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基本上无害
陈青萝说过,王子虚在某些方面很聪明,但总体上是个笨蛋。
笨蛋并不是脑子不好使。笨蛋的脑子也可以很好使,不过别人轻而易举能想明白的事情,笨蛋要用半辈子才能想清楚。等他想清楚了,已经吃了半辈子的亏了。这不是笨蛋是什么?
王子虚就是一个这样的笨蛋。陈青萝上高中时就想明白的事情,他活到30岁上才想明白。想明白之后大彻大悟,觉得之前都白活了。
他以前总是觉得,做人要有风骨,写作也要有态度。比如让他构思“梦想”的征文,他就只能想到父亲的意志跟儿子的梦想这一个冲突,因为这个冲突最纯粹,最能体现主题。
如果让陈青萝来写,或者让宁春宴来写,甚至让沈清风来写,这个故事都绝不会这么简单。
陈青萝会让小男孩被车撞成残疾,装上义肢后在残运会上夺冠;宁春宴则会让小男孩见识到上流社会的纸醉金迷后迷茫一段时间,然后幡然醒悟;沈清风会写这个小男孩后来泡了许多妹子,认识了许多牛逼的人,最后解开谜底:这个小男孩就是他自己。
他们所写的故事不仅都是在他们擅长的领域内运行,还含有一些极端刺激情绪的部分,陈青萝是苦、宁春宴是贵、沈清风是傲,都很抓眼。
王子虚就抓不了眼。他写什么看起来都平平无奇,要仔细品味才能品出其中意蕴。这就很吃亏。
假如让余华来写这个故事,小男孩必定会在跑步上天赋异禀,跑第一个去给人献血,然后被无良医生活活抽死。这是他的《活着》。
假如让马尔克斯来写这个故事,小男孩会成为一个地下拳手,被打得鼻青脸肿还挣不到钱,饥饿中想偷点东西吃,被一个老妇人用左轮手枪打死了。这是《礼拜二午睡时刻》。
依据作者不同,这个故事还有可能变成《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知更鸟》甚至《龙族》。这世上有太多的故事里,都存在一个对未来怀有无限憧憬的倒霉孩子。
作家是一群极其狡猾的人,王子虚身上就欠缺这样一点狡猾劲。他这辈子做过最狡猾的事,无非就是把大丰收的烟装在煊赫门的盒子里面。
二楼挑高层,一扇房门被打开,暖黄色灯光倾泻出来,门缝里冒出一个头,是诗人,又冒出一个头,是叶澜。
“他还在写作啊?”
“看来是的。”
两个女人唏嘘不已。叶澜说:“他今天已经工作12个小时了吧?”
“17个小时。”诗人说,“他早上六点五十就起床了,不算跑步的时间,他也工作了17个小时。他没有睡午觉。”
叶澜说:“我们要不要去劝劝他?他要是熬废了怎么办?”
诗人说:“现在最好还是别打扰他。他正在渡劫。”
叶澜盯着诗人:“渡劫?”
诗人点头:“他正在变得更强。你能发现吗?认真的男人一般会变得很帅。他刚才突然一下变帅了。”
她说完之后,两个女人都觉得刚才的话很搞笑,于是两人同时傻兮兮地笑了起来。
笑完之后,叶澜好奇地问道:“他变强之前就能把6%的留存干到16%了,他要是还变强,那还得了?那得创造什么业界神话?”
“不知道,神话总是要有人创造的嘛。当然,他明天累垮了从此一蹶不振也说不定。”
叶澜忧伤地叹了口气说:“明天干脆就让他一直睡吧。我不是心疼他哈,接下来可是还有19天要熬呢。”
诗人说:“我反正是没什么意见。我今天一天就赚了十万,扣掉税也还有七八万。接下来几天别说是让我白吃白住,我付房租也行啊。”
两人的头缩进了房间门。二楼门缝形状的暖光消失了。客厅里的王子虚还在埋头苦耕耘,丝毫没有察觉楼上的事。
诗人没有问叶澜为什么这么快就酒醒了,叶澜也没有问诗人为什么没有戳穿她。女人都是天生的作家,甚至比作家更加狡猾。
……
林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沈清风的民宿。这里有个风雅的名字,叫做“清风居”。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二次来。
第一次他是被沈清风亲自请来的——那时候沈清风刚刚加入文协,把文协所有人都请来做客,林峰也在其中,后来林峰成了竞争对手,他就再也没有资格来这里了。
尽管林峰很讨厌沈清风趋炎附势、两面三刀的性格,但他不得不承认,沈清风很有经营头脑。
清风居落户西河的头一年,沈清风就邀请了西河所有的重要人物来这里住一晚。很快清风居变得生意兴隆,价格层层上涨,逐渐变成了让林峰高攀不起的样子。
清风居不只是房子,有院落、有凉亭、有餐厅、有池塘、有篝火、有麻将桌,有时候还会有许多小姐姐跳舞。来这里不仅可以见沈清风,还可以吃饭、打牌、钓鱼,运气好还能泡到小姐姐,所以大家都爱来这里。
西河人谈起这里,都觉得能来这里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
其中不包括林峰。
林峰坐在车里,看到苟应彪和沈清风一路大笑着迈进清风居,他咬着牙猛拍方向盘:“有辱斯文啊!真是有辱斯文!”
过了会儿,他鬼鬼祟祟地也下了车,昂首阔步走进清风居,身穿旗袍的迎宾小姐马上款款走来,长腿从裙摆下伸出来,光芒万丈的,刺得林峰快要睁不开眼。
他看了价目表之后,就更加睁不开眼了。他半眯着眼睛付了押金,跟着迎宾小姐上楼,又找了个借口溜掉,之后在民宿里流窜,到处寻找沈清风一行的踪迹。
最后他在泡脚房的门里听到了沈清风的声音,他装成丢手机的客人,绕着房间走了一圈,房间里却再也没传出一丝声音。他来到屋外,万幸窗户里飘出苟应彪洪钟般的声音,他大喜,猫在了灌木丛里,刚蹲下来,隐藏在暗处的蚊子们就如热情的站街女一般吻了上来,恨不得将他嘬成人干。
林峰忍受着痛苦,掏出手机,打开了录音,记录着窗户里飘出来的断断续续的声音,正好听得苟应彪庄严朗诵道:
“西河文会人茫茫,才子佳人聚一堂。
“逸兴横飞书锦绣,才气纵横谱华章。
“文思泉涌赛井喷,诗情画意震四方。
“此会堪称千古绝,壮我西河永流芳!”
“好!大赞!”
“苟局长真是才气纵横!佩服佩服!”
“想不到苟局长也有这样的才华,小小一个西河真的卧虎藏龙啊!”
房间里迸发出短暂的掌声,听得窗外的林峰牙碜。
苟应彪说:“我毕竟也是跟过梅主任的,多少还是学了两手。平时工作太忙,实在没时间打磨创作,我们单位还有些小年轻瞧不起我,哼,我也不跟他计较。”
林洛说:“苟局这首诗实在是才气纵横,尤其是‘逸兴横飞书锦绣,才气纵横谱华章’这一句,妙不可言,读来口舌生津,真是好诗。”
苟应彪说:“其实这一句是我们单位小刁帮我改的。我原本写的是‘各路领导坐镇瞧,老少爷们写文章’,怎么样?哪一句好一些?”
苟局满怀期待地看向林洛,林洛稍微犹疑了片刻,开口道:
“原句颇为的……雄壮,虽然也是佳句,但个人风格太强,可能和我们文会的调性不符,只好这么妥协一下。”
苟局笑道:“是吧?我也觉得小刁这一句蛮不错的,就用了。”
沈清风说:“苟局是将帅之才,他会取舍删削就够了。”
“对!苟局有容乃大!”林洛竖起了大拇指。
林峰在窗外听得又生气又好笑,连连摇头叹气,心中暗骂“有辱斯文”。
林洛是林峰的小学弟,颇有才华。还是林峰作为推荐人,将他引荐到文协的。结果这小子被沈清风一利诱,倒戈了,反手背刺林峰一刀,转头当了沈清风的小弟,日日鞍前马后,跟着沈清风学出了一身的油滑本领。
沈清风转头说:“林洛这孩子是真可以,这回换届,说实话,我想让他当副会。”
旁边一直不做声的作协资深会员刘仁松躺在椅子上开口道:
“行啊,只要林洛这次文会给大领导留下个好印象,当副会不是轻而易举吗?”
沈清风歪着身子凑到他那边笑嘻嘻地说:“那还不是得刘老师支持?”
刘仁松懒洋洋地说:“大领导支持比什么都管用。”
沈清风在心里骂骂咧咧,心想他妈的这个刘仁松真是个拿腔拿调的臭文人,收了我的礼还扭扭捏捏连句表态的话都不愿意说,白请他了,还让这么年轻漂亮的技师给他服务——就该让最老最丑的老阿姨给他捏脚。
他转头语气冷硬地对林洛说:“林洛,听到没?这次征文必须拿第一证明你自己!”
林洛不紧不慢地说:“放心吧风哥,这回宁春宴、陈青萝不参加了,那就基本没有强劲对手,西河剩下碌碌,都不足为惧。”
沈清风说:“有自信是好事。但是你别忘了,你的目标是要拿第一,不是入围就行。你的老学长林峰,你有把握比得过?”
林洛不屑一笑:“他手底下那两下子我再清楚不过了。他能写出什么来?无非就是农村孩子进城打工,老板是个好人,老板娘最后成了寡妇……”
房间里传出哈哈大笑。
林峰在窗外猫着,牙齿“咯咯”作响。这世上总是最了解你的人伤害你最深。现在他才发现,林洛有多么了解他,同时他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敌人啊。
他写的确实是农村孩子进城打工不假,但他发誓最后老板娘没有变成寡妇。
沈清风又说:“这回还有个值得注意的人。说起来,这个人苟局长还认识。”
“哦?是谁啊?”苟局长问道。
沈清风说:“是个表演性人格的人,很会宣传营销。上次林峰去伱们单位检查,那家伙不是趁机扬名了一把吗?”
苟应彪的语气也逐渐冰冷:“哦,你说的是王子虚。”
“对,就是他。”
窗外,林峰的身体也逐渐冰冷。
他明白为什么苟应彪会出现在这里了。这场小型集会不仅是冲着他来的,也是冲着王子虚来的。
他开始自责起来。如果不是因为他,王子虚不会被卷进这长无妄之灾中。他手心里捏着一把汗,偷听沈清风想要怎么对付王子虚。
“我直说吧,这个王子虚,相当不对劲,”苟应彪说,“最近都敢跟我拍桌子了。”
沈清风声音抬高八度:“他居然敢跟您拍桌子?”
“是啊。邪乎到家了,这王子虚……”苟应彪坐起来调整了一下姿势,“要形容的话,以前这王子虚老实巴交的,闷头闷脑,一声不吭,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也不跟人闹矛盾,自从上次林峰来了一趟,给他露了一手,他就拽起来了。”
林洛说:“那句话叫什么?小人得志便猖狂。”
“嗯。”
苟应彪虽然点了点头,但心中还是大惑不解——毕竟单单一次林峰的出巡,并不能解释王子虚为何转变如此之大,他也没“得志”啊?
再说了,沈清风他们对王子虚第一印象就傲得不行,但苟应彪了解他,王子虚以前太老实了,老实得跟现在被夺舍了一样。
假如说王子虚这人能够登上百度百科,那么百科里关于他的记载,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他的前半生——基本上无害。
没那个本事害人,也不值得关注。假如你稍不注意,就略过了这个人的一生,仿佛从来没存在过。基本上、无害。
也不知道他是吃错什么药了,突然从无害变成了害虫,还如此得令人讨厌。简直让苟应彪摸不着头脑。
沈清风说:“苟局,他这么蹬鼻子上脸,你就不打算对付对付他?”
苟应彪面子上有点挂不住,挠了挠鼻子说:“我不跟他一般见识。”
沈清风说:“您这度量也太大了。”
苟局长说是不跟他一般见识,实则是因为他摸不清王子虚的底细。梅主任为什么会帮他站台?大领导又为什么会知道他的名字?在搞清楚这些之前,他不能对王子虚出手。
但是这些事情他就不打算跟沈清风倾诉了。不然会显得他特别没有本事。
苟应彪说:“他个人人品虽然低三下四不入流,但在工作上,至少是没有犯什么毛病,暂时抓不住他的把柄,公事公办,我也不好处理。”
沈清风仰头大笑:“苟局,你真是太心善了。您作为他的上司——我不是体制内的我瞎说两句——你想整他还不容易?”
苟应彪有些尴尬,问道:“怎么说?”
沈清风道:“我问你,这个王子虚,他结婚没有?”
(本章完)
陈青萝说过,王子虚在某些方面很聪明,但总体上是个笨蛋。
笨蛋并不是脑子不好使。笨蛋的脑子也可以很好使,不过别人轻而易举能想明白的事情,笨蛋要用半辈子才能想清楚。等他想清楚了,已经吃了半辈子的亏了。这不是笨蛋是什么?
王子虚就是一个这样的笨蛋。陈青萝上高中时就想明白的事情,他活到30岁上才想明白。想明白之后大彻大悟,觉得之前都白活了。
他以前总是觉得,做人要有风骨,写作也要有态度。比如让他构思“梦想”的征文,他就只能想到父亲的意志跟儿子的梦想这一个冲突,因为这个冲突最纯粹,最能体现主题。
如果让陈青萝来写,或者让宁春宴来写,甚至让沈清风来写,这个故事都绝不会这么简单。
陈青萝会让小男孩被车撞成残疾,装上义肢后在残运会上夺冠;宁春宴则会让小男孩见识到上流社会的纸醉金迷后迷茫一段时间,然后幡然醒悟;沈清风会写这个小男孩后来泡了许多妹子,认识了许多牛逼的人,最后解开谜底:这个小男孩就是他自己。
他们所写的故事不仅都是在他们擅长的领域内运行,还含有一些极端刺激情绪的部分,陈青萝是苦、宁春宴是贵、沈清风是傲,都很抓眼。
王子虚就抓不了眼。他写什么看起来都平平无奇,要仔细品味才能品出其中意蕴。这就很吃亏。
假如让余华来写这个故事,小男孩必定会在跑步上天赋异禀,跑第一个去给人献血,然后被无良医生活活抽死。这是他的《活着》。
假如让马尔克斯来写这个故事,小男孩会成为一个地下拳手,被打得鼻青脸肿还挣不到钱,饥饿中想偷点东西吃,被一个老妇人用左轮手枪打死了。这是《礼拜二午睡时刻》。
依据作者不同,这个故事还有可能变成《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知更鸟》甚至《龙族》。这世上有太多的故事里,都存在一个对未来怀有无限憧憬的倒霉孩子。
作家是一群极其狡猾的人,王子虚身上就欠缺这样一点狡猾劲。他这辈子做过最狡猾的事,无非就是把大丰收的烟装在煊赫门的盒子里面。
二楼挑高层,一扇房门被打开,暖黄色灯光倾泻出来,门缝里冒出一个头,是诗人,又冒出一个头,是叶澜。
“他还在写作啊?”
“看来是的。”
两个女人唏嘘不已。叶澜说:“他今天已经工作12个小时了吧?”
“17个小时。”诗人说,“他早上六点五十就起床了,不算跑步的时间,他也工作了17个小时。他没有睡午觉。”
叶澜说:“我们要不要去劝劝他?他要是熬废了怎么办?”
诗人说:“现在最好还是别打扰他。他正在渡劫。”
叶澜盯着诗人:“渡劫?”
诗人点头:“他正在变得更强。你能发现吗?认真的男人一般会变得很帅。他刚才突然一下变帅了。”
她说完之后,两个女人都觉得刚才的话很搞笑,于是两人同时傻兮兮地笑了起来。
笑完之后,叶澜好奇地问道:“他变强之前就能把6%的留存干到16%了,他要是还变强,那还得了?那得创造什么业界神话?”
“不知道,神话总是要有人创造的嘛。当然,他明天累垮了从此一蹶不振也说不定。”
叶澜忧伤地叹了口气说:“明天干脆就让他一直睡吧。我不是心疼他哈,接下来可是还有19天要熬呢。”
诗人说:“我反正是没什么意见。我今天一天就赚了十万,扣掉税也还有七八万。接下来几天别说是让我白吃白住,我付房租也行啊。”
两人的头缩进了房间门。二楼门缝形状的暖光消失了。客厅里的王子虚还在埋头苦耕耘,丝毫没有察觉楼上的事。
诗人没有问叶澜为什么这么快就酒醒了,叶澜也没有问诗人为什么没有戳穿她。女人都是天生的作家,甚至比作家更加狡猾。
……
林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沈清风的民宿。这里有个风雅的名字,叫做“清风居”。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二次来。
第一次他是被沈清风亲自请来的——那时候沈清风刚刚加入文协,把文协所有人都请来做客,林峰也在其中,后来林峰成了竞争对手,他就再也没有资格来这里了。
尽管林峰很讨厌沈清风趋炎附势、两面三刀的性格,但他不得不承认,沈清风很有经营头脑。
清风居落户西河的头一年,沈清风就邀请了西河所有的重要人物来这里住一晚。很快清风居变得生意兴隆,价格层层上涨,逐渐变成了让林峰高攀不起的样子。
清风居不只是房子,有院落、有凉亭、有餐厅、有池塘、有篝火、有麻将桌,有时候还会有许多小姐姐跳舞。来这里不仅可以见沈清风,还可以吃饭、打牌、钓鱼,运气好还能泡到小姐姐,所以大家都爱来这里。
西河人谈起这里,都觉得能来这里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
其中不包括林峰。
林峰坐在车里,看到苟应彪和沈清风一路大笑着迈进清风居,他咬着牙猛拍方向盘:“有辱斯文啊!真是有辱斯文!”
过了会儿,他鬼鬼祟祟地也下了车,昂首阔步走进清风居,身穿旗袍的迎宾小姐马上款款走来,长腿从裙摆下伸出来,光芒万丈的,刺得林峰快要睁不开眼。
他看了价目表之后,就更加睁不开眼了。他半眯着眼睛付了押金,跟着迎宾小姐上楼,又找了个借口溜掉,之后在民宿里流窜,到处寻找沈清风一行的踪迹。
最后他在泡脚房的门里听到了沈清风的声音,他装成丢手机的客人,绕着房间走了一圈,房间里却再也没传出一丝声音。他来到屋外,万幸窗户里飘出苟应彪洪钟般的声音,他大喜,猫在了灌木丛里,刚蹲下来,隐藏在暗处的蚊子们就如热情的站街女一般吻了上来,恨不得将他嘬成人干。
林峰忍受着痛苦,掏出手机,打开了录音,记录着窗户里飘出来的断断续续的声音,正好听得苟应彪庄严朗诵道:
“西河文会人茫茫,才子佳人聚一堂。
“逸兴横飞书锦绣,才气纵横谱华章。
“文思泉涌赛井喷,诗情画意震四方。
“此会堪称千古绝,壮我西河永流芳!”
“好!大赞!”
“苟局长真是才气纵横!佩服佩服!”
“想不到苟局长也有这样的才华,小小一个西河真的卧虎藏龙啊!”
房间里迸发出短暂的掌声,听得窗外的林峰牙碜。
苟应彪说:“我毕竟也是跟过梅主任的,多少还是学了两手。平时工作太忙,实在没时间打磨创作,我们单位还有些小年轻瞧不起我,哼,我也不跟他计较。”
林洛说:“苟局这首诗实在是才气纵横,尤其是‘逸兴横飞书锦绣,才气纵横谱华章’这一句,妙不可言,读来口舌生津,真是好诗。”
苟应彪说:“其实这一句是我们单位小刁帮我改的。我原本写的是‘各路领导坐镇瞧,老少爷们写文章’,怎么样?哪一句好一些?”
苟局满怀期待地看向林洛,林洛稍微犹疑了片刻,开口道:
“原句颇为的……雄壮,虽然也是佳句,但个人风格太强,可能和我们文会的调性不符,只好这么妥协一下。”
苟局笑道:“是吧?我也觉得小刁这一句蛮不错的,就用了。”
沈清风说:“苟局是将帅之才,他会取舍删削就够了。”
“对!苟局有容乃大!”林洛竖起了大拇指。
林峰在窗外听得又生气又好笑,连连摇头叹气,心中暗骂“有辱斯文”。
林洛是林峰的小学弟,颇有才华。还是林峰作为推荐人,将他引荐到文协的。结果这小子被沈清风一利诱,倒戈了,反手背刺林峰一刀,转头当了沈清风的小弟,日日鞍前马后,跟着沈清风学出了一身的油滑本领。
沈清风转头说:“林洛这孩子是真可以,这回换届,说实话,我想让他当副会。”
旁边一直不做声的作协资深会员刘仁松躺在椅子上开口道:
“行啊,只要林洛这次文会给大领导留下个好印象,当副会不是轻而易举吗?”
沈清风歪着身子凑到他那边笑嘻嘻地说:“那还不是得刘老师支持?”
刘仁松懒洋洋地说:“大领导支持比什么都管用。”
沈清风在心里骂骂咧咧,心想他妈的这个刘仁松真是个拿腔拿调的臭文人,收了我的礼还扭扭捏捏连句表态的话都不愿意说,白请他了,还让这么年轻漂亮的技师给他服务——就该让最老最丑的老阿姨给他捏脚。
他转头语气冷硬地对林洛说:“林洛,听到没?这次征文必须拿第一证明你自己!”
林洛不紧不慢地说:“放心吧风哥,这回宁春宴、陈青萝不参加了,那就基本没有强劲对手,西河剩下碌碌,都不足为惧。”
沈清风说:“有自信是好事。但是你别忘了,你的目标是要拿第一,不是入围就行。你的老学长林峰,你有把握比得过?”
林洛不屑一笑:“他手底下那两下子我再清楚不过了。他能写出什么来?无非就是农村孩子进城打工,老板是个好人,老板娘最后成了寡妇……”
房间里传出哈哈大笑。
林峰在窗外猫着,牙齿“咯咯”作响。这世上总是最了解你的人伤害你最深。现在他才发现,林洛有多么了解他,同时他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敌人啊。
他写的确实是农村孩子进城打工不假,但他发誓最后老板娘没有变成寡妇。
沈清风又说:“这回还有个值得注意的人。说起来,这个人苟局长还认识。”
“哦?是谁啊?”苟局长问道。
沈清风说:“是个表演性人格的人,很会宣传营销。上次林峰去伱们单位检查,那家伙不是趁机扬名了一把吗?”
苟应彪的语气也逐渐冰冷:“哦,你说的是王子虚。”
“对,就是他。”
窗外,林峰的身体也逐渐冰冷。
他明白为什么苟应彪会出现在这里了。这场小型集会不仅是冲着他来的,也是冲着王子虚来的。
他开始自责起来。如果不是因为他,王子虚不会被卷进这长无妄之灾中。他手心里捏着一把汗,偷听沈清风想要怎么对付王子虚。
“我直说吧,这个王子虚,相当不对劲,”苟应彪说,“最近都敢跟我拍桌子了。”
沈清风声音抬高八度:“他居然敢跟您拍桌子?”
“是啊。邪乎到家了,这王子虚……”苟应彪坐起来调整了一下姿势,“要形容的话,以前这王子虚老实巴交的,闷头闷脑,一声不吭,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也不跟人闹矛盾,自从上次林峰来了一趟,给他露了一手,他就拽起来了。”
林洛说:“那句话叫什么?小人得志便猖狂。”
“嗯。”
苟应彪虽然点了点头,但心中还是大惑不解——毕竟单单一次林峰的出巡,并不能解释王子虚为何转变如此之大,他也没“得志”啊?
再说了,沈清风他们对王子虚第一印象就傲得不行,但苟应彪了解他,王子虚以前太老实了,老实得跟现在被夺舍了一样。
假如说王子虚这人能够登上百度百科,那么百科里关于他的记载,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他的前半生——基本上无害。
没那个本事害人,也不值得关注。假如你稍不注意,就略过了这个人的一生,仿佛从来没存在过。基本上、无害。
也不知道他是吃错什么药了,突然从无害变成了害虫,还如此得令人讨厌。简直让苟应彪摸不着头脑。
沈清风说:“苟局,他这么蹬鼻子上脸,你就不打算对付对付他?”
苟应彪面子上有点挂不住,挠了挠鼻子说:“我不跟他一般见识。”
沈清风说:“您这度量也太大了。”
苟局长说是不跟他一般见识,实则是因为他摸不清王子虚的底细。梅主任为什么会帮他站台?大领导又为什么会知道他的名字?在搞清楚这些之前,他不能对王子虚出手。
但是这些事情他就不打算跟沈清风倾诉了。不然会显得他特别没有本事。
苟应彪说:“他个人人品虽然低三下四不入流,但在工作上,至少是没有犯什么毛病,暂时抓不住他的把柄,公事公办,我也不好处理。”
沈清风仰头大笑:“苟局,你真是太心善了。您作为他的上司——我不是体制内的我瞎说两句——你想整他还不容易?”
苟应彪有些尴尬,问道:“怎么说?”
沈清风道:“我问你,这个王子虚,他结婚没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