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

    楼上栏杆被撞碎,王富贵从高空坠落下去,掉进了树丛。江边有人,这么大动静,不少人在往这边看。

    林风扫了眼楼下,退了回去。

    他攥着一缕发丝,丢给身侧的暗影:“去查,我要知道他祖上八代的信息。”

    *

    被巨响惊动,向十二看过去,一看是王富贵,快步走到他身边,将人扶住。她抬头看:“你怎么……”

    “没什么。”王富贵扶着腰,脸上细汗密布,“刚在楼上看烟花,被狗踹了,并无大碍。”

    说完这句,他看了看十三,他这一身装扮,可真齐活,像随时都要披甲上阵的将军。他直起背,正色:“接下来,你们打算怎么办?”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十三正在逐渐恢复,瞒不下去了。如果再像往常那样,恐怕不是办法。

    向十二心事重重,艰难地说出三个字:“去向家。”

    王富贵摸了摸鼻子:“这一趟,咱们恐怕还分不开,我去东北也有事。对了,”他掏了掏兜,将一只香囊递过去,满脸歉意,“赶到的时候,慢了一步,只收集了这么多,抱歉。”

    视线放到香囊上,向十二接住,香囊沉甸甸的,手在颤抖,视线模糊,说不出一句话。

    她将香囊收起来,紧紧攥着拳头。

    良久,二三两风吹面而来。

    山风料峭,江水舔着人间几分烟火气,吐出了声近乎叹息的呢喃。

    “回家了。”

    她说。

    *

    *

    “我坦白,我杀了人。”

    班主闭上眼睛,回忆一幕幕涌入脑海。

    “为什么杀人?”

    他睁开眼睛,看了看自己的手。

    “我不是个好人,从来都不是。我生在泥沼,拼了命的挣扎,拼了命的生活,才勉强看起来像是个人。就当我以为,一切都会变好时,突然背上了杀人的罪名,泥沼再一次将我拉了回去。”

    那些美好的回忆,终如飞鸿雪爪,雁过无痕。

    “这一次,我没再爬起来过。”

    他忽然笑了,用手比划着:“那天晚上,我去喝酒,我告诉所有人,我要结婚了。我拿着房本,差一步,就差一步,就能签上她的名字了……”

    笑容渐渐敛去:“那天晚上过后,什么都变了。”

    “我拼了命的想要窥见一丝天光,到头来,不过是别人的笑话罢了。”

    “他们都骗我。”

    “我不甘心。”

    “凭什么,要我在烂泥堆里替他们打滚?”

    警察做着笔录,眉头一蹙:“那也不能杀这么多人吧?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是和你朝夕相处的人!不是畜牲!你还没有一点人性?”

    “有什么事找警察不好吗?一开始就自首,早就查清楚了!你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班主大笑:“唱了那么多出戏,人生这出戏,才是最闹不明白的。”

    笑着笑着,他一脸挫败:“没有如果。”

    “我来自首,不是为了赎罪,是求死。”

    没什么好说的。

    从登台唱戏时,他就已然明白,戏里的王孙贵胄,终究不是他。他在戏外,不过是某某叫不上名姓的甲乙丙丁。

    既然让他做了戏文里的英雄。

    又为什么要用现实,将他完全摧垮。

    他不是霸王吗?

    很多个日夜里,他辗转反侧。

    如今想来,也只剩四字而已。

    咄咄怪事。

    倒真咄咄怪事。

    *

    大过年,拨通张叔的电话,向十二攥着拳头,心头很不平静,她尽力让声音平静下来:“张叔,我要回去。”

    “十…十二?”

    对面沉默了会儿,严肃地说:“我已经让人去请你了。回来之前,有一点你得清楚,一旦回来,势必会参与诸多权利纷争,你必须得像老家主寄望的那样,坐到那个位置上去——你没有回头路了。”

    向十二抿了抿唇,心里很清楚回去对她意味着什么。不能再懦弱了,不能再让人因她而死了。

    她必须争、必须抢。

    必须不回头。

    千言万语,话到嘴边,只剩下一句:“好。”

    “叩叩”

    有人敲门。

    向十二看向门外,是范老板。

    不同以往,他穿着整齐,精气神也变了,没了从前那样疯癫的状态,他问:“可以进来吗?”

    向十二点头:“可以。”

    范老板走进来,扫了圈满屋的白,抿唇:“对不起,这个时候打扰你。”

    向十二:“是为了关老板的事而来?”

    “是。”

    向十二叫了一声:“十三。”

    “嘭”地一声,房门紧闭,光线暗下来,一道身影渐渐变实。十三走到范苑身边,带着股无形的压迫感。他抬起胳膊,掌心朝上,一本日记自掌心幻化而出。

    向十二取了日记:“范老板的。”

    范苑神色复杂,接了日记,手心发烫。

    向十二请他坐下,兀自坐在一边,打量着这人。窗外是树荫,光照不进窗子,他端坐在桌边,暗绿映衬在月白衬衫上,宛若竹林入海,摇曳了一天云彩。

    此前从未仔细看过他,今日一看,他确是吸引人的。像秋风里的枯叶蝶,不动是空廊败叶,动即惊鸿掠影,举手投足自成风月。

    看到最后,范苑攥着日记,久久无言。

    范苑双眼发紧,日记本如大树扎根在手上,一些枝干正在茁壮成长,他抬头,恍惚间,一幕幕画面在眼前纷至杳来。

    那天晚上,未见成的一面,到此,隐匿于心的疼痛,终于悉数奉还。

    依稀记得,某天黄昏,他在台上唱着,他望着他,只觉得,昔日里的知音至交,这样静静望着,却似隔了一座山水。

    自那之后,山长水阔,在他重峦叠嶂的雾霭里,他终于下落不明。

    “谢谢。”

    他沉着眸子,声音微哽:“这么多年,我只怪他不信我,却从未想过,他为何不信我。归根结底,是我亲手…将他……”

    向十二摇头:“不是的,他一直都很好,离开是他的选择。”

    和妖灵在一起的那段时间,一定很特别。

    范苑:“我错了,一边将他推开,一边怨他不来见我。又天真地以为,他的死并非偶然,只要我努力找,他会见我的。”

    他摇头:“他不来见我,是我咎由自取。”

    向十二:“他不是不想见您,他是因为——是因为——”

    “因为,遇见了鬼?”

    范苑一脸挫败,昔日种种在脑海里翻涌。他天生通灵,能看得到常人看不到的,譬如,鬼怪。

    很长一段时间,他眼睁睁看他一步步走入另一条路,看着他,把一只鬼,奉若神明,但无可奈何。那是他的选择。

    房间里渐渐冷了,向十二添了块木炭,火星迸溅,噼里啪啦响,她搓搓手,将手拢进袖套,脸上火光明灭。

    “原来,你都知道啊……”

    她蹙眉:“那,婉婉呢?”她轻轻呢喃,“这不是三个人的故事吗……你明明…又为什么和她结婚?”

    按照现代伦理纲常,他这种情况,叫骗婚。不管有怎样的隐情,骗婚都不对。

    范苑思绪拉回从前:“我们三人登台唱戏,能有十足的默契,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他唏嘘,“朝夕相处间,有时候,你都分不清戏是真是假,总要有人入了戏。”

    分不清戏的真假?

    向十二忽然想起,戏班里总在传,他们师徒二人纠缠不清。范苑口中的入戏,莫非是,他们三人之间,真正入了戏的,其实是崔婉婉?

    在戏里,崔笺云心悦曹语花,在戏外,她爱关宿?

    一直以来,她总以为,就像外人说的那样,关宿喜欢婉婉。但倘若二人只是单箭头,便是凑也凑不到一处的。

    范苑:“孩子是个意外。犯罪的人,我不知道是谁。当时被发现了,没有办法,出于情义,我得娶她。她受不了内心的煎熬,还是堕了胎。堕胎之后,我们离了婚。”

    “这……”

    原来真相竟是这样。

    太……荒唐了。

    所以,他们之间之所以有嫌隙,是因为外力。婉婉喜欢关宿,遭受了那样的事,说不出口,所以只好找范苑。范苑出于情义,帮她挡了流言蜚语。而关宿一直都被蒙在鼓里,才会渐渐觉得格格不入。

    向十二心情复杂:“也许,当初应该说明白的。你们互为知己……”

    范苑:“正因为这样,才更不能和他说。他那样护短的人,会做出怎样的事,都难以预料。不想让他出事。”

    向十二噤声。

    事已至此,一切已成定局,她并不是当事人,无法替他人来评判对错。但心里窝着一团火 ,眼眶热热的。

    “一切事情的发生,都有它命定的结局。范老板,您保重。关老板他…他已经看开了。希望您也能早日走出来。”

    “我知道。”

    范苑翻着日记,想起那未能见上的一面。

    想起那个雨夜,等来的人不是他,而是另外一个人。早就应该明白了。但却顽固地认为,不该是那样。

    至少,应该有最后一面,哪怕是告别;哪怕随便说些什么;哪怕什么都不说,只是那样望一望。说到底,他不肯看开的,还是自己的耿耿于怀。

    他将日记放下,起身,神情落寞。

    “天暗了,我该回去了。”

    向十二蹙眉,跟在他身后,想说的话很多,但终究不适用于别人。她是外人,终究不是当事人,无权用主观纠正或规劝他人的主观。

    临走前,望着他渐渐埋入黑夜的背影,向十二轻轻呢喃:“珍重。”

    晚风似能听懂人语,话音刚落,庭前叶扑簌簌而下。范苑止住步子,抬头看天。他伸手,一点雨水落在掌心。

    下雨了。

    雨丝轻轻拂面,不可说的执念,终于偃旗息鼓。

    *

    关了门,向十二回身,十三坐在窗边,手里正翻看着那本日记。她看着他,一时有些怔神。夜冷了,他像长在人间的雪山,你知道他存在,也知道他不存在,他就长在那里,白雪皑皑。

    向十二走近他,心里油然而生出了一丝敬畏。

    忽然间,神明抬头,望了望她。

    刹那间,向十二觉得,一个人间在皑皑雪山上落了座。

    她几乎变成了哑巴,心脏被什么拥着,和风和雨沉进了碧绿色的海子。

    “怎么了?”她问。

    十三:“日记里还有字。”

    回过了神,向十二与他错开目光,假意去看日记,其实双眼空得很,压根儿没个落处。

    一股凉意点在眉心,向十二吃了一惊,与十三四目相对。他的指尖点在她眉间,轻如飞鸿掠影。

    一道光在脑海中炸开,她闭眼再睁眼,低头看字。原本空白的页面,一行行字逐渐浮现。向十二拿起日记,喃喃念道:“六万天?”

    这是正文的标题。

    所以,是什么意思?

    关宿说了句:“关宿每世平均只能活三十年。”

    “一生三万天,三十年,一万天,转生六世,前后算下来,相当于六万天。剩下多出来的那些日子,应该是……他与妖灵见面的时间。”

    见面总和凑不够一世。

    向十二盯着标题,看得出神。

    忽然,她苦笑:“你说,我们是不是也一样?”

    十三摇头:“不一样。”

    向十二抬眼:“怎么不一样?”

    “我从未真正地死过。”

    听到这句,“哗”地一下,眼睛像打翻了的墨水,在心头描绘千头百绪。

    那么多年,一个人游荡在世上,像隐形人,喜怒哀乐都与世界隔了一层,这样的活,又叫什么活?

    “你怎么了?”

    “我没事……”

    向十二吸了吸鼻子,擦去眼角泪水,慌乱翻日记:“关老板文笔太好了,很难受,很心疼他,他用六万天,才凑够了戏灵的下一世,转世之后,戏灵可能永远都不会记得还有过这件事。”

    “但那又怎样,对于关老板而言,每一次短暂的相见,已经……足够了。”

    发间一沉,向十二抬头。

    十三轻轻摸着她的头,指尖在她发间摩挲:“别难过,我不会离开。”

    他声音温润,眼神是月下起舞的山茶花,轻掠麦田,争相在山岗上,拨弄着一个春天。

    向十二抿住唇,只是摇头,什么都不说。

    春日迟迟,燕雀来迟。

    心事走进了一场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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