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枪是与和平时代的人性告别,从此面对敌人不再手软,只要是有威胁的,都将全力以赴对待,这与他的种族、皮肤还是所犯下的罪孽,都将统统无关。

    在这个糟糕的时代和糟糕的地方,农夫与蛇的故事万万不能上演。

    趁着剧烈的爆炸,肖恩与罗宾跑进了酋长家的帐篷里去,肖恩还顺手带走了灰脚酋长的小手斧。

    “砰!”又一颗子弹飞了过来,直直朝着老族长的脑袋而去。

    老头的鹰羽冠应声而落,吓得他赶紧躲到了一棵大树后面,“嘿,该死的,你们两个的承诺呢?说好了事后没有人找我的麻烦,然而这才刚刚开始,就有人想要我的脑袋!”

    “那你就让这些该死的阿帕奇人住手!你是能看清楚的,刚才到底是谁在开枪杀人!”罗宾胁迫着老头,现在老头的作用要比刚才大得多。

    “砰!”又是一颗子弹,一个穿着鲜艳亮眼皮衣的阿帕奇战士向前扑出,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该死的,停手吧,阿帕奇的勇士,你们在追杀朋友,你们在取悦仇人,你们让先祖们蒙羞!老灰脚的死另有蹊跷,没看到中枪的棕马吗?他的致命伤在背部!我们的敌人也在背后!

    找地方躲好,孩子们,金子再肮脏最后会从水里被捞出,花朵在狂风和暴雨过后依然会开放,仇人还是朋友一定会在我们面前露出真实面目,但前提是我们依然活着!”

    老族长躲在大树后面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喊着,一遍又一遍,直到声音沙哑,再也发不出声来。老头平日里就是这个保留地里最年长也是最有威望的人,现在灰脚一死,阿帕奇族中又没有足够分量的人来驳斥他,自然由他处置这次事件大家也都心服口服。

    又是几次枪响,由于老族长的提示,大家都有意躲避,接连几枪只有一个倒霉蛋被击中腿部。

    敏锐的战士们也都意识到了这一点,枪线确实是从西边的林地里传过来的,这就让他们对老族长更加心服口服。

    林地里的枪手意识到印第安战士的有意躲藏之后,开始对着那個被击中腿部的倒霉蛋练起了枪法,砰砰的射击声中,倒地的阿帕奇战士发出惨绝人寰的叫声,终于有人忍不住想要将他拖进掩体,但一声枪响过后,哀嚎着的变成了两人。

    “想想办法!两位客人,我们已经按约定停火了,你们也要搞定这次麻烦!”老族长见状赶紧压力起他们两人。

    躲在帐篷里的两人丝毫没有理会老族长的压力,一个拿着望远镜寻找对方的踪迹,另一个则趴在地上画着草图。

    “听枪声,这是春田M,外号‘活门’的那款垃圾,在美墨战争中,我们就拿着这个跟西班牙人对攻,被打麻了。”罗宾还是很有经验。

    不过拿着望远镜的肖恩一无所获,没有了光学镜片的反光,在一片山林里找一个狙击手太难了。

    “这支枪的有效射程是英尺(约米),再加上一次只能上一颗子弹的特性,我们被西班牙人拿毛瑟步枪追着皮鼓打。如果仅此而已也只能算鸡肋,另一个特点更令人窒息——它用的是黑火药填装弹药,一枪打完全是烟,马上就把位置暴露了,被称为‘子弹磁铁’,就是说只要开枪,你就是个吸引子弹的磁铁。”

    “我看不到烟,罗宾,山林太密了。但是结合你所说的,我想我有办法了。”

    “什么办法?”

    “做一次火车上的老本行。”

    这次肖恩更加熟练,拆掉霰弹的火帽,将三分黑火药与被研磨得极细致的糖充分混合,再和入适量的小苏打和面粉,将这一切装进一个精巧的硬纸壳当中,再将纸壳倒进刚才的霰弹弹壳里,用子弹复装器装好,再用蜂蜡封住口,一个霰弹烟雾弹就做好了,就像做了一颗独头弹。() ()

    这就是霰弹枪的另一个好处了,滑膛枪管,只要口径一致,放什么弹药都不影响,比如照明弹、燃烧弹,甚至穿甲弹。

    好在灰脚酋长家大业大,要不然一般人的帐篷里还凑不齐这些玩意儿。

    山林当中的枪还是砰砰响个不停,对面的印第安营地里也象征性地放了几枪,听声音是猎枪之类的霰弹枪。他暗自哂笑,无能又无力的野人还尝试反抗,也许这些印第安人也不清楚霰弹枪的射程吧。

    只是过了一会儿,枪手察觉出一丝不对味,只是一小会儿,几颗霰弹打出去的范围内燃起白色的烟雾,这些烟雾连成一片,把他的视野完全遮挡。

    他又拿起步枪,靠在瞄准镜上观望,但白烟所至之处,任何有效的信息都探查不到。

    他胡乱地放了两枪,但对面不再畏畏缩缩,几只木箭射向了他旁边的空地,这让他惊出一身冷汗。

    独狼枪手不怕枪手之间的对决,哪怕死在对方的枪下也是死得其所。

    他们怕的是火力饱和打击,糊里糊涂就死了,可能到时候尸首都拼不回去。

    印第安人的弓箭射程不会超过米,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开始反击了。

    是时候离开了,枪手心里想着,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只是还未有所动作,二三十米外的草丛当中就窜出几个赤膊的汉子,他们一边在喉咙里发出复杂的声音来吸引同伴,一边顺势将手中的短矛投掷过去。

    枪手看都不看就是一枪,手中的“活门”步枪已经用了不知道多少年,这支步枪摸得比自己的二弟还多,早已亲密如间合为一体,仅凭枪感就能熟练命中,此刻步枪化作死神的镰刀,一颗一颗地收割着对面的生命。

    只是这间隔漫长的换弹时间根本压制不住疯狂的阿帕奇人,他们在山林中飞快地奔跑,“呜啦啦啦”的响声环绕在枪手四周。

    在枪手的视线中,哪里都是穿着鹿皮裤子打着赤膊的男人。

    咔嚓,又是一颗子弹添进弹仓,一阵青烟飞起,子弹擦着印第安人的皮裤飞向了旁边的大树。他急忙将击针活门扳起,弹壳本该跟着簧片一起飞出,但弹壳却卡在枪机里出不来。

    妈的这破枪!枪手狠狠骂了两句,打算用刀子将软过头的铜弹壳抠出来。只是在他将活门扳起时,他发现活门的弹簧被他揪了下来。

    枪手的表情立马变得蛋疼起来。这把活门手枪已经正式宣告退役。

    陆军军需部的人应该狠狠下地狱!枪手又狠狠骂了起来。

    这印第安人就像土里长出来似的,杀不完,根本杀不完。就短短几分钟,他所在的地方就好像被包围了。

    真的是时候离开了,枪手告诫自己,他的东西不打算收拾了,把枪也扔掉,反正如今的步枪还不如一根木棍好用。

    只要跑进眼前的树林,就还有活命的可能!

    十步!五步!三步!一步!

    枪手脸上露出狂喜,只要进了林子,凭借现在这些人的射击技术,根本没有人能打的中他。

    他并不多说废话,只是一个劲地往前蹦着,最后一步!

    枪手双脚腾空,就在进入林子的一刹那,一个身影鱼跃而出,在空中尽情舒展自己的身躯,在一个合适的角度合适的扭转中,灰脚酋长的飞斧从那人手中疾驰而出!

    时间仿佛停滞一般,所有人的目光都汇集在这柄飞斧身上。

    枪手双脚落地,右脚立马往前一步探出,只是下一秒,他的右脚就从身体上脱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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