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呀黑漆漆,

    地呀白灿灿,

    阿姐带我走弯弯,

    划呀划大船。

    过草地,

    越山川,

    小狗小猫全不见。

    阿姐带我走弯弯,

    眼睛亮闪闪。

    我慢慢踱到寨子里,那座最大的土掌房前。屋顶上的玉米铺得满满当当,门口的鸡崽子正慢悠悠地啄食地上的米粒。

    “小独眼,这里这里!”

    屋顶上,少年向我兴奋地挥手,随即便顺着一旁的梯子爬了下来。

    “怎么现在来找我?”他向我的身后张望,“你的小跟班呢?

    眼前的少年皮肤黝黑,剑眉星目,身材高挑,我不得不仰着脖子看他。

    “布扎惹,我要走了?”

    “走?”他有些疑惑,“你要到哪里去?”

    “阿兄要带着我和寻云到山那边,”我说,“今天晚上就出发。”

    他的脸上是满满的不可思议:“怎么这么突然?火女祭马上就要到了,咱们还说好要一起跨火海……”

    “总之,”我打断了他的话,“现在我是来向你告别的。以后,可能也没什么机会能再见了。”

    “布扎惹,你是我在这里最好的朋友。我会很想你的。”

    他的黑眸子溢出了泪水:“可是,为什么呀?”

    为什么?

    因为我们和你们终究不是一类人。

    弯弯曲曲的小路转了一个又一个弯,我看见寻云在尽头等着我。

    “告别仪式结束了?”

    即使是夏天,竹林里还带着一丝凉意。他的尾音隐没在此起彼伏的蝉鸣里,清风轻轻带起他紫色的发梢。

    我点点头,不说话,只是看着他。

    “怎么啦!这么看着我,难不成嫌弃阿兄做的饭菜不好吃,想把我吃了?”

    我上前去,双手捏住他肉嘟嘟的脸蛋。

    “别磨蹭了,咱们还得回去收拾东西。”

    “到底是谁在磨磨蹭蹭呀。”他不满地嘟囔着。我拉起他的手,一起走进竹林深处。

    回到那座称作家的简易茅草房,阿兄懒洋洋地躺在院子里的躺椅上,悠闲地摇着蒲扇。

    “大爷们,你们可算回来了,”他一指房内,“家里东西可一点没收拾,再不动手就来不及了。”

    我斜眼看他:“那请问,大夏天正午,您是在太阳底下乘凉吗?”

    他甚至翻了个身:“相比你们,我可是个老年人。尊老是咱们的传统美德。”

    “你说的传统,可能在我们这还没形成呢。”我说,“况且,你不是还教我我们爱幼吗?”

    他摇摇头,晃晃悠悠起身。

    “小子,多和你阿姐学学,这口齿,三句话能磕一斤瓜子,给人噎个半死。”

    “你的比喻真的很不优雅。”寻云皱眉。

    “没听懂就直说呗,少废话,都进来给我收拾东西。”

    搬家这种事对我们来说,已经是驾轻就熟了。不同的是,临走前,阿兄叮嘱我们:“到了山那边,就别喊我阿兄了。”

    “那喊你什么?”

    “阿爸。”他显得有些得意。

    “你是想趁机占我们便宜吗?”

    “拜托,你看看我们三个,”他讲我们一把拉到镜子前,“我捡到你的时候七岁,你和我说你六岁,现在我都二十五岁了,你还是六岁的样子。”

    他再拍拍寻云的头:“十五岁捡到你,我还想着等我死了还有人能接班,没想到十年了,你这小子竟然也是一点没变。”

    “到最后,普通人只有我一个啊!”他仰天长叹。

    我和寻云互相对视了一眼,不由得也叹了口气。

    俗话说,小孩一天一个样。像我们这样十几年不变的,必定会被视为异类,而人类的本性,就是对离群之马赶尽杀绝。

    为此,我们三人一直在漂泊。每隔几年,我们便会收拾行囊,翻越一座又一座山头,去往下一个没有人知道我们的过去的地方。

    这么想想,阿兄为了我们,别说谈婚论嫁,连个姑娘的手都没牵过。这便宜,他占了便占了吧。

    我们三个背着行李,走了三天三夜。

    “早知道就养头驴了,现在好歹还能抗点东西。”

    我用脚踹了一下瘫在地上不肯动弹的阿兄:“是你说的,农耕民族有自己的尊严,徙迁只能靠肩扛手提。”

    “虽然养头驴能提升我们的日常工作效率,大大改善生活。”寻云补刀。真是个好孩子,永远站在我这边。

    阿兄无奈起身。我指指不远处,掩映在林中影影绰绰的房屋:“加把劲儿,咱们天黑前说不定就能到那个寨子前。”

    望梅生津,亦能止渴。阿兄如同被打了鸡血一般,脚下变得虎虎生风。

    “努力努力再努力,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寻云戳戳我:“为什么阿兄说的话,我总是听不太懂?”

    我摇摇头,应该又是属于他所说的那个世界的语言吧。

    阿兄原本不属于我们的世界。

    二十年前,七岁的孤儿捡到了四岁的弃女,两个人相依为命。两个小孩除了沿街乞讨,求人施舍点吃食外,他偶尔会潜入村民家中或偷只鸡,或摸条肉,有时被主人抓住,被打得皮开肉绽也不松手。主人家往往看他可怜,就放他一马。他就努力把它们清理,弄熟了,看着我狼吞虎咽地吃。

    我经常会忘记,他也只是个孩子。

    再长大一点,他便带着我敲响每个寨子大诗卡,也就是寨主的房门,请求他带着妹妹在那里打长工。大多数看着他一个少年带着个不谙世事的小妹妹,也就同意了。终于,我们摆脱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

    可阿兄好像总有事情瞒着我。比如说,他总是向周围人打听关于不同世界的奇闻逸事,寻找四里八乡最厉害的吉拉。哦,吉拉在你们看来,就是巫师。

    在他向我们搬迁的第二个寨子的大诗卡告别,踏上前往新居所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了。

    “阿兄,你不害怕我吗?”

    “你一个小屁孩,我害怕你什么?”他看都没看我一眼,还是埋头赶路。

    “你原来就比我高那么一点,现在高了这么多。我一直长不大,这不奇怪吗?”

    “这个世界神奇的事情多了去了,要是都放在心上,我的心早就压塌了。”

    “所以,阿兄也有秘密吗?”

    他思考了一会,说:“有,当然有。”

    “你可能相信,我原本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他说,他原本生活在一个更为先进的世界里,那里人人每天都吃饱喝足,有跑得很快的铁盒子、飞在空中的打铁鸟,,载着人前往世界各地。和人聊天不用面对面,一个小铁块就能办到,还能随时随地接收到世界各地的信息。人的寿命很长,绝大多数孩子都能接受教育,人人都可以拥有幸福的未来。

    我似懂非懂,但还是能感受到,那是一个美好的世界。

    “前一天,我还在尝试一天复习完一本书,睁眼之后,我就发现自己来到这。”

    他似乎有点沮丧,看我一脸懵懂,又伸出手捏了捏我的脸。

    “你看,我自己的经历都这么离谱,你这样的长生体也不足为奇啦。”

    后来,我们捡到了寻云。谁也不知道,这个自称是来海底的人鱼族人,是怎么来到这连绵不绝的逄山的。要知道,这里的寨民,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都以为海只是一个大水潭,那百分之零点零零一还是为了严谨。

    就这样,三个异类聚集在一起,临时组建了一个家。

    我看着遥遥领先的阿兄,和在后面紧追不舍的寻云,忍不住笑了。

    谁说一个家,一定需要一个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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