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很显然,这就是有预谋的诱哄。
麦小茉不知道。
她一直认为自己隐藏得特别好。
况且,谁能想到,亓聿也有装咳嗽、装虚弱的这一天?
麦小茉也很惆怅,看样子,这里是个住宅小区,不会是亓聿的家吧?
亓聿不想去医院,也很正常。
从小,亓聿就不喜欢去医院,别看现在人模狗样,幼崽时期打疫苗的时候,亓聿可比她哭得厉害。
既然是要给亓聿做梨膏冻,去他家里也无可厚非。
她完完全全不想和亓聿再有接触,却也不能放任亓聿咳成这样不管,很难办。
思索间,车已经在停车场停下,她那边的车门被林助理一把拉开,林助理笑得歉意又真诚:“麻烦你了,麦小姐,刚刚我问过山庄那边的工作人员,原来之前亓总吃的梨膏冻,就是你做的,我们可真是找对人了!”
人家这样真诚,麦小茉拒绝的话实在说不出口。
林助理再道:“我们亓总还要开视频会议,时间快到了,来不及去医院,只能麻烦你来亓总家里帮忙做一点梨膏,你放心,我会送你回去的!不耽误你陪妹妹。”
麦小茉眼睛一亮。
这么说来,等等亓聿要开会,以及林助理也在?
那她就没什么好怕的!
做梨膏冻很快的,她速战速决就是!
麦小茉笑着摇头:“没事没事,没什么麻烦的!都是我应该做的!”
毕竟先前亓聿也帮她们好大一个忙呢。
林助理心中也松口气,好歹是把人给留下了。
他抬头看向他们亓总,只见他们亓总不知何时也已下车,正倚在车门,眼睛直直盯着麦小姐看。
他都不禁想要打哆嗦。
几人一同进电梯,麦小茉坚持缩在最后头,她坚决要与亓聿保持距离。
亓聿面色为此极为不佳,林助理只能尴尬地站在他们中间。
到顶层,出电梯便是长长的室外玄关。
进了家门,亓聿换鞋,径自往里走,很快消失不见,麦小茉再次松口气。
林助理拿出崭新拖鞋放到麦小茉面前,笑道:“麦小姐,你换这个吧。”
“好的好的!”
麦小茉不想太麻烦别人,她迅速换好鞋,林助理在前面引路:“麦小姐跟我来,我带你去厨房。”
“好的——”
麦小茉话音刚落,就呆站在原地。
这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啊……
林助理察觉到她的停顿,回头看她,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笑道:“或许麦小姐不知道,大小姐,哦,也就是亓瑞雪小姐,是我们亓总的妻子。”
“可是,可是……”
麦小茉小声在心里说,可是这也太夸张了吧。
眼前的每面墙,都挂着亓瑞雪的照片!
当然了,亓聿的家肯定是经专人设计过的,照片大小不一,相框风格不同,摆放得错落有致,配合各式灯光与家具,即便挂了很多很多张,也不失美感、艺术感。
但是真的特别夸张!
林助理笑:“亓总那么爱大小姐,这很正常。”
“……”麦小茉低头,心中已经无力吐槽。
亓聿怎么可能爱亓瑞雪。
不知道亓聿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难道也是演给亓父、亓母看的?
就麦小茉个人而言,她不相信方雯所说的,亓聿是为了家产才演戏,毕竟家产本来就是亓聿的。
那只有一个可能,也许他是为了让亓父、亓母心里舒服一点吧。
亓父、亓母是真的对她很好,真心疼爱她。
因为她的“过世”,如今也不愿回国,害怕触及伤心地。
为了让父母安心,亓聿这么做也没什么错。
不得不说,麦小茉这一套乱七八糟的理解,逻辑还相当自洽。
她迅速说服自己,被林助理带到厨房。
“麦小姐,你自便,不用拘束,我这就陪亓总开会去了。”
“好的,林助理你快去忙吧!我会尽快做好的!”
林助理大步离开,到书房门口,他轻声敲门。
“进。”
亓聿坐在书桌前,正不错神地看着电脑。
“亓总,麦小姐开始做梨膏冻了。”
“你可以走了。”
“是是。”
林助理也不多言,轻手轻脚地出去,临走前,他也看了眼墙上亓瑞雪的照片,实际他心里也很纳闷,难道他们亓总打算把麦小姐当大小姐的替身?
据他多年相处,亓总根本就不是那种人。
算了,不该他想的事,想再多也无用!
林助理与保镖们离开后,偌大的房子,只剩两人。
亓聿桌上的电脑,正播放着厨房内的即时画面,多角度,无一遗漏。
麦小茉走到冰箱面前,打开冰箱门看了几眼,伸手进去翻找东西。
这七年,亓聿从未亲手下过厨,有时候在家里吃饭,也有阿姨过来做,冰箱里每天都有人更换最新鲜的食材,但也不至于恰好就有麦小茉做梨膏冻需要的东西。
回来之前,亓聿刚让阿姨紧急添置过。
麦小茉找了会儿,在不同的角落找到梨、红枣和姜,还差罗汉果、川贝和冰糖,找了几分钟,始终没找到,麦小茉又打开几个柜子找,才将东西全部找齐。
正因为东西摆得太散,麦小茉根本没想到是亓聿刻意为之。
东西找全,麦小茉将该洗的洗干净,就站在料理台前开始处理。
她将梨削皮,切成小丁,再捣碎,捣出汁,罗汉果、红枣都撕碎,把它们都倒入小奶锅里,又加上冰糖和切好的姜丝,拧开大火开始煮。
看到这里,亓聿的心房再次落下倾盆大雨。
仅此而已吗?
他不相信地盯紧屏幕,麦小茉已经走到水池前放水,开始洗刚刚用过的碗碟。
亓聿失望地往后倒进椅中,他手肘撑在把手,伸手捂住脸,所以真的是没有任何奇迹。
这时,一直很安静的麦小茉突然“咦?”了声,亓聿过于失望,并未抬头。
“我就说,好像差了点什么,让我找找看有没有。”
亓聿迅速放下手,几乎是扑到桌前,电脑屏幕中,麦小茉重新开始在冰箱、柜子里寻找,她成功找到个玻璃瓶,她笑道:“找到啦!没有这个的话,药味太重,会很难吃的!”
那是一瓶干山楂,麦小茉数了十粒倒出,用清水清洗。
亓聿眼睛都不敢眨地看着她的每个动作,看她洗干净后,也迅速地将山楂碎倒进奶锅中一起煮。
“这下就没问题啦!”
麦小茉得意地用长柄勺子搅了搅。
亓聿只觉得眼睛发酸。
其实梨膏冻不是什么值钱东西,更没有技术含量,谁都能做。
亓聿不知道其他人家做的梨膏冻是什么味道,他和亓瑞雪从小吃到大的梨膏冻,总是多了一点山楂味。
也因为这点山楂的酸甜,梨膏冻都变得好吃不少。
起初,他们家的梨膏冻也不放山楂。
亓瑞雪从小就不爱吃药,有时候感冒咳嗽,糖浆也不肯喝,家里只能给她做梨膏冻吃,凉凉的,像果冻,亓瑞雪勉强愿意尝试,可是药味太重,吃到口中还是觉得难吃,后来是陈姨想起往里放山楂,口感好很多,小公主才肯吃。
可能在亓瑞雪眼中,这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
寻常到她并不知道,这也可以成为一个证据。
从吃到梨膏冻到现在的几个小时,亓聿也有些慌。
这样一个细节,看似是小事,真要摊开来说,世界上那么多人,不可能只有他们家会想到往里放山楂。
可是,如今亲眼见到真的是与亓瑞雪如此相似的麦小茉亲手往里放的山楂,还是不多不少的十颗——陈姨当年特别说过,放十颗味道才刚刚好,不至于太酸或太甜。
这种冲击很强烈。
亓聿双手交握,抵着额头,告诉自己要冷静。
仅此而已,并不能证明这就真的是亓瑞雪。
尤其麦小茉到目前的行为举止,与亓瑞雪几乎没有任何相似。
他还有太多事情需要慢慢调查的。
耳边却听到电脑里,麦小茉轻声唱歌的声音,他怔了怔,抬起头。
麦小茉背靠料理台,手上拿着手机在戳,看似很放松。
“If you miss the train I'm on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
You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
Lord I'm one, lord I'm two
Lord I'm three, lord I'm four
Lord I'm five hundred miles away from home
Not a shirt on my back
o my name
Lord I e this a-way”
其实是一首悲伤的歌,歌者远离家乡太久,很想念家乡,但他已经无颜回去。
麦小茉的声音和亓瑞雪有轻微差别,唱起歌来倒是差不多。
她语调轻快,把一首悲伤的歌哼得很是清新可爱。
亓聿发酸的眼角也已沁出湿意。
这首《500 miles》,还是他教亓瑞雪唱的。
初中的时候,亓瑞雪追一个选秀节目,很喜欢里面一名选手,还专门跑到后台去看那个选手,给那人投票,花了不少钱。
过生日,也要请那人来家里参加她的生日party。
他特别生气,但他的性格又不允许他表现出生气。
听说那个选手在生日party上,要弹吉他,给小公主唱歌。
他可能是真的气得昏了头,也去偷偷学吉他,
真到生日那天,那个选手没有唱歌,没有弹吉他,那个人甚至没有来。
有人问为什么。
亓瑞雪的回答特别冷酷无情:“他好烦啊,天天在Q|Q上骚扰我,还说可以等我长大,做我男朋友,呕——瞬间就觉得他好恶心!不追了!想做我男朋友,就他也配?!”
其他人起哄:“嗷~~~那谁才配做我们小公主的男朋友啊?!”
亓瑞雪想笑不敢笑,又很害羞地看了面无表情的亓聿一眼,全场都在跟着瞎起哄,嗷嗷狼叫。
亓瑞雪笑着扑上去,跟小姐妹们打成一团。
亓聿转身默默离开。
看似也很冷酷无情,实际手心全是汗。
他还记得,他站在院子里,特别上网去搜那个男选手的名字,发现他已经因为黑料被爆,强行出局。
他猜测,事情可能是亓父做的。
毕竟那个选手骚扰未成年的亓瑞雪在前,亓父不可能忍受。
说实话,倘若亓父没有出手。
他也会出手。
亓父从来喜欢他,那时候他只是保姆的儿子,亓父也一直在培养他,大家都知道,亓父是把他当作未来女婿培养的,他虽然才初三,也已有能力把那种垃圾给弄垮。
亓瑞雪后来找出来,噘着嘴问他:“你为什么又走了?礼物还没有送呢!”
“没有礼物。”
亓瑞雪生气:“怎么可以没礼物!我都给你送礼物了!我亲手给你做的蛋糕耶!”
“蛋糕你自己也吃了。”
亓瑞雪更是气鼓鼓的,月光下瞪着他不说话。
亓聿心里却是突然特别快乐。
他状似非常无所谓地说:“要不给你唱首歌听?”
亓瑞雪立即笑开:“好呀好呀,什么歌?”
那天过生日也是在瑞雪山庄。
亓聿在前,亓瑞雪在后,两人走到秋千那边。
亓瑞雪跑上前,很疑惑:“咦,这里怎么有吉他?”
其实是亓聿放在那儿的,即使那个男选手今天过来,亓聿早就打定主意要把亓瑞雪骗过来,反正不能让亓瑞雪听别人唱歌。
要听,只能听他唱。
亓聿很平静地上前,很轻松地提起吉他,说道:“那我给你弹吉他唱一首吧。”
亓瑞雪大惊:“天哪,你还会弹吉他?什么时候学的?!我竟然完全不知道!”
亓聿在秋千坐下,特风轻云淡地说:“谈不上学,这东西,不是随便听听就会了?”
“你真的好聪明哦亓聿!”
亓瑞雪更是佩服、崇拜得要命,在他身边坐下,催促:“快弹快弹呀!”
接着亓聿就弹了那首《500 miles》。
亓瑞雪听得如痴如醉,催促他弹好几遍,都还没有听腻,还非要他教她。
幸好亓瑞雪始终没有要听其他歌。
因为亓聿也只会这一首……
人不可能没有短板,亓聿的短板就体现在艺术方面,天知道这首歌,他到底学了多久,之所以学《500 miles》,也是因为这是他专门找的老师列出的名单里,和弦最简单的一首……
他简直是没日没夜地在学。
好不容易才学会。
也幸好,亓瑞雪很喜欢。
那天没有下雪,亓瑞雪却坐在他身边。
亓聿拨弦,无论何时抬头,就能看到身边最美的雪景。
亓瑞雪又问他这首歌是什么意思,亓聿翻译给她听。
亓瑞雪有些忧伤:“他好可怜啊,有家却不能回,唉,万一将来,我表现不好,叫爸爸妈妈失望,我可能也会走得很远很远,不好意思回家吧……”
亓聿说:“不会。”
亓瑞雪也笑:“也是哦,我可是亓瑞雪,怎么可能会有‘不好意思’这个情绪,哈哈哈哈哈哈,而且我是爸爸妈妈最爱的小公主,爸爸妈妈才不会对我失望呢!”
亓聿看着电脑屏幕中麦小茉哼着歌的微笑面庞。
记忆中亓瑞雪的脸与之渐渐重叠,亓瑞雪后来又凑过来,问他:“那万一以后你又惹我生气,我又想离家出走,走得太远,迷路找不到回家的路,怎么办?很有可能哦!你总是在气我!”
他是怎么回答的?
电脑屏幕中的麦小茉放下手机,打了个响指,转身打开料理台上的榨汁机:“梨膏还要等一等,先给亓聿榨杯雪梨汁喝吧!咳成那样,真的好可怜哦!”
她说的是“亓聿”,不是“亓先生”,也不是“亓总”。
亓聿永远记得他当时的回答——
“你走多远,我都会带你回家的。”
麦小茉不知道。
她一直认为自己隐藏得特别好。
况且,谁能想到,亓聿也有装咳嗽、装虚弱的这一天?
麦小茉也很惆怅,看样子,这里是个住宅小区,不会是亓聿的家吧?
亓聿不想去医院,也很正常。
从小,亓聿就不喜欢去医院,别看现在人模狗样,幼崽时期打疫苗的时候,亓聿可比她哭得厉害。
既然是要给亓聿做梨膏冻,去他家里也无可厚非。
她完完全全不想和亓聿再有接触,却也不能放任亓聿咳成这样不管,很难办。
思索间,车已经在停车场停下,她那边的车门被林助理一把拉开,林助理笑得歉意又真诚:“麻烦你了,麦小姐,刚刚我问过山庄那边的工作人员,原来之前亓总吃的梨膏冻,就是你做的,我们可真是找对人了!”
人家这样真诚,麦小茉拒绝的话实在说不出口。
林助理再道:“我们亓总还要开视频会议,时间快到了,来不及去医院,只能麻烦你来亓总家里帮忙做一点梨膏,你放心,我会送你回去的!不耽误你陪妹妹。”
麦小茉眼睛一亮。
这么说来,等等亓聿要开会,以及林助理也在?
那她就没什么好怕的!
做梨膏冻很快的,她速战速决就是!
麦小茉笑着摇头:“没事没事,没什么麻烦的!都是我应该做的!”
毕竟先前亓聿也帮她们好大一个忙呢。
林助理心中也松口气,好歹是把人给留下了。
他抬头看向他们亓总,只见他们亓总不知何时也已下车,正倚在车门,眼睛直直盯着麦小姐看。
他都不禁想要打哆嗦。
几人一同进电梯,麦小茉坚持缩在最后头,她坚决要与亓聿保持距离。
亓聿面色为此极为不佳,林助理只能尴尬地站在他们中间。
到顶层,出电梯便是长长的室外玄关。
进了家门,亓聿换鞋,径自往里走,很快消失不见,麦小茉再次松口气。
林助理拿出崭新拖鞋放到麦小茉面前,笑道:“麦小姐,你换这个吧。”
“好的好的!”
麦小茉不想太麻烦别人,她迅速换好鞋,林助理在前面引路:“麦小姐跟我来,我带你去厨房。”
“好的——”
麦小茉话音刚落,就呆站在原地。
这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啊……
林助理察觉到她的停顿,回头看她,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笑道:“或许麦小姐不知道,大小姐,哦,也就是亓瑞雪小姐,是我们亓总的妻子。”
“可是,可是……”
麦小茉小声在心里说,可是这也太夸张了吧。
眼前的每面墙,都挂着亓瑞雪的照片!
当然了,亓聿的家肯定是经专人设计过的,照片大小不一,相框风格不同,摆放得错落有致,配合各式灯光与家具,即便挂了很多很多张,也不失美感、艺术感。
但是真的特别夸张!
林助理笑:“亓总那么爱大小姐,这很正常。”
“……”麦小茉低头,心中已经无力吐槽。
亓聿怎么可能爱亓瑞雪。
不知道亓聿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难道也是演给亓父、亓母看的?
就麦小茉个人而言,她不相信方雯所说的,亓聿是为了家产才演戏,毕竟家产本来就是亓聿的。
那只有一个可能,也许他是为了让亓父、亓母心里舒服一点吧。
亓父、亓母是真的对她很好,真心疼爱她。
因为她的“过世”,如今也不愿回国,害怕触及伤心地。
为了让父母安心,亓聿这么做也没什么错。
不得不说,麦小茉这一套乱七八糟的理解,逻辑还相当自洽。
她迅速说服自己,被林助理带到厨房。
“麦小姐,你自便,不用拘束,我这就陪亓总开会去了。”
“好的,林助理你快去忙吧!我会尽快做好的!”
林助理大步离开,到书房门口,他轻声敲门。
“进。”
亓聿坐在书桌前,正不错神地看着电脑。
“亓总,麦小姐开始做梨膏冻了。”
“你可以走了。”
“是是。”
林助理也不多言,轻手轻脚地出去,临走前,他也看了眼墙上亓瑞雪的照片,实际他心里也很纳闷,难道他们亓总打算把麦小姐当大小姐的替身?
据他多年相处,亓总根本就不是那种人。
算了,不该他想的事,想再多也无用!
林助理与保镖们离开后,偌大的房子,只剩两人。
亓聿桌上的电脑,正播放着厨房内的即时画面,多角度,无一遗漏。
麦小茉走到冰箱面前,打开冰箱门看了几眼,伸手进去翻找东西。
这七年,亓聿从未亲手下过厨,有时候在家里吃饭,也有阿姨过来做,冰箱里每天都有人更换最新鲜的食材,但也不至于恰好就有麦小茉做梨膏冻需要的东西。
回来之前,亓聿刚让阿姨紧急添置过。
麦小茉找了会儿,在不同的角落找到梨、红枣和姜,还差罗汉果、川贝和冰糖,找了几分钟,始终没找到,麦小茉又打开几个柜子找,才将东西全部找齐。
正因为东西摆得太散,麦小茉根本没想到是亓聿刻意为之。
东西找全,麦小茉将该洗的洗干净,就站在料理台前开始处理。
她将梨削皮,切成小丁,再捣碎,捣出汁,罗汉果、红枣都撕碎,把它们都倒入小奶锅里,又加上冰糖和切好的姜丝,拧开大火开始煮。
看到这里,亓聿的心房再次落下倾盆大雨。
仅此而已吗?
他不相信地盯紧屏幕,麦小茉已经走到水池前放水,开始洗刚刚用过的碗碟。
亓聿失望地往后倒进椅中,他手肘撑在把手,伸手捂住脸,所以真的是没有任何奇迹。
这时,一直很安静的麦小茉突然“咦?”了声,亓聿过于失望,并未抬头。
“我就说,好像差了点什么,让我找找看有没有。”
亓聿迅速放下手,几乎是扑到桌前,电脑屏幕中,麦小茉重新开始在冰箱、柜子里寻找,她成功找到个玻璃瓶,她笑道:“找到啦!没有这个的话,药味太重,会很难吃的!”
那是一瓶干山楂,麦小茉数了十粒倒出,用清水清洗。
亓聿眼睛都不敢眨地看着她的每个动作,看她洗干净后,也迅速地将山楂碎倒进奶锅中一起煮。
“这下就没问题啦!”
麦小茉得意地用长柄勺子搅了搅。
亓聿只觉得眼睛发酸。
其实梨膏冻不是什么值钱东西,更没有技术含量,谁都能做。
亓聿不知道其他人家做的梨膏冻是什么味道,他和亓瑞雪从小吃到大的梨膏冻,总是多了一点山楂味。
也因为这点山楂的酸甜,梨膏冻都变得好吃不少。
起初,他们家的梨膏冻也不放山楂。
亓瑞雪从小就不爱吃药,有时候感冒咳嗽,糖浆也不肯喝,家里只能给她做梨膏冻吃,凉凉的,像果冻,亓瑞雪勉强愿意尝试,可是药味太重,吃到口中还是觉得难吃,后来是陈姨想起往里放山楂,口感好很多,小公主才肯吃。
可能在亓瑞雪眼中,这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
寻常到她并不知道,这也可以成为一个证据。
从吃到梨膏冻到现在的几个小时,亓聿也有些慌。
这样一个细节,看似是小事,真要摊开来说,世界上那么多人,不可能只有他们家会想到往里放山楂。
可是,如今亲眼见到真的是与亓瑞雪如此相似的麦小茉亲手往里放的山楂,还是不多不少的十颗——陈姨当年特别说过,放十颗味道才刚刚好,不至于太酸或太甜。
这种冲击很强烈。
亓聿双手交握,抵着额头,告诉自己要冷静。
仅此而已,并不能证明这就真的是亓瑞雪。
尤其麦小茉到目前的行为举止,与亓瑞雪几乎没有任何相似。
他还有太多事情需要慢慢调查的。
耳边却听到电脑里,麦小茉轻声唱歌的声音,他怔了怔,抬起头。
麦小茉背靠料理台,手上拿着手机在戳,看似很放松。
“If you miss the train I'm on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
You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
Lord I'm one, lord I'm two
Lord I'm three, lord I'm four
Lord I'm five hundred miles away from home
Not a shirt on my back
o my name
Lord I e this a-way”
其实是一首悲伤的歌,歌者远离家乡太久,很想念家乡,但他已经无颜回去。
麦小茉的声音和亓瑞雪有轻微差别,唱起歌来倒是差不多。
她语调轻快,把一首悲伤的歌哼得很是清新可爱。
亓聿发酸的眼角也已沁出湿意。
这首《500 miles》,还是他教亓瑞雪唱的。
初中的时候,亓瑞雪追一个选秀节目,很喜欢里面一名选手,还专门跑到后台去看那个选手,给那人投票,花了不少钱。
过生日,也要请那人来家里参加她的生日party。
他特别生气,但他的性格又不允许他表现出生气。
听说那个选手在生日party上,要弹吉他,给小公主唱歌。
他可能是真的气得昏了头,也去偷偷学吉他,
真到生日那天,那个选手没有唱歌,没有弹吉他,那个人甚至没有来。
有人问为什么。
亓瑞雪的回答特别冷酷无情:“他好烦啊,天天在Q|Q上骚扰我,还说可以等我长大,做我男朋友,呕——瞬间就觉得他好恶心!不追了!想做我男朋友,就他也配?!”
其他人起哄:“嗷~~~那谁才配做我们小公主的男朋友啊?!”
亓瑞雪想笑不敢笑,又很害羞地看了面无表情的亓聿一眼,全场都在跟着瞎起哄,嗷嗷狼叫。
亓瑞雪笑着扑上去,跟小姐妹们打成一团。
亓聿转身默默离开。
看似也很冷酷无情,实际手心全是汗。
他还记得,他站在院子里,特别上网去搜那个男选手的名字,发现他已经因为黑料被爆,强行出局。
他猜测,事情可能是亓父做的。
毕竟那个选手骚扰未成年的亓瑞雪在前,亓父不可能忍受。
说实话,倘若亓父没有出手。
他也会出手。
亓父从来喜欢他,那时候他只是保姆的儿子,亓父也一直在培养他,大家都知道,亓父是把他当作未来女婿培养的,他虽然才初三,也已有能力把那种垃圾给弄垮。
亓瑞雪后来找出来,噘着嘴问他:“你为什么又走了?礼物还没有送呢!”
“没有礼物。”
亓瑞雪生气:“怎么可以没礼物!我都给你送礼物了!我亲手给你做的蛋糕耶!”
“蛋糕你自己也吃了。”
亓瑞雪更是气鼓鼓的,月光下瞪着他不说话。
亓聿心里却是突然特别快乐。
他状似非常无所谓地说:“要不给你唱首歌听?”
亓瑞雪立即笑开:“好呀好呀,什么歌?”
那天过生日也是在瑞雪山庄。
亓聿在前,亓瑞雪在后,两人走到秋千那边。
亓瑞雪跑上前,很疑惑:“咦,这里怎么有吉他?”
其实是亓聿放在那儿的,即使那个男选手今天过来,亓聿早就打定主意要把亓瑞雪骗过来,反正不能让亓瑞雪听别人唱歌。
要听,只能听他唱。
亓聿很平静地上前,很轻松地提起吉他,说道:“那我给你弹吉他唱一首吧。”
亓瑞雪大惊:“天哪,你还会弹吉他?什么时候学的?!我竟然完全不知道!”
亓聿在秋千坐下,特风轻云淡地说:“谈不上学,这东西,不是随便听听就会了?”
“你真的好聪明哦亓聿!”
亓瑞雪更是佩服、崇拜得要命,在他身边坐下,催促:“快弹快弹呀!”
接着亓聿就弹了那首《500 miles》。
亓瑞雪听得如痴如醉,催促他弹好几遍,都还没有听腻,还非要他教她。
幸好亓瑞雪始终没有要听其他歌。
因为亓聿也只会这一首……
人不可能没有短板,亓聿的短板就体现在艺术方面,天知道这首歌,他到底学了多久,之所以学《500 miles》,也是因为这是他专门找的老师列出的名单里,和弦最简单的一首……
他简直是没日没夜地在学。
好不容易才学会。
也幸好,亓瑞雪很喜欢。
那天没有下雪,亓瑞雪却坐在他身边。
亓聿拨弦,无论何时抬头,就能看到身边最美的雪景。
亓瑞雪又问他这首歌是什么意思,亓聿翻译给她听。
亓瑞雪有些忧伤:“他好可怜啊,有家却不能回,唉,万一将来,我表现不好,叫爸爸妈妈失望,我可能也会走得很远很远,不好意思回家吧……”
亓聿说:“不会。”
亓瑞雪也笑:“也是哦,我可是亓瑞雪,怎么可能会有‘不好意思’这个情绪,哈哈哈哈哈哈,而且我是爸爸妈妈最爱的小公主,爸爸妈妈才不会对我失望呢!”
亓聿看着电脑屏幕中麦小茉哼着歌的微笑面庞。
记忆中亓瑞雪的脸与之渐渐重叠,亓瑞雪后来又凑过来,问他:“那万一以后你又惹我生气,我又想离家出走,走得太远,迷路找不到回家的路,怎么办?很有可能哦!你总是在气我!”
他是怎么回答的?
电脑屏幕中的麦小茉放下手机,打了个响指,转身打开料理台上的榨汁机:“梨膏还要等一等,先给亓聿榨杯雪梨汁喝吧!咳成那样,真的好可怜哦!”
她说的是“亓聿”,不是“亓先生”,也不是“亓总”。
亓聿永远记得他当时的回答——
“你走多远,我都会带你回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