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上海的装修很复古,店内中式的建筑及摆设,让人感觉仿佛回到上世纪中国的某家小酒馆内。
一进去酒吧内年代的摇滚乐缭绕于耳,室内还挂着早期香港电影和八九十年代港澳台歌手的海报,让人感到梦回旧时代的唐人街。
好几个人已经坐在吧台前,忙碌的酒保身后的柜子摆着各种各样的酒水。
而大厅昏暗的卡座上也坐着不少人,男女都有。
最显眼的大概就是酒吧的舞台,‘欢乐今宵’四个繁体字足够吸引人,还有点唱机也带有复古的气息。
阿香跟原随云道:“你自己找地方坐,我去帮你打听一下闫先生今晚来不来。”
“行。”原随云一口答应下来,随便找个卡座坐下,点了一杯威士忌。
他打算弄点武器防身。
虽然泰国持枪是合法的,不过这东西最好还是黑市买的才安全。
泰国的黑市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有,但如果没有什么门路,也找不到。
但原随云从事的是侦探这一行,自然有自己的门路。
打开通讯录,找到熟人,将自己的需求发出去:“Mik,有没有在曼谷,我准备弄几把防身的家伙。”
Mik在黑市上做的是枪支买卖,无论是一些老掉牙的家伙,还是一些新家伙都能搞到。
而像他这样的黑市商人,在曼谷也不少。
刚将信息发出去,眼前一道身影走来,一股很熟悉的味道随之而来。
原随云抬头一看,是正是阿香。
阿香挨着他身边坐下,先叹了口气,“今晚闫先生不会来了。”
“这么说,我死定了?”原随云也叹了口气,“我要是去喂鳄鱼,你会不会伤心?”
阿香白了他一眼,“反正又不是我喂鳄鱼,我伤什么心?”
“刚才我们没有任何的隔阂,你就不担心自己怀个小混蛋,然后生下来就没爹?”原随云问道。
阿香的脸色一下变白。
“你这个王八蛋!我和你拼了!”她作势就要掐住原随云的脖子。
一道声音阻止了她的动作。
“阿香。”
原随云顺势看去,来人叼着烟,挺着啤酒肚,上身穿着花衬衣,下身大裤衩,脚踩沙滩鞋,活脱脱街头混混的模样。
阿香急忙松开手,“坤sir,你今晚不查案了?”
此人正是唐仁背后的靠山,唐人街的警长坤泰。
大家都是在唐人街混的,原随云与他也有过几面之缘。
“还查個屁勒,唐仁都跑路了。”坤泰叹了口气,“只能出来喝两杯解解愁咯。”
他昨晚亲自给唐仁准备跑路的走私船,现在也不知道唐仁到了马来西亚还是新加坡,反正副局长的位置肯定是没有他的份儿。
阿香起身,“确实要好好喝两杯,我去跟酒保就交代一下,算我请你的。”
坤泰看了原随云一眼,道:“小原,听说你要帮闫先生找到唐仁?”
“泰哥,我哪有那个能力啊。”原随云笑着道,“也就是喝多了吹牛的,现在就只能求闫先生大人大量了。”
坤泰笑眯眯道:“连我们警察局都找不到唐仁的行踪,闫先生肯定不会和你计较的啦,你只管放心,我们先去喝酒,有时间聊。”
“泰哥你先忙。”原随云道。
坤泰比黄兰登会笼络人心,对每个小弟都尽心尽力。
当颂帕工坊发生凶杀案,唐仁成为被怀疑对象,向他打电话求助时,他正在开会,全警局的人都盯着他,看他下一步的行动。
本来这是他立功的好机会,但他没有这么做,而是当着所有警员的面,为唐仁谋划逃跑路线,让唐仁坐走私船离开泰国。
这样的老大也很够意思。
坤泰刚离开,原随云的手机就响了。
拿起一看,是黑市的人回的。
“有,十分钟后见面谈。”
原随云收好手机,起身去跟阿香告别,“我出去办点事,晚点再来找伱。”
“行吧。”阿香说道,“有事自己小心点。”
夜上海酒吧的对面。
停着一辆丰田车。
车里有个身穿连帽卫衣,帽子扣住脑袋的男人一直紧盯着夜上海的门口。
闪烁的霓虹灯在他的镜片上若隐若现。
不多时,就见到一个上身白衬衫,下身浅色牛仔裤,翘下巴,高鼻子的男子从夜上海出来。
镜片后的眼睛微微凝起,随即开门下车。
原随云离开夜上海后,便朝mik所在的方向去。
黑夜笼罩下的唐人街,比白天更有活力,两旁都是满满的小食摊,头顶的霓虹灯像极了七八十年代的老香港。
走了几步,他总感觉好像背后有双眼睛一直在盯着他看,让人有些不舒服。() ()
可回过头几次,也没什么发现。
想了想,干脆折身走进边上的小巷子里,同时从腰包里翻出橡胶手套戴上。
走了十来米,他就停下脚步,假装看手机。
突然听见身后有凌乱的脚步声,他急忙闪身靠墙。
只见一抹寒光从眼前晃过,顿时让他脊背发凉,汗毛都立了起来。
刀!
而且刚才那一刀明显是冲着自己的后背而来。
来人想要他的命!
原随云抬眼看去,持刀的是个一身黑的男人,连帽衣的帽子扣住半个脑袋,戴着眼镜。
而且眼镜后面的眼镜带有毫不掩饰的恨意。
来者不善……
是拦路抢劫?
还是艾薇派来的杀手?
脑袋里刚闪过这个念头,来人又挥刀攻来!
电光火石间,原随云终于看清楚这张脸,他低声喝道:“汶宋!”
这人正是笑脸组织隐藏在警局的内鬼汶宋!
此人其实很有能力,之所以甘愿只在警局做一个小小的资料员,是想要借警局来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
因为灯下黑。
何况笑脸组织主要就是培养美女来接近富豪,而警局的资料室就方便帮他查到关于所有富豪的详细资料。
所以资料员这个工作,在外人眼里看起来也许不重要,但是对于笑脸组织来说,却非常重要。
同时他也是一名杀手。
现在来刺杀自己,肯定是接到艾薇的电话。
见原随云点破自己的身份,持刀的汶宋的动作明显停顿了下,跟着又像是装着没听到一样,继续攻来。
而且这一次是刺向原随云的心脏。
原随云也不能的等着被刺,更不打算跑。
因为他不知道对方有没有枪,要是转身跑,对方从后面给他一枪,那就真的完犊子。
眼看着刀尖已经临近,他迅速一把抓住汶宋持刀的手腕,跟着朝其裤裆就是一记膝顶。
这种简单易用、一招制敌的招数,他特别擅长。
甚至撩阴脚、黑虎掏心、两指插眼之类的,也不在话下。
“嗷”
汶宋瞬间吃痛闷哼,手中的刀顺势被原随云抢走。
而他本人则用双手捂裆,身子躬成个大虾。
不过倒是挺能忍的,哪怕现在疼得直抖,也愣是一声不吭。
一只手慢慢往怀里摸去。
不等他摸到,原随云突然一刀扎进他的大腿上,并抢走他怀里的枪。
“啊!”汶宋当即一声惨叫。
原随云缓缓转动刀子,沉声道:“你觉得我跟艾薇这么久,还不知道你们笑脸的秘密吗?”
按照电影剧情,汶宋这个人很爱艾薇。
而且爱得很卑微,卑微到可以作为众多命案的背锅侠,替死鬼。
尽管汶宋已经疼得浑身发颤,但还想嘴硬,“什么笑脸?”
但下一秒,原随云就一脚将其踹翻到地上,再一刀割了他腿上的血管。
“唔!”
汶宋又是一声闷哼。
疼得脸上的肌肉都抽搐。
根据原随云的习惯,审讯时不会说什么‘最后一次问你’之类的话,因为要是没有得到答案,审问者就会陷入两难——杀还是不杀?
如果杀,就意味着可能失去情报。
但要是不杀,则相当于自己的话就是放屁,毫无威信可言。
想要再威胁对方,效果已大不如前。
所以最好的方式是什么都不问就先割一刀,这样受审者就会知道自己的狠毒,跟着再审,不回答就再来一刀,让其感觉自己的生命在慢慢流逝。
只有这样,才会让敌人心理防线崩溃,不知道自己到底会不会真的杀了他。
但对于汶宋这种必死的货色,实在没必要的审问,所以给他来一刀。
巷子里除了汶宋急促的呼吸声外,再无其他的声音。
不过他的内心毫无波澜,抬头朝原随云一笑:“你一定以为自己很厉害,但其实咱俩是同一种人。”
“不。”原随云摇头,“我们不是同一种人。”
他给M上膛。
击锤放下。
枪口顶住汶宋的胸口,低声道:“你爱她的灵魂,我爱的只是她的肉体,她给过你的,没给过你的,都给了我,而你,连眼红的资格都没有。”
汶宋的眼睛顿时喷出怒火,“混蛋!”
原随云扣下扳机。
砰砰两枪。
汶宋此时还有气,只是眼神开始涣散。
原随云继续道:“对了,有件事你可能还不知道,艾薇她,真的很润……”
一进去酒吧内年代的摇滚乐缭绕于耳,室内还挂着早期香港电影和八九十年代港澳台歌手的海报,让人感到梦回旧时代的唐人街。
好几个人已经坐在吧台前,忙碌的酒保身后的柜子摆着各种各样的酒水。
而大厅昏暗的卡座上也坐着不少人,男女都有。
最显眼的大概就是酒吧的舞台,‘欢乐今宵’四个繁体字足够吸引人,还有点唱机也带有复古的气息。
阿香跟原随云道:“你自己找地方坐,我去帮你打听一下闫先生今晚来不来。”
“行。”原随云一口答应下来,随便找个卡座坐下,点了一杯威士忌。
他打算弄点武器防身。
虽然泰国持枪是合法的,不过这东西最好还是黑市买的才安全。
泰国的黑市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有,但如果没有什么门路,也找不到。
但原随云从事的是侦探这一行,自然有自己的门路。
打开通讯录,找到熟人,将自己的需求发出去:“Mik,有没有在曼谷,我准备弄几把防身的家伙。”
Mik在黑市上做的是枪支买卖,无论是一些老掉牙的家伙,还是一些新家伙都能搞到。
而像他这样的黑市商人,在曼谷也不少。
刚将信息发出去,眼前一道身影走来,一股很熟悉的味道随之而来。
原随云抬头一看,是正是阿香。
阿香挨着他身边坐下,先叹了口气,“今晚闫先生不会来了。”
“这么说,我死定了?”原随云也叹了口气,“我要是去喂鳄鱼,你会不会伤心?”
阿香白了他一眼,“反正又不是我喂鳄鱼,我伤什么心?”
“刚才我们没有任何的隔阂,你就不担心自己怀个小混蛋,然后生下来就没爹?”原随云问道。
阿香的脸色一下变白。
“你这个王八蛋!我和你拼了!”她作势就要掐住原随云的脖子。
一道声音阻止了她的动作。
“阿香。”
原随云顺势看去,来人叼着烟,挺着啤酒肚,上身穿着花衬衣,下身大裤衩,脚踩沙滩鞋,活脱脱街头混混的模样。
阿香急忙松开手,“坤sir,你今晚不查案了?”
此人正是唐仁背后的靠山,唐人街的警长坤泰。
大家都是在唐人街混的,原随云与他也有过几面之缘。
“还查個屁勒,唐仁都跑路了。”坤泰叹了口气,“只能出来喝两杯解解愁咯。”
他昨晚亲自给唐仁准备跑路的走私船,现在也不知道唐仁到了马来西亚还是新加坡,反正副局长的位置肯定是没有他的份儿。
阿香起身,“确实要好好喝两杯,我去跟酒保就交代一下,算我请你的。”
坤泰看了原随云一眼,道:“小原,听说你要帮闫先生找到唐仁?”
“泰哥,我哪有那个能力啊。”原随云笑着道,“也就是喝多了吹牛的,现在就只能求闫先生大人大量了。”
坤泰笑眯眯道:“连我们警察局都找不到唐仁的行踪,闫先生肯定不会和你计较的啦,你只管放心,我们先去喝酒,有时间聊。”
“泰哥你先忙。”原随云道。
坤泰比黄兰登会笼络人心,对每个小弟都尽心尽力。
当颂帕工坊发生凶杀案,唐仁成为被怀疑对象,向他打电话求助时,他正在开会,全警局的人都盯着他,看他下一步的行动。
本来这是他立功的好机会,但他没有这么做,而是当着所有警员的面,为唐仁谋划逃跑路线,让唐仁坐走私船离开泰国。
这样的老大也很够意思。
坤泰刚离开,原随云的手机就响了。
拿起一看,是黑市的人回的。
“有,十分钟后见面谈。”
原随云收好手机,起身去跟阿香告别,“我出去办点事,晚点再来找伱。”
“行吧。”阿香说道,“有事自己小心点。”
夜上海酒吧的对面。
停着一辆丰田车。
车里有个身穿连帽卫衣,帽子扣住脑袋的男人一直紧盯着夜上海的门口。
闪烁的霓虹灯在他的镜片上若隐若现。
不多时,就见到一个上身白衬衫,下身浅色牛仔裤,翘下巴,高鼻子的男子从夜上海出来。
镜片后的眼睛微微凝起,随即开门下车。
原随云离开夜上海后,便朝mik所在的方向去。
黑夜笼罩下的唐人街,比白天更有活力,两旁都是满满的小食摊,头顶的霓虹灯像极了七八十年代的老香港。
走了几步,他总感觉好像背后有双眼睛一直在盯着他看,让人有些不舒服。() ()
可回过头几次,也没什么发现。
想了想,干脆折身走进边上的小巷子里,同时从腰包里翻出橡胶手套戴上。
走了十来米,他就停下脚步,假装看手机。
突然听见身后有凌乱的脚步声,他急忙闪身靠墙。
只见一抹寒光从眼前晃过,顿时让他脊背发凉,汗毛都立了起来。
刀!
而且刚才那一刀明显是冲着自己的后背而来。
来人想要他的命!
原随云抬眼看去,持刀的是个一身黑的男人,连帽衣的帽子扣住半个脑袋,戴着眼镜。
而且眼镜后面的眼镜带有毫不掩饰的恨意。
来者不善……
是拦路抢劫?
还是艾薇派来的杀手?
脑袋里刚闪过这个念头,来人又挥刀攻来!
电光火石间,原随云终于看清楚这张脸,他低声喝道:“汶宋!”
这人正是笑脸组织隐藏在警局的内鬼汶宋!
此人其实很有能力,之所以甘愿只在警局做一个小小的资料员,是想要借警局来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
因为灯下黑。
何况笑脸组织主要就是培养美女来接近富豪,而警局的资料室就方便帮他查到关于所有富豪的详细资料。
所以资料员这个工作,在外人眼里看起来也许不重要,但是对于笑脸组织来说,却非常重要。
同时他也是一名杀手。
现在来刺杀自己,肯定是接到艾薇的电话。
见原随云点破自己的身份,持刀的汶宋的动作明显停顿了下,跟着又像是装着没听到一样,继续攻来。
而且这一次是刺向原随云的心脏。
原随云也不能的等着被刺,更不打算跑。
因为他不知道对方有没有枪,要是转身跑,对方从后面给他一枪,那就真的完犊子。
眼看着刀尖已经临近,他迅速一把抓住汶宋持刀的手腕,跟着朝其裤裆就是一记膝顶。
这种简单易用、一招制敌的招数,他特别擅长。
甚至撩阴脚、黑虎掏心、两指插眼之类的,也不在话下。
“嗷”
汶宋瞬间吃痛闷哼,手中的刀顺势被原随云抢走。
而他本人则用双手捂裆,身子躬成个大虾。
不过倒是挺能忍的,哪怕现在疼得直抖,也愣是一声不吭。
一只手慢慢往怀里摸去。
不等他摸到,原随云突然一刀扎进他的大腿上,并抢走他怀里的枪。
“啊!”汶宋当即一声惨叫。
原随云缓缓转动刀子,沉声道:“你觉得我跟艾薇这么久,还不知道你们笑脸的秘密吗?”
按照电影剧情,汶宋这个人很爱艾薇。
而且爱得很卑微,卑微到可以作为众多命案的背锅侠,替死鬼。
尽管汶宋已经疼得浑身发颤,但还想嘴硬,“什么笑脸?”
但下一秒,原随云就一脚将其踹翻到地上,再一刀割了他腿上的血管。
“唔!”
汶宋又是一声闷哼。
疼得脸上的肌肉都抽搐。
根据原随云的习惯,审讯时不会说什么‘最后一次问你’之类的话,因为要是没有得到答案,审问者就会陷入两难——杀还是不杀?
如果杀,就意味着可能失去情报。
但要是不杀,则相当于自己的话就是放屁,毫无威信可言。
想要再威胁对方,效果已大不如前。
所以最好的方式是什么都不问就先割一刀,这样受审者就会知道自己的狠毒,跟着再审,不回答就再来一刀,让其感觉自己的生命在慢慢流逝。
只有这样,才会让敌人心理防线崩溃,不知道自己到底会不会真的杀了他。
但对于汶宋这种必死的货色,实在没必要的审问,所以给他来一刀。
巷子里除了汶宋急促的呼吸声外,再无其他的声音。
不过他的内心毫无波澜,抬头朝原随云一笑:“你一定以为自己很厉害,但其实咱俩是同一种人。”
“不。”原随云摇头,“我们不是同一种人。”
他给M上膛。
击锤放下。
枪口顶住汶宋的胸口,低声道:“你爱她的灵魂,我爱的只是她的肉体,她给过你的,没给过你的,都给了我,而你,连眼红的资格都没有。”
汶宋的眼睛顿时喷出怒火,“混蛋!”
原随云扣下扳机。
砰砰两枪。
汶宋此时还有气,只是眼神开始涣散。
原随云继续道:“对了,有件事你可能还不知道,艾薇她,真的很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