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五月,空气里的温度很是宜人,成排的栾树三三两两的立在道路两侧。
树上开满了金黄的小花,和煦的阳光透过郁郁葱葱的叶与花洒在大街小巷间,映衬着整座小镇也仿佛镀上了一层浅淡的金黄,往下再低一点的各种样式的花也成团的盛开,努力的绽放着自己,以吸引过路之人的目光。
粗布麻衣的妇人手里挎着篮子走在青砖小道上,离多老远便笑意盈人的打招呼:“沈姑娘在家呢?今个怎么还没开铺子啊?”
原本在院子晒茶叶的高挑女子侧过脸来,鹅蛋小脸上一双漂亮的杏仁眼炯炯有神,但高挺的鼻梁上一道骇人的红色胎记一直延伸到右脸,让那本就满是斑点的脸上更是一言难尽,让人不由得感慨,可惜了这双漂亮的眼眸。
“张嫂子回来了。”
姑娘笑着回道,她一袭青衫布裙上没有过多的绣花,看着很是简单随意,额前的刘海半垂,挡住了右半边脸那道狰狞的红色胎记。她两下铺平晾晒的茶叶,随手拿起地上的水瓢舀水浇灌院子里的花。
“今个天好,我收拾收拾卫生再开,左右客人也不多。”
木质的栅栏间隙稀疏,象征性的围着三层小楼圈出不大的院子,一楼的大厅中摆着几张茶案,院子的四周种满了各式的花,一直延伸到门口,门牌上挂着一块斑驳的牌匾,上面刻着“半日闲”三个像玩笑的字,这是间茶社。
张嫂子走到门口,从挎着的篮子里摸出一把黄澄澄的琵琶果冲沈姑娘扬了扬手。“嫂子刚从山上摘的,可甜了,你尝尝。”
沈姑娘接过琵琶果,“这是嫂子做水果粥用的吧,那我就先谢谢了。”她将人往里让,又说:“走累了吧,坐下歇会,我给你倒口茶润润。”
张嫂子爬了一早上的山,确实是累了,想着要回自己家还得再走一会儿,就没跟她客气,直接坐到院中的竹凳上,接过沈姑娘递过来的茶,咕咚咕咚两口灌下,用袖子一抿嘴,才看见沈姑娘递过来的巾帕。
“呵呵……”她尴尬的笑了两声:“嫂子是粗人,用不着这个。”
沈姑娘眼中没有半点嘲笑,很自然的收回巾帕,笑着解围道:“嫂子是质朴爽朗之人,不必拘泥这些小节。”
张嫂子一拍大腿,哈哈笑道:“嫂子就爱听你说话。”她起身挎起篮子准备走:“阿惑出去了?”
沈姑娘点点头,“嗯,他去给城里的茶铺送货,这会儿也差不多快回来了。”
两人正说着,打老远便见一身形健硕高挑的青年从外面回来,一身黑色的短打将青年精壮的身材包裹得恰到好处,腰间的黑布将那腰肢束得纤瘦又不过分羸弱,与他宽阔的双肩形成鲜明的对比,馋了这镇上多少姑娘的眼睛。
尤其是他那棱角分明的脸上,眉眼深邃,鼻梁高挺,整个人俊逸得不像话,更是让无数人心里痒痒,让人很难将他与沈姑娘认作一对姐弟。
他迎着阳光灿烂一笑:“阿姐,我回来了。”
此人正是沈不惑,短短三年,少年已彻底褪去青涩,长成了大人模样,他从腰间拽下钱袋子递给沈星澜:“这是卖茶的钱。”
张嫂子看着沈不惑打趣道:“你这弟弟,就是贴心,比刘家那小子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刘婉还有资格笑你,真是好笑。”
她冲不惑点点头:“嫂子回去了,一会儿让阿惑来我家端水果粥。”
不惑听了张嫂子的话,蹙眉看向沈星澜。
沈星澜没看他,只对张嫂子的背影喊道:“那就谢谢嫂子了。”
说完她转身走向门口,挂上了营业的牌子,不惑却追问道:“那刘婉又挤兑你了?”
沈星澜笑道:“凭她?不过是打发日子的笑料罢了,你不必管。”她躺回院子里的摇椅上,吃了口张嫂子刚刚给的琵琶。
酸甜的果汁瞬间溢满口腔,她耸了下鼻子,缓了一下才将果肉咽了下去,又拿起一个抛给不惑:“挺甜的,尝尝。”
不惑准确的接住,他往一旁的竹凳上一坐,长腿岔开,三两下剥了皮就吃了起来,麦色的脸上噙着笑,没有半点不适的表情。
沈星澜疑惑的坐起来看向他:“不酸吗?”
“挺甜的啊!怎么会酸?”他两口就把琵琶吃完了,说着又起身拿了两个自然的吃起来,表情还很是享受。
难道就她吃的那个酸不成?沈星澜疑惑的又拿起一个,两下剥了皮后就一口咬了下去,一股酸甜的汁液瞬间充满味蕾,她皱着鼻子追着不惑打。
“你小子是越来越行了啊?竟然敢骗我?你给我站住。”
不惑修长的大腿跑得飞快,围着院中的桌椅转,就是不让沈星澜捉到。
“阿姐,哈哈哈……阿姐别追了,不惑知错了。”青年脸上满是笑意,放慢了步子,一下子被沈星澜逮住。
她揪着他的耳朵佯装生气的道:“去张嫂家给我把水果粥端回来,晌午你做饭。”
“好咧,阿姐放心,我顺道再买些小菜回来。”青年觑着沈星澜那张可以称得上是丑陋的脸,很是幸福的出了院门向后街走去。
斜对角二楼轩窗边,一秒龄女子趴在窗沿上不声不响的盯着不惑的背影看了好久,直到看不见人影了才不舍的收回视线。
她看到院子里的沈星澜这会儿躺在摇椅上晒太阳,噘起嘴巴嗤了声。
“有些人真是脸皮厚,自己长得丑,嫁不出去就算了,一大把年纪了,让弟弟养着,还成天的不做活计,要是我啊!早羞死了。”
女子说话间,从二楼下来,她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花样的年纪,模样也尚算不错,但一双过大的眼睛总是骨碌碌转着,眉眼间尽是精明。
出口皆是恶毒刻薄之语,再加上为人过于计较,给人以一种市侩的感觉,给她那本就不算漂亮的模样更拉低了两分。
沈星澜没搭理她,将一旁的团扇挡在脸上浅寐,直接拿她当空气。
刘婉见状更怄了,一边收拾着她家院子里的茶,一边说风凉话:“咱们镇上的姑娘,就没一个懒的,那都是手脚勤快的,沈大姑娘还是早些给阿惑挑个媳妇吧,这晚了啊!就挑不到称心的了,别平白把这么好的小伙子耽误了。”
她隔着一条不算宽的小道睨了眼‘半日闲’院里的沈星澜,嗤笑道:“毕竟,能不嫌弃你家穷,还愿意养你这个姐姐的……实在不多。”
她抻着嗓子在那装腔作势。
沈星澜这会儿被暖阳晒着,本有些困倦了,奈何刘婉在那叽叽喳喳个没完。两家本是邻居,她本不想闹得太难看,毕竟她在这住得还挺舒心,没打算换地方。
可这刘婉实在烦人,自从她发现对方对不惑的心思后,便警告了两句。
不为别的,单纯是这人不行,品行不佳不说,还心地不善,成天挤兑张家嫂子,就因为人家是个寡妇带着孩子。
这人一句话——不行。
沈星澜一把扯开团扇,从地上摸了个小石子,借着扇子的遮掩,将那石子打到刘婉膝盖弯上。
“哎哟。”刘婉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收好的茶叶也哗啦啦的洒了一地。
沈星澜笑道:“啧啧啧……就这手脚,也敢说自己能干?”
她嗤笑着起身向楼里走去:“那我还是闲着吧,就不给我家阿惑找事干了,毕竟他一天也挺忙的,还得养我这个闲人。”
沈星澜三年前离开京城,带着沈不惑先去北境晃了一圈,本想着就死在那算了,可北境寒冷,她本就体寒,还时不时的呕血,整个人越发的憔悴。
后来有一次昏迷,半个月都没有醒过来,把不惑吓坏了,正巧路过的一个老和尚和他说:“小姑娘命里当有此劫,熬过去就好了,她身子大寒,并不适合在北方将养,该去温暖的南方。”
那和尚衣衫褴褛,疯疯癫癫,要不是沈不惑自己也当过叫花,是绝对不会让他进门的。
和尚感激不惑的一饭之恩,这才多了句嘴。
这僧人虽看着不太靠谱,但对方有一句话说得没错,太医院的那些太医也曾说过,阿姐的身子太寒,肯定更适合气候温暖的南方生活。
不惑猜想阿姐可能是怕被晋王爷和陛下找到,所以才来了北方?她与晋王之间的种种,不惑不明白,但他能感觉得到沈星澜不想被顾衡找到。
可眼下人都快不行了,哪里还顾得了那么多?
不惑第一次违逆沈星澜的意思,自己做主带着她来了气候宜人的昆城,为了不被顾衡找到,他没有选沈星澜曾经生活过的姑苏,两人最后在昆城三十里外的一座小镇定居了下来。
沈星澜昏迷了半个月后醒来,两人已经到了小镇上。雾茶镇上的人大多以采茶制茶为生,也有些人像张嫂子那样做些别的营生的。
小镇不远处,有个天然湖泊,湖水纯澈静谧,有许多文人墨客喜欢去那边吟诗作对,附庸风雅,连带着镇上的生意也跟着不错。
大多数的茶社都能有不错的收益,只有他们的‘半日闲’生意寥寥,几天也不见得进一个人,他们在山上种了几亩茶田,不惑将家里的所有的活计都包了,平时甚少让沈星澜动手。
她只有趁着不惑不在时,才能动手做点事。
当然,这事还真是不能怪不惑,前两年她身子总不大好,时不时的还要吐两口血,后来两人没银子用,去城里的首富家走动走动。
沈星澜扛着银子走累了,路过一寺庙时,她一时兴起,给寺庙丢了一箱银子,回来后,竟好些日子没有再呕血,两人都认为是歪打正着的这次布施起了作用。
之后他们便每隔一段时间,轮番在城里的富户家走动走动,留够平日里吃穿用度,剩下的尽数布施给那个寺庙。寺庙里的老方丈也从没声张,只拿着那银钱帮助流民和一些困难的百姓。
近一年多来,沈星澜竟没有再吐过一次血,身子也越来越暖和起来,不似以往的寒凉,整个人的气色也好了很多。
不惑端着水果粥回来时,就见刘婉坐在院中揉腿,见着他后,越发的抽泣起来,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哭得那叫一个梨花带雨。
不过只是她自己这么认为,在不惑眼里,就是妆花了,糊了一脸的女鬼。
他想也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直接无视着进了自家茶社,将一应吃食摆好后,唤道:“阿姐,快来用饭,我买到了你最喜欢的小菜。”
刘婉更委屈了,见没人理她,哼了一声后,一瘸一拐的回了自家小楼里。
树上开满了金黄的小花,和煦的阳光透过郁郁葱葱的叶与花洒在大街小巷间,映衬着整座小镇也仿佛镀上了一层浅淡的金黄,往下再低一点的各种样式的花也成团的盛开,努力的绽放着自己,以吸引过路之人的目光。
粗布麻衣的妇人手里挎着篮子走在青砖小道上,离多老远便笑意盈人的打招呼:“沈姑娘在家呢?今个怎么还没开铺子啊?”
原本在院子晒茶叶的高挑女子侧过脸来,鹅蛋小脸上一双漂亮的杏仁眼炯炯有神,但高挺的鼻梁上一道骇人的红色胎记一直延伸到右脸,让那本就满是斑点的脸上更是一言难尽,让人不由得感慨,可惜了这双漂亮的眼眸。
“张嫂子回来了。”
姑娘笑着回道,她一袭青衫布裙上没有过多的绣花,看着很是简单随意,额前的刘海半垂,挡住了右半边脸那道狰狞的红色胎记。她两下铺平晾晒的茶叶,随手拿起地上的水瓢舀水浇灌院子里的花。
“今个天好,我收拾收拾卫生再开,左右客人也不多。”
木质的栅栏间隙稀疏,象征性的围着三层小楼圈出不大的院子,一楼的大厅中摆着几张茶案,院子的四周种满了各式的花,一直延伸到门口,门牌上挂着一块斑驳的牌匾,上面刻着“半日闲”三个像玩笑的字,这是间茶社。
张嫂子走到门口,从挎着的篮子里摸出一把黄澄澄的琵琶果冲沈姑娘扬了扬手。“嫂子刚从山上摘的,可甜了,你尝尝。”
沈姑娘接过琵琶果,“这是嫂子做水果粥用的吧,那我就先谢谢了。”她将人往里让,又说:“走累了吧,坐下歇会,我给你倒口茶润润。”
张嫂子爬了一早上的山,确实是累了,想着要回自己家还得再走一会儿,就没跟她客气,直接坐到院中的竹凳上,接过沈姑娘递过来的茶,咕咚咕咚两口灌下,用袖子一抿嘴,才看见沈姑娘递过来的巾帕。
“呵呵……”她尴尬的笑了两声:“嫂子是粗人,用不着这个。”
沈姑娘眼中没有半点嘲笑,很自然的收回巾帕,笑着解围道:“嫂子是质朴爽朗之人,不必拘泥这些小节。”
张嫂子一拍大腿,哈哈笑道:“嫂子就爱听你说话。”她起身挎起篮子准备走:“阿惑出去了?”
沈姑娘点点头,“嗯,他去给城里的茶铺送货,这会儿也差不多快回来了。”
两人正说着,打老远便见一身形健硕高挑的青年从外面回来,一身黑色的短打将青年精壮的身材包裹得恰到好处,腰间的黑布将那腰肢束得纤瘦又不过分羸弱,与他宽阔的双肩形成鲜明的对比,馋了这镇上多少姑娘的眼睛。
尤其是他那棱角分明的脸上,眉眼深邃,鼻梁高挺,整个人俊逸得不像话,更是让无数人心里痒痒,让人很难将他与沈姑娘认作一对姐弟。
他迎着阳光灿烂一笑:“阿姐,我回来了。”
此人正是沈不惑,短短三年,少年已彻底褪去青涩,长成了大人模样,他从腰间拽下钱袋子递给沈星澜:“这是卖茶的钱。”
张嫂子看着沈不惑打趣道:“你这弟弟,就是贴心,比刘家那小子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刘婉还有资格笑你,真是好笑。”
她冲不惑点点头:“嫂子回去了,一会儿让阿惑来我家端水果粥。”
不惑听了张嫂子的话,蹙眉看向沈星澜。
沈星澜没看他,只对张嫂子的背影喊道:“那就谢谢嫂子了。”
说完她转身走向门口,挂上了营业的牌子,不惑却追问道:“那刘婉又挤兑你了?”
沈星澜笑道:“凭她?不过是打发日子的笑料罢了,你不必管。”她躺回院子里的摇椅上,吃了口张嫂子刚刚给的琵琶。
酸甜的果汁瞬间溢满口腔,她耸了下鼻子,缓了一下才将果肉咽了下去,又拿起一个抛给不惑:“挺甜的,尝尝。”
不惑准确的接住,他往一旁的竹凳上一坐,长腿岔开,三两下剥了皮就吃了起来,麦色的脸上噙着笑,没有半点不适的表情。
沈星澜疑惑的坐起来看向他:“不酸吗?”
“挺甜的啊!怎么会酸?”他两口就把琵琶吃完了,说着又起身拿了两个自然的吃起来,表情还很是享受。
难道就她吃的那个酸不成?沈星澜疑惑的又拿起一个,两下剥了皮后就一口咬了下去,一股酸甜的汁液瞬间充满味蕾,她皱着鼻子追着不惑打。
“你小子是越来越行了啊?竟然敢骗我?你给我站住。”
不惑修长的大腿跑得飞快,围着院中的桌椅转,就是不让沈星澜捉到。
“阿姐,哈哈哈……阿姐别追了,不惑知错了。”青年脸上满是笑意,放慢了步子,一下子被沈星澜逮住。
她揪着他的耳朵佯装生气的道:“去张嫂家给我把水果粥端回来,晌午你做饭。”
“好咧,阿姐放心,我顺道再买些小菜回来。”青年觑着沈星澜那张可以称得上是丑陋的脸,很是幸福的出了院门向后街走去。
斜对角二楼轩窗边,一秒龄女子趴在窗沿上不声不响的盯着不惑的背影看了好久,直到看不见人影了才不舍的收回视线。
她看到院子里的沈星澜这会儿躺在摇椅上晒太阳,噘起嘴巴嗤了声。
“有些人真是脸皮厚,自己长得丑,嫁不出去就算了,一大把年纪了,让弟弟养着,还成天的不做活计,要是我啊!早羞死了。”
女子说话间,从二楼下来,她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花样的年纪,模样也尚算不错,但一双过大的眼睛总是骨碌碌转着,眉眼间尽是精明。
出口皆是恶毒刻薄之语,再加上为人过于计较,给人以一种市侩的感觉,给她那本就不算漂亮的模样更拉低了两分。
沈星澜没搭理她,将一旁的团扇挡在脸上浅寐,直接拿她当空气。
刘婉见状更怄了,一边收拾着她家院子里的茶,一边说风凉话:“咱们镇上的姑娘,就没一个懒的,那都是手脚勤快的,沈大姑娘还是早些给阿惑挑个媳妇吧,这晚了啊!就挑不到称心的了,别平白把这么好的小伙子耽误了。”
她隔着一条不算宽的小道睨了眼‘半日闲’院里的沈星澜,嗤笑道:“毕竟,能不嫌弃你家穷,还愿意养你这个姐姐的……实在不多。”
她抻着嗓子在那装腔作势。
沈星澜这会儿被暖阳晒着,本有些困倦了,奈何刘婉在那叽叽喳喳个没完。两家本是邻居,她本不想闹得太难看,毕竟她在这住得还挺舒心,没打算换地方。
可这刘婉实在烦人,自从她发现对方对不惑的心思后,便警告了两句。
不为别的,单纯是这人不行,品行不佳不说,还心地不善,成天挤兑张家嫂子,就因为人家是个寡妇带着孩子。
这人一句话——不行。
沈星澜一把扯开团扇,从地上摸了个小石子,借着扇子的遮掩,将那石子打到刘婉膝盖弯上。
“哎哟。”刘婉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收好的茶叶也哗啦啦的洒了一地。
沈星澜笑道:“啧啧啧……就这手脚,也敢说自己能干?”
她嗤笑着起身向楼里走去:“那我还是闲着吧,就不给我家阿惑找事干了,毕竟他一天也挺忙的,还得养我这个闲人。”
沈星澜三年前离开京城,带着沈不惑先去北境晃了一圈,本想着就死在那算了,可北境寒冷,她本就体寒,还时不时的呕血,整个人越发的憔悴。
后来有一次昏迷,半个月都没有醒过来,把不惑吓坏了,正巧路过的一个老和尚和他说:“小姑娘命里当有此劫,熬过去就好了,她身子大寒,并不适合在北方将养,该去温暖的南方。”
那和尚衣衫褴褛,疯疯癫癫,要不是沈不惑自己也当过叫花,是绝对不会让他进门的。
和尚感激不惑的一饭之恩,这才多了句嘴。
这僧人虽看着不太靠谱,但对方有一句话说得没错,太医院的那些太医也曾说过,阿姐的身子太寒,肯定更适合气候温暖的南方生活。
不惑猜想阿姐可能是怕被晋王爷和陛下找到,所以才来了北方?她与晋王之间的种种,不惑不明白,但他能感觉得到沈星澜不想被顾衡找到。
可眼下人都快不行了,哪里还顾得了那么多?
不惑第一次违逆沈星澜的意思,自己做主带着她来了气候宜人的昆城,为了不被顾衡找到,他没有选沈星澜曾经生活过的姑苏,两人最后在昆城三十里外的一座小镇定居了下来。
沈星澜昏迷了半个月后醒来,两人已经到了小镇上。雾茶镇上的人大多以采茶制茶为生,也有些人像张嫂子那样做些别的营生的。
小镇不远处,有个天然湖泊,湖水纯澈静谧,有许多文人墨客喜欢去那边吟诗作对,附庸风雅,连带着镇上的生意也跟着不错。
大多数的茶社都能有不错的收益,只有他们的‘半日闲’生意寥寥,几天也不见得进一个人,他们在山上种了几亩茶田,不惑将家里的所有的活计都包了,平时甚少让沈星澜动手。
她只有趁着不惑不在时,才能动手做点事。
当然,这事还真是不能怪不惑,前两年她身子总不大好,时不时的还要吐两口血,后来两人没银子用,去城里的首富家走动走动。
沈星澜扛着银子走累了,路过一寺庙时,她一时兴起,给寺庙丢了一箱银子,回来后,竟好些日子没有再呕血,两人都认为是歪打正着的这次布施起了作用。
之后他们便每隔一段时间,轮番在城里的富户家走动走动,留够平日里吃穿用度,剩下的尽数布施给那个寺庙。寺庙里的老方丈也从没声张,只拿着那银钱帮助流民和一些困难的百姓。
近一年多来,沈星澜竟没有再吐过一次血,身子也越来越暖和起来,不似以往的寒凉,整个人的气色也好了很多。
不惑端着水果粥回来时,就见刘婉坐在院中揉腿,见着他后,越发的抽泣起来,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哭得那叫一个梨花带雨。
不过只是她自己这么认为,在不惑眼里,就是妆花了,糊了一脸的女鬼。
他想也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直接无视着进了自家茶社,将一应吃食摆好后,唤道:“阿姐,快来用饭,我买到了你最喜欢的小菜。”
刘婉更委屈了,见没人理她,哼了一声后,一瘸一拐的回了自家小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