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慧娘是江南富商家中独女,奈何父母早亡,她继承了万贯家财,又按照父母遗愿,十六岁就带着遗产嫁妆嫁给了从江南迁到京城的书香人家薛家的二儿子——青梅竹马薛玉郎。

    十里红妆,满城相贺。

    发于江南,止在京畿。

    大齐并没有重农轻商的风气,这门婚事在当时门当户对,被传为佳话。

    然而嫁过去没多久,薛玉郎就突发疾病而死,留下甄慧娘一人守寡三年。三年后甄慧娘也才十九岁,想要带着嫁妆改嫁,但是薛家人死死不肯放她离去。

    为何不肯?

    一是为了颜面,薛家的媳妇又成了旁人之妻,这对于世代诗书的薛家来说可谓是不小的打击;二来当然是为了甄慧娘那万贯的嫁妆了,吃到嘴里的肉,怎么可能吐出来呢?

    甄慧娘一边在薛家受各类亲戚长辈磋磨,每天痛不欲生,一边看着父母留下的遗产嫁妆被薛家人挥霍,自觉愧对考妣。

    于是甄慧娘将薛家告上公堂,第一次诉状被驳回,第二次被打了出去,差点打掉了慧娘的半条命,第三次顺天府尹终于审了案,却判不得改嫁。

    慧娘走投无路,将案子递给京城有名的各大讼师,想要改嫁并带走嫁妆,但讼师们听到她三次起诉三次失败的经历,都说胜诉无望,让她认命,在薛家侍奉姑舅,了却余生。

    但慧娘自小跟随父母经商,虽然嫁入薛家后,由于家风保守不允许她继续经营事业,但是她骨子里不服输不认命的气节没有被薛家人的打压而磨平。

    她依旧是那个在外可经商算账,在内可齐家治平的甄家大小姐,大齐第一商女,甄慧娘。

    就在这时,慧娘看到了沈瑜之的铺子。

    初夏已有蝉鸣,在这正午时分生发出来,让甄慧娘更添了几分焦躁的心绪。

    沈瑜之听完慧娘的讲述,不由觉得可惜。

    甄慧娘如此才干,差点被与薛家的婚姻埋没,这大齐虽说重男轻女风气没有沈瑜之所知的宋明清时代严重,却也是吃女人不吐骨头。

    可惜,可怜,可恨!

    沈瑜之啪的一声收起了折扇,收敛了不靠谱的纨绔气息,对甄慧娘道:“甄娘子,这案子我接下了,不过,一千六百两银子实在是太过贵重,沈某自觉不配,倘若胜诉,还望娘子多来接济就好,不必给我这么高的诉讼费。”

    甄慧娘抿唇蹙眉,面露焦急,还想再说,却被沈瑜之以折扇放在唇边打断,“我知道甄娘子怕没有高价我不出力,但还请娘子相信沈某,一定让娘子风风光光地嫁进薛家,再风风光光地从薛家离开。”

    沈瑜之巧笑嫣然,目光流转,映入慧娘的眼眸,让她觉得有一股清泉流经她的心间。一抹红唇不必胭脂渲染就绽放在瓷白的面容上,竟是比烈日还耀眼。

    她一袭青衫,是再普通不过的书生打扮,但周身气质端的是清贵不凡。

    粗布青衫也被穿出来绫罗绸缎之感。

    放在她唇边的折扇,毫不晃动,显示着这折扇主人的手是多么的稳,心是多么的定。

    慧娘看她如此笃定,心下酸涩。

    难道这女公子真的能成吗?

    罢了,死马当活马医吧,再不胜诉,她不如跳河自尽和爹娘团聚,免了阴阳两隔之痛,也免了每日被打骂折辱之恨。

    沈瑜之将折扇在指尖上把玩了一圈,扇尾坠着的穗子晃动,扫过她的手腕,带来些许的痒意,她折扇从右手换到左手,接着问:“甄娘子,能否将你之前的诉状给沈某一看?”

    甄慧娘点头,从袖中摸出一份精心保存的宣纸,递给沈瑜之。

    沈瑜之一目十行地扫了一眼。

    这怎么可能胜诉!

    全篇都在写薛家对甄慧娘如何不好,薛家挥霍慧娘的嫁妆如何厚颜无耻,慧娘父母的遗产嫁妆如何来之不易。

    这诉状的内容,若是薛玉郎还没死,放在现代,都不一定能让法官判离婚!

    更何况是在大齐!

    沈瑜之眉头紧锁,正色问:“甄娘子,这是你自己写的诉状吗?”

    甄慧娘讪讪道:“不,是我花五百两银子找到京城一个有名的讼师林稷林状元写的。”

    多少?五百两?五百两写出这玩意?

    “那,这内容,是他的意思还是你的意思?”沈瑜之眉头锁得更深,难道是……

    “说来惭愧,小女只擅经商,对诉讼一窍不通,便同林状元说,如何能让我胜诉离开薛家,便如何写,所以都是林状元拿的主意。”甄慧双手绞着帕子,红了脸,低声说。

    “那看来,林状元应当是与薛家串通好了。”沈瑜之左手持扇一下一下敲着右手手腕上系着的红绳——上面挂着沈尚书给她求来的长命锁,微微眯起了眼睛。

    这薛家为了甄慧娘的嫁妆也算是废了一番心机。

    “什么?这……这,沈状元,林状元是京城中口碑最好的讼师状元之一了,他不可能收了钱却替薛家办事……”甄慧娘一开始还极力争辩,后来却声音越来越小,头更低了,仿佛想到了什么。

    “娘子,我且问你,你说你不通诉讼,如何得知林稷是京城最好的讼师之一?何人向你举荐?”

    “……我明白了,沈状元,向我举荐林稷的是我身边一个侍女,她虽然是我从娘家带来的,但是我近日发现她与薛家的一个小厮有私情,本来薛家说她败坏了家风要将她打死,我看在多年情分的面上保下了她,却没想到……没想到她的举荐就是薛家人安排好的!”甄慧娘磕磕绊绊地说着,拿帕子按了按眼眶,“是我识人不清……”

    沈瑜之看她伤心,温柔地拍了拍甄慧娘的肩,温声安慰:“这侍女你回去好好处置,当务之急还是早日胜诉,还你自由身。”

    这时,有好事者看到沈瑜之和甄慧娘手中拿着一份书稿,也想凑过来看热闹。

    “阁下若是来找我打官司,恕不招待,沈某已经有客人。 ,”沈瑜之侧过身挡住文稿,向那凑热闹者的方向拱了拱手,“若不是来找我打官司的,旁听收十两银子。”

    赶跑了偷听者,沈瑜之接着来关心甄慧娘的精神状态。

    沈瑜之当了这么多年律师,对当事人的心情洞察很敏锐,甄慧娘虽然看起来悲伤,但是内心坚韧,不会因为这个背叛被击垮,只要给她胜诉的希望,她自然就能调整好,振作起来。

    这样的当事人,可以让诉讼事半功倍,沈瑜之非常喜欢。

    林稷的诉状完全没有胜诉希望,那又应该如何写呢……

    沈瑜之一下一下拍着甄慧娘的肩,见慧娘的情绪稳定的差不多了,接着问道:“我没记错的话……如今的顺天府尹,是李兆麟李大人吧?”

    这李兆麟还曾经受到沈瑜之她爹的提携,经常来拜访沈尚书,对沈瑜之也很好,但总是对沈瑜之说,让她有个姑娘家的样子。

    “是李大人。”慧娘回道。

    李兆麟其人,保守,泥古不化,重人伦纲常,轻金银钱财,而甄慧娘之前的诉状,轻人伦纲常而重金银钱财,一味地强调嫁妆问题,本来符合纲常的守孝三年都被搞得像是为了赶紧带着嫁妆跑路而不得已为之,而诉状中写的被薛家人打骂磋磨,很可能在李兆麟看来是女子嫁为人妇后理所应当该承受的,更是不能作为诉讼的依据。

    那么,该从何处入手?

    沈瑜之抿了抿唇,放下折扇,轻轻揉着太阳穴。

    只能剑走偏锋,出奇制胜了。

    “甄娘子,你再将薛家的情况,细细与我说来……”

    听了甄慧娘的叙述,沈瑜之心中有数,胜券在握,又打开了折扇,颇为潇洒地扇了扇,“甄娘子,我现在就将诉状与你写来,”说着,她铺开宣纸,甄慧娘为她研墨,她提笔即写下第一句。

    甄慧娘看到这第一句,惊异道:“这……这,沈状元,这与我要带嫁妆改嫁有何关联啊?”

    沈瑜之拿起宣纸,放在唇边吹了吹,让笔墨干透。

    “甄娘子,倘若我这诉状真的值一千六百两银子,那么,第一句话,十六个字,一个字便值一百两银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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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天府尹的李兆麟李大人近来心情欠佳,经常抚须长叹,因为他曾经的上司兼好友沈尚书在狱中自杀了。

    案子还没定,只是有科场舞弊的嫌疑,沈林先怎么就如此不爱惜自己,一死了之了呢?难道他连他那最宝贝的女儿也不想管了吗?

    说到他那女儿,真是没有姑娘家的样子,被沈林先宠成了女纨绔,唉,等风头过去,他若得空,定要去看看这姑娘怎么样了。

    今日是放告日,要打官司的百姓们聚集在府衙门口,诉状源源不断地涌入顺天府。

    顺天府的法吏做好最初的筛选,将不合格的诉状发回,将剩下合格的诉状分门别类整理好,呈给了李兆麟。

    李兆麟大马金刀地坐在他的官位上,仆从为他研好墨备好笔,他一眼扫过诉状——基本都是些寻常案子,按照常例判案便好了。

    唯有一个诉状抓住了他的眼球。

    嗯?

    就在他眼皮子底下,还有这等危及人伦纲常的事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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