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今天这两只狗有些不给力,已经在门外转了两圈了,还没找到那个印第安人到底在不在房间里面,虽然已经做好了把这一家子全部做掉的准备,但他也想让杀人能变得光明正大一些,平克顿侦探社也要脸面。

    当然,莫雷也不是乱打,他是有备而来。平克顿的专业侦查手段让一团乱麻的事件变得清晰不少,比如,今天上午肖恩买了两支猎枪和六十发子弹,他要这么多弹药是做什么用的?比如肖恩在药店买了绷带和酒精,他没有受伤,要酒精和绷带给谁用呢?

    如果能拿到一些实质性的证据,这一切都会非常完美。到时候他能集结更多人手来围攻这里,就不用像今晚这样傻兮兮的亲自犯险,对峙那天,那个黑黄的华人老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瞄准他的眼神仿佛有实质一般穿透了他的胸口,巨大的压力让他说不出话来。

    那老头是个高手,至少是个凶猛悍性,见惯生死的老匪徒,可惜自己只是个侦探而不是治安官,否则不等他有动作,自己就可以优先击毙了他。

    停止了胡思乱想,莫雷又对那两条狗有些不耐烦起来:“见鬼的玩意儿,这就是你们说的整個卡农城最好的狗了?已经半个多小时了,怎么他妈的还找不到那个印第安人的位置!”

    那两个跟班也有些纳闷:“确实有些奇怪,在来牧场前还精神满满的,怎么越往这房子附近搜寻就越萎靡不振的呢?眼看这狗子两条腿都开始打颤,快要尿出来了。”

    忽然,领头的狗好像再也扛不住压力似的,猛的挣脱开绳索呜咽着跑远了,而另一只也有样学样消失在牧场幽暗的荒野中了。

    莫雷再也压制不住心中的火气:“你们俩是一坨狗屎吗?你们的妈妈是生出来一个胎盘吗?跟人对峙不敢拿枪,跟着我学勘察踪迹学不明白,现在牵着狗都能让狗跑了?今晚上你们是被黑鬼上了吗?怎么连拉狗的力气都没有了吗?”

    两个跟班面面相觑,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两只狗像发疯一样往回逃跑,本来猎犬的纤绳就不能太紧,这下去哪找狗啊?

    莫雷捏了捏额角,一副简直快被气死的模样,决定不再理会那两个蠢货。

    他摸出一根卷成棍状的炸药,将引信点燃就朝窗户缝隙塞了进去。

    炸药呈黄色,看起来像个大号的二踢脚,别看它只有大约两三百克的样子,但它足以将面前的房子炸上天,它就是炸药史上大名鼎鼎的硝酸甘油。

    诺贝尔的父亲和弟弟就死在这种炸药制造的爆炸当中,诺贝尔也因为驯化了这种巨凶之物,在化学历史上榜上有名。

    引信越烧越短,莫雷也不等那两个蠢笨的跟班,自己先往后跑去,他已经率先看好地形,离这间房子不远的马厩有足够厚实的墙壁,足够抵挡硝酸甘油炸药的冲击。

    两个跟班也不是傻的,看到莫雷扭头跑掉,他们也跟着往后跑,他们跑的比莫雷还快,还远。

    “该死的,你们是什么弗吉尼亚怪胎吗?跑这么快是因为要赶地狱的末班车吗?两个蠢货!过了圣诞节,不,过完这个月,不,就明天,明天你们就给我滚蛋回克雷格去,我不需要你们这样蠢笨的帮手,帮倒忙的行家。你们简直是侦探界的耻辱!”莫雷大叫着,似乎忘记了对面的房子里还有别人。

    不过又有什么问题呢?一根硝酸甘油炸药足够炸毁那座房子,那样里面也就没有别人了。

    不要感觉平克顿侦探们就会文明执法,他们的功绩可是数不胜数,为了抓捕火车大盗杰西·詹姆斯,他们往詹姆斯住的房子里扔炸弹,把他弟弟炸死,他母亲也丢了一只胳膊;为了镇压铁路员工罢工,他们化妆成公会干部袭击手无寸铁的民众,他们只是资本的一把刀,他们比亚美利加的警察更加粗暴。() ()

    “厚礼蟹,别跑了,蠢货,快来我这里!”莫雷的声音有些痛苦,他一边跑一边大声诅咒这两个跟班,秋天的寒风很快让他尝到了苦头,“该死的,我岔气了!”

    但是两个跟班耳朵里只有呼呼的风声,或者他俩就没打算“听到”莫雷的叫喊。

    打工嘛,玩什么命呢?

    “boss,好像炸药没有爆炸。”两个跟班趴在足够远的土坑里,朝马厩后面的莫雷大喊大叫。

    “该死的,我看得见,不用你来提醒我!”莫雷焦躁地抓了抓头发,这样的把戏他已经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但没有哪次能像这次一样诡异。

    先是狗无缘跑了,再是炸药无故熄火,又是胸部岔气,好像倒霉事都集中到了一个晚上,从到了这个牧场之后就没有顺利过。

    “沃斯,你去看看怎么回事?”莫雷催促着其中的一个家伙去看看怎么回事,那个叫沃斯的家伙侧着耳朵,仿佛风声太大,他在努力听却怎么也听不见。

    “好吧好吧,是我的错,我不该让你们回克雷格,你们只是看不住狗,是狗的错,伱们只是听不到我的命令,是风的错,沃斯和马克都是好样的,该死的,你们俩一起去吧,看看那个该死的炸药是怎么回事。”莫雷开始道歉。

    沃斯和马克四目相对,从土坑中爬了出来。

    “愚蠢的沃斯,你继续装听不到多好,我们就不用去那所房子了,我觉得那所房子里困着一个巫师,一个华人巫师,要不然如何解释狗为什么要跑。”

    “你才是个蠢货,马克。我们再不行动的话,莫雷就自己过来用皮靴和大嘴巴子催促我们过去了。房子里没有巫师,但是我听说华国有能通神的和尚和道士,他们也许就是那种人,昨天那个老头他一个眼神就让我不能动弹了。”

    两个人絮絮叨叨地重新接近了房子,房子里和刚才一样,依旧是一片寂静,晦涩不明的月亮光让门框和窗户都影影绰绰的,由于中午的手术,门框和窗户上的毡垫没有拆掉,整个房子暖和且不透风,浑浊的空气中满是血、汗和一股甜腻腻的味道。

    “马克,我觉得不对劲,鲜血,我闻到了鲜血的味道。”沃斯局促不安地戳了戳马克,他一步三回头地关注着房间的布局,按理说漂亮的外墙里就有装修考究的内饰,但这里什么都没有。“结合一下猎犬的状况,马克,我们的猎犬是寻血猎犬,血液是它们追寻的东西,但有它们在这里没有兴奋,只有恐惧,只有一种原因能够解释了,他们在举行献祭仪式,用血来召唤什么鬼东西!”

    “我讨厌你说‘鬼东西’。”马克牙齿嗑嗑打着颤,结结巴巴地回应道,他走在前面,尽力看清楚房间里有什么。但是除了一点点从毡垫透出来的月光,什么也没有看到。相反,晕开的色彩让整个空间变得光暗陆离起来。“沃斯,我感觉有些不舒服,头晕晕的,脚下像是踩进了沼泽地里,沃斯,我想吐,却吐不出来,你有这种感觉吗?沃斯,你在听吗?沃斯?”

    马克在前线絮絮叨叨地说着自己的感受,但一直得不到沃斯的回应,他头晕得厉害,想回头看看,却不敢回头去看,他隐隐约约知道沃斯的去向,却不敢回头,不敢确认,他怕一旦回头,就再也看不到沃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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