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手先生,银手先生!”

    维克多在回家路上被肉铺老板亨利叫住了。

    “有什么事情?”

    “呃,事实上,我不确定该不该对你直说,但整条街上的嚼舌妇都在谈这件事......这只是一个传闻,你不需要当真,也别太激动。”

    “见鬼,别这么拐弯抹角的,有屁快放!”

    “好,好。是这样的,银手先生,有不止一人声称,他们看见了您的妻子。”

    “......哈?”维克多努力装出惊讶的模样。

    “唉,我就知道这很难说出口......你没忘记给芭莎喂饭吧?当年我家孩子的妈过世后我就常犯这种低级错误。真不知道那小子是怎么长这么胖的。”

    “别跟我打哈哈!说清楚,他们怎么会看见我老婆?谁看见了?在哪看见的?”

    “这个嘛,临街的沃德森太太声称她在琴酒街北部的小公园见过那样的一个黑色影子,面容酷似丽芙太太。在煤气公司干活儿的路易先生也说自己见过,还有开舞厅的班特老板,有啤酒肚的那个。”

    “......他们亲口这么说了?”

    “是的,但我建议你别冲动,银手先生。”亨利先生明显察觉到对方脸色变了。

    “......我要去亲自问问。不管是谁开了这天杀的玩笑,倘若被我抓到,他死定了!”

    维克多一扯小提琴包的肩带,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肉铺。

    直到行至阴影处,他才慢慢放松面部肌肉,长舒一口气。

    计划奏效了。

    但,想引起副手“金鬃”的注意,几句街头传闻是远远不够的。

    他得杀几个人,对“金鬃”相对重要的人,还必须顶着丽芙的身份这么做。

    这是他妻子的复仇!

    “老大,我不是那种特别正经的人,但我必须得提醒你一句,前面的开胃小菜做了也罢,一旦出手动了上头的人,过往可就永远回不去了!”

    “犯得着你说?”

    面对红雀的难得正经,维克多有些无所适从。

    “行。你打算拿谁开刀?”

    红雀百无聊赖地叫来咖啡师韦伯特,点了杯南北双拼咖啡。来自麦西坎的咖啡豆有股莓果和柑橘的香气,新区的豆子则以巧克力和橡木味为主。

    “目标共有四个,跟着金鬃进入停尸间的四人。两名医生,两名士兵。只有杀死他们,才能让身为‘第五人’的金鬃产生压力。”

    “英明,老大。看来老话说的没错,婚姻让人变成傻子,丧妻让人摆脱愚蠢。”红雀又恢复了一如既往的毒舌。

    “问题来了,我记得你老婆不会用枪。这是她的复仇,用枪子儿解决那几人显然不合时宜。”

    “以牙还牙。”维克多阴沉地说。

    “哦?”

    “他们对她做过些什么,我们就原样,不,加倍奉还!”

    “问题是,怎么做?”

    “我还在想......”

    维克多头大地回到了家,脱掉身上的棕色风衣,换上了一件白色西装衬衫。

    他打算向“漆黑侦探”求助。

    ............

    这家伙真是条汉子!

    瑞文打从心底为对方的能屈能伸感到钦佩。

    与此同时,他开始思索该怎么帮银手完成“复仇”。

    如果对方打算以牙还牙,手段多半是把目标开膛破肚,摘掉腹中的胃袋,然后重新缝合起来......

    唔,怎么这么像“狼与七只小羊”的故事?

    思忖片刻后,他看了看墙上的挂钟,确认时间充裕,一步穿梭至许卡格区,来到了银手的客厅内。

    “啊!!!”维克多被对方的突然现身吓了一大跳。

    “你,你,你从哪冒出来的?”

    “这不重要。”迈克.柯里昂平静地回答。

    “你穿上了白色衣服,这意味着你有事情想要汇报。”

    自己的一切都在被对方监视着!

    想到这里,维克多不禁一阵不寒而栗。

    等等!这里是我家,那岂不是意味着......

    “哇啊啊啊!!!”

    还没等他想完,女儿芭莎的哭闹声就从小房间里传了出来。

    完了!

    “安静啊,姑娘!拜托,我求你了行不行?你会没命的!”维克多在内心呐喊。

    挟持孩子之类的事情在帮派内不常见,但也并非绝无仅有的个例!

    再一看“漆黑侦探”,在听见哭声的瞬间,他的表情立刻变得饶有兴致。

    “我还不知道你有个孩子呢!”

    完了,完了。

    有那么一瞬间,维克多想掏枪和对方拼命,在一切都无可挽回之前!

    迈克.柯里昂轻轻推开儿童房的木门,看见了睡在婴儿床里的小芭莎。

    “是个女孩。”

    出乎银手意料的是,对方的目光居然逐渐柔和了下来。

    “我想,她的确需要个母亲的照顾。”

    “漆黑侦探”将目光投向小床边的一个花枕头,上面套着一条属于丽芙太太的丝质睡裙。

    睡裙下面,还有一件钢圈胸衣。

    “......”维克多的眼神从惊慌逐渐变成了不知所措。

    慢慢地,又成了气急败坏。

    这一招是数年前丧妻的鳏夫亨利先生教他的,说是儿子看到就不哭,百试百灵,他今天刚想尝试一下。

    “......”

    “......”仔细一看,那胸衣还隐约透出了一圈桃红色蕾丝边。

    银手啊银手,你糊弄谁啊这是?

    此时此刻,瑞文无比庆幸自己成了面瘫,没有当场笑喷出来。

    “她多大了?”

    “......一岁半。”

    “很好。不经常与家人呆在一起的男人,永远也成不了真正的男人。”

    银手偷偷瞄向对方的脑袋,祈祷着对方千万不要动坏心思。

    然而,他只从对方的思绪中读出了一行闪烁霓虹灯的大字。

    “要是半岁大的孩子,兴许还会买你的帐。”

    一根青筋悄然从维克多的太阳穴旁爆了出来。

    “好了,维克多先生。”迈克.柯里昂用床边的小摇铃逗了逗小芭莎,若无其事地走出了房间。

    “说回正事,你有什么成果要汇报?”

    “这个......我其实是想来寻求帮助的。”

    见对方眉头一沉,他又慌忙补充道:

    “但,但我保证!只要计划成功,我一定能给出让您满意的结果!”

    “我听着。”

    维克多松了口气,简单地把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

    “鬼魂复苏......非常大胆的点子,也很冒险......告诉我那四人的名字,以及他们的住址。”

    “我认识那两名士兵。”

    维克多从书房找来许卡格地图和几张照片,表面的那张上有着一位体格强壮的方脸男性。

    “他们直接听命于副手,手下也有几个兵,级别可能比我还要高一点。其中,这个叫‘黄砖’沃姆的住在这,玛格丽特街区的龙舌兰酒街号,喜欢去隔壁的酒吧小酌。”

    “至于这个‘褐鼠’内森。”他将方脸男人的照片拿开,换成一张尖嘴猴腮。

    “他住在下城区,北草原大道的正下方。北草原大道和南草原大道间隔了一大片空地。还有一件要注意的事情,他们和我一样,都会读心。”

    “都会?”

    瑞文微微一愣,这读心的能力在帮派内未免也太常见了点!

    “对,这种遗产在我们这还挺常见的。它很好用,副作用基本不致死,只要小心使用就行。”() ()

    “这到底是一件怎样的遗产?”瑞文追问道。

    “我也不知道它是从哪来的。”银手拨开头发,露出后脑上的一个小型脓疱状突起。

    “它的外貌是一管粘稠的液体。”

    “一管液体?”

    “是的,颜色是深琥珀色,就像威士忌或品质上佳的朗姆酒,闻起来也类似。”

    “它的作用你应该早就知道了。至于它的副作用,是让人情绪失控。愤怒,喜悦,悲伤,恐惧......任何你能想到的情绪都可能失控。”

    “琥珀色的酒液,与情绪和思想相关的力量......”

    瑞文隐约感到了一丝不妙。

    这与酒神亲釀的特征完全吻合!

    “我还记得喝下它时的那种感觉,就像后脑勺突然开了个洞,一切豁然开朗。”

    回忆起那一瞬间,维克多的嘴角就不自然地扬了起来。

    “然后,我就长出了这个瘤子,得到了看透人心的能力。这种力量的强度因人而异,我属于比较弱的类型,因而也没那么容易失控。”

    他停顿了一下。

    “据说,许多年前,曾经有失控者在街道上,当着众人的面变成了一只怪物。”

    嘶......瑞文为银手暗暗捏了把汗。

    这个新发现直接指向了阿尔卡朋手下的大型帮派与“琥珀面具”宿主之间的紧密联系,这些酒神亲酿有极大可能是比利亲自提供给对方的!

    相较于“深红乐池”,“琥珀面具”似乎更加可控。这或许意味着宿主对这份力量的掌握程度要高上许多!

    当时,自己在地球世界仅仅是闻到了一丝气味,就瞬间被对方操控了情绪!

    这样的敌人,自己究竟该怎么对付?

    “好吧,维克多先生。”他表面上没有流露出任何紧张。

    “我打算去两个地方都看看。你留在这里待命,直到我需要你的时候再过来,记得做好伪装。”

    “到时候,我要干些什么?”银手询问道。

    “你的任务很简单。”迈克.柯里昂停顿了一下。

    “让那两个倒霉蛋的死相,看起来像被鬼魂索命。”

    ............

    玛格丽特街区,龙舌兰酒街。

    钟点女工奈莉在街口的檐棚下乘凉,小心地从口袋里掏出止痛药瓶和一小包粉末状的火麻制剂。她每天必须磕三次药,以避免坠入痛苦与绝望的深渊,这些粉末和药丸让她能够工作,而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购买这些药丸和粉末。

    均价二十烈洋的午餐,三十烈洋的酒水,两三百烈洋的药物,这是她一天不变的循环。

    一旦循环有断开的迹象,她就打算找个什么地方吊死自己,把罚款留给她那该死的家庭。

    在将粉末尽数吸入鼻腔后,她又想:这太蠢了!我为什么要用自己的性命向那群混蛋复仇?

    力量重新回到了她的体内,她的心中重新有了未来和梦想,她知道这只是暂时的。再干完一家,她就能回家做梦,然后去喝点酒,然后再磕一次,然后继续工作......

    一个男人在她身边蹲下系鞋带,动作极其猥琐,她敢断定对方一定抬头看了一眼,甚至还不慎碰到了她的鞋子。

    自己的裙底可没什么好风光,她厌恶地想着,提起工具,朝龙舌兰酒街步去,按了按门铃。

    “打扫,沃姆先生。”

    自己雇主的眼神比刚才那男人好不到哪去。更让人厌恶的是,他不会偷偷摸摸地瞄自己的腿,却会光明正大地注视自己的胸脯,仿佛能用眼皮把衣服挑开!

    “给我的楼梯打蜡,再把院子打理一遍,今天就这么多。”

    沃姆先生今天似乎相当疲惫。他吩咐完今天的活计,就躺在了角落里的沙发上,闭目养神。

    厨房里有几把锐利的菜刀,奈莉心想。

    只要自己愿意,随时都能杀死这头猪猡,把他的头割下来,挖出他的心脏!

    但,这么做对她没好处,因此她只是想了一想,脱下鞋子,一声不吭地开始干活,把打蜡水倒进小桶子里。

    喀。

    玄关处忽然传来了一声异响。奈莉循声看去,客厅里的雇主正呼呼大睡。

    也许是火麻的效果过头了,她感觉自己看见了一道黑色的影子,从窗外一掠而过。

    这幅挂画看起来很值钱......她的心思很快转移到了别的地方。

    这幅地毯,这个花瓶,还有橱柜上这只金色的小鸟,加起来值多少烈洋......我可不想为了一件廉价货丢掉工作,她心想道,它只是一只贴金的铜鸟,眼睛里的宝石肯定是假的。

    喀。

    声音又响了一遍,沃姆先生的呼噜声停了。

    奈莉顿觉后背一阵发凉。她放下手上的活计,慢慢走下楼梯,朝客厅看去。那头肥猪身上盖着一条红色的毯子,依旧闭着眼睛,毯子刚好盖住他圆滚滚的肚子。

    打蜡水刺鼻的味道让人有些不悦。奈莉打开窗户通风,好让楼梯干得快些,重新穿上鞋,提起园艺剪,快步朝院子里走去。

    咔嚓,咔嚓。

    剪子碰撞的悦耳声音敲打着她的耳膜,在药物营造出的彩色幻象上激起一层层涟漪,修剪灌木是她最享受的一件工作,她有时会在叶子上捉到一条青虫,把它拿到油锅上煎死,然后吃掉,味道有些像刚开始腐烂的苹果。

    沙!

    一抹不协调的黑自七彩视野中一掠而过。

    那是一个女人,一个身穿黑衣的女人。

    莫名的恐惧油然爬上奈莉的心头。直觉告诉她,那女人的姿态不像个活人,像她自己将来会成为的样子。

    种种不协调的细节像叶片上的青虫般缓缓爬行到了她的眼前。

    她每个星期都来沃姆先生家干活儿,印象中,他是个高个儿壮汉,全身包裹着横肉。

    他真的有那么圆的肚子吗?

    刚才自己看他的时候,他的身上有盖那条红色的毯子吗?

    喀,喀,喀。

    屋内的座钟悠悠行走着,秒针发出嘈杂的声响。

    滴答,滴答,滴答。

    奈莉的心脏越跳越快。她想马上远离这里,可雇主还没给她那份应得的工钱。

    她硬着头皮又返回了门口,推开那扇半掩的房门几乎花费了她全部的勇气。

    “沃姆先生。”

    没人回应。

    “沃姆先生?”

    滴答,滴答,滴答。

    她的雇主挺着巨大的肚子躺在沙发角落里,毯子上的鲜红逐渐蔓延到了沙发上,正有节奏地往地板上滴。

    奈莉大着胆子走进屋内,目光紧盯着橱柜上的金鸟,一步步朝沃姆先生接近,轻轻晃了晃他的肩膀。

    咚!

    一块红色的石头从毯子里掉到了地面,在地毯上留下了一个鲜明的红印子。

    咚,咚,咕咚,咕咚。

    一块接着一块,血红的鹅卵石仿佛拥有生命般,争先恐后地从沃姆先生的肚子里蹦出来,沃姆先生的肚子逐渐变瘪,毯子深深凹了下去。

    奈莉的头脑一片空白,她的脑海中只有那只金鸟,那只或许能抵扣自己工钱的金鸟。

    一步,一步,她靠近橱柜,伸手抓住了它,把它举了起来,感受到了它沉甸甸的分量。

    多么幸运,它居然是纯金的!眼睛里的两颗红宝石估计也是真的!

    钟点女工把金鸟牢牢抱在怀里,借着火麻带来的最后一点麻痹感,飞快地逃出了公寓,远离了那似乎依旧在院子附近游逛的黑色鬼影,与那名窥探自己裙底的猥琐男人擦身而过,扬长而去。

    那男人转过身,久久地注视着对方。

    帽檐之下,是一张来自电影《电锯惊魂》中的鬼脸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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