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达成合作
陈小奇离开以后,办公室里便只剩下周子恒与刘志文俩人。
刘志文给周子恒倒了一杯茶水,这才开口:
“听小奇的意思,你对签约有很高标准?
说说吧!你都有什么要求,如果不是特别过分,我会尽量满足。”
如果换一个人,亦或者周子恒的这张磁带并不是那么吸引人,那刘志文绝对不会说这句话。
但显然,周子恒这张磁带已经成功吸引到了他。
并且,刚刚陈小奇的话也起到了很大作用,刘志文还真怕签约条件不好,导致周子恒拿着磁带去找新时代发行。
周子恒组织了一下语言,这才开口:
“刘总,我是这么想的,我们不签歌手合约,而是以合作的方式……”
周子恒的话还没说完,刘志文就眉头一皱,打断了他,“你是说你不跟我们签歌手约。”
“是的!”周子恒点头,说道:“我自己有能力为自己的磁带唱片创作歌曲。
我自信,我以后的歌曲不会比这张磁带差。”
顿了一下,周子恒也不怕得罪刘志文,继续说道:“说实话,我不觉得我加入太平洋以后,公司能在歌曲方面给予我太多帮助。
既如此,我还不如不加入,直接以独立音乐人的方式与你们合作。”
独立音乐人与公司合作这种模式不仅在国外流行。
目前内地虽然音乐文化并不强盛,但同样已经有人采取的这种方式与唱片公司合作。
崔健、刘欢等目前内地一流的音乐人便是独立音乐人,自己制作唱片,然后交给几大唱片公司发行。
所以,周子恒此举其实也不算开先例。
只是,相比签约了唱片公司,独立音乐人的确要艰难一些。
就说资源方面,独立音乐人就少得很。
唱片公司宣传唱片的时候,其他时间并不会帮歌手上电视或者电台。
这些都要歌手自己联系。
当然,这些在周子恒看来并不是大问题。
商演、上电视,上电台,这些都是基于歌手的名气来决定的。
只有你的歌有人听,你名气大,这些都不需要你自己去联系,他们都会找上你。
刘志文眉头紧锁,忍不住有些气愤的说道:
“周子恒同志,你这样让我很难办啊!”
周子恒似是没听出他语气中的气愤,而是继续开口:
“刘总,虽然我不与太平洋签歌手合约,但并不代表我不属于太平洋了。
我可以与太平洋多签几张唱片。
您想想,太平洋几乎都不需要投入,只管发行出版,就能获得一份不错的收益,这何乐而不为呢?
你们太平洋甚至都不用担心我以后能不能火,我要是不火,唱片没有销量,你们也仅仅是损失一些制印磁带的原材料费以及宣传费而已。
且,您难道觉得这张磁带没有市场吗?
只要它但凡卖出十几万张,太平洋便能盈利。
而这其中,太平洋唯一损失的就是多付出一些收益给我。”
刘志文面色不太好看。
他当然是希望直接签下歌手。
因为只要签下了歌手合约,以周子恒的外形条件,再加上这张磁带,他有把握将周子恒打造成内地第一代偶像。() ()
另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以后周子恒创造的收益,太平洋可以拿大头。
但周子恒只与太平洋合作,那情况就会不太一样。
周子恒自己负责制作自己的唱片的话,这就代表他要拿的数目不是简单的歌手工资,而是直接按分成来算。
从唱片公司的角度来说,他们是并不希望多让出一分利益出去的。
只是……
扫了一眼桌上的磁带,让他放弃这张磁带,他又舍不得。
前面就说过,八十年代时期,内地几乎很少有原创音乐,畅销的磁带大部分来自港台与扒歌。
现在,上面搞了一个版权法,翻唱需要获得版权,不然就是犯法,这直接掐断了各大唱片公司扒歌的想法。
至于港台唱片。
港台的唱片在内地发行出版,那同样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越大牌的港台歌手,内地的磁带发行出版权,代理费就越贵。
其他不说,就四大天王,内地唱片出版公司要拿下他们的唱片代理权,单张唱片的代理费就不低于数百万。
数百万,这在这个年代可是天文数字了。
花数百万拿下代理权,这其中还有一定风险在里面。
虽然这个时期的港台大热歌手的唱片在内地销量大多很好,但也难免会出现哑火的情况。
太平洋就遇到过几百万拿下一张唱片的代理权,结果销量不达标,赚的钱还不够代理费的情况。
且,现在港台歌手的代理权已经不是给代理费就能拿到的了。
就在今年,外国公司眼热内地庞大的磁带市场,与佟素岚申请成立了一家音像制作公司。
包括宝丽金、华纳在内的所有大牌歌手的内地磁带出版制作权都给到了这家公司,让这家叫做广东彩翎的公司直接成为了内地最大的引进商。
而此举,可谓是直接掐断了太平洋等公司引进港台唱片的想法,不得不开始培养自己的歌手。
扒歌不行了,引进港台歌手的唱片也不可取了。
包括太平洋在内的唱片公司对于内地歌手,特别是有创作能力的歌手的重视力度自然也就越高。
刘志文也不是没眼光的人,从周子恒这张磁带来看,他已然发现周子恒的创作才华很强。
最起码目前太平洋并没有这种人存在。
沉默了许久。
刘志文深吸了一口气,退了一步,“就按伱说的,合作吧!
不过,你的分成不能太高,最多两成。”
说着,似乎担心周子恒嫌这個分成少,他主动解释道:
“你不要觉得少,这个分成已经算是开先河了,且如果你的唱片销量成绩好,之后可以再往上加。”
两成!
说实话,周子恒对这个分成并不满意。
但他也知道,仅凭一张还没发行的磁带就能拿到这个分成,已然算是刘志文看在他才华的份上了。
所以,他没继续反驳,而是点了点头,同意了这个分成比例。
反正,刘志文说了,之后如果销量好,后续的唱片会视情况给他加。
有这一点就够了。
刘志文给周子恒倒了一杯茶水,这才开口:
“听小奇的意思,你对签约有很高标准?
说说吧!你都有什么要求,如果不是特别过分,我会尽量满足。”
如果换一个人,亦或者周子恒的这张磁带并不是那么吸引人,那刘志文绝对不会说这句话。
但显然,周子恒这张磁带已经成功吸引到了他。
并且,刚刚陈小奇的话也起到了很大作用,刘志文还真怕签约条件不好,导致周子恒拿着磁带去找新时代发行。
周子恒组织了一下语言,这才开口:
“刘总,我是这么想的,我们不签歌手合约,而是以合作的方式……”
周子恒的话还没说完,刘志文就眉头一皱,打断了他,“你是说你不跟我们签歌手约。”
“是的!”周子恒点头,说道:“我自己有能力为自己的磁带唱片创作歌曲。
我自信,我以后的歌曲不会比这张磁带差。”
顿了一下,周子恒也不怕得罪刘志文,继续说道:“说实话,我不觉得我加入太平洋以后,公司能在歌曲方面给予我太多帮助。
既如此,我还不如不加入,直接以独立音乐人的方式与你们合作。”
独立音乐人与公司合作这种模式不仅在国外流行。
目前内地虽然音乐文化并不强盛,但同样已经有人采取的这种方式与唱片公司合作。
崔健、刘欢等目前内地一流的音乐人便是独立音乐人,自己制作唱片,然后交给几大唱片公司发行。
所以,周子恒此举其实也不算开先例。
只是,相比签约了唱片公司,独立音乐人的确要艰难一些。
就说资源方面,独立音乐人就少得很。
唱片公司宣传唱片的时候,其他时间并不会帮歌手上电视或者电台。
这些都要歌手自己联系。
当然,这些在周子恒看来并不是大问题。
商演、上电视,上电台,这些都是基于歌手的名气来决定的。
只有你的歌有人听,你名气大,这些都不需要你自己去联系,他们都会找上你。
刘志文眉头紧锁,忍不住有些气愤的说道:
“周子恒同志,你这样让我很难办啊!”
周子恒似是没听出他语气中的气愤,而是继续开口:
“刘总,虽然我不与太平洋签歌手合约,但并不代表我不属于太平洋了。
我可以与太平洋多签几张唱片。
您想想,太平洋几乎都不需要投入,只管发行出版,就能获得一份不错的收益,这何乐而不为呢?
你们太平洋甚至都不用担心我以后能不能火,我要是不火,唱片没有销量,你们也仅仅是损失一些制印磁带的原材料费以及宣传费而已。
且,您难道觉得这张磁带没有市场吗?
只要它但凡卖出十几万张,太平洋便能盈利。
而这其中,太平洋唯一损失的就是多付出一些收益给我。”
刘志文面色不太好看。
他当然是希望直接签下歌手。
因为只要签下了歌手合约,以周子恒的外形条件,再加上这张磁带,他有把握将周子恒打造成内地第一代偶像。() ()
另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以后周子恒创造的收益,太平洋可以拿大头。
但周子恒只与太平洋合作,那情况就会不太一样。
周子恒自己负责制作自己的唱片的话,这就代表他要拿的数目不是简单的歌手工资,而是直接按分成来算。
从唱片公司的角度来说,他们是并不希望多让出一分利益出去的。
只是……
扫了一眼桌上的磁带,让他放弃这张磁带,他又舍不得。
前面就说过,八十年代时期,内地几乎很少有原创音乐,畅销的磁带大部分来自港台与扒歌。
现在,上面搞了一个版权法,翻唱需要获得版权,不然就是犯法,这直接掐断了各大唱片公司扒歌的想法。
至于港台唱片。
港台的唱片在内地发行出版,那同样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越大牌的港台歌手,内地的磁带发行出版权,代理费就越贵。
其他不说,就四大天王,内地唱片出版公司要拿下他们的唱片代理权,单张唱片的代理费就不低于数百万。
数百万,这在这个年代可是天文数字了。
花数百万拿下代理权,这其中还有一定风险在里面。
虽然这个时期的港台大热歌手的唱片在内地销量大多很好,但也难免会出现哑火的情况。
太平洋就遇到过几百万拿下一张唱片的代理权,结果销量不达标,赚的钱还不够代理费的情况。
且,现在港台歌手的代理权已经不是给代理费就能拿到的了。
就在今年,外国公司眼热内地庞大的磁带市场,与佟素岚申请成立了一家音像制作公司。
包括宝丽金、华纳在内的所有大牌歌手的内地磁带出版制作权都给到了这家公司,让这家叫做广东彩翎的公司直接成为了内地最大的引进商。
而此举,可谓是直接掐断了太平洋等公司引进港台唱片的想法,不得不开始培养自己的歌手。
扒歌不行了,引进港台歌手的唱片也不可取了。
包括太平洋在内的唱片公司对于内地歌手,特别是有创作能力的歌手的重视力度自然也就越高。
刘志文也不是没眼光的人,从周子恒这张磁带来看,他已然发现周子恒的创作才华很强。
最起码目前太平洋并没有这种人存在。
沉默了许久。
刘志文深吸了一口气,退了一步,“就按伱说的,合作吧!
不过,你的分成不能太高,最多两成。”
说着,似乎担心周子恒嫌这個分成少,他主动解释道:
“你不要觉得少,这个分成已经算是开先河了,且如果你的唱片销量成绩好,之后可以再往上加。”
两成!
说实话,周子恒对这个分成并不满意。
但他也知道,仅凭一张还没发行的磁带就能拿到这个分成,已然算是刘志文看在他才华的份上了。
所以,他没继续反驳,而是点了点头,同意了这个分成比例。
反正,刘志文说了,之后如果销量好,后续的唱片会视情况给他加。
有这一点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