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狗子估计是被主人抛弃了。”王浩峰揣着下巴,观察着狗子后腿,“看样子,好像是摔断的。”

    余秋堂点点头,“有可能。”

    一般来说,猎人不会将狗舍弃,狗子就跟亲人一样。

    但如果是碰见难以应付的危险,主人无奈首先撤退,狗子便成了殿后,吸引野物的主力军。

    结果可能就是人逃脱了,狗子受伤或者死亡。

    稍微好点的就是眼前狗子这样,虽然没有死,但被抛弃在山上,只能自己下山。

    犬科动物之所以能在自然界里占据一定地位,得以生存,并不是靠单体作战,任何犬科动物单体都强不到哪里去。

    然而,犬科动物里,最弱的恰恰就是被人类完全驯化的狗子。

    相比之下,如果是一只孤狼,也能有生存的余地。

    可把一只狗子丢在山林里,哪怕它是只猎狗,也基本无法生存。

    “那现在咋办呢,猎狗一般也不会认其他主人。”

    余秋堂想了想,笑道:“就先让跟着吧。”

    “跟着倒也没事,一直跟着我们回家的话,还是有点麻烦。被它的主人找上门,肯定不会说我们是为了帮这狗,反而有可能诬陷我们,反咬我们一口,说我们带走了他的狗。

    到时候,我们也是有理说不清,好心被当成驴肝肺了。”

    余秋江想的比较远,也比较理性。

    余秋堂点点头,“确实没错,所以我说让跟着,在这个大山里面碰到。如果不管的话,也说不过去,能碰到就是一种缘分吧。”

    余秋江听余秋堂这样说,也找不到反驳的理由,看了看狗子点头默认。

    “好啦,小家伙,你就跟着我们吧。”于秋堂说着便向前走,狗子看了一会儿,也跟着他继续蹒跚着向前。

    傍晚的山林,宛如一幅宁静而神秘的画卷,树木静静矗立,枝干在夕阳的余晖中勾勒出优美的轮廓,风轻轻地吹过,树叶沙沙作响,仿佛在低声诉说着山林的故事。

    偶尔抬头,便能看到鸟儿在枝头跳跃,歌声婉转悠扬,像是为这片山林奏响了一曲美妙的乐曲。

    远处的夕阳如同一颗橘红色的宝石,渐渐地西沉。它的光芒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地面上,形成一片片斑驳的光影。

    风带着山林的香气,吹拂着人们的脸庞,让人感到一种与自然融为一体的和谐,人们可以抛却一切烦恼,沉浸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感受着宁静与美好。

    九点刚过,三人来到山脚下,放眼看去,刚好能将整个村庄尽收眼底。

    傍晚的山村,充满了宁静与祥和的气息。院落中,炊烟袅袅升起,宛如一条条柔软的丝带,缓缓地飘向天空。那温暖的火光,透过窗户,照亮了屋内的每一个角落。

    村道上,有未栓绳的狗儿悠闲地散步,时不时地停下脚步,嗅一嗅周围的气息。鸡群在院落周围寻觅着食物,它们的咕咕声,为这个宁静的山村增添了一丝生机。

    时间仿佛变得很慢,人们享受着这份宁静与美好,忘却了一切烦恼与疲惫,感受生活真谛。

    又半个小时,三人来到余秋江家。

    傍晚九点钟,余春菊已经将所有的门都关的紧紧实实,里面也没有点灯,看起来房间全部黑乎乎的。

    余秋江上前喊开门,余春菊在里面反复确认是哥哥声音,这才小心翼翼打开门,待看到却是大家回来,这才彻底将门拉开。

    “哥,不是说要明天回来吗?怎么今天晚上就回来了?我还以为大晚上的是谁敲门呢。”

    “事情办的比较顺利,所以就回来早点。我不在家把门关紧是好事。以后也一直这样,我回来会敲门,到时候你再开门就是。”

    余秋江肯定了妹妹做法。

    他性子冷,对别人都不大热情,但对妹妹却格外温柔,说话声音也细微很多。

    余秋堂笑道,“现在这边人少,所以有点荒凉,警戒性强一点也没事,等到后面我们都搬过来,这边就热闹了。到时可以互相照看,春菊以后就不用这么害怕。”

    余春菊羞涩笑笑。

    她依然还蒙着脸,只能看到她月牙般的眼睛,在油灯昏暗的光泽中,依然显得很灵光。

    余秋堂忽然想到,他已经记不起余春菊的样貌。

    记忆中,她好像一直是这个样子,穿的严严实实,把自己包裹在衣服内,脸上也蒙的得很紧。

    如果真有什么记忆的话,那就只有她的眼睛,看到最多的也是眼睛。

    这双眼睛有时候会显得很羞涩,有时候又有点胆怯,但是看到熟人了,却又神采奕奕,又显得很活泼。

    “你进房间去吧,我们这边还有点儿事情。晚上风大,可不要吹的病又犯了。”

    “嗯,哥。”余春菊听话回去。

    余秋堂看在眼里,对余秋江说,“江哥,你也不要太操心了。等我把钱攒够,就一起去西安吧,那边大医院多,肯定有办法治这种病。”

    余秋江点点头,“我就是这样想,治春菊的病是我最大心愿。要是她能像个普通人那样出来,不怕风吹,不怕太阳晒。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能和其他的小孩子一起玩,我就满足了,让我吃再多的苦,我都能坚持下来。”

    “嗯,会的。”余秋堂对余秋江的说法感同身受。

    他也是这样想余春梅的。

    想着等这边安顿好之后,不管花花多少钱,都要把余春梅的身体恢复到医学能到达的极限。

    让余春梅这个苦命的姐姐,这一辈子少吃点苦,也能感受到一些生活的幸福。

    余秋堂和余秋江说这些时,王浩峰感觉自己根本就搭不上话,想着别人都有很强的目的,那我的目标又是啥呢?

    我又没有兄弟姐妹,没有父母,没有需要我照顾和帮助的人。

    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汉。

    光棍汉……

    他突然想到,为什么我不快速解决光棍汉的问题呢?

    想办法找老婆呗。

    可一想到老婆,他便眼前闪出一个人的影子。

    只要一想到柳春燕的模样,他心里就会涌起一股开心,渐渐的,就连心跳也加快起来。

    老柳住在医院已经半个多月,他中间去看过几次,柳春燕对他倒很客气,似乎挑不出毛病,但他总觉得有点不得劲,完全没有他想象中的那种味道。() ()

    罢了,明天刚好逢集,顺便以赶集顺路的理由再探望一次呗。

    他心里想着。

    现在他们搞到熊胆,又搞了这么多桑黄,能分到一些钱。

    哪怕给彩礼应该也够了吧。

    如果柳春燕还想要院子,或者说要自行车这些东西,只要她愿意嫁,都会想办法赚到。

    行,明天就给老柳叔说,老人家的口风。

    柳春燕同不同意且不说,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若是能得到老柳叔的认可,然后再找柳春艳想必就简单多了。

    他再好看,再漂亮,再有气质,总还是要听他爹的话吧。

    “哎哎,峰子,发啥呆呢?!将东西放下来啊。”

    余秋堂的喊声将王浩峰喊醒,他尴尬的收回思绪,一边答应着,一边将身上的东西全部放在铁匠铺旁边的房子里。

    在放东西的时候,他眼睛扫过余秋堂的脸,突然觉得很羡慕。

    要是他也长得像余秋堂这样好看,肯定很讨女孩子喜欢吧。

    为啥自己这个哥们啥这么好呢?

    人长得好看就算了吧,力气还大,又会打猎。本事大的要命,咋会不讨女孩喜爱呢?

    他忽然记起来,上次去卫生院,柳春燕就跟他打听过堂堂,问他为什么没来医院,他当时也没有在意。

    现在回想起来,肯定是柳春燕对堂堂的好感要比他强。

    他突然有点难受。

    他心里是一种很复杂的感觉。

    一方面他觉得自己的兄弟,发小,能被那么好的姑娘喜欢,是件令人开心的事。

    可另一方面,那个喜欢她发小的姑娘,却偏偏是自己喜欢的人,那就变得很难受了。

    难啊。

    咋就这么难呢。

    王浩峰这个没有什么心眼,也不曾深层次考虑问题的小伙子,第一次有了烦恼。

    这种烦恼,关键还没有办法处理。

    他实在想不到该怎么样去通过努力,或者说哪怕是辛勤劳动就能解决这件事。

    根本就解决不了,他没这个能力。

    “好,东西就先放在这里。峰子,你明天再帮我们借一辆骡子车,用车把东西全部拉到镇上去。

    如果我再担着去镇上,太显眼了,我还不想让很多人知道我力气大。这个艰巨任务就交给你了,有没问题?”

    余秋堂把黑熊肉,他的钢叉,以及他的五六半全部放余秋江这边,这些东西带回去也没有意义,还要重新带过来。

    再说什么枪,钢叉拿着在村里进进出出,让别人看了也不舒服。

    他发现王浩峰自从回来后,好像变得有点沉默,甚至说有点儿迟钝,他问话回答的也不积极,往往要重复几遍,他才突然仿佛被从睡梦中惊醒。

    “峰子?”他戳戳王浩峰,“你发啥呆呢?”

    王浩峰突然从胡思乱想中惊醒,迷茫的看着余秋堂,“啊,你说啥?”

    “没事吧,身体不舒服?”余秋堂伸手摸了下王浩峰额头,是有点温热,但也没到生病的程度。

    “哦,我好着呢,”王浩峰已经彻底回过神,哈哈笑道,“你刚才说啥?”

    “你真的没事?”余秋堂半信半疑,盯着王浩峰眼睛问道。

    “真没事,我能有啥事嘛,说啊,你刚才让我做啥来着?”

    “哦,我说让你明天再雇下骡子车,到时将东西拉到镇上。”

    “没问题,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保证完成任务,那明天几点在这里集合?”

    “六点吧,我们早点去。”

    “得。”王浩峰说着,提起他的斧子,“那我先回去,趁别人还没睡,说下雇佣车的事。”

    “行。”

    “那我走啦,”王浩峰哈哈笑笑,又对厨房烧火的余秋江喊了声,“江哥,我先回啦,明见。”

    余秋江在里面拉风箱呢,没听清楚,待将开水灌入暖水瓶,跑出来才发现王浩峰已经走了。

    “咋走啦,不是说吃完饭再走嘛,炒点菜和肉,我们喝点酒,我酒瓶都打开了。”

    他不解地问余秋堂。

    余秋堂笑笑,“我让他雇个骡子车,他说要早点回去找,去的晚人家都睡下了,打扰别人不好。”

    “这样啊,”余秋江也没多想,只是遗憾地说,“这几日我们收获好,还想着庆祝庆祝呢。”

    “有机会,有机会。”

    余秋堂看着王浩峰在月光下渐渐远去的背影,突然发现这个发小,哥们,也有了他的心事。

    并且不准备向之前那样倒糖豆子一般倒给他听。

    他有了自己的秘密。

    他欣慰地笑起来。

    一个男人开始有了自己的秘密,并且能忍住不对人讲述,说明他开始走向成熟,世人都喜欢直接单纯的人,但若真有人一生都单纯,反而无法得偿所愿。

    因为这个世界,本就是复杂的,单纯的人只会被辜负。

    唯独那些看清楚世界本质,在外处事游刃有余,内心深处依然留有一份宁静的人,才最可能获得幸福。

    这样就蛮好。

    晚上回家,余秋堂将桑黄放在余秋江处,只带着熊胆回家。

    倒不是熊胆值钱啥的,而是熊胆还需要进一步处理才能外卖。

    熊胆刚从熊身体内拿出,其实就是一个熊的器官,不管拿给药材贩子还是药材供销社,人家都不会直接要。

    必须要进行一些吸附处理。

    简单说,就是让熊的胆汁全部吸附在胆囊上,而不是挥发殆尽,那样就会失去熊胆的功效。

    在古代,人们一般在冬季捕猎黑熊,捕获后,会剖腹取胆,割取时先将胆口扎紧,再小心剥去胆囊外附着的油脂,用木板夹扁,悬挂于通风处阴干。

    还有一种方法,可以搞个石灰缸,将熊胆放于其中干燥,相当于是后世干燥剂,千万不要晒干或烘干,那样胆囊会有腐臭味。

    但余秋堂自有他的办法,更为简便,也也更为有效,能将胆囊完好保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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