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乔欢记事起,牟迟就一直随侍在侧。在她弹弓都还拉不开的年纪,小小少年已经能百步穿杨,天天给她打野味吃。她那一手的好弹弓,也全赖牟迟所授,论起来,她还得喊他一声“师父”。

    她和牟迟,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

    大约是因为这个缘故,鬼门关前转一圈,看见秦世卿时还能隐忍不发的情绪,却在看见牟迟的那一刻,再也控制不住,悉数爆发。

    秦世卿缓缓站起,手心粘着石子粒,紧握成拳时十分硌人。秦世卿却好似嫌弃这点疼痛还不够,他攥拳攥得越发用力,仿佛只有这样,他才能够为自己的心痛难抑找一个合理且恰当的理由。

    目光不受控地落在乔欢身上,只见她埋首在另一个男人怀里,哭得双肩一耸一耸。在他面前,乔欢向来是坚强开朗的,仿佛世间没有任何事情值得她去伤心,就连被秦世琛胡搅蛮缠都不曾见过她露出半点的忧愁。

    可现在……她却毫无保留地向另一个男人袒露她的心绪。

    是亲是疏,一眼分明。

    陆庸见他心碎的厉害,不忍再往兄弟心里捅刀。不远处,有道石壁凸出山体,武将的警觉令陆庸察觉到一丝异样,黑靴方才迈出一步,就听秦世卿压着声道:“二哥,咱们走吧。”

    瞥了眼石壁的方向,陆庸颔首道:“好。”却在视线扫过狼尸时,数道细细的白光刺向他的眼睛。

    陆庸眯了眯眼,定睛一看,就见尸身最完整的一匹狼颈下,压着一块闪闪发光的物件。翻过尸体,才发现那是一柄匕首,刀刃已经完全没入脖颈,只剩刀柄露在外,粗藤似的纹样古朴而厚重,折射阳光的,就是镶嵌在刀柄上的红宝石。

    与西迟兵打了这么多年交道,这柄匕首,陆庸比谁都熟悉。

    寻常贵族在刀柄上镶嵌宝石,为的是美观,为的是彰显自己身份的高贵、家财的富有。但西迟兵在刀柄上镶嵌宝石,却是出门在外携带银钱的一种方式。宝石切割得细碎,待到用钱时,抠一颗下来。不仅方便易携,关键时刻还能用匕首保命,比见水就烂的银票、笨重难携的金银好用多了。

    能在此地看见西迟军中之物,究竟是巧合还是……陆庸侧目看向牟迟的背影,秦世卿见他止步不前,问:“怎么?”陆庸略一沉吟,道:“没怎么,走吧,咱们去看看冯县令那头如何了。”

    *

    确定秦世卿与陆庸走远后,泠石带了十余名乔装打扮的西迟兵从石壁后绕出来,刷啦啦跪地朝乔欢行礼。“小姐,您的佩。”泠石双手捧上乔欢扔到树梢的圆形玉佩。碍于阿福在场,泠石没敢称呼“殿下”。

    乔欢从牟迟的臂弯里探出半个脑袋,乌发蓬乱,眼眶通红,一看就是受了极大的委屈。“你们是看见佩才下谷来找的?”

    牟迟解释道:“没有,昨夜属下回到尹家村,迟迟不见小姐归来,就猜到是出了事,便命泠石带人来寻。”

    西迟兵人手一支窜天的烟花,有紧急情况发生时用来传递讯息。尹家村距城不远,西迟在宣州的暗哨也时刻有人站岗,牟迟只要点燃烟花,不出半个时辰,就会有人前来会合。

    按照他们的能力,凭借蛛丝马迹也能推断出她落崖的位置,玉佩大概是没发挥什么作用。

    不过,秦世卿和陆庸又是如何找到她的?单凭陆庸,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确定她的位置,极有可能是因为这块玉佩。但,她似乎从未给秦世卿看过她的玉佩。

    可眼下显然不是纠结这个问题的时候。

    乔欢强打精神,吩咐泠石派人去做张担架给阿福用,阿福虚弱地笑了笑,“欢妹妹,你果然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敢骗俺。”

    确实是天底下最“大户”人家的小姐,乔欢用左手摸了摸鼻子,牟迟的脸在看见乔欢染红的半片衣袖时刷得绷紧,“小姐受伤了?”

    不说还好,一说,乔欢才记起自己被狼咬了,痛感瞬间攀上小臂。

    事关乔欢,牟迟不敢轻易为她包扎。公主殿下比不得他们这些糙汉子,再重的伤,金疮药一洒,该吃吃该喝喝,留疤也光荣。但小女娘都爱美,若是公主殿下留了疤……牟迟不敢想象乔欢会有多伤心,他只求快快回村找到郑希,问问有没有不留痕的法子。

    泠石办事靠谱,两刻钟不到就做好了一副担架。阿福由两名西迟兵抬着,乔欢则像儿时一样让牟迟背她。男人的肩背宽厚,两腿有力,走起路来稳稳当当。身边都是熟悉的人,在满满安全感的笼罩下,乔欢再次沉沉睡去。梦中,没有吃人的狼群,没有质问的语声,这一觉,无比踏实,就连郑希处理伤口都没能把她痛醒。

    郑希从药箱里取出纱布,想了想,又放了回去。“每隔两个时辰涂一次药。伤口有些深,包扎不易于恢复,还是晾一晾得好。但这样一来就辛苦诸位留个人守着,以防她乱动把药膏蹭掉。”说罢,他朝站在一侧的秦世卿使了个眼神。

    奈何后者刚刚接收,牟迟就抢先一步道:“我来守着。”

    郑希一下子哑住,呵呵道:“不、不妥吧,终归是男女授受不亲,还是请位女娘来守着比较好。”

    牟迟再也不敢让乔欢离开他的视线,沉声反驳道:“我从小就守着她,没什么不妥。你们要是不放心,就再寻个女娘来陪我一同守着。”说完,解刀哐啷拍上桌,当即就在长凳上坐下来,看样子,是决意扎根不走了。

    秦世卿沉默了会儿,拢手在牟迟身旁坐下。

    两个男人,共坐一条长凳。郑希怎么看都觉得有点诡异。他麻利地收拾好药箱,溜了。

    “数月已过,秦某似乎还未谢过兄台的救命之恩。”秦世卿道。

    牟迟眼珠一斜,看了秦世卿一眼,目光转瞬又落在乔欢的伤臂上,鼻里哼出一缕气,半个字也没说。

    “兄台与欢娘子似乎关系很好。”秦世卿又道。上元节他落水,最后把他拖上岸的,是牟迟。

    牟迟还是拒绝搭话。

    秦世卿也不恼,继续道:“秦某瞧着,欢娘子与兄台十分熟稔,想来是视兄台为兄长。秦某心悦欢娘子已久,斗胆与她一般,称您一声牟兄。”

    这下子牟迟可坐不住了,“秦家主慎言!话可不能乱说!”乔欢视他为兄长,那他岂不是和大王子殿下平起平坐了?恕他还没那个胆子敢与王室子弟称兄道弟。

    秦世卿敛目道:“抱歉。”

    从牟迟的反应来看,他的某种猜测,或许是对的。乔欢,身份不凡。

    木床兀地吱呀叫了一声,两人同时看去,可能是床板太硬睡得不舒服,乔欢扭着身子两臂乱舞,似乎在抓什么东西。秦世卿先牟迟一步攥住乔欢的手腕,差一点伤口的药膏就蹭满了被窝。

    “可是梦魇了?”秦世卿猜道。

    牟迟比秦世卿平静许多,他先弯腰伸臂至乔欢颈下,把人揽到臂弯后,另只手把四四方方的高枕头扔到床的内侧,而后取过枕边留给乔欢换洗的衣物代替枕头垫在她的颅下。果然,这么一换,乔欢就老实了。

    秦世卿懂了,乔欢不喜睡高枕。他看向正在为乔欢掖被子的男人,究竟要有多亲密,才能连枕头高矮这样私密的喜好都知晓。

    *

    乔欢睡醒时,太阳都快落山了。橘黄的光晕勾勒出蜿蜒山峦,天边晚霞如火炽烈。渐渐地渐渐地,这团燃烧在天际的火焰蔓延伸展,逐渐如水流般流淌、流逝,恍若血泊,暗黑的山体幻化为狼,她又想起昨夜亲手刺杀的两具狼尸。

    再看双手,已经有人为她清洗过了,但那鲜血的红似乎已经深深渗入肌理,她总觉得,她的手,还残留着狼血的颜色。

    穿好衣裳,乔欢打算去看看阿福。半路得知郑希正为阿福施针,看是否有再下地的可能。

    身子重要,乔欢不便去打扰,屋子又过于闷沉,乔欢便打算在村里瞎溜达一会儿,散散心,没想到恰好撞上为她准备晚膳的牟迟。

    山珍海味,自然没有。肉饼骨汤,也很奢侈。牟迟带着银子敲了好几家村民的门,才东拼西凑买了一小袋白米。村民见他给的钱多,实在替他亏得慌,就从自家菜地拔了几棵小白菜,一股脑儿地塞给他。水平有限,牟迟索性用所有的食材熬了一锅菜粥。

    “委屈殿下先垫垫,待会儿属下去山里转转,看能不能猎些野味回来。”牟迟愧疚道。

    乔欢从他手里接过热粥,在身旁与腰齐平的平坦巨石上坐下来,“不用麻烦,我就想吃点清淡的。”

    烤肉之类的,近期她是吃不下了。

    舀一口粥,吹散热气,放入口,浓稠的迷香夹杂着白菜的清香萦绕齿间,往往最普通的食材才能做出天下至鲜的美味。

    一口气喝了小半碗,乔欢拍拍身侧的空位,示意牟迟来坐。

    牟迟却不敢,他一个侍卫,岂能与公主殿下并肩而坐,但他站着乔欢想与他说话也不方便。想了想,牟迟在附近寻了块矮一些的石头,搬过来,当作石凳坐在乔欢身边。

    便听乔欢道:“牟迟,待一切事毕,我们就回西迟好不好?我好想父王和王兄……”

    牟迟道:“好。”

    乔欢偏头看着牟迟,眸中隐有泪光闪烁。“我们去山上摘花,去戈壁骑马,去看日升月落,去看云海彩霞。你、我、父王还有王兄,还有宫里所有的人。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我们一直一直在一起,再也不分开了好不好?”

    牟迟鼻头莫名一酸,他哑声道:“好。”

    相伴多年,牟迟深知乔欢所言并非男女之间的山盟海誓,但若能以侍卫的身份陪她一世,他也知足了。哪怕日后会有驸马与她如影随形,他亦会默默祝福他的小公主平安顺遂、幸福一世。倘若她有了自己的骨肉,他亦会像对她那样,随侍在小殿下左右,忠诚不渝。

    两人相视而笑,不曾看见不远处,秦世卿站在一树柳荫下,形色萧条。

    他刚来不久,只听到乔欢说的最后半句话。

    平生第一次,他尝到了嫉妒与后悔的滋味。

    山间风凉,吹红了他的眼眶。他垂目盯着脚下细草看了许久,突然迈步,走上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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