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一愣,像是第一次见识到这么牙尖嘴利的招财,顿时脸色狰狞起来,“你……”

    沈清欢见他指着招财,怒目圆睁,活像下一秒就要扑上来将人撕碎,立时向前一步,将招财挡在身后,“你什么你!你质疑我不算,难道你还要质疑大当家,二当家他们不成!”

    平日里,沈清欢在镖局里躲清闲,一般也没人来惹她,这会儿有人欺负到她头上了,也没打算忍让。

    再说,她先前是想当一条咸鱼没错,但不是死鱼!

    这边的动静很快吸引了台上其他人的目光。

    内部选拔开始前,沈陆镖局给参赛的人员统一发放了手掌大小的竹制名牌,名牌上写有参赛人的名字,及预留出两场考校的排名位置。

    考校期限为三日,第一天上午考理论,下午便开始武比,若是期间名牌受损或是遗失,都将视为自动弃权。

    毕竟,对于镖师们来说,名牌就好比镖物,而保证镖物能够完好无损的到达目的地,是为首要目标。

    武比结束已是第二天过午,这会儿正按照名次叫众人前上台去,由几位评委在名牌上填写他们的名次,而理论的考校结果还要晚些时候出来。

    这会儿众人的动作都停下来,就连台上的几位长老级别的人物也看过来。

    “李三,不可胡言!”沈萱乐从台上下来,面露不虞,众人自动给她让出路来。

    沈清欢瞧着面前这穿着沈陆镖局青灰色,胸前绣着一个大大沈字的劲装校服的青年,心道:原来这人就是李三?

    李三是沈萱乐手下的趟子手,可以说是她的第一拥护者,很多沈萱乐不便出面的事皆由他去做。

    此人,胆子大,勇猛,别人不敢做的事他敢,但他的缺点也很明显,就是不够心细。

    沈萱乐一开口,李三刚还张牙舞爪,一副要吃人的模样,瞬间变得乖顺低了头。

    “姐姐虽在乡下长大,但也算是猎户出身,会些拳脚也是正常的。”沈萱乐三言两语便给出一个足以服众的解释。

    这话看上去是在替她说话,实际上却是在维护李三。

    李三也很上道,立马拱手道:“二小姐说的是,少当家,小的出言不逊,还望您见谅!”

    沈清欢在回到沈家之前的事迹剧本中没写,但按照原身的记忆,的确如沈萱乐所说。

    她养父是一猎户,会些拳脚,原身从小耳濡目染跟着练习,自然身手灵活。

    再加上此次武比,禁止使用武器,沈清欢仗着身形优势,花样溜人,这才让她钻了空子拿个中上的名次。

    见她看过来,沈萱乐冲她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铛~”一道铜锣声响起。

    接着,是沈爹洪钟般的声音,“本次武比结果已出,明日一早,理论排名同最终排名一同发布,之后头十名者凭名牌按名次到前院领银钱,都散了吧。”

    话音一落,方才发生的事已随之揭过,对于沈爹的话众人又是一阵议论。

    内部选拔的这三日,镖局并不营业,是以考校之于是难得放松的自由活动。

    “少当家,那李三就是名牌丢了没事找事。”一旁的招财随着沈清欢往外走,给她说着听来的小道消息,抬头一看,见她额角发丝掩盖下挂着一道血印,顿时一惊。

    “少当家,您受伤了!”

    沈清欢抬手抹了一下脸上麻痒的部分,蹭下来一抹暗红色的血迹,“小伤,一会就好。”

    曾经的她以为,用拳风伤人那都是骗人的,毕竟能达到这种功力的人少之又少,可比试时她见识到了这些本土古代人的厉害。

    若不是她躲闪及时,恐怕今天,她就是站着进来横着出去了。

    听她这样不以为意,招财不依不饶道:“不行得去找个大夫。”

    沈清欢满不在乎,“等你找到大夫,我这伤口都愈合了。”

    “小姐!您这可是伤在脸上,若是不小心留了疤可怎么办!”招财站在她身后半步处一跺脚,停住步子不走了。

    沈清欢步子一顿,她注意到,招财一心急便会叫她小姐。

    此时,见她停下来,招财的胆子像是瞬间大了十倍,上前不由分说拉着她往镖局外走。

    沈清欢也不忍再拒绝。

    凉城作为丰沂国第二大的城池,八街九陌,四通八达。现下,主街上热闹依旧,两旁店肆林立,叫她一时看花了眼。

    “少当家,回春堂就在前面。”一旁的招财适时提醒。

    沈清欢抬眼一看,果然几丈远外的一间铺子前正挂着滋补药丸的幌子。

    她立刻加快了脚步,想着看完了大夫还可以逛上一逛,好好地感受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

    回春堂内有全凉城最好的大夫坐镇,前来看诊的人自然很多,光是排在她前面的就有四个。

    她在药香的沐浴下,等了一会儿,坐不住了,“招财,你在这里排队,我去外面看看,一会儿便回来。”

    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出去溜溜,更何况外面一声高过一声的吆喝,早就勾得她心痒痒。

    等沈清欢到了外面一看,原来是街头卖艺的在敲锣打鼓,招揽看客。

    她一时兴起,也围了上去。

    人群中央,一身着青底黑襟短打的少年执剑而立,英姿飒爽,正背对着她向对面的看客示好,边上放个竹篮,里面躺着几摞膏药。

    另一同样打扮的男人随着少年示好的方向,在人群内圈敲着锣报幕。

    一段剑舞过后引起一阵喝彩,只是这少年长相一言难尽,倒不是长得丑,而是面上脖上裸露出来的皮肤一片黑红,看不清面相没法为这剑舞锦上添花。

    但是这少年舞动之中不慎露出的胸膛却是和脸脖的肤色形成鲜明对比,洁白无瑕,顿时吸引走她全部注意。

    池泽也没想到,今日第一次搭场卖艺会遇到沈清欢。

    一个月前,他的副手陈运找到他,将他遭人暗算后发生的事一并告知,奈何他那时完全不记得自己姓甚名谁。

    陈运只得外出走访名医,身上盘缠用尽,好不容易得到能够缓解的秘方,再回来,他已经入赘为人夫了。

    身心受人虐待不说,身上值钱的物件也一并被人取走。

    如今想做点儿什么都捉襟见肘,这才决定出来卖艺,顺便卖些自制的筋骨膏药。

    他瞟了沈清欢一眼,便随着动作调转目光,可余光总不受控制地去追随那抹鹅黄的身影。

    起初,他察觉到沈清欢焊死在自己身上的视线还不甚在意,这说明他剑舞得不错,动作越发放得开。

    渐渐地,他感觉到了不对,沈清欢的眼神并没有跟随他手上的动作而变动,而是一直盯着他身上某一点。

    池泽顺着那视线不动声色地低头一看,动作之下,自己的衣襟晃动露出不少白皙胸膛。

    他脸色一变,本该大开大合的动作立时变得拘谨。

    又是一段精彩的表演过后,那敲锣的便上来讨钱,嘴里念叨着卖艺人惯讲的一套,“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了,多谢了啊!多谢!”

    等转到沈清欢面前,敲锣的动作不易察觉的一僵,却也没急着走,似是知道她是个有钱的主顾。

    见人停在自个儿身前,沈清欢也不好全当没看见,她在身上摸了一通,也没摸到一个铜板,心中正暗自懊恼怎么就忘了从招财那儿拿些银钱。

    就听“当啷”几声,那锣面上落下一串铜板,接着是一声嗤笑,“呵,这沈家的大小姐出来凑热闹没带钱,我替她出了!”

    来人说得很是豪气,沈清欢心存感激,刚要出言感谢又听他道:“不为别的就为了望沈大小姐高抬贵手,别再纠缠我家公子。”

    说罢,还冲沈清欢行了一礼。

    经这一出,众人便都清楚他口中的沈家大小姐是谁,将目光尽数投向沈清欢。

    众人找到了其中一个主角,便又转头寻起这人口中的公子,人群中议论声起,不少人想起前几日传遍全城的热谈,便猜想出其中缘故。

    有不清楚的经旁人一说,再看向沈清欢的眼神都带上了揶揄。

    一时之间沈清欢处在了风口浪尖上。

    她登时将腕上仅有的玉镯取下,放入锣盘。

    沈清欢虽一时搞不清楚状况,可不管怎么说,她也不能让一个小厮压了她的名头。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还劳烦你回去,告诉你们家公子一声,看好自己的狗别随便让它出来咬人。”

    不等小厮反应,又道:“还有,你家公子的脸我都记不清了,何来纠缠一说?”

    那小厮也不是个傻的,立马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全凉城谁不知道沈清欢好美色,这会儿说他是狗不算,话里话外还说他家公子长的丑,这和直接骂他家公子有什么区别?!

    当即大声嚷嚷道:“好啊,原来不是你沈大小姐在城河边上纠缠我家公子还和人大打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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