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高公纪的发现

    高公纪有恒心,有毅力,能吃苦,还很能打,当他决心要抓住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无论如何也跑不了。

    唯一制约高公纪抓住贼人的地方,在于他从没见过那个贼人,不知道目标是哪个。好在他有自己的笨办法,那就是沿着二狗那晚曾经走过的路线跟着走一遍,用角色代入的方法去感受目标。

    所以高公纪去了汴水秋声的地下,模拟了一遍二狗杀人的过程,又沿着他纵马长街的路线,感受着那个放飞自我的刺客儿心中的愤懑,以及孤身赴死的决意。

    没错!高公纪认为二狗的纵马长街就是在赴死,因为他知道在那条路上等待着的人都有谁。

    同时他也把尚未蒙面的二狗视作古之刺客一般的人物,如豫让、聂政、荆轲等人。

    曹家的麒麟儿,石家的守户犬,还有杨家的狗玩意儿,后面张、姚、李、王、刘等几家人因着住的远,来不及赶到,最后却还有一个他,忠勇的高公纪。

    高公纪骑着一匹马,来到二狗被曹评射了一箭的地方,那一箭在伤了二狗的肩膀皮肉之后,在街面一尺半厚的青石板上留下了几乎半尺深的窟窿。

    这是十石巨弓搭配雕翎射虎箭才能达成的效果,而且根据箭矢射来的角度,高公纪甚至可以判断出当时的曹评在甚么位置,以何种状态射出的那支夺命箭。

    高公纪的心情不知怎得开始高兴起来,他已经大致估摸到了曹评的实力,这个曹家的后起之秀已经真正成长了起来,乃是一个足以称得上他高公纪劲敌的人物。

    当然更令高公纪感到欣慰且振奋的是,曹评在射那一箭的时候并没有放水,那个刺客儿居然能够在曹评的箭下全身而退,可见其实力着实不可小觑。

    他敲开两浙尼寺的大门,浑然不顾四中女尼的劝阻,便在寺院中闲逛巡查,凭着某种独特的武者直觉,他还是轻而易举的找到了那个通往地下的通道,一座偏殿中的被菩萨座台遮挡的密门。

    须知人的任何一个动作都是要消耗能量的,尤其是战斗更是一种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最惨烈的运动。

    不过高公纪的运气很好,不知怎的,他却逛游到了那条通往皇城后苑的地道附近,然后就闻到了正在腐朽的血腥之气。

    而武艺就是将这种最惨烈的运动升华为本能的工具,其目的是致胜,作用在于如何以最小的消耗完成最最具效率的运动。

    因为人是有体力极限的,便是高公纪这般已经走到了武者之巅的高手,也无法违逆凡人躯体的限制。到了他这等层次的高手,那已经不是一般的力量或者技巧就能分出胜负的,比的是谁犯的错更少,体力分配更合理。

    因为二狗已经不仅仅是他用来证明高家忠诚的工具,高公纪更在其中看到了一种可能,突破人体极限的可能。

    高公纪为什么说如二狗那般只练刺击是犯傻呢?

    原因就在于人的体力限制。

    力者,气力,体力也。

    快枪之术并非无敌,最多只能算是虐杀弱者之武艺,便是练到极处,也只合称作技近乎道也,成不得上品,通不了神,碰上真正旗鼓相当的对手,总归是要吃亏的。

    这种“可能”可比拯救高家更加的重要,高公纪喜欢练武,醉心于练武,他练武的目的自不是为了甚荣华富贵,而是超脱,超脱武者的巅峰极限,超脱凡俗,超脱生命。() ()

    通俗的来说,练快枪就好像人练百米跑,跑的再快,一口气撑死也就跑个几百米。正规练武就像练长跑,练到极处甚至可以跑马拉松。

    见识了曹家的箭,高公纪又找到石家的石澈,把那小子温柔的打了一顿。没错,高公纪自认打得很温柔,没用甚么气力,只是用快枪把那小子全身甲胄挑了个七零八落。

    上品之将,力已足,技亦巧,能为者达也,神。

    高公纪看了看那座三层楼阁,心道:曹评那厮的实力还在预料之上啊!

    稍后高公纪沿着长街一路漫步,终于来到了两浙尼寺近前,却是笑了,自道:“好个小贼!原来又去了地下。”

    神而明之,万化如意,当胜而无惑,至矣。

    超脱真的很难。

    这快枪之术别人练不得,二狗却能练的有声有色,原因就在于他的体力近乎源源不竭,便是陈同恶都不看好的情况下,他却能走到如今的地步,最终杀得【神明里】的头目们生死两难。

    下品之徒,气逾足,体逾壮,驭能逾多,驭多者胜也。

    到了地下后,高公纪所谓的直觉就有点用不上了,说白了他的直觉只是对周围环境之异常的感知,并不是那种超凡的时空或因果预知,自然无法真正不差分毫的循着二狗走过的足迹进行回溯。

    ――武者之拼杀,下品之徒力大者胜,中品之士技巧者胜,上品之将神明者胜。

    所以到了地下之后,高公纪只能漫无目的的四处巡游,以瞎猫碰死耗子的方式找线索。

    高公纪非常好奇,那个素未蒙面的刺客儿到底是如何练出这般快枪来的,难道只练一式刺击吗?谁家练武的会那么傻啊?!

    也正是通过殴打石澈,高公纪知晓了二狗的快枪到底快到了何种境地,那已经不是正常人能够达到的水准,便是高公纪自己纯使快枪也不过如此。

    高公纪自然不知道二狗身怀异禀天赋,他只是疑惑二狗的快枪怎的有些不合理,速度忒快,但力道却过于偏弱了些。

    但是碰上真正的高手时,一轮快攻下来,战果无有,体力却已耗尽,最终只能任人宰割。

    技,发力之巧也。

    他重新回到曹评箭射二狗的地方,在那箭孔上摩挲了一下,又放在鼻头闻了闻,终于露出恍然之色,原来那厮受伤了,竟是没有完全躲过曹家的射虎箭。

    说白了,快枪之术追求的是爆发力,在单位时间内更耗体力,不耐久战。面对那些实力不足的对手时,差不多都能很快结束战斗,无须顾忌体力的成倍消耗。

    ――以上为将门世代传承之武艺总纲。

    不论是强如高公纪者,还是如石澈一般武艺未曾大成的将门子弟,都很清楚一件事。

    以巧驭力,勃而发之,发多者胜,为大巧士也。

    而对高公纪来说,追捕这样的高手才更加有趣。

    他循着血腥味儿找到了死去的韦扬隐和梁横,细细的查看了他们身上的伤口后,却对二狗的兴趣更浓厚了。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纵然有亲姑姑和整个大宋王朝的支持,各种资源任意取用,高公纪也未曾找到突破极限的哪怕一点办法。

    但是现在,高公纪却在尚未蒙面的二狗身上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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