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去边境的时候,侯爷就亲自督促我习武,三哥比我早练几年,但他学得没我快。他每次提着刀兴冲冲地来找我,都会被我打得落花流水。”
“三哥想当江湖大侠,我想上战场。”
“可侯爷却说战死沙场才是三哥的宿命,快意江湖,想都别想。”
“还对我说,如果我是男子,那我一定会是战场上最勇猛的儿郎。”
“我在寒风刺骨的北地每一次挥刀时,都在想,如果能让我披上甲胄,骑上高高的战马,让我对阵北缙的士兵和将帅,那会是什么样?”
天光将暗,晌午还宾朋满座的小院里,此时只剩下两个人。
院中的大方桌上余下些残羹冷炙,萧同裳取了一瓶残酒,坐在屋檐下。
她酡红着双颊仰头闷下一口,尽数喷在手中闪着寒光的刀面上,一遍又一遍地擦拭着。
“后来我瞒着侯爷,终于到了战场,但老天给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他给了我尊贵的身份,却被人弃若敝履,让我生出了一颗不该有的雄心,却在让我亲眼看到父兄惨死之后,把我踩入烂泥。”
“我的三哥,至死没有见到他想去的江湖。而我偏偏生得一副女儿身,还被予以了一张无用的皮囊。你说,我若是当初索性被饿死在宫里,是不是....”
“不是。”
“嗯?”
“我说,不是。”
万嫣灵躺在吱呀乱叫的躺椅上,抬手遮住刺眼的夕阳,认真的反驳道。
她看向萧同裳清瘦的侧影,有着这个时代女子所罕见的刚健筋骨,身如瘦竹,却面若牡丹。
回想起见她的第一面,倔强的少女满头鲜血地被按在青楼的门板上。她被喂了软筋散,面目狰狞的鸨母用长针顶住她的指甲威胁着逼她就范,她却宁愿被挑掉指甲,也要张嘴咬下鸨母的一只耳朵。
如此狼狈。
谁能想到她是大绪的长公主。
万嫣灵心软,在离开青楼之前用她最值钱的满盒珠翠作为交换,救下了她。少女却说,她要回去。
她要去寻她的刀。
那一刻万嫣灵觉得,她对这个时代女人的鄙夷和同情是毫无由来的,是傲慢的。
可当她带着少女回到云梦泽之后,少女却像变了一个人。她会笑,会怒,武功高强,懂得谋算,是一个完美的生意伙伴,却唯独看不见当初在黑暗里挣扎的那一身傲骨,好像在日复一日的平静生活中被磨损了。
也罢,她长叹一口气。
“你不用还债了,我放你走。你是该入江湖的,你自由了。”
少女闻言僵了一下,“可这里不就是江湖吗?”
“这是我的江湖,不是你的。你想去哪里,见什么人,做什么事,随心所至踏过的山与路,涉过的江与河,那里才是你的江湖。”
万嫣灵说着,忽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觉得连自己都快要被这番话感动得落下泪来,这个死丫头,该被她感动得痛哭流涕了吧。
她侧身看了一眼。
切,还是这副死样子。
算了,油盐不进。
“江湖也好,朝堂也罢,你去哪都行,做姐妹的只有一个祝福。”
“什么?”少女终于转过身来,早已红了眼眶。
“别死在外面。”
......
转眼入春,正是江南好时节。
放眼望去皆是春水与春花,亭台楼阁掩映在翠幕中,水汽朦胧、杨柳垂条、百花烂漫,鸭戏水、鸟啼飞,丝竹之音悠扬。
纵是烟雨蒙蒙,雨雾随着拂面的春风飘迷了眼,也别有一番婉转绰约的江南韵味。
——假如萧同裳此时坐在檐下观烟雨,她一定会绞尽腹中所有文墨,写出吟咏江南的诗句来。
只可惜这位身穿白色劲装的俏丽少女正骑着一头被养得油光水滑的毛驴穿梭在雨雾中。
“快!”她拿着一根小皮鞭抽打着这头雄壮矫健的黑驴。
此驴名为驴大将,是萧同裳的爱骑。三年前,是驴大将驮着奄奄一息的萧同裳从边关脱险。萧同裳曾放言,只要有她一口饭吃,就绝不会缺了驴大将一口草料。
但此刻...
“快点!再慢悠悠乱晃,就把你的皮剥了烤驴肉吃!”
恃宠而骄的驴大将终于感受到了一丝危险,它夹紧屁股,一路狂奔到最近的一家酒肆前。
这是金陵城外最大的一间客栈,门口高高悬挂着青白色的酒旗,上面写着“春风醉”。
萧同裳下驴,店里的伙计立刻迎了上来,接过她手里的缰绳,要将驴大将牵去马棚。
“给它找个舒服点的位置,喂些上好的草料。”她从怀里摸出一粒小碎银子,扔到伙计手上。
小伙计立马喜笑颜开,“好嘞!”
耳边的丝竹之音戛然而止,萧同裳后退两步,仰头朝楼上望去,只看到一角白色的衣袂。
“小姐这边请”,掌柜的亲自出门迎接。
“你认识我?”
“当家的说了,看到骑驴过来的女子,当好生招待。”
“你们当家的姓万?”萧同裳接过掌柜手里的白色方巾,拍去身上的雨水。
“正是。”
“给您留了天字第一号房。”掌柜的伸手示意萧同裳上楼。
“多谢。”萧同裳点了点头。
“你们当家的还说过什么?”
“当家的说,见到小姐如同见到她,小姐的吩咐就是她的吩咐。您若是有什么安排,我们照做。”
萧同裳连连摆手:“不不不,我没有什么吩咐,我就是普普通通住个店。”
她上了楼,发现隔壁厢房门口站着两名黑衣侍卫。
她眼神询问身旁的掌柜,掌柜的冲她摇摇头。
进房间后,掌柜的才小声说道:“小姐当心,那是从京城来的贵人。”
“什么身份?”
掌柜的仍旧不肯说,她也懒得继续追问。
她推开窗,雨还在下,没有停歇的势头。
窗外又传来了丝竹之音,似是有人在弹奏古琴,声音绵柔中带有杀意。
萧同裳脖颈一紧,立即把窗户关上,小心地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雨势陡然增大,骤雨噼里啪啦地拍打在树木和窗台上,扰得客栈所有人都不得平静。那阵琴音陡然变得尖锐,刺得萧同裳寒毛倒立。
隐约间,她听见了兵刃碰撞的声音。
客栈里传出一阵慌乱的尖叫。
很快,贼人的脚步到了楼上。外面发生了械斗,栏杆似乎被撞断了几根,有人从楼上掉了下去,发出惨叫。
她迅速锁紧门窗,身体紧贴着门边的墙壁,从腰间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细密的汗珠从额角渗了出来。
天煞的,这还没进城,怎就提前凶险上了!
贼人很快来到了她这里,尖刀从门缝里刺进来,刀尖上还渗着鲜血。他试图将门踹开,几脚下去,木质的房门已经摇摇欲坠。
萧同裳握紧匕首,眼神变得锐利。
下一刻,贼人被制止了。一阵兵刃相接后,门外的动静停了下来。
萧同裳小心地靠近房门,她听见了一阵清脆的敲门声,是指节叩击门板的声音。
她屏声静气,不敢作答,鼻尖却萦绕着一股若有似无的花香,似是从门外传进来的。她透过门缝,看到了一袭白衣,与进客栈时往楼上看到的衣角一样。
难道方才在客栈里抚琴的,是他?
不等她有动作,那袭白衣的主人开了口,他的声音像一块温和的翠玉,语气柔和但显得有些虚弱,“打扰姑娘,已经没事了。”
萧同裳不敢轻易放下戒备,她仔细分辨着门外的动静。待到嗅不到一丝危险的气息之后,她才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
果然,外面已经恢复了平静。隔壁的房门依旧紧闭,但门口的护卫已经不见踪影。楼梯的围栏被压断了几根,地面和墙面上还有刀劈剑刺的痕迹。伙计们习以为常地提着水桶出来擦洗地面,灰布擦出来,挤到木桶里的水渍都是暗红色。
萧同裳这才松了一口气,将匕首收起来,重新放回腰间。
这把匕首是已经饮恨沙场的武烈侯爷亲手所赠,她一直随身携带。一共有两柄,一柄在她这里,另一柄给了武烈侯世子,也就是她名义上的未婚夫,她的三哥,裴容。
为何是“名义上的”,这件事就说来话长了。
简单来说就是,在她的胞兄死于宫变之后,先帝良心发现,给她赐了一块漠北的封地,还顺手将她赐婚给了驻扎于漠北、手握重兵的武烈候府世子。
新帝即位后,年幼的萧同裳在宫里的日子很不好过。是侯爷亲自回京向太后求了一道懿旨,才将面黄肌瘦的她随全府一起接去了漠北。但从此以后,他们一家就再也没有回过京城。
而婚约这件事,到了北地之后,彼此之间心照不宣,再也没有提起过。
至于裴容这小子,她喊一声三哥都是抬举他。虽然他从小在军营长大,但练武总是心不在焉,整天就只知道去谢问素面前孔雀开屏。
谢问素是落罪的医学世家之女,跟着爷爷随军行医,为人坚韧聪慧、端方有礼。萧同裳刚到北地人生地不熟之时,是她每天都抽时间陪着。
就连驴大将,也是在萧同裳过生辰嚷嚷着想要高头大马,又恰逢边关战马吃紧之时,她花了好多心思寻来的。
遭了!驴大将!
萧同裳猛然想起这头傻驴,急急地冲下楼去。
此时,掌柜的正在大堂里跟一位身穿蓝衣劲装的男子说话。
男子递给掌柜两枚金锭,说到:“这是对店里损失的赔付,请掌柜的笑纳。”
那掌柜的接过金锭放在牙下咬了一口,顿时喜笑颜开,“好说好说。”
萧同裳留意了一眼蓝衣男子,他长得一副眉清目秀的少年样貌,穿着打扮也是京城里常见的样式,看样子是隔壁那“京城贵人”的家仆。
蓝衣男子也注意到了她,目光投射了过来,眼神中带着警惕。
她低下头,假装什么都没看见,穿过大堂进了后院的马棚。
“驴大将!”萧同裳担忧惊扰了其他马匹,小声喊着。
“啊呃!”
她顺着声音寻过去,在马棚的最里面找到了它。
牵马的小伙计收了钱,果然给它安排了一个好住处。侧边临墙,远远地与其他高大威猛的马匹隔开,正前方还有一个食槽,里边是被吃了一半的新鲜草料。
——与处变不惊的骏马相比,驴大将就显得惊慌狼狈地多,它有些狂躁地在原地打转,来回踢动前蹄。
萧同裳凑上前去,驴大将除了沾了一脸的泥土和草料之外,身上没有半点伤痕。她松了一口气。
“你干什么?”
驴大将一口咬住了萧同裳的胳膊,将她拉扯进入马棚。
萧同裳有些愠怒,但很快就发现了不对。
地面上有些许血迹,未干,应是刚留下的。
血迹点点滴滴一直蔓延到墙角,她顺着找过去,在角落里发现了一只蜷缩成一团的黄狗,后腿上有一条深可见骨的伤痕,翻出来的血肉已经开始腐烂,伤口上蠕动着蛆虫。
小狗看起来奄奄一息,不知道伤了多少天。
萧同裳倒吸一口凉气,从裙摆处撕下一块白布,将黄狗裹住,抱了起来。
她安抚了躁动的驴大将,试图将黄狗带回房里医治。
她曾在边关学过一些医术,学艺不精,但是治疗这种程度的创伤绰绰有余。治人尚且可以,治狗,应该也不难。
在臭气熏天的马棚中,少女触景伤情,动了恻隐之心。
与此同时,一队侍卫迅速进入马棚。
萧同裳大惊,但面色不显,佝偻地怀抱黄狗站在角落,警惕地观察这群人。
他们皆是侍卫禁军穿着,腰间佩戴着金色纹饰腰带。一行人并没有关注到她,反而在牵下马匹之后匆匆离开。
金陵城中,何人能用禁军护卫,难道....
萧同裳飞快思索着,脚步不由自主跟了出去。
客栈外停着一辆由四匹马拉载的高大马车,整个车身由雕刻精美的紫檀木制成,关键处使用了精铁加固,车厢前甚至插着应季的鲜花。
很快,萧同裳看见了一个熟人。大堂里的那名蓝衣男子和一个黑衣侍卫掺着一个身穿白衣,头戴纱帽的男人进了马车。白纱遮掩下,男子看不清容貌。
随后,蓝衣男子亲自驾车,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启程进城,以至于根本没有发现萧同裳在附近。
“三哥想当江湖大侠,我想上战场。”
“可侯爷却说战死沙场才是三哥的宿命,快意江湖,想都别想。”
“还对我说,如果我是男子,那我一定会是战场上最勇猛的儿郎。”
“我在寒风刺骨的北地每一次挥刀时,都在想,如果能让我披上甲胄,骑上高高的战马,让我对阵北缙的士兵和将帅,那会是什么样?”
天光将暗,晌午还宾朋满座的小院里,此时只剩下两个人。
院中的大方桌上余下些残羹冷炙,萧同裳取了一瓶残酒,坐在屋檐下。
她酡红着双颊仰头闷下一口,尽数喷在手中闪着寒光的刀面上,一遍又一遍地擦拭着。
“后来我瞒着侯爷,终于到了战场,但老天给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他给了我尊贵的身份,却被人弃若敝履,让我生出了一颗不该有的雄心,却在让我亲眼看到父兄惨死之后,把我踩入烂泥。”
“我的三哥,至死没有见到他想去的江湖。而我偏偏生得一副女儿身,还被予以了一张无用的皮囊。你说,我若是当初索性被饿死在宫里,是不是....”
“不是。”
“嗯?”
“我说,不是。”
万嫣灵躺在吱呀乱叫的躺椅上,抬手遮住刺眼的夕阳,认真的反驳道。
她看向萧同裳清瘦的侧影,有着这个时代女子所罕见的刚健筋骨,身如瘦竹,却面若牡丹。
回想起见她的第一面,倔强的少女满头鲜血地被按在青楼的门板上。她被喂了软筋散,面目狰狞的鸨母用长针顶住她的指甲威胁着逼她就范,她却宁愿被挑掉指甲,也要张嘴咬下鸨母的一只耳朵。
如此狼狈。
谁能想到她是大绪的长公主。
万嫣灵心软,在离开青楼之前用她最值钱的满盒珠翠作为交换,救下了她。少女却说,她要回去。
她要去寻她的刀。
那一刻万嫣灵觉得,她对这个时代女人的鄙夷和同情是毫无由来的,是傲慢的。
可当她带着少女回到云梦泽之后,少女却像变了一个人。她会笑,会怒,武功高强,懂得谋算,是一个完美的生意伙伴,却唯独看不见当初在黑暗里挣扎的那一身傲骨,好像在日复一日的平静生活中被磨损了。
也罢,她长叹一口气。
“你不用还债了,我放你走。你是该入江湖的,你自由了。”
少女闻言僵了一下,“可这里不就是江湖吗?”
“这是我的江湖,不是你的。你想去哪里,见什么人,做什么事,随心所至踏过的山与路,涉过的江与河,那里才是你的江湖。”
万嫣灵说着,忽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觉得连自己都快要被这番话感动得落下泪来,这个死丫头,该被她感动得痛哭流涕了吧。
她侧身看了一眼。
切,还是这副死样子。
算了,油盐不进。
“江湖也好,朝堂也罢,你去哪都行,做姐妹的只有一个祝福。”
“什么?”少女终于转过身来,早已红了眼眶。
“别死在外面。”
......
转眼入春,正是江南好时节。
放眼望去皆是春水与春花,亭台楼阁掩映在翠幕中,水汽朦胧、杨柳垂条、百花烂漫,鸭戏水、鸟啼飞,丝竹之音悠扬。
纵是烟雨蒙蒙,雨雾随着拂面的春风飘迷了眼,也别有一番婉转绰约的江南韵味。
——假如萧同裳此时坐在檐下观烟雨,她一定会绞尽腹中所有文墨,写出吟咏江南的诗句来。
只可惜这位身穿白色劲装的俏丽少女正骑着一头被养得油光水滑的毛驴穿梭在雨雾中。
“快!”她拿着一根小皮鞭抽打着这头雄壮矫健的黑驴。
此驴名为驴大将,是萧同裳的爱骑。三年前,是驴大将驮着奄奄一息的萧同裳从边关脱险。萧同裳曾放言,只要有她一口饭吃,就绝不会缺了驴大将一口草料。
但此刻...
“快点!再慢悠悠乱晃,就把你的皮剥了烤驴肉吃!”
恃宠而骄的驴大将终于感受到了一丝危险,它夹紧屁股,一路狂奔到最近的一家酒肆前。
这是金陵城外最大的一间客栈,门口高高悬挂着青白色的酒旗,上面写着“春风醉”。
萧同裳下驴,店里的伙计立刻迎了上来,接过她手里的缰绳,要将驴大将牵去马棚。
“给它找个舒服点的位置,喂些上好的草料。”她从怀里摸出一粒小碎银子,扔到伙计手上。
小伙计立马喜笑颜开,“好嘞!”
耳边的丝竹之音戛然而止,萧同裳后退两步,仰头朝楼上望去,只看到一角白色的衣袂。
“小姐这边请”,掌柜的亲自出门迎接。
“你认识我?”
“当家的说了,看到骑驴过来的女子,当好生招待。”
“你们当家的姓万?”萧同裳接过掌柜手里的白色方巾,拍去身上的雨水。
“正是。”
“给您留了天字第一号房。”掌柜的伸手示意萧同裳上楼。
“多谢。”萧同裳点了点头。
“你们当家的还说过什么?”
“当家的说,见到小姐如同见到她,小姐的吩咐就是她的吩咐。您若是有什么安排,我们照做。”
萧同裳连连摆手:“不不不,我没有什么吩咐,我就是普普通通住个店。”
她上了楼,发现隔壁厢房门口站着两名黑衣侍卫。
她眼神询问身旁的掌柜,掌柜的冲她摇摇头。
进房间后,掌柜的才小声说道:“小姐当心,那是从京城来的贵人。”
“什么身份?”
掌柜的仍旧不肯说,她也懒得继续追问。
她推开窗,雨还在下,没有停歇的势头。
窗外又传来了丝竹之音,似是有人在弹奏古琴,声音绵柔中带有杀意。
萧同裳脖颈一紧,立即把窗户关上,小心地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雨势陡然增大,骤雨噼里啪啦地拍打在树木和窗台上,扰得客栈所有人都不得平静。那阵琴音陡然变得尖锐,刺得萧同裳寒毛倒立。
隐约间,她听见了兵刃碰撞的声音。
客栈里传出一阵慌乱的尖叫。
很快,贼人的脚步到了楼上。外面发生了械斗,栏杆似乎被撞断了几根,有人从楼上掉了下去,发出惨叫。
她迅速锁紧门窗,身体紧贴着门边的墙壁,从腰间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细密的汗珠从额角渗了出来。
天煞的,这还没进城,怎就提前凶险上了!
贼人很快来到了她这里,尖刀从门缝里刺进来,刀尖上还渗着鲜血。他试图将门踹开,几脚下去,木质的房门已经摇摇欲坠。
萧同裳握紧匕首,眼神变得锐利。
下一刻,贼人被制止了。一阵兵刃相接后,门外的动静停了下来。
萧同裳小心地靠近房门,她听见了一阵清脆的敲门声,是指节叩击门板的声音。
她屏声静气,不敢作答,鼻尖却萦绕着一股若有似无的花香,似是从门外传进来的。她透过门缝,看到了一袭白衣,与进客栈时往楼上看到的衣角一样。
难道方才在客栈里抚琴的,是他?
不等她有动作,那袭白衣的主人开了口,他的声音像一块温和的翠玉,语气柔和但显得有些虚弱,“打扰姑娘,已经没事了。”
萧同裳不敢轻易放下戒备,她仔细分辨着门外的动静。待到嗅不到一丝危险的气息之后,她才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
果然,外面已经恢复了平静。隔壁的房门依旧紧闭,但门口的护卫已经不见踪影。楼梯的围栏被压断了几根,地面和墙面上还有刀劈剑刺的痕迹。伙计们习以为常地提着水桶出来擦洗地面,灰布擦出来,挤到木桶里的水渍都是暗红色。
萧同裳这才松了一口气,将匕首收起来,重新放回腰间。
这把匕首是已经饮恨沙场的武烈侯爷亲手所赠,她一直随身携带。一共有两柄,一柄在她这里,另一柄给了武烈侯世子,也就是她名义上的未婚夫,她的三哥,裴容。
为何是“名义上的”,这件事就说来话长了。
简单来说就是,在她的胞兄死于宫变之后,先帝良心发现,给她赐了一块漠北的封地,还顺手将她赐婚给了驻扎于漠北、手握重兵的武烈候府世子。
新帝即位后,年幼的萧同裳在宫里的日子很不好过。是侯爷亲自回京向太后求了一道懿旨,才将面黄肌瘦的她随全府一起接去了漠北。但从此以后,他们一家就再也没有回过京城。
而婚约这件事,到了北地之后,彼此之间心照不宣,再也没有提起过。
至于裴容这小子,她喊一声三哥都是抬举他。虽然他从小在军营长大,但练武总是心不在焉,整天就只知道去谢问素面前孔雀开屏。
谢问素是落罪的医学世家之女,跟着爷爷随军行医,为人坚韧聪慧、端方有礼。萧同裳刚到北地人生地不熟之时,是她每天都抽时间陪着。
就连驴大将,也是在萧同裳过生辰嚷嚷着想要高头大马,又恰逢边关战马吃紧之时,她花了好多心思寻来的。
遭了!驴大将!
萧同裳猛然想起这头傻驴,急急地冲下楼去。
此时,掌柜的正在大堂里跟一位身穿蓝衣劲装的男子说话。
男子递给掌柜两枚金锭,说到:“这是对店里损失的赔付,请掌柜的笑纳。”
那掌柜的接过金锭放在牙下咬了一口,顿时喜笑颜开,“好说好说。”
萧同裳留意了一眼蓝衣男子,他长得一副眉清目秀的少年样貌,穿着打扮也是京城里常见的样式,看样子是隔壁那“京城贵人”的家仆。
蓝衣男子也注意到了她,目光投射了过来,眼神中带着警惕。
她低下头,假装什么都没看见,穿过大堂进了后院的马棚。
“驴大将!”萧同裳担忧惊扰了其他马匹,小声喊着。
“啊呃!”
她顺着声音寻过去,在马棚的最里面找到了它。
牵马的小伙计收了钱,果然给它安排了一个好住处。侧边临墙,远远地与其他高大威猛的马匹隔开,正前方还有一个食槽,里边是被吃了一半的新鲜草料。
——与处变不惊的骏马相比,驴大将就显得惊慌狼狈地多,它有些狂躁地在原地打转,来回踢动前蹄。
萧同裳凑上前去,驴大将除了沾了一脸的泥土和草料之外,身上没有半点伤痕。她松了一口气。
“你干什么?”
驴大将一口咬住了萧同裳的胳膊,将她拉扯进入马棚。
萧同裳有些愠怒,但很快就发现了不对。
地面上有些许血迹,未干,应是刚留下的。
血迹点点滴滴一直蔓延到墙角,她顺着找过去,在角落里发现了一只蜷缩成一团的黄狗,后腿上有一条深可见骨的伤痕,翻出来的血肉已经开始腐烂,伤口上蠕动着蛆虫。
小狗看起来奄奄一息,不知道伤了多少天。
萧同裳倒吸一口凉气,从裙摆处撕下一块白布,将黄狗裹住,抱了起来。
她安抚了躁动的驴大将,试图将黄狗带回房里医治。
她曾在边关学过一些医术,学艺不精,但是治疗这种程度的创伤绰绰有余。治人尚且可以,治狗,应该也不难。
在臭气熏天的马棚中,少女触景伤情,动了恻隐之心。
与此同时,一队侍卫迅速进入马棚。
萧同裳大惊,但面色不显,佝偻地怀抱黄狗站在角落,警惕地观察这群人。
他们皆是侍卫禁军穿着,腰间佩戴着金色纹饰腰带。一行人并没有关注到她,反而在牵下马匹之后匆匆离开。
金陵城中,何人能用禁军护卫,难道....
萧同裳飞快思索着,脚步不由自主跟了出去。
客栈外停着一辆由四匹马拉载的高大马车,整个车身由雕刻精美的紫檀木制成,关键处使用了精铁加固,车厢前甚至插着应季的鲜花。
很快,萧同裳看见了一个熟人。大堂里的那名蓝衣男子和一个黑衣侍卫掺着一个身穿白衣,头戴纱帽的男人进了马车。白纱遮掩下,男子看不清容貌。
随后,蓝衣男子亲自驾车,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启程进城,以至于根本没有发现萧同裳在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