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校道上,人并不是很多,季城大学作为国内知名度数一数二的大学,里头的人未来可都是各行各业的精英啊,当年她踩了狗屎运考上了季大,以为人生从此走上巅峰,可毕业后,现实刷刷刷的打脸,后来,她还嫁给了那个劈腿的渣男...

    往事不堪回事。

    陶润红都觉得老天肯定是怜悯她人生经历坎坷,给了一次她重来的机会,想着,脑海里出现陆知行的身影,少年身姿修长挺拔,学习成绩惊人,就连颜值也那么的突出,她刚刚脑袋一热,说要给他介绍女朋友?!

    她目测身边找不到能跟他匹配的女性朋友啊。

    重点是,陆知行还答应了?!

    陶润红越想越觉得此事不妥,罢了,找个时机旁敲侧击一下,暗示那个杨桂香不是什么良人便好了,陆知行可能也出于礼貌习惯性答应罢了。

    想着,便走到宿舍门前。

    606三个数字跳入眼睑,又是一番沧海桑田般的回忆,她半有犹豫的推开宿舍门,凌乱的熟悉感迎面袭来,泛着淡黄的墙面下,两张上下床在不大的房间里,显得十分显眼。扎着两根马尾的郑文秀正在哼着小调,依稀能听出来,那是邓丽君的《漫步人生路》。

    听到声音,郑文秀回头,脸上露出欣喜:“小陶陶,你终于回来陪我啦!你都不知道,你这几天不在,可把我闷死了。”

    那清脆的声音叽叽喳喳的说着,就像一只麻雀一般,陶润红又是一番感叹,当年毕业后,那只麻雀为了追寻爱情,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两人虽然保持着线上的联络,可依旧有着不可跨越的距离感。

    后来,毕业十年后,她们见了一面。

    那时候的郑文秀,已经是一个二胎宝妈,虽然提起孩子,她依旧十分欢喜,可却也是因为孩子,她不得不放弃她追求多年的音乐梦,还因为失去了经济来源,婆媳关系恶劣,夫妻关系紧张,那时候的她,终日郁郁寡欢,脸上再也没有现在这般轻松和快乐。

    小手在眼前挥动着。

    “小陶陶,你想啥呢?该不是病还没好吧?”郑文秀说着,用手摸着小陶陶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嗯,温度正常。

    “没事,我早就好了,对了小秀秀,校园里是不是有一个歌唱比赛海选啊,你去参加吗?”

    陶润红在残缺的回忆里依稀记得在这个时间前后学校有一个歌唱比赛,这个年代的歌唱比赛不多,成名的歌手更是稀少,而未来两年,受资本的力量驱动,音乐圈会涌现出一批新生歌手,有些甚至是年少成名,一曲走红。

    而她记得当年获得歌唱比赛冠军的是汉语言专业的学生,后来她出道了,一曲成名,后来更是在音乐圈占有一席之地。

    “我?我就是瞎唱着玩,我又没学过,怎么可以去比赛呢。”

    郑文秀老早就有关注这个歌唱比赛了,她从小就很喜欢唱歌,甚至是喜欢自己哼着不同的小调,配些词,她也很想去舞台上参赛,可又怕输了比赛,会很丢脸。

    “怎么会呢,我们家小秀秀唱歌可动听了,你去试试呗,不试过怎么知道不行呢,对吧。”

    郑文秀笑笑,不置可否:“再看看吧。”可一直犹豫不定的心此刻变得痒痒的,被陶润红的话掀出了一个缺口。

    “对了,陶陶,这次的学生会换届你准备参加吗?”

    学生会换届?!陶润红当初可是费了一些功夫准备去竞选的,学生会会长那一年的经历,也确实对她人生带来了很多不一样的东西,只不过现在,她对这些虚无缥缈的为学校打工的劳动者不是特别感兴趣。

    现在,她只想挣钱,从此走上拥有光明前途的康庄大道。至少,老陶不会破产,更不会入狱,妈妈也不会因为爸爸的事情终日郁郁寡欢,她也不用因为钱,嫁给了那个渣男...

    “学生会主席吗?我不打算竞选了,我有新的人生目标了。”陶润红一脸慷慨的说着,虽然不知道结果怎样,起码信念感极强。

    新的人生目标?

    郑文秀像想起了什么,一脸八卦问:“你该不是,想追陆知行吧?”刚刚隔壁宿舍的同学一脸震惊的跑过来,说看到小陶陶和陆大神站在树底下聊天,她经过的时候,恰好听到女朋友三个字...

    于是,那个亲切可爱的好同学便把热腾腾的一手八卦资料,以口口相传的形式,传遍了整层楼,陶润红生无可恋的捏着太阳穴,果然,不管哪个年代,八卦永远是人最宝贵的精神食粮,跟别说没有通讯工具手机的现在...

    抬头,宿舍外的暖光洋洒洒的落在郑文秀的背上,光晕着凉女孩的面庞,她皮肤极白,像透光一般,睫毛黑而长,带着自然的卷翘,实属那个年代的天然美女啊。

    于是,陶润红神秘兮兮的看着郑文秀笑了。

    “不如,你就将就的纳了陆知行吧?”

    郑文秀:??????

    怎么有一种搬凳子吃瓜吃到了自己的身上的既视感?

    .......

    陶润红是季大教育学的大二学生,而教育学作为季大的金牌专业之一,校内的教师都是数一数二的知名,因此安排的课程也是相当忙碌充实的。

    几乎每天至少都有三节课。

    这天下午的课终于结束了,她打算去考察一下市区内比较有名的医院,可是这个年代交通工具还是以船和大巴为主,但是频次着实是少,至于汽车,更是一件稀罕的东西。所以陶润红决定骑上她心爱的自行车,来个季城半日游。

    季城是国内发展比较早也比较好的城市之一,医院资源也相对丰富,城南城北,城西城东,半天的时间肯定是走不完的,于是她决定先去比较繁华的城南看一看。

    城南医院,是季城甚至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医院。

    可在医院外围,除了一个可怜伫立在那的公交牌外,只有两家早点店和一家士多店,士多店也是90年代兴起的产业,由于多种物品全部聚集在同一个地方,极大为市民购买提供了便利,想起20年后遍地开花的士多店,现在多吃香啊。

    陶润红从城南路的始端走到了末端,发现依稀还有一些服装店。

    她看中了正对着医院门口的店铺,店铺门前坐着一穿着背心,踏着拖鞋,手里拿着一串钥匙的老头子,看起来,这店铺也是他的产业。

    陶润红坐在老头子对面,扬起招牌式的笑容:“老爷爷,您的这个店,出租吗?”

    老爷子约莫年过六十,腰板直而硬朗,神采奕奕,偏偏这简单不羁的着装,陶润红仿佛看到了若干年后暴富,每天拿着钥匙到处收租的大土豪!!

    以前总觉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拐一个当公公也是极好的啊。

    老爷子半眯着眼睛,似乎有些老眼昏花,宽额神纹显得饱经沧桑,许久后,他笑了笑,没有说话,抬起布着细纹的五只手指,扬了扬。

    五块?五十块?五百块?

    陶润红顿了顿,她不知道现在的店铺租金在哪些范围,正常体制内员工薪水大概在30-40元,那么,对照这个地段,这个年代,估计在五十块左右吧。

    “五十块,一年。”老头子洪亮的声音划破耳朵,陶润红都要惊呆了,连忙握起老爷爷的手,激动说“爷爷,我的好爷爷,我签,马上签。”

    “签啥?”老爷子满脸写着好奇。

    “合..同啊。”陶润红又一愣,难道租赁双方不应该签个什么东西,约束双方的行为吗?

    “合同是啥?能吃不?!”老爷子兴趣更加浓厚了,他长了这么个岁数,还是第一次听说合同这玩意。

    “额...没有,不能吃。”

    最后,一手交钱一手交钥匙,果然这个年代的人都是这么的质朴无华,混江湖全靠额头上的诚信两字。

    欧耶,一家店铺收入囊中,陶润红心满意足,刚想离开,却碰上了李勇,学生会外联部部长,此次学生会换届下任书记的热门人选。

    “陶同学,好巧,相请不如偶遇,不如我请你吃个饭吧?”

    陶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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