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之地,尽快离开。

    这个道理吕渊当然懂啊。

    但是怎么离开这就是问题了。

    “怎么离开?”吕渊看着赵敬反问道:“圣上派我来此,职责所在,我怎么能够擅离?”

    这就是吕渊苦恼所在了。

    原本头疼宁欢,现在宁欢被解决了,原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地履行职责走人,谁能想到自己身边突然又扔了炸弹,怎能不让吕渊心慌愤怒。

    他也知道这里是是非之地,应该尽快离开。

    可是怎么离开?是圣人派他过来的,职责未履行,如何能够离开?

    “这个当然很麻烦。”赵敬看着吕渊笑了笑:“但是呢,也没有那么麻烦。”

    “吕大人为蜂巢,为罗教而来,如今罗教太上长老宁欢授首,这已经是天大的功劳了,至于蜂巢那边,只要谈好合作的条件,蜂巢做出让步,大人做出功勋,自然可以凯旋而归,只等论功行赏就行。”

    “而不要等到朝廷再派人下来处理青云道人和酒和尚的事情,那个时候才是黄泥巴掉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吕渊沉默不语。

    这就是他最怕的事情了。

    因为这次青云道人和酒和尚的死讯被人为拖延了二十天才发酵扩散出来,该跑的犯人肯定早跑了,该抹除的证据肯定也被抹除地差不多,如果能够找到凶手还好,如果找不到,那就要找替罪羊了。

    自己就在洛城,并且那两位东厂千户死的时候自己差不多就在这里,肯定算得上是自己的责任,况且这是东厂的人,肯定会拿身为锦衣卫的自己来撒火气。

    并且真的,很有可能会是东厂掌印太监袁崇亲自抵达洛城,那个时候,可能真要在洛城掀起腥风血雨。

    所以他沉默片刻,终于看着赵敬开口。

    “求先生救我。”

    ……

    ……

    赵敬又没有救吕渊不知道,总之霄魂客栈之中,方别的右手依然被包的像是粽子一样。

    虽然得到了最及时的治疗,但是少年暂时还是没有办法恢复如初。

    右手的余毒未清,只是暂时克制住了蔓延,接下来就是漫长的水磨工夫,拔毒换药,以及运功调息逼毒。

    只能说三五神功确实精妙,否则方别根本撑不了那么久,更别提在那复合的剧毒中保下一条命来。

    而在方别面前,一只雪白的鸽子正在落下,然后被何萍拿在手里。

    “萍姐你有点浪费了。”方别躺在床上看着这个翠衣的女子把鸽子上的铜管取下来,然后熟练地撒下一把谷子。

    “怎么浪费了?”何萍回头看向方别:“如果你从开始就让我出手的话,也伤不成这个样子。”

    “切。”方别切了一声:“那可是宁欢好吧,我废半只手杀一个宁欢,丢人吗?”

    “倒是萍姐,你出手了。”方别说到这里,声音顿了顿:“我相信你能杀宁欢,然后呢?”

    方别说着摇了摇自己包成粽子的右手:“你只付出这个?”

    “宁欢没有死。”何萍平静说道。

    方别切了一声:“我也知道啊。”

    “但是宁欢的尸体还是值钱的好吧。”方别看着何萍,敲了敲床头的那个木匣子,发出有些沉闷的声响:“结果就这?”

    盒子里是一颗头颅。() ()

    宁欢的头颅。

    这个世界,只有方别和薛铃知道,宁欢的头在这里。

    但是现在只剩下了一颗头。

    “我不确定他什么情况下才会死。”何萍淡淡说道:“但是我知道,只剩下一颗头,肯定活不了。”

    “所以剩下的就都化了?”方别叹了口气:“拜托,那可是宁欢啊。”

    “宁欢老师啊。”

    “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的宁欢啊。”

    “是的,宁欢。”何萍点了点头:“但是你敢让他活着?”

    何萍反问方别道。

    “所以我准备把他裁成两截啊。”方别理直气壮说道。

    这就是方别最初的计划。

    把宁欢裁成两半,一方面可以确定宁欢不会秽土转生,另一方面宁欢的尸体,真的是大有价值。

    就像方别说过很多次的那样,这可是修炼了天地交镇阴阳大悲赋的宁欢,可以用他的尸体做很多文章,进行很多研究。

    当然,活着的宁欢更值钱,这就是那天晚上,吕渊冒险出手,虎口夺食一定要带走宁欢尸体的原因。

    何萍也已经鉴定过了——那个时候宁欢还没有死,如果带走的话,真的可以救活。

    现在宁欢只剩下一个脑袋了,那就真的翻不起什么浪花出来。

    “价值不大。”何萍摇头说道:“大悲赋秘籍不在他的身上。”

    “他已经练到这个程度了,当然不需要随身携带秘籍。”方别摇头道:“或者说大悲赋的秘籍原本也不在他的手里,他顶多最终借出来了一份抄件,并且全篇背会之后肯定也已经毁了。”

    “所以你想练吗?”何萍看着方别问道。

    “想啊,当然想。”方别点头,然后看着何萍,纠正自己的说法:“想练未必,因为可能没法练,但是很想看,宁欢在战斗中,确实有很多看起来很厉害的手段。”

    如果说不是被自己那连续的二十九剑砍得宁欢晕头转向,他可能还有更厉害的手段。

    “你当时就真的有把握杀他吗?”何萍反问道。

    “这个世界上本身就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方别静静说道,少年的右手包成粽子就是最好的证明。

    “当时已经是杀他的最好前提。”

    “他和商九歌战过一场,为了杀死商九歌免除后患,几乎已经用了最后的底牌。”

    “随后又被我用苇名剑法连打了七枪,虽然说他能用蚀骨剑将那七枪全部挡下,用剑削子弹我愿称他宁欢为世间最强。”

    “但是他确实心生畏惧,转身就逃,乃至于丢下了自己的大弟子宁天。”

    “接下来在洛城城楼上,我长啸通知了萍姐在外接应拦截,同时再次趁他在空中滑翔之时开枪,让他没有办法继续逃跑,只能正面和我对战。”

    “那个时候的宁欢至多只有巅峰状态下的八成实力。”

    “如果这种情况下我还打不过,或者说不敢打,那才叫真的不会抓住机会。”

    这样说着,方别叹了口气:“不过,他居然接了我二十九剑。”

    PS:推一本书,提莫大将军的《明明我才是训练家》,可爱的人写的可爱的pm同人文

    我,李惟,有钱、有颜、有家世、有青梅竹马、有女朋友,我要啥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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