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磐不解地摇摇头,论他的年纪说,不过弱冠之年,已经在将军府纳入两房妾室,若是盛珣如此,他不介意亲自去给弟弟说门亲事。

    心里衡量着哪家的姑娘比较泼辣些,那明姑娘擅长九节鞭,善鞭世家少见,那些喜好舞剑,骑射的可不少。

    这个想法一直持续了两天,在一个夜中,盛珣刚完成了巡视,商谈的事务,精疲力竭地回到军帐,却见兄长坐在榻上。

    “兄长。”盛珣将腰间的腰带解除挂在门口,又谈起方才的那场口舌之战,“南都之事已经交予李将军…”

    “我来不是为的这件事。”

    盛磐拍拍身侧的地方,示意他坐过来,盛珣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心里总有种惴惴不安的感觉,盛珣坐到板凳上,听他道:

    “你这两日神色恍惚的,别以为他们都看不出来,多大的人了?就这点出息。”盛磐板着一张脸,弟弟方才的举动便引他不满。

    三姐弟中,唯有老三盛珣心思最多,像个闷葫芦一样,好在军中本事超乎常人,他身为兄长,骄傲的同时也对他多加包容。

    老三自小便没了母亲,自己在长姐身边摸爬滚打长大,早就看透了那些女子间的斤斤计较,尔虞我诈。盛磐心底做了一番建设,想着如何引出此行的目的。

    最后还是开门见山:“你老大不小的年纪,有的事可以早做打算。陈士官家的嫡女喜好马术,骑射,今年若是得了机会,就抬进将军府,你也有个暖心人。”

    马术,骑射。

    进入盛珣脑袋的只有这四个字,他下意识的想起不久之前,明昭在京兆的赛马场学习骑射,放纵恣意。她学的快,盛珣还对她说,在塞上骑马最为痛快。

    那时还有很多人,很多事,她在集市上对他的逾矩,她称他为盛铁剑,嘴里吃着糖葫芦…她会捡青楼门口的手帕,后来她最不缺擦汗的手巾。

    以及将军府的点点滴滴,她发烧的脸红彤彤的,会蹲着不自觉睡着,她呵护九节鞭,每天都会晨起练鞭,姿势漂亮,威力惊人。

    点点记忆想是一块块泡沫,没入海洋深处,只有他一个人记得。

    盛磐敲敲榻,“老三,你在听我说吗?”

    “在听。”

    盛珣回过神来,那些过往云烟都来自过去,他艰难地开口道:“男人家建功立业为重,男女私情有何着急。”

    “古人云,先成家,再立业。”

    “兄长,我要休息了。”

    月色沉沦,平沙无垠。

    曼达日牵着马回来时,明昭正在军帐中更换身后的布带,一整条浸满鲜血的血条放在地上,颜色颇深,血气浓重。

    缠绕完成后,明昭照常拉起自己领口的衣服,看着自己凸起的锁骨,她竟没意识到,在匈奴国这短短十几日,自己消瘦了许多。

    陈禹涟也道:“等回了北国,定要让盛珣给你加餐,把肉都补回来。”

    帐外阳光明媚,少有声音干扰到两人的言笑晏晏时分,摆着手头上充裕的干饼,两人我一句你一句。

    “话说皇宫里真有女官?我从来都没见过,那她们可会武功?”

    “当然不会,要不我怎么会对九节鞭这么新奇。”

    话音刚落,门外传来马蹄渐近的声音,明昭回过头去,见曼达日疲惫地站在帐门不远处。

    声音带着几分调笑,“明姑娘,这两日就是在这逍遥快活?”

    “你们匈奴有什么值得让我逍遥快活的。”明昭勾起嘴角,看着她身后牵着马的众人,“端了马市的窝,就只得来马这一样东西?”

    按理说,那人家的吃食也不少。

    曼达日:“除了马,还有菜饼干粮和水源,我们什么时候启程?”

    “现在。”

    明昭站起身子,拍了拍身上沾染的土灰,背后的伤已经好了些,不至于在走路时撕扯得慌,扶起久坐的陈禹涟。

    陈禹涟容貌,气质宛若明珠璀璨,即便是身着脏污,也能窥探出婉转的眼神,身姿为大户人家之女。

    前几日光顾着与明昭交涉,曼达日问到:“这姑娘,也是你们北国的细作?”

    “嗯。”

    旅途展开序幕,在望不到头的沙漠上,起伏的地平线几乎与天际交融,金灿灿的沙子腾飞,滑过马儿黑亮的毛发。

    陈禹涟不会骑马,只能坐在明昭身前,她的臂膀贴着她,感受到那块活动的肌肉,明昭清楚的呼吸,在她耳边道:

    “之前盛珣跟我说,塞上骑马很痛快。”

    一听这个人名,陈禹涟小鹿乱撞的内心停了片刻,拉下脸:“他说的挺对。”

    “也就这一次了,公主可要坐好了。”明昭小声道,她的声音清润,在陈禹涟的耳朵里想是清凉的暄风,深入骨髓,她从没有这种感受。

    马蹄声,嘶鸣声,以及风声掠过,她们徜徉在沙漠之中。

    她问:“明昭,你会回京兆吗?”

    她答道:“可能会,也可能是翠岭,北塞…我还想去江南。”

    这些地方陈禹涟大多没有去过,她身为公主,大半生娇养在皇城下,京兆繁华,景色宜人,只听闻过江南水乡,烟波浩渺。

    “为什么?你受了很重的伤,盛珣会让你回京兆,你举目无亲,不如去公主府……”

    公主府。明昭心想,她能去那个地方吗。

    除去自己侍卫,护军的身份,她是带和亲公主回京的罪人,虽说边境战事大捷,可她回去迎来的结局,会像枫叶般飘忽不定。

    “以后的事,谁又说得清呢。”

    不远处驰骋的曼达日追上来,看上去心情不错,问道:“明昭,我看你长得漂亮,怎么有从军的想法?莫非家境贫寒?”

    明昭睁眼说起瞎话:“对,不止,我家连房顶都没有,刮风下雨天只能淋着,太苦了,所以才充军的。”

    闻言,曼达日大惊失色,憋笑的陈禹涟强忍着笑意,道:“说的对吧,我们北国女子就是想充军就充军,的确自由。”

    “那你们从军可有报酬?”曼达日咽了口口水,已经到了这地步了,到北国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实在不行,她也能成为北国大军的一员……

    明昭接着道:“有什么报酬,我将军比我还苦,从军至今没吃过第二样菜,才把我养的干巴巴的,瘦脱相了快。”

    “啊?你们将军居然不吃大鱼大肉…”

    那还是算了吧。

    曼达日心里有一幅崭新的未来蓝图,北国版图之大,她要跟姐妹们找一个水源丰富,群山环绕的地方居住,她会用沙土盖房子,住宿不是问题。

    出发已经三四个时辰,开弓没有回头箭,她唯一犯难的问题便是——怎么将日阿西从北国军营中解救出来。

    北国军是否会接纳她们,这是肯定不会的,但她不在意,只要留着一条命,天高水远,未来的路她同姐妹们一同应对。

    万缕红霞四溢,金色的涟漪扩散,几人身上都带有了几分柔情。

    榆林城现在成为一座边境城池,昔日的繁华不复存在,鲁奇坐在城关的一件屋中中,手里是刚从南都寄来的信件。

    上面的内容刺眼:榆林马市拉德惨死,丢失近二十匹骏马。军营十八名女细作失踪,南都城关无通行记录。

    这是一封热乎的信件,拉德作为军营长期的合作马商,一直承包着骏马的租用。南都骏马缺乏,蒙奇朵前去借马,才发现这件惨案。

    前面的字迹潦草,若是一抹,还能沾上未干的笔墨,蒙奇的手不自觉收紧,内心承川字型,猛得将面前的木凳踹飞。

    砰!

    凳子被甩的四分五裂,蒙奇内心像是喷火一样愤怒,这明摆着的事实在他眼前…女细作杀了拉德,不知所踪。

    南都城关没有细作们的通行记录,小小榆林,只有一个地方需要用马出行,那便是远在沙漠之外的北塞,随路途遥远,但直通军营。

    女细作何时与北国扯上关系的,蒙奇无从得知。

    “现在榆林有多少兵马。”他问道,内心翻涌的情绪让他的声音干涩,也许是休息不好的缘故,脑袋顿时有些眩晕。

    侍卫:“榆林有五千士兵,骑兵五百,殿下有何指示。”

    “派三百骑兵,去娲尔沙漠,追十几名匈奴细作女子,即刻乱箭射死。”

    说完,鲁奇又狠狠道:“如果这都追不到,那便没有必要养活没用的骑兵。”

    “是。”

    侍卫快步走出屋子,独留蒙奇一人,他望向窗外的土地,严阵以待的士兵,攥紧了拳头。

    虽说那些女细作在军中存在微弱,但也了解不少匈奴军营事务,若是泄漏敌国,那先前的作战方针只能推翻重来。

    只能怪他忽视了这些女子,本以为扔在那里,不浪费粮草水源的自生自灭是最好办法,谁知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

    匈奴国凶猛的将才少有,绝不能将这好不容易堆砌起来的江山让女人覆灭。

    日月轮回,转眼已是逃离的第十日。

    距离北塞的旅途已经不是那么远在天边,若是今日再加把力,明儿便能回到北塞。马儿休息,惬意地慢慢走着。

    明昭回头看了眼身后的曼达日,忽然留意到一座山坡之后,一队快速驶来的骑兵。

    不安的感觉迅速蔓延至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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