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一鸣惊人

    他们每节正课之前都要唱支歌提神,因此扩充曲库便成为文艺委员不可推脱的工作,此前教的都是红歌或者通俗类的民歌,从来没有教过港台流行歌曲。

    从前的江雨在班里的存在感极弱,尽管她的声音很好听,但人微言轻,无人在意。现在有机会来展示自己,江雨答应下来。

    现在是六天工作学习制,周日至周五晚自习,周日的晚自习可以学歌,当天江雨早早来到教室,由文艺委员朱玲把《甜蜜蜜》的歌词抄写在黑板上。

    晚自习铃声响起,各个班级学歌的声音此起彼伏,江雨起初有些紧张,毕竟她也没在大庭广众之下教同学们唱歌。

    然而一开口就进入状态,甜美的嗓音,婉转的曲调,让不少同学都惊讶,平时呆愣沉默的江雨,唱歌居然这么好听!

    课间休息时隔壁的文艺委员来找朱玲:“你们班刚才教的歌是《甜蜜蜜》吗?能教我不,我们下周学。”

    唱歌这事儿,得到许多正向回馈,更激发出江雨对上学的热情。从前她大脑混沌一片,现在思路十分清晰,老师讲的课她都能听懂。

    周四那天的英语课,英语老师吴美兰说:“请哪位同学读一遍课文。”

    没一个人举手,大家都是哑巴英语,口语很差,英语老师道:“都不举,那我随便点名了。”

    江雨抬起头,看向英语老师。

    吴美兰忽然把目光落在江雨的身上,这周她听闻江雨教了大家唱《甜蜜蜜》,有学生还说她唱歌很好听。吴美兰只记得她的学习成绩很差,平时也不积极,不禁想给她一个机会。

    “江雨,你来朗读吧。”

    江雨十分淡定地站起身,用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朗读课文。

    全班哗然,皆用不可置信的目光看向她,朗读完毕,大家甚至鼓起了掌。

    江雨被这阵掌声惊到,这么热情的吗?

    她在现世中,物化不怎么好,但语文和英语一直还不错,加上喜欢刷美剧,看英语视频,小学时父母还没离婚,她也报过外教培训班,口语一直流利。在那个卷王辈出的年代,她的水平不算顶尖,但回到80年代,简直是出类拔粹。

    英语老师大为赞赏:“读得非常好,发音语调都没错,还十分流利,过了个年,江雨你的进步很大。”

    一下课,江雨去上厕所,同桌也跟了过来,挽着她胳膊说:“江雨,怎么你的英语突然说得这么好,是有人教你吗?”

    江雨道:“没有人教,我就是什么也没想,按自己的下意识去读。”

    “也太不可思议了,不过我看你这学期特别用功。”

    江雨笑笑:“再不用功就没书读了,我当然得抓紧时间。”

    “也是,估计你的潜力被激发出来了。”

    *

    上学四周后,随着她的英语小测拿了94分,数学小测拿下92分,作文也成了范文被李建中拿来在所教的两个班中朗读,江雨一下子农奴翻身做主人,成了老师口中进步神速的学生,同学眼里不可思议的存在。

    “太夸张了,六班那个江雨,以前成绩好差,考试不及格的那种,突然考试拿高分。”

    “听说英语说得非常利索,老师经常叫她读课文,还说听她朗读是一种享受。”

    “她唱的歌也很好听。”

    ……

    几个同大院的女生则在传:“她寒假就很用功了,经常去图书馆。”

    “不过变化也太大了,不敢相信。”

    杜娟是英语课代表,周六课间,江雨在走廊上看着楼下长出新叶的树木,她正好在旁边,取经似的问:“江雨,你是怎么把英语读得这么好听的?我这个课代表都要被你打趴下了。”

    江雨用一贯的说辞回答:“我也不知道,好像是突然之间就会读了,一点儿也不卡壳、停顿。”

    杜娟无语地看她:“你说得像是什么老神仙给了你法力。”

    同桌则帮她解围:“人家本来就会读,她的声音也一直都这样啊,只是之前太谦虚低调了,从来没当众读过。”

    正聊着,李晓丹透过窗户,有些不乐意地喊了声:“杜娟,赶紧进来。”

    江雨看了一眼李晓丹,她长得白净,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招人喜欢,孟家明还给她写过情书,只不过爱搞小团体……没啥,反正江雨现在也有自己的迷妹。

    同桌孙志霞好几次扯着她的衣袖,星星眼地说:“江雨,我怎么觉得你不光成绩变好了,人也变好看了。”

    江雨真是逗笑了,这就是学霸的光环吗?外人看上去总有一层滤镜。

    不过想想也是,在众人眼里,之前的江雨是个自卑怯懦的人,唯唯诺诺,不擅表达,现在的她充满自信,落落大方,大概是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人也变好看了吧。

    “明天周日,你有没有打算?”孙志霞问。

    江雨道:“想去新华书店看看有没有练习听力的磁带。”

    现在他们上英语课没有先进的语音设备,全靠磁带和收音机来学习。考试的时候也一样,听力部分放磁带,听上去有很多雪花杂音,她很不习惯,上次考试扣的几分,就是扣在听力和作文上,她想多听多适应。

    不过即便有磁带,也没有收音机来播放,现在的收音机又贵……

    孙志霞道:“要不我陪你去吧,明天下午我们约在新华书店门口。”

    “行。”

    *

    午饭后,市中心的新华书店里聚集了许多好学的人,老少都有,许多人不买只读,从书中汲取精神食粮。

    由于没收音机,江雨没买磁带,想着听习惯了就好,她挑了几套试卷,准备刷题。毕竟无论哪个时代,刷题都是正确的选择。

    孙志霞道:“江雨,你真的好像变了个人啊!要是科科都能考90多,你期中考试一定能冲进前三,甚至第一……对了,你打算考高中还是中专?”

    “高中。”

    “附近的高中吗?”

    江雨道:“应该是吧,附近不是有一所七中是重点高中吗?就在建设路上。”

    “嗯,要是我也能考上那所中学就好了。”

    孙志霞没打算买试卷,只是陪着江雨来买,等下再去逛逛百货商场。

    江雨挑好试卷后,去了其他区域瞧瞧。文学区域有好多热爱文学的青年,或站着,或蹲坐在地上,看书时特别专注。而在社科区域,江雨看到了她最熟悉的人。

    “小叔叔!”江雨走到男人身后,叫了一声。

    孟旭光回头,映入眼帘的是江雨那双清澈带笑的眼睛。

    “小叔叔你来买书吗?”不等他开口,江雨先说话,再拉了一下她身后的孙志霞,“我跟同学过来买试卷。”

    随后视线落在他手里那两本关于西方企业经营的书籍上,江雨再次抬眼看他,乌黑眼睛里的水光清亮得仿佛要溢出来。

    孟旭光:“……”

    算一算,快一个月没见到她了,她似乎进入了状态。而这一个月,他大半的时间都在某个已实施改革一年的大工厂出差,学习他们的改革经验,再结合一棉厂的实际情况,提出个人的改革建议。厂长谢鸿运特地交代他把出差报告写详细一些,下周开会分享。

    他点了点头:“来买两本书,你挑好试卷了?”

    江雨:“嗯,挑好了。”

    “那走吧。”

    他转身朝前走,身后的孙志霞扯着江雨,脸上的激动无法掩饰,却不敢说话。

    江雨一眼便知孙志霞是被小叔叔给帅到了,得意地小声说:“我没骗你吧。”

    孟旭光帮她付了试卷的费用,带着她走出书店。

    三月底的天气温暖适宜,百花逐渐盛开,街边的树换上了嫩绿的树叶。江雨由学渣变学霸、从无人问津到万众瞩目的事,她懒得跟家里说,这一刻却很想告诉小叔叔。

    “小叔叔,我的一篇作文被当成范文朗读了。”

    “还有上次数学和英语的小测,我都考了九十多分。”

    “英语老师说,4月份我们区要举办初中英语演讲比赛,打算让我参加学校选拔。”

    ……

    孟旭光的眉梢带了疑惑:“进步这么快?”

    孙志霞被这位长相英俊的小叔叔迷得眼睛都挪不开,抢话:“我们也觉得不敢相信,但这是事实,江雨的英语说得很溜,老师很喜欢叫她读课文。”

    孟旭光沉吟:“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虽然自己是个开挂人士,但,江雨抿直唇线:“我都说了我开窍了。”

    孟旭光看着她,总觉得她像只得意又骄傲的小狗,轻轻呵笑一声,旁边有家小卖部,他说:“那么奖励你喝瓶汽水吧,再接再励。”

    他问老板拿了两瓶汽水,分别给两个女孩,随后抬腕看了眼手表,声音平缓:“喝完汽水别逛太晚,我有事先走了。”

    英俊的男人迈着大长腿向前方走去,脊背永远挺直。

    孙志霞憋了许久的声音终于爆发:“天啊天啊,江雨你小叔叔也太好看了!”

    江雨仰头喝了一口橘子味的汽水,语调平淡:

    “那可不,我小叔叔是第一棉纺厂的厂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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