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是晚上点钟。

    晚上已经是华灯初上。

    原随云在机场买了份中文报纸后,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

    没理由放着五百万美元不要。

    有道是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迎,反受其殃。

    很明显,这五百万是专门为自己这样的人设立的。

    专门给他送来经费的案件。

    五百万美元,虽然不足以购买什么主战坦克,或者是一些大家伙,但随身的各种军火肯定是没有问题。

    美国的黑市交易比泰国还要繁荣。

    不过如果还能有更多赚钱的机会也不能放过。

    穿越两个世界后,他已经明白自己的使命。

    如同他和萨沙说的那样,赚更多的钱,上没上过的女人。

    还有那些与自己有缘的好东西。

    谁要是挡着自己,他一定会把对方的脑袋拧下来。

    哪怕耶稣也是如此。

    三十天的时间,除了接这个案子外,还可以承接其他的案子。

    吸收鄂尔多的武功也是为了让自己有个保障。

    赚钱,要多多益善。

    同时他有个想法,自己或许能做一个跨界商人。

    将一些稀缺的东西卖到别的世界去。

    除了可以通过低买高卖的方式赚取差价外,还可以发起一场像样的战争。

    身在美国,遍地是黄金,必须得趁机多搞点。

    先定個小目标,赚他个亿美刀好了。

    一辆出租车停在他面前,开车是个黑人。

    原随云拉开车门上车。

    司机张嘴问道:“去哪里?”

    原随云道:“曼哈顿唐人街。”

    在车上,他认真查看报纸。

    其中一条就有关于七叔和其孙子的报道。

    七叔本名伍志远,北美华人堂口的最高领导人,所以人称‘七叔’,被尊为‘唐人街教父’,是北美华人六大堂口之首。

    他的孙子Jason·伍三天前死于非命,所以伍志远便悬赏五百万美刀,征集全球最好的侦探,要找到杀害他孙子的人。

    前提条件必须是杀害他孙子的人。

    原随云认真回想剧情。

    杀害杰森·伍和其余几人都是那个名叫詹姆斯·斯普林菲尔德的外科医生干的。

    这么看,他已经领先那些侦探无数步。

    不过那个外科医生也是狠人,最后为了避免坐牢,直接用手术刀给自己割喉。

    只是他没有收到邀请,也不知道能不能参与这个案子。

    但现在已经是晚上,等明天再说。

    车子行驶过流光溢彩的时代广场,来到唐人街中式牌楼前停下。

    原随云下车后,认真打量,牌楼彩绘精雕,飞龙虎虎生风,小鸟振翅待飞。

    就连路边的电话亭也是中国风格的宝塔形,路边经过的行人操着不同的方言,有闽南话,粤语,还有东北口音。

    往巷子看去,从超级市场、服装店、鲜鱼店到中文印刷公司,中文书店、中药店、华人律师事务所,可谓五光十色应有尽有。

    而且招牌是以中文为主,就连路牌也以中文标明。

    很亲切,有种像是回到国内的感觉。

    他提着行李,前往自己订的酒店,成功办理入住。

    到房间洗个澡,躺在床上没一会儿便睡着。

    只是睡了几个小时后就被饿醒。

    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现在是晚上的点钟。

    下楼去外面吃了点东西,往回走时,瞧见巷子里那些衣着清凉的女子,他突然有种想要去扶贫的冲动。

    正所谓达则奸齐天下。

    想了想,还是算了,以免遇到生化母体。

    但顺路买了几条丝袜,这玩意儿用处很大。

    眼看着就要到自己住的酒楼,旁边的巷子里突然有人窜出,拿着一个冰冷的东西顶着他的后腰。

    低声道:“兄弟,借点钱。”

    原随云还没说完,巷子里又有人道:“将他拖进来,好好搜刮一番。”

    站在原随云身后的人一手搭在他肩膀,说道:“不要动,也不要试图跑,否则我不介意在你开一个枪眼。”() ()

    纽约的晚上并不算安全。

    尤其是走小巷子,随时都会有人出来找你借钱。

    “往巷子里走。”身后的人又说道。

    原随云没有抗拒,依言往巷子里走。

    只见昏暗的巷子里有四个人,加上威胁他的这个,一共五个人。

    将他带进巷子里后,一个看着痞里痞气的白人小子道:“小子,今天是你的幸运日,只要将你身上所有的钱交出来,你就可以走了。”

    其中看起来略微成熟,下巴留着小胡子的男子道:“举起你的双手。”

    “不要有什么多余的动作!”另一个手里拿着一把左轮比划,“否则我只能送你下地狱。”

    “好好。”原随云当即道,“你们冷静点,千万别走火。”

    他高举双手。

    略微小胡子便上前来搜身。

    不过他并留意到原随云的手中出现一把MP冲锋枪。

    保险一开。

    就直接扫射。

    哒哒哒……

    一阵密集的枪声瞬间就将其余几人都干掉。

    几人到死都没想明白,他为什么会有冲锋枪,又是从哪来的枪。

    等到反应过来时,已经被黑暗笼罩。

    而给他搜身的小胡子还愣了片刻。

    转头看去,只见自己的四个兄弟已经倒在血泊中。

    下一瞬,还在发烫的枪口就对准他下颚,“知道拦路抢劫是什么罪吗?”

    此刻,小胡子才意识到自己居然踢到了铁板。

    但他现在还有个问题。

    该死的。

    这家伙手中的枪是怎么来的?

    虽然自己是在抢劫,可现在突然就被人反杀。

    而且还被枪顶住下巴,说不惊恐是假的。

    空气里传来的血腥气提醒他,这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

    他居然被吓尿了!

    感觉自己整个人的裤腿一片温热。

    听到原随云的话,小胡子咽了咽口水,道:“应该不是死罪。”

    “你们是哪个帮派的?”原随云询问道,“说出来,我可以饶你一命!”

    小胡子急忙回答:“我们是俄罗斯帮的人,老板是维格·塔拉索夫。”

    他认为说出来的话,此人应该就不会为难自己。

    毕竟整个纽约,谁都知道俄罗斯帮的势力很大,而且老板维格更是心狠手辣。

    原随云觉得维格这个名字很熟悉。

    片刻后,一张脸跳出来。

    他当即问道:“维格是不是有个儿子叫约塞夫·塔拉索夫?他最近还看上一辆福特老爷车。”

    “对,我们老板的儿子是叫约塞夫。”小胡子迅速点头,又道:“他是很喜欢车。”

    原随云之所以想起这个,是因为俄罗斯帮和维格这个名字是电影《疾速追杀》里的人。

    这电影他很熟悉,讲杀手约翰为了给自己的狗报仇,而大杀四方的故事。

    所以又叫还我狗命,一条狗引发的血案,打斗超燃。

    看见原随云不说话,小胡子又道:“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可以。”原随云点点头,“我很讲信用的。”

    小胡子眼神里瞬间流露出欣喜的神情。

    只是下一刻,原随云就扳机一扣。

    一颗子弹就从小胡子的下颚射入,从后脑勺射出。

    意识消散前,一道声音传来,“你上火了,活不长久的。”

    小胡子刚摔倒在地,原随云又对着地上的几具尸体补枪。

    因为他混江湖的原则是,谁中招就补一枪,不能让他们难受。

    将弹匣里的子弹全部清空。

    他看了地上的几具尸体,轻声道:“小弟犯错,老大担责,维格,你已有取死之道。”

    估计约翰·威克这几天就要对维格动手,自己跟在后面捡点便宜好像也不是不行。

    比如杀手组织的防弹西装。

    毕竟防弹衣可没那东西轻便。

    而且还有一些的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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