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春雨刚来。京城外的烟柳川,远处青山迤逦,近处芳草萋萋,烟柳在湖畔随风轻舞,真是一片浪漫。
可惜战场上,并无浪漫可言。血的味道,早已浸润在泥土里。再过三天,烟柳川便会成为最后的战场。
若是大岳军在此处被多木尔军击败,大岳便会亡国。
唯有断情绝爱,才能寻得乱世的归宿。
夕阳西下,在满是荒草的原野里,有一个身着青衣的女子,正在缓缓向前。女子全身被蓝衣紧紧包裹,却仍难遮掩她秀丽的身姿。
她腰间挂着自己的肩,背着一个沉重的行囊,孤身一人,走向了一个在山坡边缘破落客栈。客栈的小院残破不堪,泥墙上满是焦痕和血迹。破门只有一半,丝毫没有什么防风的功能。惟有客栈上的半面花旗,能看出这里往日的繁华。
青衣女子推开门,门却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女子戴着面罩,看不清她的神态。她那双眼里,并无半点波澜。
“哟,谁能想到这儿还能来客人。”
女子循着那苍老的声音望去,并未抽剑,只是暗暗地先触碰手中机关,准备好了暗器六展霜雪镖。
她不打算要了无辜之人的性命。
在昏暗的桌子前,坐着一个衣衫破烂的农妇,她的脸约莫三十出头,头发却已经花白了。“女侠,莫要害怕,这儿只有奴家了。店里的吃食,也只有些碎末干粮了。你若要住店,还是算了吧。马上多木尔的喀斯木汗,就要打来了。这儿就待不得了。”这农妇是店里的老板娘,说道。
“那你又为何在此?”
女子声音冷如北风,寒意中隐约透露着一丝不解。
“奴家全家老小都在此,这儿就是奴家的归宿。奴家已无处可去。”老板娘说。
女子环顾四周,她能感觉到,此处只有老板娘一个人。
“人死了,便是死了。”女子道:“你还是速速离开吧。”
“好一个乱世的无情人。”听到这话,老板娘冷笑道:“你叫奴家离开,你又何必来?”
“我来杀人。”
“杀谁?”
“杀你的王。”说罢,女子立刻朝着那妇人的右臂扔出了六展霜雪镖,封住她的行动。又快速抽出了自己银色的宝剑,伸展极速无影的剑法,抵住了妇人的喉咙。
那妇人手中的飞刀被惊落在地,一动不动、惊悚地看着那宝剑,说道:“手握幽锋剑,行似北极风……你莫非就是隐木派的断情剑客!”
女子没有应答,她默许了。她便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杀人无情的断情剑客。
江湖众人,无不知晓断情剑客的名号。而她的真名应璇,却几乎无人知晓。
应璇看着这个被吓的僵硬的新人探子——毕竟,这一路上,对多木尔有仇的汉人,只会叫喀斯木汗诨名猪狗王。而这探子虽有纯正的汉人口音,却对这件事浑然不知,怕是一个从未出过大漠的汉人俘虏。
应璇说道:“你知道我的名声就好。我看你胆小如鼠、武功薄弱,并无做探子的天分,接下来,我问你答即可。”
“若奴家答了,你会放了奴家吗。”那妇人说道。
“听你口音,你是汉人。自然,我会看着你走向反方向。”应璇说:“听你口音,你是汉人。不如趁此机会回到大岳,重新做回汉人。”
妇人眼泪如注,答道:“奴家只是被派到这里接应一些探子的,所知甚少,女侠想问什么就问吧……”
“有几个?”应璇问。
“五、五个。”
应璇点点头。这妇人没有撒谎。那个五个探子,应璇早就杀了。
“喀斯木汗的大营,就在这里的正西方,对吗?”
“是……”
“你走吧。”应璇收回了剑,说道。
妇人看到应璇的剑缓缓放下,惊诧道:“女侠,你莫非是要去刺杀喀斯木汗?”
应璇抽剑,冷冷道:“你,还要命吗?”
那妇人颤颤巍巍,知道自己好运捡回了一条命,可她却又折返,朝着应璇重重跪了起来。
“还不滚?”应璇已然收好剑,却不忘嘴上逞能,叫那妇人离开。
“女侠,奴家有一事请求。就算女侠你要杀了奴家,奴家也要说!”
应璇素来最烦蹬鼻子上脸的人,却又怕连死都不怕的硬骨头。
应璇默不作声,那妇人极会查人眼色,便说道:“大岳的四皇子慎王辛道沅,也在喀、不、猪狗汗的大营里。奴家其实是大岳王爷的侍女,大岳王爷少年时,被先皇派去做了质子。这七年,王爷左右逢源,讨得那猪狗汗欢心,我们这些做下人,也没被苛待。”
“七年……”这个时间一直令应璇揪心,七年前正是那场“合一之难”出现的时候。那时江湖腥风血雨,人人动荡不安,自己和师门也险些遇难。那些人为了争夺神功,背信弃义者更是数不胜数。
应璇怒气暗生,抽剑指向妇人,斥责道:“虚伪,你若记得你的主子,为何为蛮子做事!”
应璇斥责之声,如同寒石击玉、刺人心骨。
妇人此时泪如雨下,哭诉道:“女侠不知,正是王爷要求我去的呀。多木尔进攻大岳节节胜利,大岳已在危急关头,王爷与我等奴仆莫不伤心。我等奴仆更是命如草芥,有人想逃却被杀的,有人被当奴役虐待的,有人想国之将亡、自行了断的……”
应璇握着剑的手松了不少。
“现在,只有我一个还在王爷身边。王爷知道有这个差事,便命令奴家去了。奴家老实干活,本想得到猪狗汗的信任,好救王爷……可奴家愚钝……王爷他现在孤身一人在大营里,这该如何是好啊……”
应璇收了剑,说道:“若还来得及,我会去救的。你还是赶快离开吧。你那主子让你谋这差事,本就是想让你舍了他离去。你也莫辜负了你家主子的一片心。行侠之事,还是交给我们这些江湖中人吧。”
听见这话,那妇人昂起头恍然大悟,又是朝着应璇磕了几个头,便磕磕绊绊出门去了。
应璇于心不忍,拍了拍她的肩,叫停了她,给她了几块碎银。
妇人走后,应璇在这旅店里找了个干净的地方,把面罩去了,开始吃干粮。她梳了梳自己及腰的黑色长发,把长发束成男子一般的发髻,又换上了一身棕色的满是补丁的衣服,换了个棕色的面罩。
应璇杀人,没有失败过,可那些大部分都是隐木派师门的任务,并不是她自己的心意。像是如此完完全全自己出来行刺,还是第一次。
当她知道大岳国在生死存亡边缘的时候,她这个大岳人,就是想为了自己心中的侠义做点儿什么。她想告诉这世间,她不只是一个杀手。
她曾经告诉过师门自己的打算,但是隐木派的师尊却拒绝了。隐木派自认为自己是与世无争的匡扶正义者,自立为江湖调解人,本就不愿和朝堂政事沾边。在“合一之难”后,更是如此了。
可一身反骨的应璇,却受不了这种言论。大敌当前,隐木派却只顾着江湖的纷扰,而不管黎民百姓的安定,这种逃避,真的是匡扶正义吗?
为了自己心中的正义,她脱离了隐木派师门、成为了师门叛徒,一将功成万骨枯,她没有退路。
断情剑客,可断冤情、苦情、悲情,却断不了自己心中澎湃的激情。
她稍作休息,等到彻底入了夜。应璇醒来。她深呼吸,拿上了自己的剑与行囊,势要为了大岳,在今晚取了喀斯木汗的性命。
应璇施展自己的轻功绝学踏风快步,在树的掩盖下跳跃疾行,约莫一个时辰左右,便看到了多木尔大军军营的灯火。她立刻屏息凝神,趁着大营守卫没注意的时候跳到了多木尔军营里。
到了军营,她立刻去暗处杀了一个身材矮小的士兵,换上了对方的甲胄,扮成一个小兵的模样,顺带着把自己的行囊放在暗处。
她还戴上了面罩、头盔,往脸上摸了点儿黑灰。
多木尔军军备森严,此时还有不少多木尔军士在巡逻操练,人人脸上皆是视死如归的神情。然而,对于应璇来讲,这里并无什么绝世高手,潜入此地还是太轻松了。
应璇一边观察,一边朝着主帐的方向前进。只见主帐灯火通明,似有爷们嬉闹的声音。
应璇看到主帐前两个大汉,便察觉二人身手不凡。可那帐里的嘻闹声,确实与四周格格不入。
应璇用了变声术,料想自己只不过是个小兵,和门口二人攀谈还是僭越了。于是,她便找了个角落,用粗鲁的兵痞男声,向一个正在擦装备的小兵搭讪道:“兄弟,今日大可汗的帐里,是开宴会了吗。”
这小兵看着眼前的穿的严实的兵痞,听着那粗鲁的声音,只想是寻常操练的士兵,便说道:“哎,不知道,估计又是和那个汉人小王爷在说笑吧。”
这个汉人小王爷,估计便是来做质子四皇子慎王辛道沅。多木尔营中有什么好的,能让这个小王爷乐不思蜀。
“里面有娘们吗?”
“娘们哪能到营里。”小兵说道:“肯定是那个小王爷又逗大可汗开心哩。那个汉人王爷的脾气你也知道,脑子灵光,能和谁都聊几句,唉,他要不是个汉人该多好。”
看来这个辛道沅是有点儿本事,竟然能融入以粗鲁豪放为名的多木尔一族。
莫非,这个质子真的在给自己找退路。
应璇想到,主帐内如此快乐喧闹,必然需要饮酒,饮酒自然需要吃肉。
她寻到帐中伙食处,恰好有个年轻的侍从正准备给主帐送酒。应璇变声谎说有事相求,将侍从引到暗处,之后又杀了他,夺了他的衣物,帽子和手中酒食,扮成侍从。应璇估摸着进入帐中,就不得戴面罩头盔了,于是忙不迭地把自己提前备好的假胡子眉毛都一并粘上。
这下子,应璇便完全是个多木尔少年的模样了。她把剑藏在背上,厚毛衣服可以刚好遮住。若是方便,应璇打算进账便把那喀斯木汗杀了。
应璇虽然杀人无数,却从未用过毒,她只觉得毒过于阴损,不够痛快,且容易误伤无辜之人,故而她从不用毒。
应璇端着酒食,到了主帐前,模仿着其他侍从,朝着两个大汗鞠躬,还用一只手行了一个传统的多木尔扶额礼。
应璇顺利进了主帐,主帐众人欢声大笑,还热热闹闹地拿着手拍着节拍。
主帐中心坐着的人方脸阔颌、长着络腮胡,便是喀斯木汗,他的身边有一个穿着多木尔服饰的公子。
那公子穿着裘皮粗布衣,却仍旧梳着发髻,头插玉簪。公子长着柳叶长眉,瑞凤眼,脸上带有天然自带一丝值得可亲的笑意。公子看了看各侍从,与应璇四目相对。
应璇能看出来那公子眼中的幽暗的光彩——若是他会武功,他现在必是要杀人的。
想必,此人便是慎王辛道沅了。
辛道沅一眼便望到了装扮成侍从的应璇,他如鹰一般的敏锐,即刻察觉到对方是来夺人性命的杀手。
营帐周围则还有一些将领和高级兵士,帐中则有几个小兵正在跳着传统的拍手舞。众人其乐融融、好不热闹,这哪里像是将要与大岳决战的主帅军营,反倒像是丰收节日庆典。
军士舞毕,主帐的人们都鼓起了掌。应璇上完酒后也和其他侍从一起站到一边。
喀斯木汗挥挥手,让大家安静,接着笑着对身边公子说道:“慎王老弟,这拍手舞看的还愉快吗。”
辛道沅垂下眼,挠了挠头,略显憨厚地笑道:“自然是好看的。这拍手舞我从来没有看腻过。这舞节奏轻快、自由奔放,我确实心向往之。”
“和中原的舞蹈相比又如何?”喀斯木汗追问道。
“大可汗,中原舞蹈繁多,须是要先选出一种,才能相比。”
“哈哈哈哈哈,是了,是了!”喀斯木汗拍腿笑道:“中原便是如此地方,什么都多,什么都繁杂,什么都丰富。慎王老弟,你三天后便能回家了,怎么样,本汗没有食言吧。”
辛道沅脸上仍然带着温和的笑意,不卑不亢地答道:“自然,喀斯木汗是大可汗,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全都是喀斯木汗的。我确实心生敬佩。”
说罢,辛道沅还起身,给喀斯木汗敬了一杯酒。
他的手上戴着镣铐,铁链叮当作响,已有不识相粗汉子,发出了嗤笑。
应璇知道,这些人就是在嘲笑辛道沅在摆架子罢了。
喀斯木汗挥挥手示意手下安静,也悠然自得地干了一杯,给足了辛道沅面子。应璇想来他平日便和辛道沅的关系不错,是常一起饮酒的。
喀斯木汗饮完,丝毫没有醉意。辛道沅看到对方生龙活虎,眼神露出了些许遗憾。辛道沅再度入座,他平静地看向各个军士,最后还是忍不住把目光投向了应璇。
两人在此四目相对,辛道沅微微眯了眯眼,又略显疲惫的看向别处,饮了一口酒。
应璇虽是和辛道沅第一次相见,可二者却心意相通一般。应璇能读出辛道沅眼神里的意思,他好像在问:“我已打算和喀斯木汗一起死,可你为何没在这酒里没有下毒?”
剑客的直觉告诉应璇,辛道沅已经识破了她的伪装,她已经暴露了。莫非这大帐里还有人和辛道沅一样,识破了应璇的伪装。
应璇易容那么多次,骗过的侠客无数,却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黄毛小子识破了伪装。
可惜战场上,并无浪漫可言。血的味道,早已浸润在泥土里。再过三天,烟柳川便会成为最后的战场。
若是大岳军在此处被多木尔军击败,大岳便会亡国。
唯有断情绝爱,才能寻得乱世的归宿。
夕阳西下,在满是荒草的原野里,有一个身着青衣的女子,正在缓缓向前。女子全身被蓝衣紧紧包裹,却仍难遮掩她秀丽的身姿。
她腰间挂着自己的肩,背着一个沉重的行囊,孤身一人,走向了一个在山坡边缘破落客栈。客栈的小院残破不堪,泥墙上满是焦痕和血迹。破门只有一半,丝毫没有什么防风的功能。惟有客栈上的半面花旗,能看出这里往日的繁华。
青衣女子推开门,门却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女子戴着面罩,看不清她的神态。她那双眼里,并无半点波澜。
“哟,谁能想到这儿还能来客人。”
女子循着那苍老的声音望去,并未抽剑,只是暗暗地先触碰手中机关,准备好了暗器六展霜雪镖。
她不打算要了无辜之人的性命。
在昏暗的桌子前,坐着一个衣衫破烂的农妇,她的脸约莫三十出头,头发却已经花白了。“女侠,莫要害怕,这儿只有奴家了。店里的吃食,也只有些碎末干粮了。你若要住店,还是算了吧。马上多木尔的喀斯木汗,就要打来了。这儿就待不得了。”这农妇是店里的老板娘,说道。
“那你又为何在此?”
女子声音冷如北风,寒意中隐约透露着一丝不解。
“奴家全家老小都在此,这儿就是奴家的归宿。奴家已无处可去。”老板娘说。
女子环顾四周,她能感觉到,此处只有老板娘一个人。
“人死了,便是死了。”女子道:“你还是速速离开吧。”
“好一个乱世的无情人。”听到这话,老板娘冷笑道:“你叫奴家离开,你又何必来?”
“我来杀人。”
“杀谁?”
“杀你的王。”说罢,女子立刻朝着那妇人的右臂扔出了六展霜雪镖,封住她的行动。又快速抽出了自己银色的宝剑,伸展极速无影的剑法,抵住了妇人的喉咙。
那妇人手中的飞刀被惊落在地,一动不动、惊悚地看着那宝剑,说道:“手握幽锋剑,行似北极风……你莫非就是隐木派的断情剑客!”
女子没有应答,她默许了。她便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杀人无情的断情剑客。
江湖众人,无不知晓断情剑客的名号。而她的真名应璇,却几乎无人知晓。
应璇看着这个被吓的僵硬的新人探子——毕竟,这一路上,对多木尔有仇的汉人,只会叫喀斯木汗诨名猪狗王。而这探子虽有纯正的汉人口音,却对这件事浑然不知,怕是一个从未出过大漠的汉人俘虏。
应璇说道:“你知道我的名声就好。我看你胆小如鼠、武功薄弱,并无做探子的天分,接下来,我问你答即可。”
“若奴家答了,你会放了奴家吗。”那妇人说道。
“听你口音,你是汉人。自然,我会看着你走向反方向。”应璇说:“听你口音,你是汉人。不如趁此机会回到大岳,重新做回汉人。”
妇人眼泪如注,答道:“奴家只是被派到这里接应一些探子的,所知甚少,女侠想问什么就问吧……”
“有几个?”应璇问。
“五、五个。”
应璇点点头。这妇人没有撒谎。那个五个探子,应璇早就杀了。
“喀斯木汗的大营,就在这里的正西方,对吗?”
“是……”
“你走吧。”应璇收回了剑,说道。
妇人看到应璇的剑缓缓放下,惊诧道:“女侠,你莫非是要去刺杀喀斯木汗?”
应璇抽剑,冷冷道:“你,还要命吗?”
那妇人颤颤巍巍,知道自己好运捡回了一条命,可她却又折返,朝着应璇重重跪了起来。
“还不滚?”应璇已然收好剑,却不忘嘴上逞能,叫那妇人离开。
“女侠,奴家有一事请求。就算女侠你要杀了奴家,奴家也要说!”
应璇素来最烦蹬鼻子上脸的人,却又怕连死都不怕的硬骨头。
应璇默不作声,那妇人极会查人眼色,便说道:“大岳的四皇子慎王辛道沅,也在喀、不、猪狗汗的大营里。奴家其实是大岳王爷的侍女,大岳王爷少年时,被先皇派去做了质子。这七年,王爷左右逢源,讨得那猪狗汗欢心,我们这些做下人,也没被苛待。”
“七年……”这个时间一直令应璇揪心,七年前正是那场“合一之难”出现的时候。那时江湖腥风血雨,人人动荡不安,自己和师门也险些遇难。那些人为了争夺神功,背信弃义者更是数不胜数。
应璇怒气暗生,抽剑指向妇人,斥责道:“虚伪,你若记得你的主子,为何为蛮子做事!”
应璇斥责之声,如同寒石击玉、刺人心骨。
妇人此时泪如雨下,哭诉道:“女侠不知,正是王爷要求我去的呀。多木尔进攻大岳节节胜利,大岳已在危急关头,王爷与我等奴仆莫不伤心。我等奴仆更是命如草芥,有人想逃却被杀的,有人被当奴役虐待的,有人想国之将亡、自行了断的……”
应璇握着剑的手松了不少。
“现在,只有我一个还在王爷身边。王爷知道有这个差事,便命令奴家去了。奴家老实干活,本想得到猪狗汗的信任,好救王爷……可奴家愚钝……王爷他现在孤身一人在大营里,这该如何是好啊……”
应璇收了剑,说道:“若还来得及,我会去救的。你还是赶快离开吧。你那主子让你谋这差事,本就是想让你舍了他离去。你也莫辜负了你家主子的一片心。行侠之事,还是交给我们这些江湖中人吧。”
听见这话,那妇人昂起头恍然大悟,又是朝着应璇磕了几个头,便磕磕绊绊出门去了。
应璇于心不忍,拍了拍她的肩,叫停了她,给她了几块碎银。
妇人走后,应璇在这旅店里找了个干净的地方,把面罩去了,开始吃干粮。她梳了梳自己及腰的黑色长发,把长发束成男子一般的发髻,又换上了一身棕色的满是补丁的衣服,换了个棕色的面罩。
应璇杀人,没有失败过,可那些大部分都是隐木派师门的任务,并不是她自己的心意。像是如此完完全全自己出来行刺,还是第一次。
当她知道大岳国在生死存亡边缘的时候,她这个大岳人,就是想为了自己心中的侠义做点儿什么。她想告诉这世间,她不只是一个杀手。
她曾经告诉过师门自己的打算,但是隐木派的师尊却拒绝了。隐木派自认为自己是与世无争的匡扶正义者,自立为江湖调解人,本就不愿和朝堂政事沾边。在“合一之难”后,更是如此了。
可一身反骨的应璇,却受不了这种言论。大敌当前,隐木派却只顾着江湖的纷扰,而不管黎民百姓的安定,这种逃避,真的是匡扶正义吗?
为了自己心中的正义,她脱离了隐木派师门、成为了师门叛徒,一将功成万骨枯,她没有退路。
断情剑客,可断冤情、苦情、悲情,却断不了自己心中澎湃的激情。
她稍作休息,等到彻底入了夜。应璇醒来。她深呼吸,拿上了自己的剑与行囊,势要为了大岳,在今晚取了喀斯木汗的性命。
应璇施展自己的轻功绝学踏风快步,在树的掩盖下跳跃疾行,约莫一个时辰左右,便看到了多木尔大军军营的灯火。她立刻屏息凝神,趁着大营守卫没注意的时候跳到了多木尔军营里。
到了军营,她立刻去暗处杀了一个身材矮小的士兵,换上了对方的甲胄,扮成一个小兵的模样,顺带着把自己的行囊放在暗处。
她还戴上了面罩、头盔,往脸上摸了点儿黑灰。
多木尔军军备森严,此时还有不少多木尔军士在巡逻操练,人人脸上皆是视死如归的神情。然而,对于应璇来讲,这里并无什么绝世高手,潜入此地还是太轻松了。
应璇一边观察,一边朝着主帐的方向前进。只见主帐灯火通明,似有爷们嬉闹的声音。
应璇看到主帐前两个大汉,便察觉二人身手不凡。可那帐里的嘻闹声,确实与四周格格不入。
应璇用了变声术,料想自己只不过是个小兵,和门口二人攀谈还是僭越了。于是,她便找了个角落,用粗鲁的兵痞男声,向一个正在擦装备的小兵搭讪道:“兄弟,今日大可汗的帐里,是开宴会了吗。”
这小兵看着眼前的穿的严实的兵痞,听着那粗鲁的声音,只想是寻常操练的士兵,便说道:“哎,不知道,估计又是和那个汉人小王爷在说笑吧。”
这个汉人小王爷,估计便是来做质子四皇子慎王辛道沅。多木尔营中有什么好的,能让这个小王爷乐不思蜀。
“里面有娘们吗?”
“娘们哪能到营里。”小兵说道:“肯定是那个小王爷又逗大可汗开心哩。那个汉人王爷的脾气你也知道,脑子灵光,能和谁都聊几句,唉,他要不是个汉人该多好。”
看来这个辛道沅是有点儿本事,竟然能融入以粗鲁豪放为名的多木尔一族。
莫非,这个质子真的在给自己找退路。
应璇想到,主帐内如此快乐喧闹,必然需要饮酒,饮酒自然需要吃肉。
她寻到帐中伙食处,恰好有个年轻的侍从正准备给主帐送酒。应璇变声谎说有事相求,将侍从引到暗处,之后又杀了他,夺了他的衣物,帽子和手中酒食,扮成侍从。应璇估摸着进入帐中,就不得戴面罩头盔了,于是忙不迭地把自己提前备好的假胡子眉毛都一并粘上。
这下子,应璇便完全是个多木尔少年的模样了。她把剑藏在背上,厚毛衣服可以刚好遮住。若是方便,应璇打算进账便把那喀斯木汗杀了。
应璇虽然杀人无数,却从未用过毒,她只觉得毒过于阴损,不够痛快,且容易误伤无辜之人,故而她从不用毒。
应璇端着酒食,到了主帐前,模仿着其他侍从,朝着两个大汗鞠躬,还用一只手行了一个传统的多木尔扶额礼。
应璇顺利进了主帐,主帐众人欢声大笑,还热热闹闹地拿着手拍着节拍。
主帐中心坐着的人方脸阔颌、长着络腮胡,便是喀斯木汗,他的身边有一个穿着多木尔服饰的公子。
那公子穿着裘皮粗布衣,却仍旧梳着发髻,头插玉簪。公子长着柳叶长眉,瑞凤眼,脸上带有天然自带一丝值得可亲的笑意。公子看了看各侍从,与应璇四目相对。
应璇能看出来那公子眼中的幽暗的光彩——若是他会武功,他现在必是要杀人的。
想必,此人便是慎王辛道沅了。
辛道沅一眼便望到了装扮成侍从的应璇,他如鹰一般的敏锐,即刻察觉到对方是来夺人性命的杀手。
营帐周围则还有一些将领和高级兵士,帐中则有几个小兵正在跳着传统的拍手舞。众人其乐融融、好不热闹,这哪里像是将要与大岳决战的主帅军营,反倒像是丰收节日庆典。
军士舞毕,主帐的人们都鼓起了掌。应璇上完酒后也和其他侍从一起站到一边。
喀斯木汗挥挥手,让大家安静,接着笑着对身边公子说道:“慎王老弟,这拍手舞看的还愉快吗。”
辛道沅垂下眼,挠了挠头,略显憨厚地笑道:“自然是好看的。这拍手舞我从来没有看腻过。这舞节奏轻快、自由奔放,我确实心向往之。”
“和中原的舞蹈相比又如何?”喀斯木汗追问道。
“大可汗,中原舞蹈繁多,须是要先选出一种,才能相比。”
“哈哈哈哈哈,是了,是了!”喀斯木汗拍腿笑道:“中原便是如此地方,什么都多,什么都繁杂,什么都丰富。慎王老弟,你三天后便能回家了,怎么样,本汗没有食言吧。”
辛道沅脸上仍然带着温和的笑意,不卑不亢地答道:“自然,喀斯木汗是大可汗,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全都是喀斯木汗的。我确实心生敬佩。”
说罢,辛道沅还起身,给喀斯木汗敬了一杯酒。
他的手上戴着镣铐,铁链叮当作响,已有不识相粗汉子,发出了嗤笑。
应璇知道,这些人就是在嘲笑辛道沅在摆架子罢了。
喀斯木汗挥挥手示意手下安静,也悠然自得地干了一杯,给足了辛道沅面子。应璇想来他平日便和辛道沅的关系不错,是常一起饮酒的。
喀斯木汗饮完,丝毫没有醉意。辛道沅看到对方生龙活虎,眼神露出了些许遗憾。辛道沅再度入座,他平静地看向各个军士,最后还是忍不住把目光投向了应璇。
两人在此四目相对,辛道沅微微眯了眯眼,又略显疲惫的看向别处,饮了一口酒。
应璇虽是和辛道沅第一次相见,可二者却心意相通一般。应璇能读出辛道沅眼神里的意思,他好像在问:“我已打算和喀斯木汗一起死,可你为何没在这酒里没有下毒?”
剑客的直觉告诉应璇,辛道沅已经识破了她的伪装,她已经暴露了。莫非这大帐里还有人和辛道沅一样,识破了应璇的伪装。
应璇易容那么多次,骗过的侠客无数,却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黄毛小子识破了伪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