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了?”张玉芳好像发现她抖了一下,关切地问道。
“噢,我忽然想起了狗皮皮的事,它真可怜,是条什么品种的狗?”
“博美。”
凌翔的脑海里出现一张俏丽可爱的棕色尖嘴脸。想到这机灵的家伙被砸碎了脑袋丢在一个纸箱里,她的眼泪都快下来了。到底是谁这么狠心?真是太残忍了!
“是谁干的?”她冲口而出。
“我也不知道。唉,皮皮真是条很讨人喜欢的狗。”张玉芳叹了口气,“它会做很多怪动作,云杉经常叫它表演给大家看。我也经常拿东西给它吃,家伙又馋又调皮,它最喜欢叼人家的鞋子了,一不留神就被它叼去了。”
张玉芳开始跟凌翔一起剥起毛豆来,凌翔发现自己真不利索,光顾着话,毛豆才剥了一半。
“狗好像都是这样的,我们家隔壁以前有个伯伯也养了条博美犬,老爱叼东西,还特别爱叫呢。很多人不喜欢它,觉得它凶。那个伯伯告诉我,狗叫的时候其实是因为它心里害怕,不过,它对我挺好的,我给它吃过肉丝。”凌翔时候特别喜欢跟隔壁的狗玩,可惜后来那个伯伯搬走后,狗也一起走了。
张玉芳拍了一下大腿。
“就是,皮皮就是特别爱叫!而且,对不喜欢的人特别凶,所以惹人嫌了,也不知道得罪谁了。”
“听云杉,好像是方大姐。”凌翔轻声提醒道。
“这我不太相信。她能有那胆子?她平时就特别怕那只狗,讨厌狗的人多半都怕狗。她怕皮皮,皮皮当然也不喜欢她,有段时间老爱在她门口撒尿,为这事她跟云杉吵过好多次,后来太太出面跟云杉谈了,云杉才教皮皮定点撒尿。”
“那皮皮的尿盆一般放在哪里?”
“在楼梯下面,那里正好有个空地。也不能把狗尿盆摆在路中间吧。”张玉芳叹了口气,“皮皮死得真惨。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啊。”
凌翔知道,皮皮的尸体是张玉芳找到的。对平常人来,一连两次发现腐尸的滋味的确不好受。
“那皮皮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就是在太太摔赡第二早晨,大家那乱作一团,一开始也没注意,后来到了晚上才发现皮皮不见了。云杉很着急,到处找,一直没找到。”
“那么,皮皮晚上一般睡在哪里?”凌翔问道。
“它当然睡在云杉的房间,不过家伙皮得很,晚上也经常到处转。”
“那洪缦云摔跤会不会是踩到了狗?”凌翔猜测道。
“不会,踩到了狗,它还不得哇哇乱叫啊。那太太摔下来,没听见狗剑”
有道理。
“那……家里除了方大姐讨厌皮皮外,还有谁讨厌它?”
“其实方晓晨也不喜欢,它有一次咬坏了她的鞋。”
“那方其呢?”
“方其很喜欢狗,那条狗还是她陪云杉一起买回来的。”张玉芳起方其,话语中总是充满了感情,还带着点溺爱的味道。凌翔觉得,跟洪缦云相比,张玉芳好像更像方其的母亲。() ()
“那洪缦云呢?”
“太太喜欢干净,觉得狗很脏。不过,只要云杉能管好狗,她也不在乎。太太很忙,每忙公司的事就够了,才没那闲心管这种事。”
“最近洪缦云精神不太好啊。”凌翔想到前一晚吃烤肉时,洪缦云几乎没动筷子,只吃了一点青菜和几勺蛋羹。
“男人死了,谁都高兴不起来,再太太蛮喜欢他的。”
毛豆剥好了,张玉芳将毛豆粒倒在一个篓里冲洗起来。
这时候,凌翔的手机忽然传来收短信的声音,难道他这么快就回来了?!现在才下午三点。凌翔迫不及待地打开手机,一看果然是伍东盛来的短信:“我回来了,在商丘路号同光大厦A室等你。”
“我出去一下,玉芳阿姨。”她垂头丧气地。
“那你回来吃晚饭吗?”张玉芳背着身子正在洗菜。
“我去去就回来。”她决定跟他谈完公事就回来,这样应该还赶得及吃晚饭。
凌翔同光大厦。
电梯正好停在楼。她走到A室门口,忽然觉得今自己穿得特别难看,那件红色t恤已经洗得发白了,下面的半截裙还是五年前的式样,买来的时候是白色的现在都已经快发黄了。凉鞋也是旧的。她为自己在这种时候竟然找不出一件像样的衣服感到万分沮丧!
她站在门口还在磨蹭,门忽然开了,一条长长的手臂抓住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拉了进去。她一看,不是别人,正是伍东盛。他怎么知道我到了呢?我还没按铃呢,难道刚才一直在猫眼那里等着?
“你在门口干什么,等你半不按铃。”他放开她的手臂,道。
跟往常一样,他打扮得山青水绿,又干净又舒服。今他穿了件暗绿色的短袖衬衫,下面随意搭了条只到膝盖下面一点点的,式样古怪的时尚米色中裤。要命,今他看起来可真帅。她看见他穿了双拖鞋,问道:“要换鞋吗?”
“换吧。”门口有一排拖鞋,他,“随便穿哪双。”
“进来,进来,别客气。“他一边,一边笑着回头看她。
跟着他来到客厅,她才发现这是一套很大的房子。
“我们到沙发那里去坐吧。”他指指客厅里侧的沙发,首先走了过去。
“这是哪儿啊?”她跟在后面问道。
“是我一个朋友家,他和家人出门旅游了。”他笑嘻嘻地回头看她。
他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个红橙和一盒香草冰激凌走回到沙发前。她还注意到他的目光朝她的脚扫过来,气热,她没穿袜子直接套了双凉鞋就出来了,现在她正把自己的脚放在拖鞋上面,被他这一瞧,她的脸立刻红了,赶紧把脚塞回到拖鞋里。
他的这一瞥又让她想起了她住在伍家第一夜发生的事。
那晚上,她刚洗完澡回到房间,他就过来了,穿着一身白,白色汗衫加白色运动短裤,看上去心急火燎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在房间里东翻西翻,一会儿拉开抽屉,一会儿又钻到书桌底下去。
“噢,我忽然想起了狗皮皮的事,它真可怜,是条什么品种的狗?”
“博美。”
凌翔的脑海里出现一张俏丽可爱的棕色尖嘴脸。想到这机灵的家伙被砸碎了脑袋丢在一个纸箱里,她的眼泪都快下来了。到底是谁这么狠心?真是太残忍了!
“是谁干的?”她冲口而出。
“我也不知道。唉,皮皮真是条很讨人喜欢的狗。”张玉芳叹了口气,“它会做很多怪动作,云杉经常叫它表演给大家看。我也经常拿东西给它吃,家伙又馋又调皮,它最喜欢叼人家的鞋子了,一不留神就被它叼去了。”
张玉芳开始跟凌翔一起剥起毛豆来,凌翔发现自己真不利索,光顾着话,毛豆才剥了一半。
“狗好像都是这样的,我们家隔壁以前有个伯伯也养了条博美犬,老爱叼东西,还特别爱叫呢。很多人不喜欢它,觉得它凶。那个伯伯告诉我,狗叫的时候其实是因为它心里害怕,不过,它对我挺好的,我给它吃过肉丝。”凌翔时候特别喜欢跟隔壁的狗玩,可惜后来那个伯伯搬走后,狗也一起走了。
张玉芳拍了一下大腿。
“就是,皮皮就是特别爱叫!而且,对不喜欢的人特别凶,所以惹人嫌了,也不知道得罪谁了。”
“听云杉,好像是方大姐。”凌翔轻声提醒道。
“这我不太相信。她能有那胆子?她平时就特别怕那只狗,讨厌狗的人多半都怕狗。她怕皮皮,皮皮当然也不喜欢她,有段时间老爱在她门口撒尿,为这事她跟云杉吵过好多次,后来太太出面跟云杉谈了,云杉才教皮皮定点撒尿。”
“那皮皮的尿盆一般放在哪里?”
“在楼梯下面,那里正好有个空地。也不能把狗尿盆摆在路中间吧。”张玉芳叹了口气,“皮皮死得真惨。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啊。”
凌翔知道,皮皮的尸体是张玉芳找到的。对平常人来,一连两次发现腐尸的滋味的确不好受。
“那皮皮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就是在太太摔赡第二早晨,大家那乱作一团,一开始也没注意,后来到了晚上才发现皮皮不见了。云杉很着急,到处找,一直没找到。”
“那么,皮皮晚上一般睡在哪里?”凌翔问道。
“它当然睡在云杉的房间,不过家伙皮得很,晚上也经常到处转。”
“那洪缦云摔跤会不会是踩到了狗?”凌翔猜测道。
“不会,踩到了狗,它还不得哇哇乱叫啊。那太太摔下来,没听见狗剑”
有道理。
“那……家里除了方大姐讨厌皮皮外,还有谁讨厌它?”
“其实方晓晨也不喜欢,它有一次咬坏了她的鞋。”
“那方其呢?”
“方其很喜欢狗,那条狗还是她陪云杉一起买回来的。”张玉芳起方其,话语中总是充满了感情,还带着点溺爱的味道。凌翔觉得,跟洪缦云相比,张玉芳好像更像方其的母亲。() ()
“那洪缦云呢?”
“太太喜欢干净,觉得狗很脏。不过,只要云杉能管好狗,她也不在乎。太太很忙,每忙公司的事就够了,才没那闲心管这种事。”
“最近洪缦云精神不太好啊。”凌翔想到前一晚吃烤肉时,洪缦云几乎没动筷子,只吃了一点青菜和几勺蛋羹。
“男人死了,谁都高兴不起来,再太太蛮喜欢他的。”
毛豆剥好了,张玉芳将毛豆粒倒在一个篓里冲洗起来。
这时候,凌翔的手机忽然传来收短信的声音,难道他这么快就回来了?!现在才下午三点。凌翔迫不及待地打开手机,一看果然是伍东盛来的短信:“我回来了,在商丘路号同光大厦A室等你。”
“我出去一下,玉芳阿姨。”她垂头丧气地。
“那你回来吃晚饭吗?”张玉芳背着身子正在洗菜。
“我去去就回来。”她决定跟他谈完公事就回来,这样应该还赶得及吃晚饭。
凌翔同光大厦。
电梯正好停在楼。她走到A室门口,忽然觉得今自己穿得特别难看,那件红色t恤已经洗得发白了,下面的半截裙还是五年前的式样,买来的时候是白色的现在都已经快发黄了。凉鞋也是旧的。她为自己在这种时候竟然找不出一件像样的衣服感到万分沮丧!
她站在门口还在磨蹭,门忽然开了,一条长长的手臂抓住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拉了进去。她一看,不是别人,正是伍东盛。他怎么知道我到了呢?我还没按铃呢,难道刚才一直在猫眼那里等着?
“你在门口干什么,等你半不按铃。”他放开她的手臂,道。
跟往常一样,他打扮得山青水绿,又干净又舒服。今他穿了件暗绿色的短袖衬衫,下面随意搭了条只到膝盖下面一点点的,式样古怪的时尚米色中裤。要命,今他看起来可真帅。她看见他穿了双拖鞋,问道:“要换鞋吗?”
“换吧。”门口有一排拖鞋,他,“随便穿哪双。”
“进来,进来,别客气。“他一边,一边笑着回头看她。
跟着他来到客厅,她才发现这是一套很大的房子。
“我们到沙发那里去坐吧。”他指指客厅里侧的沙发,首先走了过去。
“这是哪儿啊?”她跟在后面问道。
“是我一个朋友家,他和家人出门旅游了。”他笑嘻嘻地回头看她。
他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个红橙和一盒香草冰激凌走回到沙发前。她还注意到他的目光朝她的脚扫过来,气热,她没穿袜子直接套了双凉鞋就出来了,现在她正把自己的脚放在拖鞋上面,被他这一瞧,她的脸立刻红了,赶紧把脚塞回到拖鞋里。
他的这一瞥又让她想起了她住在伍家第一夜发生的事。
那晚上,她刚洗完澡回到房间,他就过来了,穿着一身白,白色汗衫加白色运动短裤,看上去心急火燎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在房间里东翻西翻,一会儿拉开抽屉,一会儿又钻到书桌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