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浓于水。

    余春梅的眼泪让于余秋堂心里也十分难受。

    但他知道现在这个状态,可不是两个人都心情低沉的时候。

    本来在说一件好事情,怎么搞的反而这么难过呢?

    现在他认为该说的已经和姐姐铺垫好,相信姐姐对米文忠还是有感觉。

    老实的人对老实的人总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

    而且,在这些天干活过程中,他也经常看到米文忠和姐姐聊天,相信两个人是有一些共同话题。

    可能没人说和,这种关系就保持在一个静止的状态,等到米文忠干活完之后回去,他们就变成了曾经的过客。

    但是这个时候,若有人给加一把火,添一点柴,说不定两个人就会靠近一些,事情就成了。

    这个年代,撮合一对男女,明显要比后世方便的多。

    只要人品道德好,两家家境不要差的太远,文化水平相当,基本上就可以凑合。

    很多夫妻在结婚之前,一共也就见了两三次面,真正处关系都是婚后慢慢培养起来。

    就别说其他,余秋堂上辈子和米雅丽,在结婚前也没见过一两次面。

    人人都一样,没有任何人能超脱时代。

    “姐,你先不要难过。你要相信我,我这样说了,肯定是有办法把你的病给治个七七八八。

    现在医学技术发达了,已经不是以前,只要我们能赚到钱,花钱到好的医院去看病就能看好。

    我们现在说的是你和文忠哥的事。你到底心里是咋想,跟我说嘛,我是你弟,难道对我还有隐瞒不成。”

    余春梅被余秋堂这样问,明显很不好意思,她背过身子,手里的抹布拧来拧去,足足犹豫了好几分钟,才轻声说道:

    “你问我这事,让我怎么说嘛?这种事我也不知道怎么搞,我也没有经历过。你要说我对人家有没有好感,最多只能说挺喜欢聊天,那这是不是……我说不清!”

    余秋堂笑笑,“只要不讨厌就行。你们相处的时间太短。不过以我看人的眼光,我觉得文忠哥确实是个塌实稳重的好男人。你们要是能在一起,真是再好不过。”

    余春梅这才点点头,却很快又说:“堂堂,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突然问起这种事?让我都没有个准备,我也不知道跟你说啥。心乱糟糟的。”

    余秋堂知道这是姐姐的真实心理反应。

    她常年待在家里,也没什么朋友。不能像其他孩子那样到处去跑着玩儿。所以。

    她其实内心,包括见识都很狭窄,很单纯。

    都只有最淳朴的想法和念想。

    可是这样的性格,只有碰到很好的人才能当成宝贝,若稍微圆滑一点,人品次一点儿的人,肯定就要受很多罪,到时候被人家欺负的受不了。

    “没事,就是我和丽丽聊天,谈到了他哥的婚事,丽丽说他哥也很难搞,找不到媳妇,相亲的人都嫌他哥太老实,过日子可能会被别人欺负。

    相亲一个失败一个。

    明明本事还好,人长得也不赖,就是一时半会儿没找到对象。

    那我就想到,近水楼台先得月。

    既然有这么一个好的对象放在面前,我们肯定要去珍惜,不能眼睁睁的看着错过才后悔吧。”

    余春梅点点头,心情非常复杂,嘴唇动了好多次,最后还是无奈低下脑袋,“我看还是算了吧,姐这个身体,不管和谁在一起,嫁给哪个男人,都要让别人跟着受罪。

    自己一辈子过不好就算了,哪还能影响别人呢?

    丽丽她哥虽说人太老实,但老实又不是坏毛病,总有能看得上他。碰到那识货的,嫁给他,日子不知道要过得多好。”

    余秋堂知道,一时半会儿姐姐的心结不会打开。

    他也就是探探姐姐口风。

    看她对米文忠到底是什么想法,排斥不排斥。

    现在听起来,她更多的是比较自卑,觉得自己身体会拖累别人,还是不愿意想这个事,也不敢去想。

    既然这样,如果她的身体变好一些,或许就能产生勇气,尝试着去接受米文忠。

    他这边的情况已经打探清楚,剩下的就看米雅丽和米文忠那边怎么样。

    不过,以他对米文忠的了解,应该是没有太大问题。

    米文忠上一辈子找的那个对象,除了腿没问题,哪里都没有一点好。

    也就能称得上个女人罢了。

    要不是那个女人折腾,像米文忠这样能干,又懂得体贴人的老实人,日子还不知道过得有多好。

    .

    撮合两人婚事,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

    米雅丽比较害羞,不好意思和哥哥说,于是便拖了下来。

    余秋堂也不好一直催。

    他也知道这种事需要看缘分,瞅时机,说不定什么时候机会就突然来了,那时候再说的话,就能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要是没有这个时机,硬上的话,可能得不到想要的,反而会弄巧成拙。

    不过有一件事,却是等了好几天,时机终于来到了。

    那就是抓回来的那只公麝,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育、小心照顾后,身体终于恢复正常,生龙活虎,又蹦又跳。

    一切预示着他可以愉快的被取麝香了。

    取麝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对于生手或者新手来说,那是相当困难。

    别小看麝,它其实是有犬齿,一个人是很难控制住,稍微不注意,犬齿就能将人割伤,所以一般取麝香时,需要三个人。

    一个人专门负责取麝香,一个人负责抓住公麝,另一个人要端着麝香盘。

    抓麝的人必须力气大,而且要胆子大,心智比较稳定,不会受公麝的挣扎而波动。

    而取麝香的人最重要,他要非常熟练,能快速的将麝香从香腺里取出来,尽可能减少耽误时间。

    并且,在取的过程中还不能把麝的香腺内壁划伤,更不能留下太大的伤口,导致麝的腺体发炎。

    熟练度高者,两三分钟就可以把麝香取出来,但是熟练度低的人有可能十分钟都搞不定。

    甚至还会因操作不熟练,对麝造成很大影响,以至于麝形成应激反应,产香的数量和质量急剧下降。() ()

    所以,在正常的养麝基地,能够取麝香的人都是老师傅,普通人轻易不会让去触碰。

    王浩峰听说余秋堂准备取麝香,自然是自告奋勇,一定要和他一起。余秋堂没有办法,只好让他端麝香的盘子。

    抓麝的工作,肯定是要交给余秋江,因为余秋江的力气大,而且性格比较稳。

    不至于突然发生异常情况,导致麝伤到人,或者说人伤到麝的腺体。

    至于端盘子,他本来是准备让米雅丽端,毕竟之后他们成家了,这些事情还是希望能和米雅丽一起配合着做。

    但是王浩峰硬要来参与一下,他也不忍心拒绝,只好让他来试一次。

    可把王浩峰给乐坏了。

    这日天气不错,天上有太阳,背风的地方就显得格外暖和,非常适合。人晒太阳以及取麝香的工作。

    余秋堂将早准备好的工具全部拿出来。

    一把挖麝香的挖勺、盛香盘、固定的架子、镊子、剪刀、药棉、消炎膏、碘酒、青霉素等。

    这些东西有些是家里常有,比如说挖勺,还有一些是从药房里面要的,比如说镊子、剪刀、药棉,还有消炎药、碘酒、青霉素等等。

    要在这个年头准备这些东西还真是不容易,幸亏他提前几天就开始跟药房大夫商量了,然后才勉强凑起来。

    考虑到以后他需要这些东西的量比较大,专门给大夫带了一条烟,也算是和别人打好关系。

    以后要的时候会提前给大夫说,让他帮着备一些东西回来。

    特殊的年代就是这个样子。

    并不像后世,买什么东西都那么简单,你只要有钱,走到街道到处都可以买。

    这个时候很多东西,尤其是这种特殊的,平时很少用到的东西,真是一时半会买,找不到买的地方。

    尤其是需要那么大的量,都有各自专业的供货渠道,你想要拿到货,就需要和这些渠道的人打好关系。

    “我怎么看你有点紧张?”

    余秋堂拿着个勺子站在麝面前,还没有动手,就看到王浩峰颤抖起来,就仿佛像是被电了一下,好好的盘子端成了筛子,抖的不行。

    他不禁开玩笑。

    “我哪里紧张了,我这是重视,重视你不知道吗?一想到我要端这么贵的东西,就这么个牌子端起来,你说我能不激动吗?换做是你,你说你激动不?”

    “哈哈,我激动什么?我要是激动的话,还怎么去挖?你把盘子端好,抖倒没关系,只要等一下,不要把麝香给我抖在地上。

    其他东西都不重要,麝香是我要给我奶看病的,你要是倒在地上,那我下次干什么都不会再喊你了。

    我本来是想让丽丽帮我端的,你可是自告奋勇,不能让我失望,听见没有?”

    米雅丽和余春梅在不远处晒太阳,刚吃过午饭,干活的人照例去收尾,她们也得以暂时休息。

    就连余春菊也裹得严严实实,靠着墙壁坐着。

    冬天吹的是西北风,他们这个方向,西北被房子全部遮住,不可能有风吹过来。

    听提到自己名字,米雅丽朝这边看眼,刚好看到余秋堂也看向她,抿嘴笑笑。

    王浩峰最怕激他。

    听余秋堂这样一说,那还得了。坚决保证完成任务,肯定不拖余秋堂后腿,不然的话就罚他以后永远不跟着余秋堂进山。

    余秋堂这才笑着答应了。

    他也只是敲打一下王浩峰。

    这家伙做事比较毛躁,冒冒失失的,万一出点儿问题,那他真的是欲哭无泪。

    “江哥,你准备好没,好了我们就开始?”

    余秋江点点头,“可以了。”

    说着,他将麝固定在准备好的麝架上,一只手抓住麝两只后肢,一只手则抓住它双耳。

    这个过程如果是熟练的人,可以不借助麝架直接完成,但余秋江虽然有力气,却没有取麝的经验,所以需要将麝身体固定在一个麝架上,抓住前后就行。

    麝的后腿力量很大,且腺体在身体后侧,若是不抓住麝腿,可能因为疼痛,麝会踢伤取麝人。

    同样,如果不使劲抓住耳朵,麝的脑袋就会拼命摇摆,他六七公分的犬牙可不是闹着玩,肯定会划伤人。

    这只公麝因为生长在野外,还从来没有被人取过麝香,这是第一次。

    尽管他和余秋江关系还不错,每天都能看到余秋江,知道这是自己的好伙伴。

    但是,伙伴儿就是伙伴儿嘛,你今天突然把我压在架子上,这是要做什么呢?

    公麝很显然不理解,挣扎的相当厉害。

    可是,它毕竟只有几十斤的力气,哪是余秋江这种接近斤力气的对手。

    慢慢的,挣扎一会儿后,麝放弃希望,开始老老实实的瘫倒在麝架上,腹部也露了出来。

    “差不多了。”

    余秋堂左手的中指和食指在香囊基部固定,大拇指按住香囊口,无名指和小指按住香囊体。

    轻轻揉捏,给腺体做着舒服和放松的按摩。

    这可是祖传秘方,公麝很快就经受不住,发出舒服的咪咪声。

    余秋堂知道时已到。

    他快捷而稳定地右手持挖勺,轻插人香囊内,轻缓转动挖勺均衡地向外抽动,棕红色的麝香便顺口落入香盘。

    其实挖麝香和采耳差不多,只是挖出来的麝香可比耳屎多很多,如果是成年的麝,一般可以取十几克。

    但这种野生麝,第一次取麝,还是要稍微克制,不要一次性取太多,导致麝无法适应。

    要是人工饲养,林麝差不多可以取到二十克以上的麝香。

    余秋堂取麝香的手法并不熟练,为防止伤害香囊内膜,他取得非常小心,差不多接近八分钟,才大致取够需要的麝香。

    取完后,给麝消炎,擦洗腺体时,觉得相当疲惫,也不知是手法不熟练,导致精神压力太重所故,还是单纯就是累。

    想着若是那些专业养麝的人,那么多麝,取麝该多麻烦,他们定有好的方法。

    搞定麝后,他让余秋江过个把小时再喂麝,自己急忙将挖好的麝香从王浩峰手里接过来。

    他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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