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孙鑫的时候,是我十六岁那一年。如花的年龄,曼妙的少女,我以优异的成绩破格被省重点高中录取。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出类拔萃意味着什么。只知道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眼中,我是他们唯一的骄傲与精神寄托。自小,我就被灌输着,读书是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我不可以给他们丢脸,我的学习成绩是朴实父母向邻里炫耀的唯一谈资,要是某一次考试考了第二名,父母的脸上立马会被阴云覆盖。

    可是为什么一个天资聪颖的女孩,还要兼具一张好看的脸呢。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一切意味着什么。习惯了,在家长会上被老师当作教育的楷模点名表扬;习惯了,有胆子大的男生偷偷向我传递纸条;习惯了,校园江湖里我的名字被广泛流传。

    是的,在那个风云变幻的年代,校园时而像个江湖。类似是一群孩童历经青春成长期初代的人际关系格局,是志趣相投拉帮结派的三俩好友,是家庭毗邻的发小同伴,亦或是“好学生”与“坏学生”两种被符号化的阵营。

    孙鑫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是坏学生的那种。听说是不需要成绩好就可以在尖子班出现的那种学生;听说,他最早用起了手机、电脑;听说被老师重点关注,却也拿他没办法;听说他身边有许多呼朋唤友的小弟,听说他每天有豪车接送上学。

    那是北方广阔的平原与浓郁的黑土孕育出的豪迈与裂变。社会变迁,经济遇到了最好最快的发展时代,阶层与文化猛烈地碰撞出大时代的机遇和小人物的挣扎。在城市斑斓的霓虹里,有隐匿的角落,也有绝代的风华。

    可是,一个16岁的青春少女她懂得什么呢。

    可是孙鑫,他大我两岁,那一年他已高三。

    “你叫王雨晴?又下雨又天晴是什么意思?”

    被人叫住名字,我下意识的回头。手里提着热水瓶的我,正准备离开热水房,回宿舍夜读。

    “你认识我?”

    这是我这一生与他说的第一句话,却也是后来无数次的开端。

    “今年新生摸底考试,全年级段考的第一名,谁会不认识。”

    我紧打量着眼前的大男孩。他眼神深邃,五观英俊,至少高过我一个头颅。略瘦的骨骼有着青春大男孩的开阔俊朗,神态中却隐隐透着那么一点萧瑟的老成。入学前妈妈曾告诉我,大城市里什么样家庭的孩子都有,也有些□□的小混混,我们不要搭理他们。

    学习任务很重,重点高中的教学模式我还没有完全适应,此刻的我时间都是留给学习的。我并不知道该与眼前的学长说些什么。只惯性地回应:“是,我叫王雨睛。”

    然后转身准备离去。

    如果有一种叫作“气质”的东西,那么我便是天生具备的那一种人。同学们常说,我的眼神很特别,尤其回眸凝视的时候。自小邻里亲威们也常说“这娃子水灵灵的大眼睛,像明星一样”。姨妈家的表姐为了拥有一双我这样的眼睛,特意赶在上大学前的暑假割了双眼皮。

    是的,那一眼一句话,是我们第一次对视。眼前男孩的脸,不像其他同龄人的苍白稚嫩,像有故事的漩涡般深深地把我吸引。后来,长大后,我才知道那可能叫做宿命。

    在那个懵懂的年纪里,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喜欢”。

    “帮新同学提一下东西。”我手里的水壶很快被他侧后方的一个男生接过。男生个子矮些,皮肤比他白,略显斯文。长长的流海造型告诉我,好像也不是普通人家只安分于书本的好学生。

    自小成长过来,一直是人群中被瞩目的那一个,我并不陌生,有人围绕或施以援手。

    一路上。没有人说话。我也并没有感到局促。却隐隐感觉到与我并肩行走的大男孩,有一种莫明的压迫感。也许是因为他那同样特别的眼神,还有那比我成熟许多的男性味道。

    “我到宿舍了,谢谢你们。”

    “你话还真少。”他言语间带着一抹浅笑,微眯的眼睛和上扬的嘴角明快的勾勒出青春的弧度。不可否认,这样的他,就好像松柏即近初夏的阳绿翠色,自然也生动。

    这张脸,比不说话的时候好看。

    “你们不也一样没有说话。”我也笑了下,顺手抚了抚散落的刘海。秋风微凉,我有些不自然的抱住双臂,任凭秋风与月影落在我白皙清丽的脸上。

    此时,跟在他身后的男生没有接话,可能是因为他没有说话。

    感受到一个炯烈的眼神快要把我的脸颊灼热。我接过水壶,上了楼。

    走近宿舍,路过阳台的时候,余光告诉我,下面两个男生好像在往上看,他们好像交谈着什么。

    室友婻,睡着。我打算好好结交在新校园的新朋友。不忍打扰,开了台灯,温书。

    初识,在学霸的眼中,什么都不会余味太久。

    那个入学的初秋,伴随着一场场秋雨,渐凉了起来。我逐渐适应了重点高中的学习节奏,月考的成绩告诉我,即使在大城市里,我也毫不逊色。慢慢地,喜欢我的老师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多的同学从他人的口中得知,一年二班有个成绩好人也好看的王雨晴。

    “而且还很有才情呢。”

    某个不用穿校服的日子里,我去教导室送作业,班主任当着众多老师的面夸赞:“瞧我们班雨晴,长得多精神。”

    再后来,我遇见孙鑫的频次多了起来,在通往教室与宿舍的操场边,在回家去车站的路上,在食堂打饭的时候。从他身边小弟的起哄及室友的打趣中,从几个小太妹嫉妒的眼神里,我明白,我被这位校园大人物“注意”上了。终归是大方爽利的女孩,不妨碍我慢慢地与他有些交流。

    慢慢地我也了解了他。

    孙鑫,当地富商孙海櫆的儿子。同学中谣传,他家有个巨大的集团公司,他爸爸去外地谈生意,对方的接待不亚于高官政要。总之,在农村孩子的视角中,那应该是真正属于有钱人家的世界,而我是要考取一流大学的,绝对的老师心中的好学生。我必须心无旁骛,不得有一丝让父母脸上无光的事情。

    红花的生长环境中,总是有绿叶相映的。那个时候的室友婻,几乎视我为偶像。一些男孩子暧昧的小纸条,示好的盒饭,总是托她来偷偷传递。作为本市的姑娘,她会告诉我哪些人是泼皮户,哪此人惹不得,哪些是这个城市的潮流玩法和小女生们喜欢的打扮。

    以及孙鑫和他的兄弟们在这个校园江湖的传奇故事。今天,他们为谁仗义出手了,某一天,他把哪个老师气哭了,又是哪一天,他们开了什么盛大的Party,邀请了多少同学还有社会上的名流……而我听听,未作表情。有些人,有些事,并不是我这个农村来的女孩该沾染的。对于需要用学习改变命运的人来说,这一切与我何干。

    越是优秀,越容易招人瞩目;容不下完美,亦或是恒古不变的自然规律。或许是上天要锤炼我这个成长之路太过顺遂的女孩。属于我的青春期挑战,莫名其妙地到来了。

    那是一个晚自修的课上,几个追求我许久的男孩子,趁我去卫生间的空挡,掏出了我书包里卫生巾,抖落在地上,围拢嘲笑着。赶回来的我羞愧难当,无法解释是自己不小心掉落的,还是那几个小混混纯心捣乱。圣洁的花朵好像瞬间被污染了水墨,强烈的自尊心与女孩子的羞愧感袭来,与生俱来的傲娇与矜持让我做不到破口大骂,只能含恨看着几个小流氓般的差等生邪恶的嘴脸。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窃窃私语着一个优等生的新鲜八卦。正当我手足无搓,一声“滚开”,拨开了人群。

    是孙鑫。

    在我屈辱的眼泪快要掉下来的时候,他已挡在了我的前面。随之他的几个小弟放倒了几个人,在一片“哎呀”和道歉声中……

    无力控制场面的我,尤记得那清晰的一句,“王雨晴,是我的。以后谁也别想再招惹她。今天的事你们都给我闭嘴。”

    再然后,我身上多了件外套,在青春男子汗液的气息包裹下,我跟着他离开了教室。

    羞愧,愤怒,无辜第一次混杂在了一个优秀女学生心头。走到操场路边的大树下,我终于止不住轻颤泪流。

    一只温热的手,抚了一下我脸颊粘湿的头发,然后弯起了食指,擦拭了我溢出的眼泪,一秒,略过。

    “别哭了,我都帮你教训他们了。”

    少女的眼泪,就是这样,越是安慰越是委屈;越是有试无恐,越是放纵。

    第一次,我知道,温情伟岸的男性魅力,可以击碎一个少女佯装的堡垒,也可以打开她懵懂的世界。

    抬头望向他,已没有了之前的疏离和冷漠,在他的眼中,我看到了与我的眼牟一样动人的微光。

    “以后,我叫你鑫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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