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个盛大富可以信任,但我们这是在刀尖上跳舞,必须谨慎才行。”程默道,“要帮忙,也要确认这盛大富值不值得帮。”
沈墨当然听明白程默的意思,他是“暗火”小组外联的交通,他出事儿的话,“暗火”就可能全军覆没。
他自己也不敢保证说,一旦暴露而被捕,能不能挺过号或者日本人的酷刑逼供。
他的安全是不言而喻的。
要不然,当初万里浪叛变,牵涉到郑修元,程默也不会毫不犹豫的让他切断了跟沪一区的联络了。
对“暗火”小组而言,自身安全才是第一要素,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盛大富这个突发情况,也许以后还会有,所以,沈墨必须慎重处理,如果盛大富值得帮的话,自然没有问题,但如果他是某人的“饵”的话,那现在就是“暗火”小组最大的危机。
“小程总,您玩的开心点儿,我先去了……”看到有人过来,沈墨连忙终止谈话,微微一欠身,朝他身后绕了过去。
走过来的是一个文质彬彬的年轻人,个头不高,比程默稍微的矮了两三公分的样子。
“他们都叫你小程总,看来你是这里的常客?”年轻人居然直接就跟程默搭起讪。
这女人找男人搭讪,或者男人找女人搭讪,这都是正常的,毕竟异性相吸。
可他明明是男人,对方看上去也不像是那种有特殊癖好的人。
程默微微一皱眉:“你不认识我?”
年轻人洒然一笑:“现在这不是认识了吗?”
“抱歉,我没有想认识阁下的想法,失陪。”程默可不想跟这种人纠缠,虽然,他并没有从对方身上感觉到任何敌意。
“小程总,做任何选择,千万记得自己是一个中国人。”
程默并没有任何回应,而是径直离开了。
这家伙是警告自己别做“汉奸”吗?可他又怎么会明白自己要做的事情呢,所以,根本没办法解释。
一个关注了自己的爱国青年?
还是他背后有某种势力?
但是,敢这么当面警告自己的人,他还是第一次碰上,程默对这个年轻人的身份来了兴趣。
“这个人,查一下,什么来历?”程默临走之前,递给沈墨一张餐巾纸,餐巾纸上赫然就是刚才那位警告他的年轻人。
他只是观察了数眼,就已经将对方的体貌特征给记了下来,然后随手就找了一张餐巾纸,画了一张侧写素描。
“知道了,给我两天时间。”
……
大西路上,鸿运旅社。
盛大富的妻子,成清化名“穆晓红”就住在这间旅社,她现在可不是仙乐斯那个光鲜亮丽的舞女了,就算熟人见到此时的她,也未必能把她认出来。
三十岁还不到的她,现在就跟一个四十岁多的老妈子差不多,洗尽铅华,不施粉黛,整个完全变了一个人。
当然,她还故意的将鬓发弄得稍微灰了一些,脸和手也都做了处理,大冬天的,基本不会露出太多的皮肤,粗糙的面皮,就跟是一个乡下女人似得,没有人会把她跟那个在仙乐斯当红舞女联系上。() ()
她有钱住更好的宾馆,吃更好的饭菜,但是却非常斤斤计较,住最便宜的单间儿,吃便宜的馒头咸菜。
就是这一层伪装,没有人会怀疑她。
在上海租界,她这样的中年女子太多了。
岁末年终,丈夫好赌或者抽大烟,把家里搞的一贫如洗,然后家散了,女人无处可去……
这样的人间惨事儿天天都在发生。
又是岁末了,工厂店铺都基本上停止招工,只能挨到年后,看能不能去找过佣工的工作,起码也能养活自己。
成清每天都出去“找工作”,然后拖着疲倦的身体回来,身上的钞票越来越少,付了房钱,就没有更多的钱来吃饭了。
极司菲尔公园。
盛大富每天都会在这里与妻子碰面,交换双方所获的信息。
夫妻二人现在也只能享受这一刻短暂的温存,而且还选择在黄昏时分,怕被人看到。
“大富,你怎么样?”看到丈夫身上的破棉絮是越来越破了,帽子缺了一角,耳朵上满是冻疮,手也裂开了,嘴唇也破了,脚上的鞋也磨破了,大脚趾都露了出来,冻的红红的,跟萝卜似得,成清心疼的不行。
“我没事儿,我今天去见了过去的一个不太熟的朋友,他应该能够帮到我们。”
“他都跟你不熟,怎么还会冒险帮咱们?”成清十分讶然的问道。
“虽然不是很熟,可他的人品我是信得过的,你不用担心,很快我们就能搞到去香港的船票,等到了香港,我们就平安了。”盛大富安慰妻子道。
“我这边每天都不敢待在旅社,只能以找活干的名义,天天在外面,但这样也十分危险,就怕被人给认出来。”
“嗯,不过咱们过去活动的范围不在这边,应该不会被人出来,你现在这幅样子,也没人相信你就是仙乐斯红极一时的舞女了。”盛大富道。
“其实我真不想做什么当红的舞女,只要能跟平平安安的过日子,我就很满足了。”
“快了,咱们这两年也攒了一笔钱,除了换成金条之外,剩下的都换成英镑了,等咱们去了香港,我们就用这笔钱开个小店儿,不说大富大贵,但应该不会被饿死。”盛大富道。
“嗯,听你的。”成清柔声道。
“能不能搞到船票,明天就有答复,你赶紧回去吧,别被人起了疑心。”盛大富催促一声。
“我知道,我现在就走。”成清尽管有些不舍,但她也知道轻重,还是离开了。
成清刚拐上马路,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停了她的边上,就在成清惊愕之下,车上下来两个蒙面人,直接就一个捂住了他的嘴巴,一个将她迅速的抬进了车内。
然后汽车发动,一溜烟的就消失在夜色之中。
而盛大富此时还不知道妻子已经被人“劫走”了,准备返回自己在乞丐窝的据点儿,等第二天再去沈墨家听信儿。
沈墨当然听明白程默的意思,他是“暗火”小组外联的交通,他出事儿的话,“暗火”就可能全军覆没。
他自己也不敢保证说,一旦暴露而被捕,能不能挺过号或者日本人的酷刑逼供。
他的安全是不言而喻的。
要不然,当初万里浪叛变,牵涉到郑修元,程默也不会毫不犹豫的让他切断了跟沪一区的联络了。
对“暗火”小组而言,自身安全才是第一要素,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盛大富这个突发情况,也许以后还会有,所以,沈墨必须慎重处理,如果盛大富值得帮的话,自然没有问题,但如果他是某人的“饵”的话,那现在就是“暗火”小组最大的危机。
“小程总,您玩的开心点儿,我先去了……”看到有人过来,沈墨连忙终止谈话,微微一欠身,朝他身后绕了过去。
走过来的是一个文质彬彬的年轻人,个头不高,比程默稍微的矮了两三公分的样子。
“他们都叫你小程总,看来你是这里的常客?”年轻人居然直接就跟程默搭起讪。
这女人找男人搭讪,或者男人找女人搭讪,这都是正常的,毕竟异性相吸。
可他明明是男人,对方看上去也不像是那种有特殊癖好的人。
程默微微一皱眉:“你不认识我?”
年轻人洒然一笑:“现在这不是认识了吗?”
“抱歉,我没有想认识阁下的想法,失陪。”程默可不想跟这种人纠缠,虽然,他并没有从对方身上感觉到任何敌意。
“小程总,做任何选择,千万记得自己是一个中国人。”
程默并没有任何回应,而是径直离开了。
这家伙是警告自己别做“汉奸”吗?可他又怎么会明白自己要做的事情呢,所以,根本没办法解释。
一个关注了自己的爱国青年?
还是他背后有某种势力?
但是,敢这么当面警告自己的人,他还是第一次碰上,程默对这个年轻人的身份来了兴趣。
“这个人,查一下,什么来历?”程默临走之前,递给沈墨一张餐巾纸,餐巾纸上赫然就是刚才那位警告他的年轻人。
他只是观察了数眼,就已经将对方的体貌特征给记了下来,然后随手就找了一张餐巾纸,画了一张侧写素描。
“知道了,给我两天时间。”
……
大西路上,鸿运旅社。
盛大富的妻子,成清化名“穆晓红”就住在这间旅社,她现在可不是仙乐斯那个光鲜亮丽的舞女了,就算熟人见到此时的她,也未必能把她认出来。
三十岁还不到的她,现在就跟一个四十岁多的老妈子差不多,洗尽铅华,不施粉黛,整个完全变了一个人。
当然,她还故意的将鬓发弄得稍微灰了一些,脸和手也都做了处理,大冬天的,基本不会露出太多的皮肤,粗糙的面皮,就跟是一个乡下女人似得,没有人会把她跟那个在仙乐斯当红舞女联系上。() ()
她有钱住更好的宾馆,吃更好的饭菜,但是却非常斤斤计较,住最便宜的单间儿,吃便宜的馒头咸菜。
就是这一层伪装,没有人会怀疑她。
在上海租界,她这样的中年女子太多了。
岁末年终,丈夫好赌或者抽大烟,把家里搞的一贫如洗,然后家散了,女人无处可去……
这样的人间惨事儿天天都在发生。
又是岁末了,工厂店铺都基本上停止招工,只能挨到年后,看能不能去找过佣工的工作,起码也能养活自己。
成清每天都出去“找工作”,然后拖着疲倦的身体回来,身上的钞票越来越少,付了房钱,就没有更多的钱来吃饭了。
极司菲尔公园。
盛大富每天都会在这里与妻子碰面,交换双方所获的信息。
夫妻二人现在也只能享受这一刻短暂的温存,而且还选择在黄昏时分,怕被人看到。
“大富,你怎么样?”看到丈夫身上的破棉絮是越来越破了,帽子缺了一角,耳朵上满是冻疮,手也裂开了,嘴唇也破了,脚上的鞋也磨破了,大脚趾都露了出来,冻的红红的,跟萝卜似得,成清心疼的不行。
“我没事儿,我今天去见了过去的一个不太熟的朋友,他应该能够帮到我们。”
“他都跟你不熟,怎么还会冒险帮咱们?”成清十分讶然的问道。
“虽然不是很熟,可他的人品我是信得过的,你不用担心,很快我们就能搞到去香港的船票,等到了香港,我们就平安了。”盛大富安慰妻子道。
“我这边每天都不敢待在旅社,只能以找活干的名义,天天在外面,但这样也十分危险,就怕被人给认出来。”
“嗯,不过咱们过去活动的范围不在这边,应该不会被人出来,你现在这幅样子,也没人相信你就是仙乐斯红极一时的舞女了。”盛大富道。
“其实我真不想做什么当红的舞女,只要能跟平平安安的过日子,我就很满足了。”
“快了,咱们这两年也攒了一笔钱,除了换成金条之外,剩下的都换成英镑了,等咱们去了香港,我们就用这笔钱开个小店儿,不说大富大贵,但应该不会被饿死。”盛大富道。
“嗯,听你的。”成清柔声道。
“能不能搞到船票,明天就有答复,你赶紧回去吧,别被人起了疑心。”盛大富催促一声。
“我知道,我现在就走。”成清尽管有些不舍,但她也知道轻重,还是离开了。
成清刚拐上马路,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停了她的边上,就在成清惊愕之下,车上下来两个蒙面人,直接就一个捂住了他的嘴巴,一个将她迅速的抬进了车内。
然后汽车发动,一溜烟的就消失在夜色之中。
而盛大富此时还不知道妻子已经被人“劫走”了,准备返回自己在乞丐窝的据点儿,等第二天再去沈墨家听信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