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那年,奶茶店里惊鸿一瞥,我对景轩一见钟情。
地产大亨的千金爱上混不吝的弄堂穷小子。
偏偏这穷小子相貌出众,成绩拔尖,性格开朗,朋友众多。
贫穷并没有在他身上烙下自卑、暗淡的印子,他在哪里,十七八岁少女的目光就在哪里。
我也是其中一员。
唯一不同的是,其他人还在偷看、暗恋、追随的时候,我成了学校里第一个对景轩公开表白的女孩。
本公主认定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我叫沈思思。
是h市地产大亨沈国盛的女儿,含着金汤匙出生,从小锦衣玉食养着,没吃过一丁点苦。
小时候,为了得到一个停产的蝴蝶发圈,我折腾了父母整整一个月。
他们各种托人、托关系打听,爱女心切的父亲甚至为此亲自跑到原产地,买下来那家已经几经转手的塑料制品厂,盘活了一整条生产线。
赶上楼价拼命上涨那几年,我的父亲沈国盛把沈氏地产做到上市企业,价值千亿,我名下资产就有百亿。
所以,只要是我沈思思的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失过手。
景轩是个例外。
不,也不算完全例外,毕竟我们在一起过。
那是我人生里第一次谈恋爱,情窦初开的年纪,我把爱情看的比天都大,恨不得倾其所有,只为了博景轩一笑。
我父亲爱女心切,想尽办法成全我,景轩一家在我父亲的暗中帮助下做起了小工程,条件也越来越好。
我看着他身上的旧T恤慢慢换成耐克阿迪,看着他骑了很多年破旧的自行车换成崭新、酷炫的山地车,看着他不再把“没钱”两个字当成拒绝一切消费的理由,那一刻,我的爱仿佛有了具象和载体,让我看得见、抓的住,握得着。
我以为我们会这样一直在一起,父亲甚至给我们规划了一条一起出国上大学的路,我们会一起手拉手走在异国他乡的街头,做外国人眼里黑头发的一对恩爱情侣,然后就这样一直走下去,结婚生子,无论在哪里定居,我们都会一直在一起,甜蜜到老。
直到六年前,沈氏宣告破产。
顷刻之间,在建大楼倒塌,砸死了二十几个工人,项目停工,资金链断裂,公司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父亲作为法人,变卖了所有家产,落了个锒铛入狱的下场。
母亲乍闻噩耗,心脏病复发,过世了。
那一年,我刚满十八,家没了,家人也都不在了,昔日里捧我如公主的亲戚纷纷躲着我,原本已经准备好的留学申请成了一张废纸,我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根本没有钱出国留学了。
母亲丧事办完了之后,我去牢里见了父亲一面。
昔日西装革履,走到哪里人前人后拥着、敬着,捧着的上位者,那一刻只是一个苍老、憔悴的普通中年男人。
我心疼的直掉眼泪,父亲更慌了,止不住地安慰我:“思思,别哭,没有爸爸,还有小轩,他是个好孩子,对你也是真的,他一定会好好替爸爸照顾你,你一定要学会自立,听爸爸的话,复读一年,考个好大学,等爸爸出来,我们沈家还有希望!”
我哭着点头,可是我没有告诉父亲,母亲留给我的仅有的一些首饰和现金全部被我还给了那些上门讨工资的公司员工,我已经身无分文了。
还有,他口中的“好孩子”景轩已经跟我提了分手。
他甚至没过问一句我现在的境况,只是一条微信发来。
“沈思思,我们分手吧。”
我没有质问为什么,也不去追究他爱没爱过我。
可是我真的很恨他,在一起一年多,难道他真的丝毫不在乎我吗?
沈氏的消息满天飞,新闻登了那么多天,平时关系一般的同学都来关心我,为什么他可以做到不闻不问?
我没有参加高考,为了活下去,我找了个没人认识我的城市,成了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打工妹,我开始在一个高级餐厅里当服务员,每个月3000的工资,刨去1500的房租,勉强够生活,水果都吃不起。
后来,那一年高考成绩公布,他成了h市的理科状元。
h市高考状元景轩的新闻铺天报道,沈氏丑闻热度下降,被轻轻揭过。
我曾经以为自己会挺不过去,事实上,穷人根本没空抑郁,每天回家,我累的倒头就睡,失恋这点痛跟生活的痛比起来根本无足轻重。
只是,在被生活消磨的间隙里,我偶尔还是会想到那段父母庇佑、喜欢的人也在身边的高中时光。
高二那年,我在奶茶店对景轩一见钟情。
我跟景轩同年级不同班。
但为了告白,我早早打听好了他的一切。
那天,他在体育课结束后人来来往的操场上,抱着刚刚陪他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篮球,淡淡地看了我一眼,戏谑道:“大小姐,我对你没兴趣。”
周围不少起哄的声音.......
“景轩,沈国盛的女儿呦,娶了她你这辈子可以躺平了!”
“轩哥,这么好的机会,你不要给我好了.......”
“景轩,麻溜的,别给咱们丢人,实在不行,咱软饭硬吃呗。”
“哈哈哈……”
景轩的脸上没有一丝尴尬和抱歉,他从容自得地跑上去跟他们插科打诨起来,连句再见都没有跟我说。
我的脸烫的火辣辣的,眼里酸涩瞬间充满了泪水,屈辱、无地自容,长这么大我第一次当众表白,却从未受过这样的气,我一言不发站在原地,咬着下唇,听着他们的笑闹声。
手上拎着满满一袋冰的饮料,是我提前去小卖部买的,死沉死沉的,我还从来没拎过这么重的东西,勒的我手指发痛。
一气之下,我手一松,任由那些饮料七零八落的滚在草地上,憋着气大步离去。
混蛋,本小姐再也不要喜欢这个王八蛋!
可是,气过了之后我又更喜欢他了。
想到他站在我面前羽毛一样煽动的睫毛,轻的我想用手指去碰一碰,那双犀利、目空一切的双眼似藏着深海。
洗到发白的黑色T恤穿在他身上也不显穷酸。
少年干净、清冽,似穿越峡谷的那缕风,让人抓不住。
沈思思好像中了景轩的毒。
“大小姐,我对你不感兴趣”,这句话成了我日思夜想的魔咒。
情窦初开的我开始考虑哪里出了问题,
我不够漂亮吗?答案是否定的,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漂亮的小公主,优越的长相,穿漂亮的裙子,背漂亮的书包,走到哪里都能吸引一片目光。
不够优秀?那也说不过去,虽然没有景轩的成绩拔尖,但是我从小跟着名师学钢琴、大提琴和跳舞,也早早在准备出国留学。
想来想去,难不成是“大小姐”三个字的问题?
我开始改变,偷偷瞒着妈妈买网购的廉价的t恤,洗了无数次还是掉色的牛仔裤,也不再让司机开着那辆父亲特地为我定制的粉色劳斯莱斯接送我上学。
听说景轩骑自行车上学,我也跟着买了一辆。
为了制造和他接触的机会,每天一早,我都骑自行车去景轩家那条弄堂口等他。
我第一次发现弄堂口小吃店里的早饭比家里阿姨做的好吃一百倍,大油锅里刚出锅的油条,塑料杯装的甜甜的豆浆,还有随时可能骑着骑行车风一样穿过人群的景轩,这一切让我新奇又激动,也构成了我每天早起的动力。
然而,穿白t和牛仔裤的长发女孩拎着早饭等待的身影并没有赢得少年的青睐。
第一次看见我推着自行车时,景轩猛地刹住车,先是一愣,然后眯眼仔细确认一番,“沈思思?”
我开心地点头,递上早饭。
景轩说:“不用了,我最讨厌吃油条。”
我瘪瘪嘴,有些失望,但丝毫不认输。
我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默默跟着他,骑着车穿过一个又一个红绿灯,然后累的吃下被他嫌弃的那份早餐。
就这样,我跟了他一天又一天。
他并没有表现出不耐烦,但一句话都不跟我说,根本当我不存在。
我的好朋友谢梦雅跟景轩一个班,我托她打听他哪一天过生日,梦雅告诉我,同学们议论过他从来不过生日,问他为什么,他坦荡荡说:“因为浪费钱。”
我惊讶于这个理由,但是在心里默默记下。
他过生日那一天,心情不错,早上看到我时难得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看着我每天变着法给他准备的早餐,第一次接了过去,甚至说了句:“谢了!正好饿了!”
我懵了一瞬,被巨大的喜悦击晕,几乎不敢相信突如其来的转变。
他看我愣住的样子,挑了挑眉,又突然靠近,低下头仔细端详我的脸。
“沈思思,你好像油条吃多了,胖了……”
我的脸瞬间涨成猪肝色,心脏也扑通扑通跳的快要窒息。
但是嘴巴还是很硬:“才没有!”
“没有吗?”他直起身子,似乎看穿了我的嘴硬,笑得开怀,“那就没有吧……”
我在心里骂着这个混蛋,但雀跃的心绪,忍不住上扬的嘴角出卖了我。
“生日快乐”,我几乎算是脱口而出。
他一愣,又很快恢复如初,“别,我可不过生日……”
“我知道”,我鼓起勇气,“放学可以等我一下吗?我们班在楼上,你们在楼下,每次我走的时候你早就走了……”
没等他回答,我又补了一句:“就今天行吗?答应我,我带你去个地方。”
拒绝的话已经在嘴边了,他又咽了下去,然后别扭的看了我一眼,微微点了下头。
这一天,我都在期盼和紧张中度过。
如果他同意,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虽然算不上男女朋友,但是他的态度有了明显的转变,我感觉自己离他更近了一步。
我早就想好了一个地方陪他过生日,是一片种着百亩油菜花的农庄,这个时节开得正好,而且免费观赏,一分钱也不需要花。
实际上,这片庄园已经被我买下,产权人是庄园的管理员,我也提前打好了招呼,否则普通游客根本无法进去自由地观光游览。
但这些,我并不会让他知道。
一下课,我撒腿就往外跑,当我气喘吁吁地赶到车棚时,那个熟悉的身影并没有出现,他的自行车也不在常停的位置上。
景轩走了。
我失望至极,耷拉着脑袋推着自行车往外走。
校门口,墙角边,他手上拎着一个塑料袋,歪着头坐在自行车上朝我吹了一个口哨。
“下个楼需要这么长时间吗?大小姐”
地产大亨的千金爱上混不吝的弄堂穷小子。
偏偏这穷小子相貌出众,成绩拔尖,性格开朗,朋友众多。
贫穷并没有在他身上烙下自卑、暗淡的印子,他在哪里,十七八岁少女的目光就在哪里。
我也是其中一员。
唯一不同的是,其他人还在偷看、暗恋、追随的时候,我成了学校里第一个对景轩公开表白的女孩。
本公主认定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我叫沈思思。
是h市地产大亨沈国盛的女儿,含着金汤匙出生,从小锦衣玉食养着,没吃过一丁点苦。
小时候,为了得到一个停产的蝴蝶发圈,我折腾了父母整整一个月。
他们各种托人、托关系打听,爱女心切的父亲甚至为此亲自跑到原产地,买下来那家已经几经转手的塑料制品厂,盘活了一整条生产线。
赶上楼价拼命上涨那几年,我的父亲沈国盛把沈氏地产做到上市企业,价值千亿,我名下资产就有百亿。
所以,只要是我沈思思的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失过手。
景轩是个例外。
不,也不算完全例外,毕竟我们在一起过。
那是我人生里第一次谈恋爱,情窦初开的年纪,我把爱情看的比天都大,恨不得倾其所有,只为了博景轩一笑。
我父亲爱女心切,想尽办法成全我,景轩一家在我父亲的暗中帮助下做起了小工程,条件也越来越好。
我看着他身上的旧T恤慢慢换成耐克阿迪,看着他骑了很多年破旧的自行车换成崭新、酷炫的山地车,看着他不再把“没钱”两个字当成拒绝一切消费的理由,那一刻,我的爱仿佛有了具象和载体,让我看得见、抓的住,握得着。
我以为我们会这样一直在一起,父亲甚至给我们规划了一条一起出国上大学的路,我们会一起手拉手走在异国他乡的街头,做外国人眼里黑头发的一对恩爱情侣,然后就这样一直走下去,结婚生子,无论在哪里定居,我们都会一直在一起,甜蜜到老。
直到六年前,沈氏宣告破产。
顷刻之间,在建大楼倒塌,砸死了二十几个工人,项目停工,资金链断裂,公司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父亲作为法人,变卖了所有家产,落了个锒铛入狱的下场。
母亲乍闻噩耗,心脏病复发,过世了。
那一年,我刚满十八,家没了,家人也都不在了,昔日里捧我如公主的亲戚纷纷躲着我,原本已经准备好的留学申请成了一张废纸,我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根本没有钱出国留学了。
母亲丧事办完了之后,我去牢里见了父亲一面。
昔日西装革履,走到哪里人前人后拥着、敬着,捧着的上位者,那一刻只是一个苍老、憔悴的普通中年男人。
我心疼的直掉眼泪,父亲更慌了,止不住地安慰我:“思思,别哭,没有爸爸,还有小轩,他是个好孩子,对你也是真的,他一定会好好替爸爸照顾你,你一定要学会自立,听爸爸的话,复读一年,考个好大学,等爸爸出来,我们沈家还有希望!”
我哭着点头,可是我没有告诉父亲,母亲留给我的仅有的一些首饰和现金全部被我还给了那些上门讨工资的公司员工,我已经身无分文了。
还有,他口中的“好孩子”景轩已经跟我提了分手。
他甚至没过问一句我现在的境况,只是一条微信发来。
“沈思思,我们分手吧。”
我没有质问为什么,也不去追究他爱没爱过我。
可是我真的很恨他,在一起一年多,难道他真的丝毫不在乎我吗?
沈氏的消息满天飞,新闻登了那么多天,平时关系一般的同学都来关心我,为什么他可以做到不闻不问?
我没有参加高考,为了活下去,我找了个没人认识我的城市,成了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打工妹,我开始在一个高级餐厅里当服务员,每个月3000的工资,刨去1500的房租,勉强够生活,水果都吃不起。
后来,那一年高考成绩公布,他成了h市的理科状元。
h市高考状元景轩的新闻铺天报道,沈氏丑闻热度下降,被轻轻揭过。
我曾经以为自己会挺不过去,事实上,穷人根本没空抑郁,每天回家,我累的倒头就睡,失恋这点痛跟生活的痛比起来根本无足轻重。
只是,在被生活消磨的间隙里,我偶尔还是会想到那段父母庇佑、喜欢的人也在身边的高中时光。
高二那年,我在奶茶店对景轩一见钟情。
我跟景轩同年级不同班。
但为了告白,我早早打听好了他的一切。
那天,他在体育课结束后人来来往的操场上,抱着刚刚陪他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篮球,淡淡地看了我一眼,戏谑道:“大小姐,我对你没兴趣。”
周围不少起哄的声音.......
“景轩,沈国盛的女儿呦,娶了她你这辈子可以躺平了!”
“轩哥,这么好的机会,你不要给我好了.......”
“景轩,麻溜的,别给咱们丢人,实在不行,咱软饭硬吃呗。”
“哈哈哈……”
景轩的脸上没有一丝尴尬和抱歉,他从容自得地跑上去跟他们插科打诨起来,连句再见都没有跟我说。
我的脸烫的火辣辣的,眼里酸涩瞬间充满了泪水,屈辱、无地自容,长这么大我第一次当众表白,却从未受过这样的气,我一言不发站在原地,咬着下唇,听着他们的笑闹声。
手上拎着满满一袋冰的饮料,是我提前去小卖部买的,死沉死沉的,我还从来没拎过这么重的东西,勒的我手指发痛。
一气之下,我手一松,任由那些饮料七零八落的滚在草地上,憋着气大步离去。
混蛋,本小姐再也不要喜欢这个王八蛋!
可是,气过了之后我又更喜欢他了。
想到他站在我面前羽毛一样煽动的睫毛,轻的我想用手指去碰一碰,那双犀利、目空一切的双眼似藏着深海。
洗到发白的黑色T恤穿在他身上也不显穷酸。
少年干净、清冽,似穿越峡谷的那缕风,让人抓不住。
沈思思好像中了景轩的毒。
“大小姐,我对你不感兴趣”,这句话成了我日思夜想的魔咒。
情窦初开的我开始考虑哪里出了问题,
我不够漂亮吗?答案是否定的,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漂亮的小公主,优越的长相,穿漂亮的裙子,背漂亮的书包,走到哪里都能吸引一片目光。
不够优秀?那也说不过去,虽然没有景轩的成绩拔尖,但是我从小跟着名师学钢琴、大提琴和跳舞,也早早在准备出国留学。
想来想去,难不成是“大小姐”三个字的问题?
我开始改变,偷偷瞒着妈妈买网购的廉价的t恤,洗了无数次还是掉色的牛仔裤,也不再让司机开着那辆父亲特地为我定制的粉色劳斯莱斯接送我上学。
听说景轩骑自行车上学,我也跟着买了一辆。
为了制造和他接触的机会,每天一早,我都骑自行车去景轩家那条弄堂口等他。
我第一次发现弄堂口小吃店里的早饭比家里阿姨做的好吃一百倍,大油锅里刚出锅的油条,塑料杯装的甜甜的豆浆,还有随时可能骑着骑行车风一样穿过人群的景轩,这一切让我新奇又激动,也构成了我每天早起的动力。
然而,穿白t和牛仔裤的长发女孩拎着早饭等待的身影并没有赢得少年的青睐。
第一次看见我推着自行车时,景轩猛地刹住车,先是一愣,然后眯眼仔细确认一番,“沈思思?”
我开心地点头,递上早饭。
景轩说:“不用了,我最讨厌吃油条。”
我瘪瘪嘴,有些失望,但丝毫不认输。
我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默默跟着他,骑着车穿过一个又一个红绿灯,然后累的吃下被他嫌弃的那份早餐。
就这样,我跟了他一天又一天。
他并没有表现出不耐烦,但一句话都不跟我说,根本当我不存在。
我的好朋友谢梦雅跟景轩一个班,我托她打听他哪一天过生日,梦雅告诉我,同学们议论过他从来不过生日,问他为什么,他坦荡荡说:“因为浪费钱。”
我惊讶于这个理由,但是在心里默默记下。
他过生日那一天,心情不错,早上看到我时难得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看着我每天变着法给他准备的早餐,第一次接了过去,甚至说了句:“谢了!正好饿了!”
我懵了一瞬,被巨大的喜悦击晕,几乎不敢相信突如其来的转变。
他看我愣住的样子,挑了挑眉,又突然靠近,低下头仔细端详我的脸。
“沈思思,你好像油条吃多了,胖了……”
我的脸瞬间涨成猪肝色,心脏也扑通扑通跳的快要窒息。
但是嘴巴还是很硬:“才没有!”
“没有吗?”他直起身子,似乎看穿了我的嘴硬,笑得开怀,“那就没有吧……”
我在心里骂着这个混蛋,但雀跃的心绪,忍不住上扬的嘴角出卖了我。
“生日快乐”,我几乎算是脱口而出。
他一愣,又很快恢复如初,“别,我可不过生日……”
“我知道”,我鼓起勇气,“放学可以等我一下吗?我们班在楼上,你们在楼下,每次我走的时候你早就走了……”
没等他回答,我又补了一句:“就今天行吗?答应我,我带你去个地方。”
拒绝的话已经在嘴边了,他又咽了下去,然后别扭的看了我一眼,微微点了下头。
这一天,我都在期盼和紧张中度过。
如果他同意,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虽然算不上男女朋友,但是他的态度有了明显的转变,我感觉自己离他更近了一步。
我早就想好了一个地方陪他过生日,是一片种着百亩油菜花的农庄,这个时节开得正好,而且免费观赏,一分钱也不需要花。
实际上,这片庄园已经被我买下,产权人是庄园的管理员,我也提前打好了招呼,否则普通游客根本无法进去自由地观光游览。
但这些,我并不会让他知道。
一下课,我撒腿就往外跑,当我气喘吁吁地赶到车棚时,那个熟悉的身影并没有出现,他的自行车也不在常停的位置上。
景轩走了。
我失望至极,耷拉着脑袋推着自行车往外走。
校门口,墙角边,他手上拎着一个塑料袋,歪着头坐在自行车上朝我吹了一个口哨。
“下个楼需要这么长时间吗?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