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接连不断的雨水,河水猛涨,淡青色的河面比平时上升了许多,湍急了许多。河面上漂着许多杂物。此时,一个长条形的物体正缓缓从上游向长江河大桥方向漂来。这时的暮色还不很浓重,很多人都看见了漂浮物,纷纷猜想那是什么东西。当漂浮物越来越近时,人们看到下肢微微分开,脚上还穿着白色袜子,身上穿着一袭绿色连衣裙,双臂向上伸展着,脸部朝天的女尸,好像正向众人诉说自己的冤屈。
有人惊叫起来,人越围越多,议论纷纷,有人立即打了110。
南光市刑侦支队队长田春达接到报警后,迅速带着刑警郝东、孟晓春、向海洋和韩亮五人及法医来到现场,在河边的石头房子里找来两个打捞工。打捞工们把船划向河中央,用一张结实的大网撒向女尸,把尸体从河里引漂到岸边,平放在河滩的草地上。
法医立即对女尸进行了初步勘察。
死者大概23到25岁之间,女性,身高1.63米,体重在45公斤左右,因为死者的面部已经被河水泡肿了,无法看出原来的容貌。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证明身份,也没有搏斗痕迹。
法医张明仔细地翻动着湿淋淋的尸体,非常肯定地对田春达说:“田队,看来这具尸体已经在水里泡了有三四天了。”
“你认为死者是怎么死的?”田春达问。
“没有搏斗痕迹,好像是自杀或者意外,但也可能是他杀。做出更准确的判断,需要等尸检结果出来。”
尸体被运到市公安医院检验。
第二天,张明就把尸检报告交给了田春达,报告上写着:
该尸为女性,年龄约为23——25之间。
1、死者口鼻部有圆形泡沫,呈白色或者粉色,其中混有血液。
2、尸斑色淡,呈淡红色。
3、鸡皮状皮肤,皮肤受冷水刺激后,毛发收起,此现象常见于抛尸于水。
4、由于女尸手掌、足底被浸软,溺水时间为4天左右。这是根据此季节溺水浮尸的常规现象来判断。
5、体内无精斑存活,但有安眠药成分。
6、尸体全身无明显印记。
7、死亡原因倾向于他杀。
张明补充道:“从胃肠有溺液这一点来看,死者入水前可能将溺液及其混杂物咽入胃内,并进入小肠。她溺水时间较长,因为溺液从胃肠渗入到腹腔。假如死者被杀后抛尸入水,在水压较大时,也可能有少量溺液压入胃内,但不会进入小肠。死者由于在溺水过程中剧烈挣扎呼吸,引起两侧胸锁乳突肌等出血,证明死者是活着被推入水里的,从死者吸入硅藻来看,更证明了这一点。”
“知道了,也就是说死者是在6月9日那天吃了安眠药之后,被推入水中。她在水中醒了过来,不停地挣扎,吸入了大量的河水。可能是因为她不会游泳,或者别的原因,最终溺水而死。为何死者死后四天了才被发现?她是谁?从哪里漂来?为何被杀?”田春达思索着说道。
########
田春达召开专案组会议,对案情作了全面的分析。首先确定死者是被人谋杀的,而凶手极有可能是死者的熟人,所以死者才会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下了安眠药。由于时间关系,目前对死者胃内的溶物还没化验出来,暂时无法确定她生前具体吃过什么。
要从速破案,首先得找出尸源,其次确定死者从何处落水。重案组把这个案子定名为“7·2漂尸案”。
田春达对工作进行了分配,一部分刑警负责查找现场,另一部分刑警则负责查找尸源。
会议后向海洋刑警把女尸的脸部照片输入电脑,经过扫描处理,把被河水浸泡肿大变形的容貌大致恢复到了死者生前的样子,然后将其分发到各个分局和街道派出所去协查,又通过在电视上做字幕广告,发动群众前来认尸。
孟晓春和韩亮还对近段时间的走失人口进行了调查,准备会同市公安机关对犯有前科,特别是性犯罪的人进行重点摸排工作。
在第三天傍晚,“7·2”专案组进行情况汇总时,郝东把调查的情况作了详细的说明:“我和田队专门去了一趟长清河大桥,从大桥边一路往上走,仔细地看了地形、河形、水流速度,以及周边的建筑物等。按照河水的流速和女尸的浮肿程度以及漂上来的时间推测,被害人应该是在这里被抛入水中的……”郝东把手中的小棒子指向墙上地图,把它定在天光水库那一带。
“当然,这是大致的地点,不可能完全准确,我们要从天光水库这一带开始搜索,这一带的行人很少,所以罪犯选择从这里把死者推入水中的可能性比较大。我和田队用了两天时间,对河岸进行了搜寻,同时对沿岸的居民进行走访,但因为时间太短,工作量又大,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这时田春达看向孟晓春,问:“你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也没有结果。”
#########
第二天,专案组分成两队,每队带着三只警犬,各自沿着长清河的两岸,从永定桥开始,一步步向天光水库方向搜索。但他们搜寻了整整一天,走了将近十公里,却一无所获。这种结果也在田春达的意料之中,尽管警犬有着灵敏的嗅觉,但是,这几天每天下雨,肯定会把线索都冲淡了。
天光水库离南光市将近十二公里,是一座有近十平方公里的淡水水库,水库养着很多鲤鱼和鲫鱼,四周是无边无际的毛竹林和柳树林,林子非常茂密,构成了独特的风景,因此雨季过后的秋天和冬天,常常会有学生或者单位组织来这里野游……可现在正是雨季,几乎没有人会来这里。这也就给罪犯提供了很好的犯罪条件。
郝东在水库对面突然对着田春达叫起来。田春达站在水流湍急的水渠边,听不清郝东在说什么,只好立即小跑过去。郝东兴奋地指着草地说:“田队,你看,这是什么?”
有人惊叫起来,人越围越多,议论纷纷,有人立即打了110。
南光市刑侦支队队长田春达接到报警后,迅速带着刑警郝东、孟晓春、向海洋和韩亮五人及法医来到现场,在河边的石头房子里找来两个打捞工。打捞工们把船划向河中央,用一张结实的大网撒向女尸,把尸体从河里引漂到岸边,平放在河滩的草地上。
法医立即对女尸进行了初步勘察。
死者大概23到25岁之间,女性,身高1.63米,体重在45公斤左右,因为死者的面部已经被河水泡肿了,无法看出原来的容貌。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证明身份,也没有搏斗痕迹。
法医张明仔细地翻动着湿淋淋的尸体,非常肯定地对田春达说:“田队,看来这具尸体已经在水里泡了有三四天了。”
“你认为死者是怎么死的?”田春达问。
“没有搏斗痕迹,好像是自杀或者意外,但也可能是他杀。做出更准确的判断,需要等尸检结果出来。”
尸体被运到市公安医院检验。
第二天,张明就把尸检报告交给了田春达,报告上写着:
该尸为女性,年龄约为23——25之间。
1、死者口鼻部有圆形泡沫,呈白色或者粉色,其中混有血液。
2、尸斑色淡,呈淡红色。
3、鸡皮状皮肤,皮肤受冷水刺激后,毛发收起,此现象常见于抛尸于水。
4、由于女尸手掌、足底被浸软,溺水时间为4天左右。这是根据此季节溺水浮尸的常规现象来判断。
5、体内无精斑存活,但有安眠药成分。
6、尸体全身无明显印记。
7、死亡原因倾向于他杀。
张明补充道:“从胃肠有溺液这一点来看,死者入水前可能将溺液及其混杂物咽入胃内,并进入小肠。她溺水时间较长,因为溺液从胃肠渗入到腹腔。假如死者被杀后抛尸入水,在水压较大时,也可能有少量溺液压入胃内,但不会进入小肠。死者由于在溺水过程中剧烈挣扎呼吸,引起两侧胸锁乳突肌等出血,证明死者是活着被推入水里的,从死者吸入硅藻来看,更证明了这一点。”
“知道了,也就是说死者是在6月9日那天吃了安眠药之后,被推入水中。她在水中醒了过来,不停地挣扎,吸入了大量的河水。可能是因为她不会游泳,或者别的原因,最终溺水而死。为何死者死后四天了才被发现?她是谁?从哪里漂来?为何被杀?”田春达思索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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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春达召开专案组会议,对案情作了全面的分析。首先确定死者是被人谋杀的,而凶手极有可能是死者的熟人,所以死者才会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下了安眠药。由于时间关系,目前对死者胃内的溶物还没化验出来,暂时无法确定她生前具体吃过什么。
要从速破案,首先得找出尸源,其次确定死者从何处落水。重案组把这个案子定名为“7·2漂尸案”。
田春达对工作进行了分配,一部分刑警负责查找现场,另一部分刑警则负责查找尸源。
会议后向海洋刑警把女尸的脸部照片输入电脑,经过扫描处理,把被河水浸泡肿大变形的容貌大致恢复到了死者生前的样子,然后将其分发到各个分局和街道派出所去协查,又通过在电视上做字幕广告,发动群众前来认尸。
孟晓春和韩亮还对近段时间的走失人口进行了调查,准备会同市公安机关对犯有前科,特别是性犯罪的人进行重点摸排工作。
在第三天傍晚,“7·2”专案组进行情况汇总时,郝东把调查的情况作了详细的说明:“我和田队专门去了一趟长清河大桥,从大桥边一路往上走,仔细地看了地形、河形、水流速度,以及周边的建筑物等。按照河水的流速和女尸的浮肿程度以及漂上来的时间推测,被害人应该是在这里被抛入水中的……”郝东把手中的小棒子指向墙上地图,把它定在天光水库那一带。
“当然,这是大致的地点,不可能完全准确,我们要从天光水库这一带开始搜索,这一带的行人很少,所以罪犯选择从这里把死者推入水中的可能性比较大。我和田队用了两天时间,对河岸进行了搜寻,同时对沿岸的居民进行走访,但因为时间太短,工作量又大,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这时田春达看向孟晓春,问:“你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也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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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专案组分成两队,每队带着三只警犬,各自沿着长清河的两岸,从永定桥开始,一步步向天光水库方向搜索。但他们搜寻了整整一天,走了将近十公里,却一无所获。这种结果也在田春达的意料之中,尽管警犬有着灵敏的嗅觉,但是,这几天每天下雨,肯定会把线索都冲淡了。
天光水库离南光市将近十二公里,是一座有近十平方公里的淡水水库,水库养着很多鲤鱼和鲫鱼,四周是无边无际的毛竹林和柳树林,林子非常茂密,构成了独特的风景,因此雨季过后的秋天和冬天,常常会有学生或者单位组织来这里野游……可现在正是雨季,几乎没有人会来这里。这也就给罪犯提供了很好的犯罪条件。
郝东在水库对面突然对着田春达叫起来。田春达站在水流湍急的水渠边,听不清郝东在说什么,只好立即小跑过去。郝东兴奋地指着草地说:“田队,你看,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