃点啥垫垫肚子,她挑餐厅的品味我可真是不敢恭维。”
“没约饭店,说是直接请了厨子来家里做,好像是吃广府菜。”
纪楚窈有些意外:“她居然放弃向我传道白人饭了,真少见啊。”
车子朝着一片高级住宅区驶去,首都的傍晚路况并不好,一路上停停走走。雨水在车窗上划下一个个斑驳的影子,纪楚窈盯着车窗外,心情很难说不紧张。毕竟要说这世上还有谁会让她隐隐畏惧,那她的母亲,伟大的凡妮莎女爵士,就是其中之一。
她人生的前十年是没有母亲的,就连她的父亲,那个文质彬彬的大学教授,也在她八岁那年去世了。之后那些年她都在祖父开的马场长大。所以网上流传的那些关于她的“爆料”,也大都并非虚假。毕竟人是个社会性动物,只要活着就会与人产生交集,而那些人或多或少会见证一些你的人生。不过纪楚窈对此倒也无所谓,毕竟她也不觉得这算什么黑料。
十二岁那年的某一天,祖父突然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开了很远的车把她送到了一间宽敞华丽的别墅。一位金发的女士翘腿坐在大厅正中央的沙发上,她穿着一身白色高定西装,高跟鞋的尖头看上去像是某种凶器。尽管眼角已经攀上了岁月的刻痕,可是她那双蓝眼睛的眼神明亮坚毅,让人感觉她胸腔里那颗心依旧年轻有力。这个陌生的外国女人居高临下地看着十二岁的纪楚窈,模样像极了童话故事里的反派女王。
“窈窈,那是你的妈妈。”祖父弯下腰来对她说道。
——没有什么事,比想和亲妈顺利沟通还得先去考个雅思更离谱了。
车子又驶入了那间她童年记忆里的大别墅,凡妮莎女士虽然有钱但是相当节俭,所以在外头只能看见别墅的大厅亮着灯。纪楚窈掏出手机,又对着别墅拍了一张照片,配文“回来跟妈妈吃晚饭”并发到了社媒上。
很快就有了评论:“哇这个大别野是真实存在的吗,不是房地产商拿来当摆设的吗?”“姐姐,我是你失散多年的妹妹,快带我回去跟咱妈相认吧”“不争气的眼泪从嘴角流了下来”。
当然也有一些不和谐的评论:“她真的好爱炫富……虽然我对炫富没什么意见,但是姐你也太做作了吧,一副很缺存在感想要不停被人吹捧的样子。”
这条评论很快就被粉丝的口水淹没了,发评人被嘲笑“酸鸡”“玩娱乐圈脑子玩坏了”“看不得别人过得好的阴湿生物”之后迅速自删了。
凡妮莎今天居然没有在看文件,也没有拿着平板电脑在办公,而是坐在沙发上跟个普通的下班女人一样看着电视。她的中文水平十分有限,所以面对着电视剧里的搞笑桥段时,脸上总是一副大惑不解的样子。管家弗雷德私下对纪楚窈说过:“虽然你并不是被你母亲抚养长大的,但是你们俩那副总是不解风情的样子,不得不说简直是对亲生母女。”
“妈妈。”纪楚窈拘谨地向凡妮莎打着招呼。
“晚上好,艾玛。”凡妮莎叫着她的英文名:“你哥哥跟朋友出去了,今晚就你和我。明天我就要飞回伦敦,早上四点的飞机。”
妈妈每次跟她说话都这样简明扼要,从不做过多的情感交流,尽管在外人看来很奇葩,但却让纪楚窈觉得很舒适,因为她这个人最怕的就是多余的煽情。但凡有人跟她真情流露,都只会让她想逃之夭夭。
两人干巴巴地吃完了晚餐,纪楚窈小心翼翼地不让自己发出咀嚼的声音。若说有什么会让凡妮莎女士永远像人工智能一样平静的脸上露出嫌恶的表情,那就只有呼噜声、咀嚼声和喷嚏声,以及揩鼻子之类的不雅小动作。
饭后,纪楚窈和母亲拥抱了一下,分开时凡妮莎拍了拍她的肩膀:“一匹纯黑的霍士丹马,非常漂亮,是S级舞步马,已经上好了保险。我看到的时候就觉得你一定会喜欢,已经送到你爷爷的马场去了。到时候你自己给他取个名字吧。”
纪楚窈非常感动——虽然母亲总是冷冷淡淡的,但还是非常关心她,也非常了解她,知道她对除了马匹以外的事物都不太感兴趣。
因为天色晚了,加上外面堵车,纪楚窈干脆就没回公寓,选择在别墅里歇了一晚。她小时候睡过的房间和当年还没有太大区别,依旧是穷人乍富后买的小山一样多的洋娃娃堆在窗台上,展示柜里放着许多的盲盒和摆件,被弗雷德和几位佣人打扫得干干净净。一架钢琴摆在房间一角,她几乎从未弹过,也不知道走音了没有。
纪楚窈睡觉的时候习惯不拉窗帘,她躺在床上,看着郊区清静的夜空,几颗疏淡的星在天际闪耀着。这一切都让她想起刚住进这间屋子的时候,她整夜地躺在床上睡不着,害怕那个自称是她母亲的外国女人,害怕那个表情总是不冷不热、带着一群光鲜亮丽的朋友的哥哥,害怕这个富丽堂皇的家里没有她这个哑巴的位置。
她像是一颗黯淡的星辰被抛进了浩渺冰冷的宇宙,可以依仗的母亲是一颗闪耀的恒星,可是恒星太明亮,也太灼热了,她只能围绕着那团火光航行,却永远无法接近。
那时候的她时常躺倒在这张床上,想念着会带她出去捕蝴蝶的父亲,还有爷爷的马房。那些马温顺地喷着热气,俯下脑袋让她抚摸它们柔软的鬃毛。她喜欢待在弥漫着草料味的马厩边看书,边听着马匹强壮的蹄子在地上轻轻踏动的声音。她可以骑在马背上在旷野里奔跑一整天,只有在那个时候,她才觉得自己是自由的。
母亲找了专门的医生来治疗她的失语症。她很害怕自己其实无法被治好,紧张忐忑地面对着那些医生和佣人。他们越是温柔地微笑,她就越是觉得自惭形秽。
那个夏天她快被无形的压力辗得喘不过气,每天闲暇的时刻,她都坐在后院,看着白色的蝴蝶越过花园,在不同花卉的阴影里被染上不同的颜色。这时候她就会很想念父亲,那个戴着眼镜,说话总是慢条斯理的父亲,他那双温暖有力的手会制作各种味道的小脆饼和各式各样的蝴蝶标本。
直到某天下午,纪楚窈正坐在花园秋千上盯着蝴蝶发呆,突然一个脑袋从围墙上方探了出来。那是一个比她大一些的小男孩,他皮肤很白,眼睛又黑又亮,像是年会的时候摆在摊位上的漂亮瓷娃娃。
小男孩趴在墙头,对着他粲然一笑:“喂,小妹妹,你在看什么呢?”
纪楚窈被吓了一跳,她抱在怀里的小熊掉到了地上。她看着小男孩,喉咙里发出含混不清的音节,然后打起了手语:你是谁?
小男孩看不懂她的手语,疑惑地皱了皱眉,他挠了挠后颈,流露出颇为稚嫩的歉意:“我吓到你了吗?不好意思……我家就住隔壁,我在楼上经常看见你坐在这儿一下午,就想来看看你这里是不是有什么好玩的东西看。”
他看出了她不会说话,但是没有揭穿。为了表示礼貌,他冲着她笑了笑,一道午后的阳光氤氲在他们之间的金雀花、艾菊还有翠蛱蝶上,还有小男孩露出的虎牙上。在回忆里,那个笑容看起来如此地贵重而易碎,因为已经快被流淌的时光稀释成了没有画面的一句描述“有个翻墙过来的邻居男孩对着我在笑,可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难道是我让他感到开心了吗?原来我也会让人感到开心啊。”
第二天,小男孩又翻上了墙,他趴在墙上,手里抓着一本硬壳画册朝她递了过来。“这是妈妈给我买的书,我挺喜欢的,就是里面的故事有点悲伤。你要不要看看?里面的插图画得很不错。”
他热情洋溢地说着,没留意到脚底一滑,差点从墙头摔了下去。纪楚窈吓得从秋千上站了起来,却看到男孩摇摇晃晃地稳住了自己,他立刻洋洋得意地大笑了起来,像个矫健的猎手为自己的身手而炫耀:“我才不会摔下去呢!放心好了!”
说完他手一松,那本画册被他抛了进来,轻轻坠在花丛之上。盛放的蔷薇簇拥着那个油彩缤纷的封面,绚丽的笔触画的是一个骑着骏马的女猎手。
纪楚窈将那本画册带了回去,晚上一边喝着甜腻腻的西柚汁一边翻开来看,才知道封面上的那个女猎手是希腊传说里的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这本书讲的是猎户座的故事。
阿尔忒弥斯爱上了俊美的猎人俄里翁,终日在林荫和风声中追随他的脚步。这份爱情很快就引起了女神的哥哥阿波罗的不满,他设下了诡计,欺骗阿尔忒弥斯用弓箭射杀了俄里翁。阿尔忒弥斯发现自己失手杀死的竟是自己的爱人,痛苦万分地将他化作了天上的星辰。
“也许混沌以后,就不该存在那位最美的神祗。他的金发、明亮的眼眸,在神中都是最美,无论神与人类,在他面前都要俯首。”①
他的血液流淌出来,化作无垠的星光。至此以后,连只有诸神才能统御的苍穹,也将被他永恒的光辉环绕。
不知怎的,纪楚窈想起了那个趴在墙头的男孩,她的脸不由得红了起来。
这个梦来去匆匆,长大后的纪楚窈在床上醒了过来,盛夏的繁花与轻颤的蝶翼都在脑海里褪去,汹涌而来的是房檐下雨水滴落的声音。她趴在床上,发现已经凌晨五点了,平日这个时候她都要起床空腹做一套有氧,但是运动服被打包在行李里送回她自己住的公寓了。
她百无聊赖地在床上翻了个身,拿起手机刷了会,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搜索了一下“P大校草”,果然冒出了一堆营销号发的博文。她顺着其中一个点进去,掠过那一堆ai生成一样的文案,看见了沈清宵的那张图。
那是一张偷拍,沈清宵趴在路边的栏杆上看着手机。他身形清癯修长,却挺拔有力,无意识地站在那里也是挺胸抬头,像是一株悠扬素雅的水畔植物。远处的天空正处于晨昏交接的色彩,橘黄色的薄雾朦胧地笼罩着画面,一切看起来都像是雾里看花,然而那株花朵却绽放出钻石一般的火彩,令人目眩神迷。
纪楚窈把手机放了下来,感觉自己的心跳在胸腔里怦然跳动。她自恃很少被美色迷惑,但还是有那么一霎的心动,就像昨天在咖啡店里遇到沈清宵本人时一样。
可是一想到这人在背后编排自己,她的脑子就瞬间冷静了下来。纪楚窈冷笑一声,一肚子坏水地思索了一番,又点开手机,噼里啪啦地打出一行字,发了出去。
陆子沅睡到日上三竿才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手机,结果映入眼帘的热搜让她睡意瞬间消退:
#纪楚窈男朋友
@纪楚窈Emma:在网上无聊搜了下P大校草,那个白衬衣小哥哥好帅啊,想让他当我男朋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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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摘自俄里翁的百度百科,具体出处不明。
把因为买到了合心意的鞋子而心满意足的陆子沅送回了家,又在对方家里就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红茶听完了对假期兼职遇到的奇葩的吐槽,纪楚窈下了楼,上了一直候在路边的车上。
主驾驶座上的李叔扭过头对她一笑:“方才您上楼跟陆小姐寒暄的时候,我把您的行李送到公寓去了。”
“还是李叔您周到。”纪楚窈直接在后座仰倒下来,“我妈约了去哪吃饭?给我留个底,看看路上要不要吃点啥垫垫肚子,她挑餐厅的品味我可真是不敢恭维。”
“没约饭店,说是直接请了厨子来家里做,好像是吃广府菜。”
纪楚窈有些意外:“她居然放弃向我传道白人饭了,真少见啊。”
车子朝着一片高级住宅区驶去,首都的傍晚路况并不好,一路上停停走走。雨水在车窗上划下一个个斑驳的影子,纪楚窈盯着车窗外,心情很难说不紧张。毕竟要说这世上还有谁会让她隐隐畏惧,那她的母亲,伟大的凡妮莎女爵士,就是其中之一。
她人生的前十年是没有母亲的,就连她的父亲,那个文质彬彬的大学教授,也在她八岁那年去世了。之后那些年她都在祖父开的马场长大。所以网上流传的那些关于她的“爆料”,也大都并非虚假。毕竟人是个社会性动物,只要活着就会与人产生交集,而那些人或多或少会见证一些你的人生。不过纪楚窈对此倒也无所谓,毕竟她也不觉得这算什么黑料。
十二岁那年的某一天,祖父突然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开了很远的车把她送到了一间宽敞华丽的别墅。一位金发的女士翘腿坐在大厅正中央的沙发上,她穿着一身白色高定西装,高跟鞋的尖头看上去像是某种凶器。尽管眼角已经攀上了岁月的刻痕,可是她那双蓝眼睛的眼神明亮坚毅,让人感觉她胸腔里那颗心依旧年轻有力。这个陌生的外国女人居高临下地看着十二岁的纪楚窈,模样像极了童话故事里的反派女王。
“窈窈,那是你的妈妈。”祖父弯下腰来对她说道。
——没有什么事,比想和亲妈顺利沟通还得先去考个雅思更离谱了。
车子又驶入了那间她童年记忆里的大别墅,凡妮莎女士虽然有钱但是相当节俭,所以在外头只能看见别墅的大厅亮着灯。纪楚窈掏出手机,又对着别墅拍了一张照片,配文“回来跟妈妈吃晚饭”并发到了社媒上。
很快就有了评论:“哇这个大别野是真实存在的吗,不是房地产商拿来当摆设的吗?”“姐姐,我是你失散多年的妹妹,快带我回去跟咱妈相认吧”“不争气的眼泪从嘴角流了下来”。
当然也有一些不和谐的评论:“她真的好爱炫富……虽然我对炫富没什么意见,但是姐你也太做作了吧,一副很缺存在感想要不停被人吹捧的样子。”
这条评论很快就被粉丝的口水淹没了,发评人被嘲笑“酸鸡”“玩娱乐圈脑子玩坏了”“看不得别人过得好的阴湿生物”之后迅速自删了。
凡妮莎今天居然没有在看文件,也没有拿着平板电脑在办公,而是坐在沙发上跟个普通的下班女人一样看着电视。她的中文水平十分有限,所以面对着电视剧里的搞笑桥段时,脸上总是一副大惑不解的样子。管家弗雷德私下对纪楚窈说过:“虽然你并不是被你母亲抚养长大的,但是你们俩那副总是不解风情的样子,不得不说简直是对亲生母女。”
“妈妈。”纪楚窈拘谨地向凡妮莎打着招呼。
“晚上好,艾玛。”凡妮莎叫着她的英文名:“你哥哥跟朋友出去了,今晚就你和我。明天我就要飞回伦敦,早上四点的飞机。”
妈妈每次跟她说话都这样简明扼要,从不做过多的情感交流,尽管在外人看来很奇葩,但却让纪楚窈觉得很舒适,因为她这个人最怕的就是多余的煽情。但凡有人跟她真情流露,都只会让她想逃之夭夭。
两人干巴巴地吃完了晚餐,纪楚窈小心翼翼地不让自己发出咀嚼的声音。若说有什么会让凡妮莎女士永远像人工智能一样平静的脸上露出嫌恶的表情,那就只有呼噜声、咀嚼声和喷嚏声,以及揩鼻子之类的不雅小动作。
饭后,纪楚窈和母亲拥抱了一下,分开时凡妮莎拍了拍她的肩膀:“一匹纯黑的霍士丹马,非常漂亮,是S级舞步马,已经上好了保险。我看到的时候就觉得你一定会喜欢,已经送到你爷爷的马场去了。到时候你自己给他取个名字吧。”
纪楚窈非常感动——虽然母亲总是冷冷淡淡的,但还是非常关心她,也非常了解她,知道她对除了马匹以外的事物都不太感兴趣。
因为天色晚了,加上外面堵车,纪楚窈干脆就没回公寓,选择在别墅里歇了一晚。她小时候睡过的房间和当年还没有太大区别,依旧是穷人乍富后买的小山一样多的洋娃娃堆在窗台上,展示柜里放着许多的盲盒和摆件,被弗雷德和几位佣人打扫得干干净净。一架钢琴摆在房间一角,她几乎从未弹过,也不知道走音了没有。
纪楚窈睡觉的时候习惯不拉窗帘,她躺在床上,看着郊区清静的夜空,几颗疏淡的星在天际闪耀着。这一切都让她想起刚住进这间屋子的时候,她整夜地躺在床上睡不着,害怕那个自称是她母亲的外国女人,害怕那个表情总是不冷不热、带着一群光鲜亮丽的朋友的哥哥,害怕这个富丽堂皇的家里没有她这个哑巴的位置。
她像是一颗黯淡的星辰被抛进了浩渺冰冷的宇宙,可以依仗的母亲是一颗闪耀的恒星,可是恒星太明亮,也太灼热了,她只能围绕着那团火光航行,却永远无法接近。
那时候的她时常躺倒在这张床上,想念着会带她出去捕蝴蝶的父亲,还有爷爷的马房。那些马温顺地喷着热气,俯下脑袋让她抚摸它们柔软的鬃毛。她喜欢待在弥漫着草料味的马厩边看书,边听着马匹强壮的蹄子在地上轻轻踏动的声音。她可以骑在马背上在旷野里奔跑一整天,只有在那个时候,她才觉得自己是自由的。
母亲找了专门的医生来治疗她的失语症。她很害怕自己其实无法被治好,紧张忐忑地面对着那些医生和佣人。他们越是温柔地微笑,她就越是觉得自惭形秽。
那个夏天她快被无形的压力辗得喘不过气,每天闲暇的时刻,她都坐在后院,看着白色的蝴蝶越过花园,在不同花卉的阴影里被染上不同的颜色。这时候她就会很想念父亲,那个戴着眼镜,说话总是慢条斯理的父亲,他那双温暖有力的手会制作各种味道的小脆饼和各式各样的蝴蝶标本。
直到某天下午,纪楚窈正坐在花园秋千上盯着蝴蝶发呆,突然一个脑袋从围墙上方探了出来。那是一个比她大一些的小男孩,他皮肤很白,眼睛又黑又亮,像是年会的时候摆在摊位上的漂亮瓷娃娃。
小男孩趴在墙头,对着他粲然一笑:“喂,小妹妹,你在看什么呢?”
纪楚窈被吓了一跳,她抱在怀里的小熊掉到了地上。她看着小男孩,喉咙里发出含混不清的音节,然后打起了手语:你是谁?
小男孩看不懂她的手语,疑惑地皱了皱眉,他挠了挠后颈,流露出颇为稚嫩的歉意:“我吓到你了吗?不好意思……我家就住隔壁,我在楼上经常看见你坐在这儿一下午,就想来看看你这里是不是有什么好玩的东西看。”
他看出了她不会说话,但是没有揭穿。为了表示礼貌,他冲着她笑了笑,一道午后的阳光氤氲在他们之间的金雀花、艾菊还有翠蛱蝶上,还有小男孩露出的虎牙上。在回忆里,那个笑容看起来如此地贵重而易碎,因为已经快被流淌的时光稀释成了没有画面的一句描述“有个翻墙过来的邻居男孩对着我在笑,可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难道是我让他感到开心了吗?原来我也会让人感到开心啊。”
第二天,小男孩又翻上了墙,他趴在墙上,手里抓着一本硬壳画册朝她递了过来。“这是妈妈给我买的书,我挺喜欢的,就是里面的故事有点悲伤。你要不要看看?里面的插图画得很不错。”
他热情洋溢地说着,没留意到脚底一滑,差点从墙头摔了下去。纪楚窈吓得从秋千上站了起来,却看到男孩摇摇晃晃地稳住了自己,他立刻洋洋得意地大笑了起来,像个矫健的猎手为自己的身手而炫耀:“我才不会摔下去呢!放心好了!”
说完他手一松,那本画册被他抛了进来,轻轻坠在花丛之上。盛放的蔷薇簇拥着那个油彩缤纷的封面,绚丽的笔触画的是一个骑着骏马的女猎手。
纪楚窈将那本画册带了回去,晚上一边喝着甜腻腻的西柚汁一边翻开来看,才知道封面上的那个女猎手是希腊传说里的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这本书讲的是猎户座的故事。
阿尔忒弥斯爱上了俊美的猎人俄里翁,终日在林荫和风声中追随他的脚步。这份爱情很快就引起了女神的哥哥阿波罗的不满,他设下了诡计,欺骗阿尔忒弥斯用弓箭射杀了俄里翁。阿尔忒弥斯发现自己失手杀死的竟是自己的爱人,痛苦万分地将他化作了天上的星辰。
“也许混沌以后,就不该存在那位最美的神祗。他的金发、明亮的眼眸,在神中都是最美,无论神与人类,在他面前都要俯首。”①
他的血液流淌出来,化作无垠的星光。至此以后,连只有诸神才能统御的苍穹,也将被他永恒的光辉环绕。
不知怎的,纪楚窈想起了那个趴在墙头的男孩,她的脸不由得红了起来。
这个梦来去匆匆,长大后的纪楚窈在床上醒了过来,盛夏的繁花与轻颤的蝶翼都在脑海里褪去,汹涌而来的是房檐下雨水滴落的声音。她趴在床上,发现已经凌晨五点了,平日这个时候她都要起床空腹做一套有氧,但是运动服被打包在行李里送回她自己住的公寓了。
她百无聊赖地在床上翻了个身,拿起手机刷了会,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搜索了一下“P大校草”,果然冒出了一堆营销号发的博文。她顺着其中一个点进去,掠过那一堆ai生成一样的文案,看见了沈清宵的那张图。
那是一张偷拍,沈清宵趴在路边的栏杆上看着手机。他身形清癯修长,却挺拔有力,无意识地站在那里也是挺胸抬头,像是一株悠扬素雅的水畔植物。远处的天空正处于晨昏交接的色彩,橘黄色的薄雾朦胧地笼罩着画面,一切看起来都像是雾里看花,然而那株花朵却绽放出钻石一般的火彩,令人目眩神迷。
纪楚窈把手机放了下来,感觉自己的心跳在胸腔里怦然跳动。她自恃很少被美色迷惑,但还是有那么一霎的心动,就像昨天在咖啡店里遇到沈清宵本人时一样。
可是一想到这人在背后编排自己,她的脑子就瞬间冷静了下来。纪楚窈冷笑一声,一肚子坏水地思索了一番,又点开手机,噼里啪啦地打出一行字,发了出去。
陆子沅睡到日上三竿才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手机,结果映入眼帘的热搜让她睡意瞬间消退:
#纪楚窈男朋友
@纪楚窈Emma:在网上无聊搜了下P大校草,那个白衬衣小哥哥好帅啊,想让他当我男朋友[心]
--------------------
①摘自俄里翁的百度百科,具体出处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