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知烟的家就在附近,走路不过十来分钟,她故意磨磨蹭蹭地拖延着时间,想多和他相处一会。

    说是回家,其实是借着回家名义的和沈默恒聊天。当然,沈默恒的话很少,大部分时候,他只是跟在她的身后,听她讲话,然后回应几个字。

    “你之前看过王家卫的电影吗?”

    她问:“我只看过他的《阿飞正传》。感觉和这部电影一样呢,镜头很美,演员很好看,音乐也很好听,情节嘛就是有点稀里糊涂的。大家都好像在做梦一样。”

    “都没有。”他摇头,“很少看电影。”

    “那这部电影你觉得怎么样?”

    “很美。但,看不懂。”他有些难为情。

    “是吧,其实我也看得晕晕乎乎的。你怎么和我一样?”

    她的眼睛弯起,“那你觉得里面的演员好看吗?比如,里面的那个男主角,裘德洛,我就觉得他的金发很美。还有女主角,那个黑头发的女生,眼睛很深邃,宝石一样亮。对吧,是不是很好看?”

    “好、看?”

    沈默恒默念了一下她的话,停了一下,像是仔细思索过后的诚恳回答:“我不太看得出。是好看,还是不好看。”

    “嗯?你这话什么意思。难道你是脸盲症吗?”

    路知烟站定,啼笑皆非地回望他,“比如你自己,你难道不知道自己长得很好看吗?”

    巷口的路灯之下,原本一步一步跟着她的少年立刻停下脚步,低头看向脚尖处拉长的阴影,声音轻得好像没有情绪,“不知道。”

    嗯?

    她呼吸一滞,瞥向他。少年却一如往常地垂眸,碎刘海垂落着遮住浓黑的眼睫,似乎是抵触着与她目光相接。

    夏夜清凉。晚风阵阵。

    路知烟的脸上的血液却莫名加速流淌,发热。

    他,有时候还挺会说话的。

    故意较劲似的,她踮起脚,加重了语气,“明明是,你好看。就是很好看。阿恒的审美不太对哦,怎么可以对自己这么好看的脸视而不见呢!简直暴殄天物。至于我嘛————”

    路知烟用凉凉的手背压了压脸颊,自我评价道:“也不错。”

    毕竟同为路家血脉,沈默恒长得很好,她自然也不差。虽然不是路明雪、沈默恒那样的光彩夺目,但她继承了妈妈路明霜的清冷气质和李振方那个狗男人的清秀脸蛋,加上学霸光环加持,是那种颇受认可的、每个学校都会有那么几个的“学霸女神”。

    刚入学的时候,还被拉去拍了江城中学的宣传片。还因为这种清纯书卷气的外形,她莫名很受体育生欢迎。

    初中的毕业典礼上,校篮球队队长在毕业生代表上台致辞时抢过话筒,在全校师生家长面前大声告白:“七班的路知烟同学,对,就是你!我喜欢你!请做我女朋友吧————”

    话还未完,就被好几个壮汉老师冲上台按住抬走。

    当时全场哗然,各色议论声、尖叫声、喝彩声、起哄声,一浪高过一浪。校长和老师急得满头大汗,忙着维持秩序,而台上的毕业生代表倒是形单影只、无人问津,无措地推了推眼镜————

    当然,那个被抢话筒、为他人的告白大秀作嫁衣的倒霉蛋,就是李潮……

    少年却意外地坚持,“你,很耀眼。”

    “是把我比做星星了吗?我好像是第一次听到这么有人夸我。谢谢我们沈默恒同学的鼓励。本人路知烟一定时刻谨记,时时鞭策自己,不断提高。”

    她半开玩笑似的,把手放在自己的头顶,然后平移至沈默恒的下巴处,歪起头对比着二人的身高差,“不过阿恒,你真的不用妄自菲薄。我说真的,我看过的同龄男生里,你是真的数一数二的好看啦。你看,个子也挺高的。比我整整高了一个头。我记得我们小的时候,明明是我个头更高。对了,你现在多高呀?”

    沈默恒一五一十地报告:“去年体检,结果是179.6公分。”

    “很好了,阿恒才十六岁吧。不过,啧啧,你这孩子,太老实了吧。在女生面前肯定要把自己说得高一点,不然怎么讨女孩子喜欢呢?”

    “你喜欢,高一点?”

    “那当然高一些好。我的前男友,他是打篮球的球队队长。他大概就有185……或者186这样?”

    她回忆起从前交往过的高个子男友,评价道:“个子高一点的话,我自己感觉是会更有安全感。”

    少年的嘴角无声地向下抿起绷成直线,“嗯。我知道了。”

    “知道什么呀?”

    她嗔怪,“这世界上有很多不同的女孩,可能有的喜欢高一点,有的喜欢矮一点,有的喜欢清瘦一点,有的喜欢壮实一点。我喜欢高一点的男孩也只是因为我缺乏安全感一点,总想着有人能保护我。所以不是只有185的男孩子最好啊,我之前也暗恋过那种瘦瘦的不是很好看的男生。”

    “是什么样,男生?”他追问。

    “咦?阿恒你怎么回事?对恋爱话题这么感兴趣,不会是……你没有谈过恋爱吧?”

    “没有过。”向着他人展露自己全然空白的情感经历似乎让沈默恒感到了极度的羞涩,不自然地侧过头,红晕从苍白的脸颊一路蔓延至脖颈。

    “其实没有关系,这很正常。人的价值不是被有没有谈过恋爱决定的。”

    “好了,我到家了。前面就是我家的单元楼。在我进家门之前能不能满足我一个心愿?”

    “嗯?”少年清澈的黑眸中蓄起疑惑,乖乖等着她发话,对她是全无防备的信任。

    幼犬一样温顺纯良的姿态,轻易地勾起路知烟心中小恶魔的苏醒,悄悄竖起了犄角。

    “叫我一声姐姐吧。我们重逢这么久了,阿恒你只在第一次见面时叫了我一声姐姐。”

    “不。”他小声嘟囔着。

    “真的不愿意吗?好吧,其实我就是想在睡前听一下阿恒亲切地叫我的声音。阿恒不愿意也没事。我先回去了。”

    她沮丧地垂眸迈步向单元楼下走去,却又悄悄放缓了步子,心中默念:1、2、3、4————

    数到五的时候,身后的脚步声急促起来,有人急急跟了几步,也许是步子太急,又猛地刹住————

    他几乎险险撞到她。

    路知烟只觉得背后有那么一瞬贴上了一点人体温热的肌肤,随即温度消失。

    她兴奋地想转身,却被对方以指尖按住了肩膀,“别看,我。”

    她看不到他的脸,却感觉到头顶传来的,少年羞耻的呼吸声,“姐姐。”她如愿听到那两个字,又听到他小小地叹气。

    路知烟几乎可以在脑海中描摹出少年皱眉的有些无奈的小表情,“你开心就好。”

    “我是很开心。因为阿恒。”发自内心的喜悦盈满心口,她真诚地说。

    沈默恒,你越喜欢我,我就越开心。

    ***

    暑假开始了。

    路知烟的暑假计划很简单,学习自然是重中之重,总结好前两年的知识点,打好基础,为高三冲刺做准备。

    除此之外,大概就是回乡下看看外婆,陪她散散心。

    接到那个改变她一部分假期计划的短信时,她刚洗完头发,从浴室里走出来,手里正拿着一条干毛巾擦拭。

    客厅里,堆满试卷习题的书桌上,那只照例被反扣在桌面上的手机震动,提示有新的短信消息。

    她走过去,点开————

    是一张照片。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精致的草编手提篮,鲜艳欲滴的草莓高高堆积成小山,几颗露水剔透如玻璃,点缀其间。夏日气息尽显。

    下面是两行字的简讯:

    来参加我的生日宴会。

    (如果你喜欢,可以叫它:草莓之夜。)

    她擦发的动作不自觉一停,几缕湿发翘了起来。发尖滴下水珠,落在手机屏幕的荧光里,散射出无数微小的彩色光点。

    我的手机。

    深知这台老旧手机的脆弱,她赶忙用手擦了擦,反应过来手擦不干净,又取了纸巾擦干净,这才缓缓合上手机。

    生日啊……是沈默恒的,十七岁生日?

    她漫不经心地擦头发,瞥向窗外的连绵阴雨————

    梅雨还未真正结束。

    难怪他喜欢雨天。是在雨天出生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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