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上流社会,吕某心向往之!【求追读求月票】
趁着院子里没人,曹昂先是将封锁着的钱箱打开,露出了里面的满满一箱金子。
色泽比自己曾经在珠宝店看到的金镯子之类,要稍显暗淡,同时形状多有不规则,甚至其中还夹杂了一些碎金。
这是没办法的事,即便以董卓的财大气粗,凑这么一箱金子也费了老鼻子力气,不可能苛求人家每块金子规规整整。
稍稍掂量了一下,大致确定了重量之后,曹昂就满意的将箱子重新封死,随后找个地方掩藏了起来。
在他心里,从来就没想过要分钱给吕布,一分钱都没打算给的那种。
在董卓那儿的说辞,只不过是为了让事情更顺利的托词罢了。
到了我手上的东西,岂有拿出去的道理,更何况是五十斤黄金这样的庞大数目?
至于没了这笔钱之后,该如何说服吕布投靠董卓,山人自有妙计。
他准备邀请吕布到府上宴饮参观,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给吕布洗脑。
从而达到不花一分钱,说服吕布投靠董卓的目的。
乍一听之下,难度还挺大,十分具备可操作性。
但曹昂胸有成竹。
……
翌日。
曹家府邸门前。
吕布骑在高头大马上,手中拿着一封请帖,面色古怪地看着曹家的门匾。
昨天傍晚时分,有人专门到自己的住处,给自己投了这么一封请帖,说是邀请今日中午曹府赴宴。
当时吕布那叫一个懵逼。
莫名其妙有人邀请他参加宴会,而且这人自己还不认识,鬼知道是什么原因,更搞不明白这关系线是怎么搭上的。
不过吕布最终还是选择赴宴。
尽管并不认识这个写请帖邀请自己的曹昂是何许人也,但不妨碍吕布对曹昂的结交之心报以回应。
毕竟请帖上说了,人家的老爹是右中郎将,属于在职的实权高级武官。
虽然比不过义父丁原的执金吾,但比自己这个小角色,可是有分量的多。
对于这样的权贵子弟,吕布是很乐意结交的。
从偏远荒凉的并州,来到洛阳这般繁华的大都会,吕布也算是开了眼界。
跟着丁原走马上任的这些天,他才知道什么叫做繁华似锦,什么叫安逸享受。
现在再让他回塞北苦寒之地,吕布心里可就一百二十个不愿意了,他迫切的希望自己后半生都能留在像洛阳这样的大城市。
有美食,有美酒,还有美景,若是能带着妻女在洛阳安居,也不失为大丈夫了。
而结交权贵子弟,就有助于实现他长留洛阳的想法,因此吕布选择赴宴。
坐在马背上,思绪飘忽了小片刻后,吕布一個翻身下马,叩响了曹府的大门。
“在下执金吾丁府君麾下,主簿吕布是也,特应你家主人相邀前来赴宴,烦请前去通报。”
随着门房脚步飞快。
很快一名长相英俊不凡的年轻人,就从宅邸内飞快的跑了出来,口中更是连连呼喊道。
“贵客临门,有失远迎,吕将军赏脸光临寒舍,实乃昂之荣幸!”
吕布不敢怠慢。
“岂敢岂敢,贵府乃高门大户,不弃鄙贱诚心相邀,吕某岂敢不来!”() ()
“只是我与曹兄素昧平生,不知今日邀吕某来此是所为何事?”
曹昂哈哈一笑,举止随意的说道:“吕将军不认识我,我可认识你,昨天在德阳殿上你大显威风,当时我可看在眼里,心生敬佩。”
“所以就想着请吕兄到府上一叙,与你这般英雄豪杰结交一番。”
吕布恍然大悟。
原来又是一个崇拜者。
合情合理!
一时之间,吕布有些得意,但他很快就得意不起来了。
……
穿过前院。
才刚进厅堂。
吕布就直接被震撼了。
“唰!”
左右各站着一排丫鬟,身上穿的是统一制式的锦绣深衣,头上甚至还别了两三根珠钗。
不说样貌有多么惊人,但最起码个个年轻秀丽,充满了青春洋溢的风采。
“曹兄,这,这是……”
曹昂佯装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
“几个平日里负责粗使活的扫洒丫头,让吕兄见笑了。”
吕布的嘴里不由得啧了啧。
心中满是羡慕之情。
凭这些丫鬟的样貌,就算放在义父的府上,当个贴身伺候的侍女都绰绰有余。
结果搁这儿只能负责做粗活,打扫卫生,可想人家府上的贴身侍女是何等姿色了,怕不是能比得上一般人家的闺阁小姐了。
再瞧瞧这几个丫鬟身上穿的衣服,那都是质地上乘的锦绣,想到自己家的夫人,一年都难得买几件上好的衣服。
真是天上地下,同人不同命。
吕布已经开始酸了。
等到正式开始用宴时,吕布心里的酸味更加浓郁。
不论是专门用来饭前漱口的茶水,还是煮酒的器皿,甚至连吃饭的筷子,都让吕布觉得精致万分。
而一道道端上来的美味佳肴,边上时不时伺候着倒酒的丫鬟,更是让吕布感慨上流社会的腐败。
整场宴会下来,流程其实很多很繁琐,但吕布丝毫不觉得麻烦,反倒有些享受,乐在其中。
这就是上流社会的格调,这就是大户人家的风姿啊!
老百姓要忙着干活,忙着卖苦力,像自己这样的小官小吏要东奔西跑,每天上钟点卯,哪有时间细嚼慢咽,都是囫囵吞枣一般,狼吞虎咽三两口就解决了。
只有大户人家,上层贵族才有这样的底气,一顿饭吃半个时辰以上。
如今我吕布也算是正儿八经享受了一次上流社会的待遇,当了一次上层贵族了。
曹兄弟是个好人啊,愣是带我吕布开了一下眼界。
曹家也不愧是高门大族,官宦人家,这格调,这气魄,没得说!
饭后,曹昂又带着吕布在前面两进院子稍微逛了逛。
景色什么的倒是一般,毕竟精华处都在属于自己的四五进院子。
但就这些,已经把吕布看的是心驰神往,目眩神迷,恨不得立刻搬进来住。
轩榭廊坊,亭台楼阁,一砖一瓦,尽是精雕细琢。
这么一比,自己住的那破地方好像一处狗窝,整个家加起来不如人家一个院子大。
吕布酸倒了牙。
……
色泽比自己曾经在珠宝店看到的金镯子之类,要稍显暗淡,同时形状多有不规则,甚至其中还夹杂了一些碎金。
这是没办法的事,即便以董卓的财大气粗,凑这么一箱金子也费了老鼻子力气,不可能苛求人家每块金子规规整整。
稍稍掂量了一下,大致确定了重量之后,曹昂就满意的将箱子重新封死,随后找个地方掩藏了起来。
在他心里,从来就没想过要分钱给吕布,一分钱都没打算给的那种。
在董卓那儿的说辞,只不过是为了让事情更顺利的托词罢了。
到了我手上的东西,岂有拿出去的道理,更何况是五十斤黄金这样的庞大数目?
至于没了这笔钱之后,该如何说服吕布投靠董卓,山人自有妙计。
他准备邀请吕布到府上宴饮参观,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给吕布洗脑。
从而达到不花一分钱,说服吕布投靠董卓的目的。
乍一听之下,难度还挺大,十分具备可操作性。
但曹昂胸有成竹。
……
翌日。
曹家府邸门前。
吕布骑在高头大马上,手中拿着一封请帖,面色古怪地看着曹家的门匾。
昨天傍晚时分,有人专门到自己的住处,给自己投了这么一封请帖,说是邀请今日中午曹府赴宴。
当时吕布那叫一个懵逼。
莫名其妙有人邀请他参加宴会,而且这人自己还不认识,鬼知道是什么原因,更搞不明白这关系线是怎么搭上的。
不过吕布最终还是选择赴宴。
尽管并不认识这个写请帖邀请自己的曹昂是何许人也,但不妨碍吕布对曹昂的结交之心报以回应。
毕竟请帖上说了,人家的老爹是右中郎将,属于在职的实权高级武官。
虽然比不过义父丁原的执金吾,但比自己这个小角色,可是有分量的多。
对于这样的权贵子弟,吕布是很乐意结交的。
从偏远荒凉的并州,来到洛阳这般繁华的大都会,吕布也算是开了眼界。
跟着丁原走马上任的这些天,他才知道什么叫做繁华似锦,什么叫安逸享受。
现在再让他回塞北苦寒之地,吕布心里可就一百二十个不愿意了,他迫切的希望自己后半生都能留在像洛阳这样的大城市。
有美食,有美酒,还有美景,若是能带着妻女在洛阳安居,也不失为大丈夫了。
而结交权贵子弟,就有助于实现他长留洛阳的想法,因此吕布选择赴宴。
坐在马背上,思绪飘忽了小片刻后,吕布一個翻身下马,叩响了曹府的大门。
“在下执金吾丁府君麾下,主簿吕布是也,特应你家主人相邀前来赴宴,烦请前去通报。”
随着门房脚步飞快。
很快一名长相英俊不凡的年轻人,就从宅邸内飞快的跑了出来,口中更是连连呼喊道。
“贵客临门,有失远迎,吕将军赏脸光临寒舍,实乃昂之荣幸!”
吕布不敢怠慢。
“岂敢岂敢,贵府乃高门大户,不弃鄙贱诚心相邀,吕某岂敢不来!”() ()
“只是我与曹兄素昧平生,不知今日邀吕某来此是所为何事?”
曹昂哈哈一笑,举止随意的说道:“吕将军不认识我,我可认识你,昨天在德阳殿上你大显威风,当时我可看在眼里,心生敬佩。”
“所以就想着请吕兄到府上一叙,与你这般英雄豪杰结交一番。”
吕布恍然大悟。
原来又是一个崇拜者。
合情合理!
一时之间,吕布有些得意,但他很快就得意不起来了。
……
穿过前院。
才刚进厅堂。
吕布就直接被震撼了。
“唰!”
左右各站着一排丫鬟,身上穿的是统一制式的锦绣深衣,头上甚至还别了两三根珠钗。
不说样貌有多么惊人,但最起码个个年轻秀丽,充满了青春洋溢的风采。
“曹兄,这,这是……”
曹昂佯装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
“几个平日里负责粗使活的扫洒丫头,让吕兄见笑了。”
吕布的嘴里不由得啧了啧。
心中满是羡慕之情。
凭这些丫鬟的样貌,就算放在义父的府上,当个贴身伺候的侍女都绰绰有余。
结果搁这儿只能负责做粗活,打扫卫生,可想人家府上的贴身侍女是何等姿色了,怕不是能比得上一般人家的闺阁小姐了。
再瞧瞧这几个丫鬟身上穿的衣服,那都是质地上乘的锦绣,想到自己家的夫人,一年都难得买几件上好的衣服。
真是天上地下,同人不同命。
吕布已经开始酸了。
等到正式开始用宴时,吕布心里的酸味更加浓郁。
不论是专门用来饭前漱口的茶水,还是煮酒的器皿,甚至连吃饭的筷子,都让吕布觉得精致万分。
而一道道端上来的美味佳肴,边上时不时伺候着倒酒的丫鬟,更是让吕布感慨上流社会的腐败。
整场宴会下来,流程其实很多很繁琐,但吕布丝毫不觉得麻烦,反倒有些享受,乐在其中。
这就是上流社会的格调,这就是大户人家的风姿啊!
老百姓要忙着干活,忙着卖苦力,像自己这样的小官小吏要东奔西跑,每天上钟点卯,哪有时间细嚼慢咽,都是囫囵吞枣一般,狼吞虎咽三两口就解决了。
只有大户人家,上层贵族才有这样的底气,一顿饭吃半个时辰以上。
如今我吕布也算是正儿八经享受了一次上流社会的待遇,当了一次上层贵族了。
曹兄弟是个好人啊,愣是带我吕布开了一下眼界。
曹家也不愧是高门大族,官宦人家,这格调,这气魄,没得说!
饭后,曹昂又带着吕布在前面两进院子稍微逛了逛。
景色什么的倒是一般,毕竟精华处都在属于自己的四五进院子。
但就这些,已经把吕布看的是心驰神往,目眩神迷,恨不得立刻搬进来住。
轩榭廊坊,亭台楼阁,一砖一瓦,尽是精雕细琢。
这么一比,自己住的那破地方好像一处狗窝,整个家加起来不如人家一个院子大。
吕布酸倒了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