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你要死别死我这里啊!
王元璟要做的和一般的法医或者其他什么类似职业的不一样。
他的时间很紧,必须和三尸显化的速度赛跑,所以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让他适应。
并且他要做的还不只是适应,他还要想象躺在操作台的上人是自己,最大程度地与对方感同身受。
涂君房也从不会干涉王元璟的活动,大多数时候,都是他一个人待在停尸房内和尸体作伴。
所以王元璟的日常就变成了这样:
早上被恶梦惊醒,然后在床上盘腿而坐,入定炼炁,弥补损失的精气神。
然后起床洗漱,在没吃早饭的时候进入停尸房,用眼睛去观察尸体的每一寸肿胀的皮肤,用鼻子去感受飘在空气中的蛋白质腐朽的尸臭味,用手去触摸尸体的每一寸“肌肤”......
偶尔躺在另一个操作台上,想象自己和隔壁的老兄一样,是具尸体。
是的,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王元璟已经知道这位尸体的性别了,是个男人。
而之所以要在吃早饭之前去停尸房,是因为如果吃了再去会吐出来,人的心灵远比眼、耳、口、鼻这些感官来得敏感......
想象着自己的皮肤一寸寸脱落腐败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煎熬。
熬不住了,就出去吐一下。
当然大多数时候吐不出什么东西,因为异人的消化能力很强,头一天晚上吃的东西已经消化完了,早上不吃东西的话是吐不出来的。
吐舒服了,王元璟就会吃个早饭,然后再接着入定炼炁。
时间差不多了,又进停尸房和老兄一起。
而后周而反复,直到这一天结束。
对于王元璟而言,这一天当中,最幸福的时光,就是吃饭和炼炁的时候。
“我看你要不休息一下?出去透透气?”
涂君房问道。
“好的师兄。”
王元璟好像想到了什么,点了点头。
在这种阴冷逼仄的环境中,天天与尸体为伴,哪个好人经得起这么造啊!
涂君房说的不错,自己确实应该出去透透气,刚好也有些事情需要处理一下。
黑眼圈愈发浓重、双眼布满血丝的王元璟心中想道。
看着王元璟离去的背影,涂君房忍不住摇了摇头。
这小子!
或许王元璟真的能为三魔派蹚出一条路来。
涂君房心中莫名的有些确信。
......
王元璟从停尸房出来之后,先是回去洗了个澡,将长出毛茬子的头发重新剃光。
然后穿上衣服.....
“嗅......”
自以为崭新出厂的王元璟皱眉,怎么感觉有股尸臭味。
罢了,正事要紧。
他离开殡仪园区之前先去了一趟保安亭。
老孙正安逸地躺在躺椅上眯着眼睛小睡,桌上的收音机播放着德云社的单口相声。
由于平时没什么“客人”所以他这份工作实际上很舒坦,只要能克服得了心中那一关。
而且还有外快可以捞,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啊!
“......”
听到动静之后,老孙坐直身子,才发现是王元璟,结果吓了一大跳。
他娘的,你小子要死别死我这里啊!
“那啥,小王啊,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要不去一趟医院?”
老孙老脸一皱,试探性地问道。() ()
“去什么医院,我是精神有问题,又不是身体有问题!”
王元璟皱眉,有些不满。
这家伙咒我?
天地良心,平时除了触摸尸体的时候,全身上下都用炁包裹着,什么病毒能越过炁的防护让他中招?
真有问题?
老孙心中暗骂,那小涂领回来的到底是个什么人啊!
他讪讪一笑,突然想起精神病最怕别人说他精神病的事情,没想到这小王病了还这么实诚。
“小王啊,精神有问题的话,也要去医院啊!人呐,不能讳疾忌医!”
王元璟这才反应过来是对方误会了,正想反驳,随后眼睛滴溜溜一转,伸出手。
“那你拿点钱来,我去治病。”
“我师哥让我找你要的。”
老孙微微一愣,还真就从一个兜里掏出一捆百元大钞,递给对方。
要就好!就怕你不要。
他心中暗道。
王元璟和涂君房是一路人,只要他们拿了钱,就断没有出卖自己的道理。
王元璟接过钞票,点了点,又皱起眉来。
这被对面一直观察着王元璟的老孙瞅了个正着。
这是嫌少?
他心里琢磨着,而后一咬牙。
罢了,多了就当给你小子治病了。
王元璟又接过老孙手中的钞票,将其合成一摞放入兜中,然后又试探性地看了对方一眼。
还想要!
老孙心中MMP,他赶紧摆了摆手。
“没了,真没了!”
见榨不出油水,王元璟只好失望地收回目光。
他知道老孙说的应该是实话,上次那个送尸体过来的开个三蹦子,能有什么钱?老孙估计也没捞多少。
“希望够吧。”
王元璟自语地道。
老孙以为对方在说治病的事情,无奈,只能又从兜里抽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百元钞票给对方。
“真没了,不信你搜。”
“......”
送走王元璟之后,老孙愤愤不平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
什么人呐这是!
不过收了就好,好歹这钱自己拿的舒坦一些,少赚点就少赚点吧。
自以为被道德绑架的老孙心中安慰自己。
只是等他再次躺在椅子上,却感觉收音机里面的相声莫名的有些聒噪。
......
出了殡仪园区,一路向北走个十多公里就能到达最近的小镇,只不过中间还要翻过一座山。
王元璟预估了一下自己的脚力,这十多公里的路如果走的快些的话,应该半小时左右能到。
不过他并没有刻意加快速度,而是有些悠闲地漫步着,就好像是在踏青一般。
似乎阳光能杀除他身上的尸臭味道。
等到镇里面的时候,大概花了一个小时,即便是这样,对于普通人也只有少数人能做到。
这就是炁带给一个人的变化。
王元璟走进眼前的小镇,心中有些感慨。
小镇的位于南部沿海,是个货真价实的小镇,王元璟看了一下街上的行人,估计整个小镇的人口也就几万人的样子。
他几乎将整座小镇都逛了一圈,才找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客人,请问要点什么?”
......
他的时间很紧,必须和三尸显化的速度赛跑,所以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让他适应。
并且他要做的还不只是适应,他还要想象躺在操作台的上人是自己,最大程度地与对方感同身受。
涂君房也从不会干涉王元璟的活动,大多数时候,都是他一个人待在停尸房内和尸体作伴。
所以王元璟的日常就变成了这样:
早上被恶梦惊醒,然后在床上盘腿而坐,入定炼炁,弥补损失的精气神。
然后起床洗漱,在没吃早饭的时候进入停尸房,用眼睛去观察尸体的每一寸肿胀的皮肤,用鼻子去感受飘在空气中的蛋白质腐朽的尸臭味,用手去触摸尸体的每一寸“肌肤”......
偶尔躺在另一个操作台上,想象自己和隔壁的老兄一样,是具尸体。
是的,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王元璟已经知道这位尸体的性别了,是个男人。
而之所以要在吃早饭之前去停尸房,是因为如果吃了再去会吐出来,人的心灵远比眼、耳、口、鼻这些感官来得敏感......
想象着自己的皮肤一寸寸脱落腐败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煎熬。
熬不住了,就出去吐一下。
当然大多数时候吐不出什么东西,因为异人的消化能力很强,头一天晚上吃的东西已经消化完了,早上不吃东西的话是吐不出来的。
吐舒服了,王元璟就会吃个早饭,然后再接着入定炼炁。
时间差不多了,又进停尸房和老兄一起。
而后周而反复,直到这一天结束。
对于王元璟而言,这一天当中,最幸福的时光,就是吃饭和炼炁的时候。
“我看你要不休息一下?出去透透气?”
涂君房问道。
“好的师兄。”
王元璟好像想到了什么,点了点头。
在这种阴冷逼仄的环境中,天天与尸体为伴,哪个好人经得起这么造啊!
涂君房说的不错,自己确实应该出去透透气,刚好也有些事情需要处理一下。
黑眼圈愈发浓重、双眼布满血丝的王元璟心中想道。
看着王元璟离去的背影,涂君房忍不住摇了摇头。
这小子!
或许王元璟真的能为三魔派蹚出一条路来。
涂君房心中莫名的有些确信。
......
王元璟从停尸房出来之后,先是回去洗了个澡,将长出毛茬子的头发重新剃光。
然后穿上衣服.....
“嗅......”
自以为崭新出厂的王元璟皱眉,怎么感觉有股尸臭味。
罢了,正事要紧。
他离开殡仪园区之前先去了一趟保安亭。
老孙正安逸地躺在躺椅上眯着眼睛小睡,桌上的收音机播放着德云社的单口相声。
由于平时没什么“客人”所以他这份工作实际上很舒坦,只要能克服得了心中那一关。
而且还有外快可以捞,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啊!
“......”
听到动静之后,老孙坐直身子,才发现是王元璟,结果吓了一大跳。
他娘的,你小子要死别死我这里啊!
“那啥,小王啊,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要不去一趟医院?”
老孙老脸一皱,试探性地问道。() ()
“去什么医院,我是精神有问题,又不是身体有问题!”
王元璟皱眉,有些不满。
这家伙咒我?
天地良心,平时除了触摸尸体的时候,全身上下都用炁包裹着,什么病毒能越过炁的防护让他中招?
真有问题?
老孙心中暗骂,那小涂领回来的到底是个什么人啊!
他讪讪一笑,突然想起精神病最怕别人说他精神病的事情,没想到这小王病了还这么实诚。
“小王啊,精神有问题的话,也要去医院啊!人呐,不能讳疾忌医!”
王元璟这才反应过来是对方误会了,正想反驳,随后眼睛滴溜溜一转,伸出手。
“那你拿点钱来,我去治病。”
“我师哥让我找你要的。”
老孙微微一愣,还真就从一个兜里掏出一捆百元大钞,递给对方。
要就好!就怕你不要。
他心中暗道。
王元璟和涂君房是一路人,只要他们拿了钱,就断没有出卖自己的道理。
王元璟接过钞票,点了点,又皱起眉来。
这被对面一直观察着王元璟的老孙瞅了个正着。
这是嫌少?
他心里琢磨着,而后一咬牙。
罢了,多了就当给你小子治病了。
王元璟又接过老孙手中的钞票,将其合成一摞放入兜中,然后又试探性地看了对方一眼。
还想要!
老孙心中MMP,他赶紧摆了摆手。
“没了,真没了!”
见榨不出油水,王元璟只好失望地收回目光。
他知道老孙说的应该是实话,上次那个送尸体过来的开个三蹦子,能有什么钱?老孙估计也没捞多少。
“希望够吧。”
王元璟自语地道。
老孙以为对方在说治病的事情,无奈,只能又从兜里抽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百元钞票给对方。
“真没了,不信你搜。”
“......”
送走王元璟之后,老孙愤愤不平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
什么人呐这是!
不过收了就好,好歹这钱自己拿的舒坦一些,少赚点就少赚点吧。
自以为被道德绑架的老孙心中安慰自己。
只是等他再次躺在椅子上,却感觉收音机里面的相声莫名的有些聒噪。
......
出了殡仪园区,一路向北走个十多公里就能到达最近的小镇,只不过中间还要翻过一座山。
王元璟预估了一下自己的脚力,这十多公里的路如果走的快些的话,应该半小时左右能到。
不过他并没有刻意加快速度,而是有些悠闲地漫步着,就好像是在踏青一般。
似乎阳光能杀除他身上的尸臭味道。
等到镇里面的时候,大概花了一个小时,即便是这样,对于普通人也只有少数人能做到。
这就是炁带给一个人的变化。
王元璟走进眼前的小镇,心中有些感慨。
小镇的位于南部沿海,是个货真价实的小镇,王元璟看了一下街上的行人,估计整个小镇的人口也就几万人的样子。
他几乎将整座小镇都逛了一圈,才找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客人,请问要点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