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寻到
未来名满四海的李怀夕,出生于建安十三年一个很普通的冬夜,诸如长虹贯日、彗星袭月、日月同辉等之类的异象,统统没有发生。
和往年的任何一个冬夜一样,那仅仅是个飘着零星雪粒,月色与雪色交相辉映的普通夜晚。
严格来说,李怀夕人生的前几年,其实过得也还算不错。那个时候她的人渣父亲还没有经历生活的风雨,仍保留着最后一丝人性。
那时的李景之,伪装得十分好,是一个对外与人为善,对内疼爱妻女的完美男人。
李家人是在八年前的某一天早上突然搬来的,因为是边陲小镇,人口流动性本就不低,所以那时除了邻里表露出几分好奇之外,并没有引起其他额外的关注。
经过几天的相处,四周邻里才得知,这家的男主人名唤李景之。
是一个名字与长相极为相符的男人,一副温润如玉正人君子的模样,衣着光鲜亮丽,谈吐不凡,更是写得一手好字。
或许正是如此,李怀夕的母亲才会被他哄骗得团团转,头脑一发热,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抛弃了家族荣耀与伦理道德,与他私奔到了这个边陲小镇。
李家的女主人,李怀夕口中那个脑子从来没清醒过的女人,名唤沈清月,曾经也是一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族小姐。
为什么说曾经?因为沈清月已经疯癫了近两年了。
彼时尚且年幼的李怀夕,根本记不得母亲曾经光彩夺人的模样,只能根据后来从街坊邻里嘴里听说的星星点点的零散消息,慢慢拼凑出些许过往画面。
华美得体的衣饰,举止端庄的动作,不会洗衣做饭,不会打扫卫生,不会种地摘菜,甚至五谷不分......
在这个只有世家贵族才会培养女子的年代,种种迹象表明,她一定是一位世家大族的贵女。
才子佳人,举目无亲,边陲小镇......种种要素结合起来,很难不让人联想到穷酸秀才写的话本里才会发生的事情——私奔。
但在这个民风淳朴的边境小镇,无人在意他们私奔与否,在这个小镇,你只是你自己,仅此而已。
日子一开始过得和沈清月期待中的一模一样,疼她入骨的俊美丈夫,无拘无束的生活环境,善解人意的街坊邻里,以及肚子里即将出世的爱的结晶......
未来的生活似乎都向着最美好的方向发展。
然而命运又怎会眷顾这两只,依附于家族长大的金丝雀呢?生活的苦难,平等的降落在每一个平凡家庭里面,区别只是多与少。
意识到钱财不再像以前,在家族生活时那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后,尽管已经竭尽全力地节省日常开支。离家时带走的钱财,依旧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逐渐减少,直至消失。
迫于生计,一辈子没吃过苦的李景之只能外出谋生,然而日渐沉重的压力,终究还是击垮了这个经不起风雨的男人。
他消失了,消失地无影无踪,在建安十九年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
久寻不到丈夫的踪迹之后,李怀夕的母亲彻底放弃了寻找。
一开始她表现的很正常,即使生活再苦再累,她依然努力的承担起一个母亲的职责。
但是这个短暂的接受了教育,却又不怎么坚强的女人,还是在日复一日的劳累中,彻底崩溃了。
她终究无法接受自己被抛弃的事实,更加无法接受自己放弃家族荣耀,抛弃自我,与之私奔的男人,竟是一个如此懦弱之人。
她时常在心底默默的问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日复一日的询问,却始终遍寻不到答案。
重重打击之下,这个一生永远热爱追逐爱情的女人,独自走向了疯癫的结局。抛下了她年仅六岁的女儿。
就这样,李怀夕在周围人的施舍与同情中,拖着疯母,艰难的从六岁长到了八岁。
在刚会走路的年纪,被迫学会了奔跑。如同一根永远向上生长的狗尾巴草,一直倔强的长到七八岁,顽强的生存着。
随着年岁的增长,胃口越来越大,吃的越来越多,邻居能帮助的地方也越来越少。
李怀夕明白,人心的善良终究是有限的。
在这个并不富裕的小镇,没有人有责任、有义务帮她一辈子。
所以在邻里无力再帮助她更多之时,她并没有心生怨怼,而是记住了每一个,在逆境中帮助过她的面孔,她在内心暗暗发誓,有朝一日如若发达,定会回报他们。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李怀夕也跌跌撞撞的艰难成长。
在李怀夕八岁的某一天清晨,疯了近两年的沈清月,毫无征兆地清醒了过来。
她清醒后的第一句话,是告诉李怀夕,她要吃漠北街崔记的糕点。
听到她的要求,李怀夕心想,好家伙,您这一醒来要求就怪高的啊。
想归想,做归做,面对沈清月如此不合理的诉求,她最终还是妥协了。
走到沈清月所躺的床边,俯下身,趴在地上,撅着个小屁股,伸出一条胳膊,在沾满灰尘的床缝里摸索了半天。
废了好半天的功夫,终于摸出来一个沾满灰尘的布包,里面装着的,是她这些年艰难攒下的铜板。
用力地吹了吹布包上的灰尘,翻开一层又一层破旧的包布,小心翼翼的取出几枚铜板,攥在手心,准备出门买点心。
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几个口袋也都破了洞。李怀夕怕铜板途中掉落,又怕被人抢走,于是只能紧紧攥在手心。
临出门前,李怀夕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沈清月,面无表情的说:“我去给你买点心,你在家好好等我着回来。”
沈清月愣了愣,接着勉强的勾起苍白的唇角,有气无力的应了一声“好”。
小镇靠近边境,地处西北大漠,常年风沙弥漫,所以地上积攒着大量的黄沙,人稍一走动就会带起阵阵烟尘。
以前的李怀夕,最是不喜这漫天黄沙,但是今日不知为何,从踏出家门的那一刻起。
她的步伐就不由自主的加快,越是靠近崔记,步伐就越是轻快,走到后面甚至还轻轻哼唱起,儿时沈清月哄她的童谣。
在踏进崔记的前一秒,李怀夕还在想,沈清月的病终于好了,她们两个在一起,以后的日子一定会渐渐好起来的,想着想着,嘴角不自觉的上扬了两分。
怀着不可名状的喜悦,李怀夕走进了崔记。
小镇居民纯朴,见着灰头土脸的李怀夕,店小二不但没有流露出丝毫的不待见,反而笑着问:“这位小客人,请问需要点什么?”
最后打包糕点时,看她可怜,甚至还悄悄地多给她塞了两块糕点。
一旁的老板娘明明瞥见了,却也一言不发,在李怀夕出门时,还温和的嘱咐她路上小心,不要摔跤了。
店小二不露痕迹的好心,老板娘明目张胆的关心,让李怀夕瞬间感觉,人生好像也不是那么的绝望。心想沈清月醒了,还是有好处的,起码她能多得两块糕点。
大千世界,总有一个人,用她的方式关心着你,无论是施舍还是同情,总归有人惦记着你。
点心是刚出炉的,甚至还有点烫,放进怀里用体温温暖着,等到了家应该还能带着微微的热气。
那个男人曾经就是这样哄沈清月的。
走在回家的路上,关于家的破碎记忆,一点点在脑海浮现。
李怀夕依稀想起,好像每当这个时候,沈清月都会特别开心。
这两年的生活很苦,苦到李怀夕已经快要记不清那个男人的长相了。
如果不是沈清月的这次清醒,李怀夕觉得,自己可能一生都不会再想起那个男人了。
怀抱着从崔记买回来的糕点,走在路上的李怀夕,满脑子都想的都是,沈清月清醒后的未来。
生活应该会很辛苦,不过没关系,沈清月已经好了,只要她们两个在一起,日子总会一天天好起来的。
然而,怀揣着对未来美好生活向往的李怀夕,在踏入房门的那一刻,看到的却不是她满心以为的,会挂着苍白面孔,对归来的她,偏头微笑的母亲,而是一具悬吊在房梁上的尸体。
沈清月上吊了,在她发疯两年后,清醒的第一天。
沈清月走的并不安详,或许是因为吊死的缘故,或许是因为对李景之怨恨的缘故,亦或许是什么其他的缘故,这一切都随着她的死亡,不得而知了。
至于有没有对李怀夕的歉疚,无人知晓。
起码李怀夕不知道。
但是她坚定地认为没有。
沈清月的尸体被李怀夕拖去了一片空旷的荒地,一把火烧了。
将骨灰装进破罐子里的时候,李怀夕还在想,要不要找个地,给她刨个坟墓?
结果返程的路上,看见了来时的一条河流,没怎么犹豫,直接就给倒进了河里,还顺便洗了洗破罐子。
家里能盛东西的容器真的不多了。
回到家,锁好大门,准备回自己的房间睡觉。
目不斜视的经过沈清月的房间,下一秒脚底却传来了软软的触感。
低头一望,原来是当时因为看见尸体,慌乱中掉落在地上的糕点。
移开鞋子,捡起糕点,用手拍了拍油纸上的灰尘。打开一看,除了个别的零散碎末,大体还是完好无损的。
出神地盯了一会儿手上的糕点,李怀夕慢慢蹲下身子,一屁股坐在地上,缓缓地捏起一块糕点,放入嘴里。
还挺好吃的,怪不得沈清月点名要吃这家的。
心不在焉的想着,接着又拿起一块,一把塞进了嘴里。
好似感觉不到干噎,李怀夕一把接一把的往嘴里塞糕点。
虽然凉了,但还是挺好吃的。
一边塞,一边漫不经心的想。
奇怪的是,明明嘴里的糕点,是这两年难得一吃的美味。明明一入口,充斥的是香甜的味道,但是甘甜之后,口腔里却渐渐蔓延起了苦涩的味道。
紧接着,一颗一颗的水滴,慢慢滴落在李怀夕视野中的地面上。
一颗接一颗的重叠着,由一开始的黄豆大小,逐渐晕染成石子大小。
屋里也能下雨吗?八成是房顶破了吧。算了,反正也不会修,将就过吧。
李怀夕心不在焉的想,八岁的脑子里只觉得,这世上一切事情,都会发生在她身上。不管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总会发生在她身上,不过是时间早晚罢了。
直到在苦涩的口腔里,品尝到湿濡的咸味,她才恍惚中明白,原来是眼泪啊。
哈?哭了啊,怎么会哭呢?
李景之抛弃她们的时候,她没有哭。沈清月发疯的时候,她没有哭。饿着肚子,沿街乞讨的时候,她没有哭。跟野狗抢食物的时候,她没有哭。因为好心人多施舍了一枚铜板,被同行的乞丐殴打,抢夺的时候,她没有哭......
这几年,她快以为她再也不会哭了,怎么会现在哭呢?
沈清月死了几天了?一天?还是两天来着?算了,随便她死了多久吧。
因为死人是一件晦气的事情,李怀夕没好意思找人借推车。
她找了个破木板,请邻居大叔钻了两个孔,穿上绳子后,自己一个人拖着沈清月的尸体,往小镇外的荒郊走去。
人小力气有限,走走停停,最后实在走不动了,找了个荒地,把沈清月一把火烧了。
看着熊熊燃起的火焰,李怀夕想不明白,为什么沈清月醒来后的第一件事情是寻死?她对她不好吗?她就那么爱那个男人吗?那个男人比她怀胎十月拼命生下来的女儿还重要吗?
可惜沈清月已经死了,这些问题永远得不到答案了。
得不到就得不到吧,人死了就死了吧,生活总是要继续,她李怀夕才不会为任何人去死。
随手抹掉了脸上的泪水,吃光地上的糕点。李怀夕撑着一只手,一把从地上站了起来。
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她最后看了一眼,沈清月吊死的房梁,关上门,头也不回地往她自己的房间走去。
吃饱了睡一觉,明天再去街上乞讨吧。
嗯......还是去老地方吧......
她边走边想。为自己的明天筹划着。
李景和在这个边陲小镇找到李怀夕的时候,她正在跟一个成年乞丐打架。为了一个不知被谁咬了一口,在地上滚了不知多少圈的脏馒头。
当李景和的贴身侍卫李卫,赶走成年乞丐,拎着李怀夕来李景和的面前时,看着李怀夕脏污小脸上黑峻峻的眼眸,李景和淡淡的开口说道:
“你父亲将你卖给我了。”
这是李景和对李怀夕说的第一句话。
寻到
未来名满四海的李怀夕,出生于建安十三年一个很普通的冬夜,诸如长虹贯日、彗星袭月、日月同辉等之类的异象,统统没有发生。
和往年的任何一个冬夜一样,那仅仅是个飘着零星雪粒,月色与雪色交相辉映的普通夜晚。
严格来说,李怀夕人生的前几年,其实过得也还算不错。那个时候她的人渣父亲还没有经历生活的风雨,仍保留着最后一丝人性。
那时的李景之,伪装得十分好,是一个对外与人为善,对内疼爱妻女的完美男人。
李家人是在八年前的某一天早上突然搬来的,因为是边陲小镇,人口流动性本就不低,所以那时除了邻里表露出几分好奇之外,并没有引起其他额外的关注。
经过几天的相处,四周邻里才得知,这家的男主人名唤李景之。
是一个名字与长相极为相符的男人,一副温润如玉正人君子的模样,衣着光鲜亮丽,谈吐不凡,更是写得一手好字。
或许正是如此,李怀夕的母亲才会被他哄骗得团团转,头脑一发热,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抛弃了家族荣耀与伦理道德,与他私奔到了这个边陲小镇。
李家的女主人,李怀夕口中那个脑子从来没清醒过的女人,名唤沈清月,曾经也是一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族小姐。
为什么说曾经?因为沈清月已经疯癫了近两年了。
彼时尚且年幼的李怀夕,根本记不得母亲曾经光彩夺人的模样,只能根据后来从街坊邻里嘴里听说的星星点点的零散消息,慢慢拼凑出些许过往画面。
华美得体的衣饰,举止端庄的动作,不会洗衣做饭,不会打扫卫生,不会种地摘菜,甚至五谷不分......
在这个只有世家贵族才会培养女子的年代,种种迹象表明,她一定是一位世家大族的贵女。
才子佳人,举目无亲,边陲小镇......种种要素结合起来,很难不让人联想到穷酸秀才写的话本里才会发生的事情——私奔。
但在这个民风淳朴的边境小镇,无人在意他们私奔与否,在这个小镇,你只是你自己,仅此而已。
日子一开始过得和沈清月期待中的一模一样,疼她入骨的俊美丈夫,无拘无束的生活环境,善解人意的街坊邻里,以及肚子里即将出世的爱的结晶......
未来的生活似乎都向着最美好的方向发展。
然而命运又怎会眷顾这两只,依附于家族长大的金丝雀呢?生活的苦难,平等的降落在每一个平凡家庭里面,区别只是多与少。
意识到钱财不再像以前,在家族生活时那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后,尽管已经竭尽全力地节省日常开支。离家时带走的钱财,依旧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逐渐减少,直至消失。
迫于生计,一辈子没吃过苦的李景之只能外出谋生,然而日渐沉重的压力,终究还是击垮了这个经不起风雨的男人。
他消失了,消失地无影无踪,在建安十九年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
久寻不到丈夫的踪迹之后,李怀夕的母亲彻底放弃了寻找。
一开始她表现的很正常,即使生活再苦再累,她依然努力的承担起一个母亲的职责。
但是这个短暂的接受了教育,却又不怎么坚强的女人,还是在日复一日的劳累中,彻底崩溃了。
她终究无法接受自己被抛弃的事实,更加无法接受自己放弃家族荣耀,抛弃自我,与之私奔的男人,竟是一个如此懦弱之人。
她时常在心底默默的问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日复一日的询问,却始终遍寻不到答案。
重重打击之下,这个一生永远热爱追逐爱情的女人,独自走向了疯癫的结局。抛下了她年仅六岁的女儿。
就这样,李怀夕在周围人的施舍与同情中,拖着疯母,艰难的从六岁长到了八岁。
在刚会走路的年纪,被迫学会了奔跑。如同一根永远向上生长的狗尾巴草,一直倔强的长到七八岁,顽强的生存着。
随着年岁的增长,胃口越来越大,吃的越来越多,邻居能帮助的地方也越来越少。
李怀夕明白,人心的善良终究是有限的。
在这个并不富裕的小镇,没有人有责任、有义务帮她一辈子。
所以在邻里无力再帮助她更多之时,她并没有心生怨怼,而是记住了每一个,在逆境中帮助过她的面孔,她在内心暗暗发誓,有朝一日如若发达,定会回报他们。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李怀夕也跌跌撞撞的艰难成长。
在李怀夕八岁的某一天清晨,疯了近两年的沈清月,毫无征兆地清醒了过来。
她清醒后的第一句话,是告诉李怀夕,她要吃漠北街崔记的糕点。
听到她的要求,李怀夕心想,好家伙,您这一醒来要求就怪高的啊。
想归想,做归做,面对沈清月如此不合理的诉求,她最终还是妥协了。
走到沈清月所躺的床边,俯下身,趴在地上,撅着个小屁股,伸出一条胳膊,在沾满灰尘的床缝里摸索了半天。
废了好半天的功夫,终于摸出来一个沾满灰尘的布包,里面装着的,是她这些年艰难攒下的铜板。
用力地吹了吹布包上的灰尘,翻开一层又一层破旧的包布,小心翼翼的取出几枚铜板,攥在手心,准备出门买点心。
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几个口袋也都破了洞。李怀夕怕铜板途中掉落,又怕被人抢走,于是只能紧紧攥在手心。
临出门前,李怀夕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沈清月,面无表情的说:“我去给你买点心,你在家好好等我着回来。”
沈清月愣了愣,接着勉强的勾起苍白的唇角,有气无力的应了一声“好”。
小镇靠近边境,地处西北大漠,常年风沙弥漫,所以地上积攒着大量的黄沙,人稍一走动就会带起阵阵烟尘。
以前的李怀夕,最是不喜这漫天黄沙,但是今日不知为何,从踏出家门的那一刻起。
她的步伐就不由自主的加快,越是靠近崔记,步伐就越是轻快,走到后面甚至还轻轻哼唱起,儿时沈清月哄她的童谣。
在踏进崔记的前一秒,李怀夕还在想,沈清月的病终于好了,她们两个在一起,以后的日子一定会渐渐好起来的,想着想着,嘴角不自觉的上扬了两分。
怀着不可名状的喜悦,李怀夕走进了崔记。
小镇居民纯朴,见着灰头土脸的李怀夕,店小二不但没有流露出丝毫的不待见,反而笑着问:“这位小客人,请问需要点什么?”
最后打包糕点时,看她可怜,甚至还悄悄地多给她塞了两块糕点。
一旁的老板娘明明瞥见了,却也一言不发,在李怀夕出门时,还温和的嘱咐她路上小心,不要摔跤了。
店小二不露痕迹的好心,老板娘明目张胆的关心,让李怀夕瞬间感觉,人生好像也不是那么的绝望。心想沈清月醒了,还是有好处的,起码她能多得两块糕点。
大千世界,总有一个人,用她的方式关心着你,无论是施舍还是同情,总归有人惦记着你。
点心是刚出炉的,甚至还有点烫,放进怀里用体温温暖着,等到了家应该还能带着微微的热气。
那个男人曾经就是这样哄沈清月的。
走在回家的路上,关于家的破碎记忆,一点点在脑海浮现。
李怀夕依稀想起,好像每当这个时候,沈清月都会特别开心。
这两年的生活很苦,苦到李怀夕已经快要记不清那个男人的长相了。
如果不是沈清月的这次清醒,李怀夕觉得,自己可能一生都不会再想起那个男人了。
怀抱着从崔记买回来的糕点,走在路上的李怀夕,满脑子都想的都是,沈清月清醒后的未来。
生活应该会很辛苦,不过没关系,沈清月已经好了,只要她们两个在一起,日子总会一天天好起来的。
然而,怀揣着对未来美好生活向往的李怀夕,在踏入房门的那一刻,看到的却不是她满心以为的,会挂着苍白面孔,对归来的她,偏头微笑的母亲,而是一具悬吊在房梁上的尸体。
沈清月上吊了,在她发疯两年后,清醒的第一天。
沈清月走的并不安详,或许是因为吊死的缘故,或许是因为对李景之怨恨的缘故,亦或许是什么其他的缘故,这一切都随着她的死亡,不得而知了。
至于有没有对李怀夕的歉疚,无人知晓。
起码李怀夕不知道。
但是她坚定地认为没有。
沈清月的尸体被李怀夕拖去了一片空旷的荒地,一把火烧了。
将骨灰装进破罐子里的时候,李怀夕还在想,要不要找个地,给她刨个坟墓?
结果返程的路上,看见了来时的一条河流,没怎么犹豫,直接就给倒进了河里,还顺便洗了洗破罐子。
家里能盛东西的容器真的不多了。
回到家,锁好大门,准备回自己的房间睡觉。
目不斜视的经过沈清月的房间,下一秒脚底却传来了软软的触感。
低头一望,原来是当时因为看见尸体,慌乱中掉落在地上的糕点。
移开鞋子,捡起糕点,用手拍了拍油纸上的灰尘。打开一看,除了个别的零散碎末,大体还是完好无损的。
出神地盯了一会儿手上的糕点,李怀夕慢慢蹲下身子,一屁股坐在地上,缓缓地捏起一块糕点,放入嘴里。
还挺好吃的,怪不得沈清月点名要吃这家的。
心不在焉的想着,接着又拿起一块,一把塞进了嘴里。
好似感觉不到干噎,李怀夕一把接一把的往嘴里塞糕点。
虽然凉了,但还是挺好吃的。
一边塞,一边漫不经心的想。
奇怪的是,明明嘴里的糕点,是这两年难得一吃的美味。明明一入口,充斥的是香甜的味道,但是甘甜之后,口腔里却渐渐蔓延起了苦涩的味道。
紧接着,一颗一颗的水滴,慢慢滴落在李怀夕视野中的地面上。
一颗接一颗的重叠着,由一开始的黄豆大小,逐渐晕染成石子大小。
屋里也能下雨吗?八成是房顶破了吧。算了,反正也不会修,将就过吧。
李怀夕心不在焉的想,八岁的脑子里只觉得,这世上一切事情,都会发生在她身上。不管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总会发生在她身上,不过是时间早晚罢了。
直到在苦涩的口腔里,品尝到湿濡的咸味,她才恍惚中明白,原来是眼泪啊。
哈?哭了啊,怎么会哭呢?
李景之抛弃她们的时候,她没有哭。沈清月发疯的时候,她没有哭。饿着肚子,沿街乞讨的时候,她没有哭。跟野狗抢食物的时候,她没有哭。因为好心人多施舍了一枚铜板,被同行的乞丐殴打,抢夺的时候,她没有哭......
这几年,她快以为她再也不会哭了,怎么会现在哭呢?
沈清月死了几天了?一天?还是两天来着?算了,随便她死了多久吧。
因为死人是一件晦气的事情,李怀夕没好意思找人借推车。
她找了个破木板,请邻居大叔钻了两个孔,穿上绳子后,自己一个人拖着沈清月的尸体,往小镇外的荒郊走去。
人小力气有限,走走停停,最后实在走不动了,找了个荒地,把沈清月一把火烧了。
看着熊熊燃起的火焰,李怀夕想不明白,为什么沈清月醒来后的第一件事情是寻死?她对她不好吗?她就那么爱那个男人吗?那个男人比她怀胎十月拼命生下来的女儿还重要吗?
可惜沈清月已经死了,这些问题永远得不到答案了。
得不到就得不到吧,人死了就死了吧,生活总是要继续,她李怀夕才不会为任何人去死。
随手抹掉了脸上的泪水,吃光地上的糕点。李怀夕撑着一只手,一把从地上站了起来。
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她最后看了一眼,沈清月吊死的房梁,关上门,头也不回地往她自己的房间走去。
吃饱了睡一觉,明天再去街上乞讨吧。
嗯......还是去老地方吧......
她边走边想。为自己的明天筹划着。
李景和在这个边陲小镇找到李怀夕的时候,她正在跟一个成年乞丐打架。为了一个不知被谁咬了一口,在地上滚了不知多少圈的脏馒头。
当李景和的贴身侍卫李卫,赶走成年乞丐,拎着李怀夕来李景和的面前时,看着李怀夕脏污小脸上黑峻峻的眼眸,李景和淡淡的开口说道:
“你父亲将你卖给我了。”
这是李景和对李怀夕说的第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