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上面写的是英文!

    宣纸毛笔上写着英文字母,写了整整一页。

    真是古怪的搭配啊,给林夕眠的眼睛和脑子来了一个巨大的冲击。

    不过确实是一个办法,英语别人也看不懂,记录的东西也就成为无法破译的秘密了。

    后人把大师的语言当作神秘古语,誊抄笔记完全照搬,毫无改动。单薄一页纸便能窥探出笔记原貌。

    崔鹤帆选用细尖毛笔,字迹清秀,细心地注意到排版,一眼看去十分干净整洁。他使用的单词简短简单,有些复杂的单词选择用拼音代替,句子连贯,没有语法错误。

    令林夕眠失望的是,笔记没有什么实质内容。

    因为崔鹤帆写的是日记。

    纯粹的流水账。

    他吃了什么说了什么干了什么,按时间先后顺序,一件件记清楚。其中穿插上一点儿小小的心得感想。结尾总结美好的一天。

    What a wonderful day!

    标准的英语记述性作文。

    诸如“I had a breakfast”“I made a robot”“He is my best friend”一类的句子,对于一心回到现代的林夕眠毫无参考价值。她甚至有一种偷看别人日记的羞愧感。

    “至少证明其他穿越者是存在的。”她想。

    关于大师最终回到现代的说法,还有待考究。

    也许他已经死了,穿越之事不过后人的造神心理,把他得天独厚的天赋当作是外界神灵赐予的;也许他活着,但按年纪算,而今也年近半百了。

    就算真的有法子,也不是立刻能发现的。否则崔鹤帆就不会写起日记来。自己不必白费力气瞎折腾。

    ……为了尽早回家,往后要尽力拿到他的其他笔记,不,准确来说是日记。

    她在心里道歉:“对不起了前辈,我不是有意偷看你的秘密的……”

    话虽如此,现在最重要还不是找英语日记。

    ——她能不能吃饱饭是个大问题。

    林夕月以为妹妹真的死去,买下一口昂贵的檀木棺材,反欠下铺子一笔债。如今躺过死人的棺木,拿去做什么旁人都嫌晦气,退还给铺子他们不肯收。

    所谓祸不单行。林夕眠以前在陈家当护卫,好巧不巧,她卧榻养病的半月里,陈家人搬走了。

    是的,林夕眠现在属于失业的状态。

    作为自力更生的好青年,她绝不能留在姐姐身边蹭吃蹭喝。更遑论姐姐因为她欠着一笔钱呢。

    再不去找点儿活干,她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林夕眠轻叹:“回家之路,任重道远啊。”

    *

    她最适合的工作自然是护卫。

    林夕眠拔出短剑,剑身寒光刺骨,利索地向门前的桃木砍去。

    哗——

    枯死的枝干掉落在地,枯叶灰蝶飞舞。

    她发现身体对武功的感受没有变,凭借感觉就可以自由使用刀剑。

    “算是我唯一的金手指了。”

    凭着原身的记忆,林夕眠仔仔细细分析起镇子上的富贵人家。

    吴家,当家人太凶了,不可;谢家,家规礼仪如山,不可;王家,挑剔抠门小心眼,不可……

    一排除,镇子上没有一家能入她的眼……咳咳,那就挑一个稍微优秀点儿的……先挑了再说,他们看不看得上自己另讲……自信点儿嘛,自己武功了得,人又年轻机灵,人家凭什么看不上……

    那就吴家好了,凶就凶吧,给的钱多,没有乱七八糟的规矩,已经是不错的选择了。

    正准备拍板,林夕眠猛一拍脑袋:“怎么把这家给忘了……”

    江家。

    倘若桃源镇的金银有十分,那么江家独占七分。

    按理说,林夕眠没道理忘掉。不过江家久居外地,一个月前才搬回来。她的记忆下意识将其排除在外了。

    据说是唯一的儿子病重,家族秉持“落叶归根”的想法,一家人便千里迢迢归家。

    富裕只是江家最不值一提的优点。当家人江有余和夫人文棠的人品极佳,待人和善,是远近闻名的大善人。

    曾经桃源镇发了洪水,灾后江家人特意赶回来施粥。那时原身和姐姐远远见过二人一面。

    林夕眠永远无法忘记那一幕。

    街道沉闷潮湿,遍布脏水坑。浸泡过的房屋木材溃烂,散发湿漉漉的霉味。人们蓬头垢面,衣衫褴褛。

    一片颓废中,淡淡的粥香弥漫。

    乌泱泱的人群有序排队,每人领上一碗满满当当的粥,里面撒了肉粒和青菜,还有两只香喷喷的白馒头。米袋高墙般垒起,仿佛取之无禁。如果不够了,可以随时去再盛一碗、再领一个馒头。

    粥米粒饱满,馒头花白如雪,比平日的野菜好上百倍。粥入口即化,细小的肉粒回味无穷,馒头咬在嘴里充满嚼劲,甘甜可口。

    ……

    如果她成为江家的护卫,工资高不说,照顾的还是好说话的主儿。最重要的是,保护大善人可比保护镇子上恃强凌弱的大户人家强。

    有什么理由犹豫?

    林夕眠一拍桌子。

    出发,去江家!

    *

    桃源镇地方不大,依山傍水而建。青山如黛,溪流蜿蜒向远方,河水清澈见底。鸟鸣不绝于耳,野兔野鸡在田野奔窜,没有经历现代工业的洗涤。

    林夕眠深吸一口新鲜空气:好久没见过纯粹的山水了。

    正值阳春三月,镇如其名,满山遍野的桃花,白与粉交叠,如云似锦。花瓣铺在街道瓦房,花香扑鼻而来,沁人心脾。

    街道人山人海,摩肩接踵。店铺灶炉碳火噼里啪啦,肉香酒香四溢。两侧小贩吆喝声不断,孩童追逐玩闹,好不热闹。

    林夕眠的目光落在远处。

    路旁石墙上张贴告示。

    一群粗布衣裳的人围成圈子,立于青石墙前,高声谈论着什么。林夕眠隐隐约约听见“江有余”的名字,便挤进去瞧了瞧。

    是江家求医的告示。纸张边缘破损,沾染雨水痕迹,显然有些时候了。

    江有余此次回到桃源镇,正是因为儿子病重。

    告示言辞恳切。医者必有重金,哪怕是去府上帮帮忙也是十两银子。江老爷救儿之心切溢于言表。

    一人道:“话说江家那个儿子如今怎么样了?”

    另一人道:“唉,病得很重,估计就这几天了。”

    “只要肯上门医治的,江家人一并好好款待……奈何根本没法子……”

    “可怜啊……”

    “他不是江有余的亲生儿子吧?”

    “不是,大伙儿都晓得,不是。”

    “当年江有余和夫人一心求子,日日去寺庙烧香拜佛,夫人的肚子却迟迟不见动静。一日,两人月下漫步,古寺钟声从江上遥遥飘来,隐约听见孩提的哭声。

    “这一看,才发现滔滔江面上有一只木盆。那盆中有一个啼哭不止男婴,不足三月,他从江上来,自然与江家有缘。二人大喜,当作是菩萨恩赐。因着他顺江面潮水而来,便取名为江潮。”

    林夕眠在心里嘀咕:“江潮?这么经典的出身……如果我不是穿越是穿书,这家伙指定是小说主角,说不定还是我的攻略对象。”

    那人继续道:“据说江小少爷嘴里含着半块玉佩,做工精细,绝非俗物。江有余和文棠是明事理的人,当即放出话来:若是有人能拿出另一半玉佩,便可与此子相认。可惜多年过去,也不见有人去认亲,想是他的双亲已经去世了。”

    林夕眠心底又暗暗想:“还有玉佩?buff叠满了呀。小说主角没有那么容易死掉吧……”

    “十八年来,江氏夫妇二人把江潮当作亲儿子疼爱……白发人送黑发人啊……”

    “唉,江小少爷也是个好孩子,自幼练剑,一心要拜入魏榆宗。”

    魏榆宗……

    她回想起原身记忆中的武林局势。

    武林之中门派林立,出名的有三:

    魏榆宗,以剑术闻名,历史悠久,武林魁首往往出于此;邓陵寨,以机关闻名,他们手下的设计诡秘莫测,巨型机甲威猛强悍;彭溪门,以医术闻名,药毒皆攻,可以活死人肉白骨,亦可以死活人白肉骨。

    三者鼎力,与魔教对抗。

    一人道:“江少爷打小身子就多病,却痴迷剑术。练剑十载,想必如今已经是炉火纯青了。”

    “我听人说呐,他的屋子里都摆着当今武林第一的钟侠女的画像,说是日日参拜……怎的突然……可惜,可惜……”

    “江氏夫妇一生行善积德,怎么落得如此……”

    “唉……”

    周围人一阵哀叹。林夕眠也不免叹息。夫妇二人施粥的模样又一次浮现在脑中。

    ……

    或许自己可以试试。

    林夕眠不做没有仔细分析的题。理由如下:

    一,她有治好江少爷的可能。

    林夕眠有一个研究医药的舅舅,平时爱看中药古籍。她也随舅舅学习了一些知识,对于救人看病的事,并非一无所知。再者,原身的师父在教授她功夫的同时,也传授了一些医药知识。虽是皮毛,总比什么也不知道强。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有一线可能为何不试一试?

    二,救江少爷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好处就是一大堆的钱。以江家的财力和慷慨程度,她连护卫都不用做了,直接养老。有了钱,和姐姐一起过好日子,还可以把穿越者前辈的日记通通买下来。崔鹤帆要是有每天写日记的好习惯,里面大概率就记载着穿越秘法。

    即使救不了江潮,林夕眠不会有任何损失。她大可以先过去看看,喂口水喂点儿稀粥,帮帮忙就拿十两银子。有法子自然最好,没法子她就直说了呗。江氏夫妇最是心善,定不会为难她,兴许留下来当护卫的事也成了。

    三,她可以赌一赌。

    她看的小说里,又是顺江顺水而来又是含着半块玉佩,这么出场可不会是一个病死的路人甲。也许她运气爆棚,恰巧救活了主角,然后一路顺畅,轻易找到回现代的路径了。

    怎么看都是绝妙的选择。

    衡权利弊之后,林夕眠揭下了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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