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认识余筝的时候,他二十岁,刚创作出处女作《春》。我惊叹于他画中的情绪,如此浓稠又如此含蓄,我自愿申请当他的助理,公益性的。
他的性格张扬、有活力,他对色彩的把控让我只叹“天外来物”。说他是当代毕加索真不为过,那溢出纸面的灵性与张力让识画无数的我心头滚烫,觉得捡到宝了。
我大他两岁,是学画评的,每天的工作就是评画。但我于他,只是个助理。
我陪跑画室的日常,除了找颜料跟画笔,就是在他歇笔时与他插科打诨。看他画画我从来不觉得无聊,而当我问到我在一旁会不会打扰,他只挥手,臭屁又成竹在胸说“不可能”。
他爱开玩笑。21岁生日我在场,他跟我们分享了他的梦,是循环演绎的他的一生。
20岁残了双腿,遇到一位同病房的女孩成为了恋人,十年后分开,再后十年孤独地一点一点死去……
“你今天21岁了。”我毫不留情地打断,指指他完好的双腿。
他笑着耸肩,“也对。”
(二)
余筝22岁的时候,他的画《梦》在艺术界反响很大。他真的成名了。
但他成名后,压力就变大了。没日没夜地创作了两年,他已然从青涩的男孩蜕变成胡子拉碴的“大叔”了。其实性格没怎么变,少年还是少年。我笑他不修边幅,他就赌气似的画了张我的老太太像,背后还站着身强体壮的自己。
余筝25岁拿了评选“新世纪最伟大的青年画家之一”,但颁奖典礼是我替他去的。他那段时间状态不太好,我问他,他只是说“陷入瓶颈了”。我让他收拾下去拿奖,他摆手拒绝了,说自己不够格。
我只能以他身体抱恙为由,替他领了奖。
典礼回来,我见他收拾了行李,一副要搬出画室的样子。
心口莫名一慌,我开玩笑:“干嘛,离家出走呀。”
他按了一把我的头,“想什么,出去旅游找灵感去了。”
很自然正常的事情。但他走的这么果决,没有一点犹豫与顾虑。
而一走就是五年。
这五年期间,我无数次想起他关门那一刻,心里总泛起惆怅。
我大概是在那时还未完全孕育出口的“可不可以带我一起”与“早点回来”之外,选择了“一路顺风”。
(三)
同时期兴起了“噪声派”,余筝确也销声匿迹了。网络上甚至还有人发起运动“寻找风筝”。
我们的联系并没有断,但并不频繁。
不频繁到,我甚至在他车祸后一年才得知消息。
他30岁发表了《雪》,但令我心头一跳。
那分明不是他的风格。极度狂躁的笔触,矛盾硬冷的色调,颇有“噪声派”美学风格。
我心道不好。
这次我并没顾多,径直到达他三年前发给我的地址。
敲门前,我无数次告诉自己:我只是一个助理,而已。
(四)
我不知该以怎样的心情面对眼前的景象。
没有腿,他没有腿。胡子长了满脸,却不似从前那般违和。刺鼻的消毒水味,他死板如铅的瞳仁陌生而死寂地盯着我。
我拼命咬住颤抖的牙床,不让自己哭出来。
在那天我大概花光了我这辈子所有的勇气告诉他:我要留下。
(五)
我搬到了他对面。每天的生活都一样。
我和从前一样找颜料、找画笔,除了插科打诨,都一样。他也画画,和从前一样。
毕竟,我是个助理。
(六)
今天是年末,我在隔壁听见了他房间玻璃摔碎的声音。
我慌慌张张跑去察看,却见他在朝西的窗前坐着,见我来,有些呆愣地朝我笑了。
我忙问:“你怎么了?怎么在那儿坐着?”
他像是疑惑似的指了指窗,反问:“你看不见?”
看见什么?
我糊涂地摇头,收拾了碎片。低头间,我又听见他笑了一声。
他很久没笑了,但我只觉头皮发麻。心里有个声音念咒似的催我离开。
我甚至来不及细想他怎会碰掉如此高的柜子上的杯子。
(七)
我怀疑余筝患了臆想症。
最近他口中一直出现一位叫“王灵”的小姐。我不确定我有没有将字写对,因为我只在他口中喃喃似的提到过,细问,他什么又不说。
但他状态愈佳。画作渐渐恢复从前的灵性了。
他陆续画出了《裙》(灵感应该是那位小姐,虽然我贪婪的希望那是我)《西阁小窗》(他曾自言自语:“王灵小姐曾住在这里。”)《等》《杀》(他私藏了一瓶农药被我发现了,我们吵了一架,他就把自己关起来创作了这幅画)
从《杀》以后,色调逐渐血腥灰暗,他也状况日下。
我无意瞥见他几篇手记,字迹潦草、混乱,但总是反复提到“亡灵”“梦”“十年”的字眼。
时间越长,我的恐惧越甚,我根本不明白到底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而他的行为、言语又总是透着诡异。
我没日没夜躲起来哭。再到后面,只要踏进他的房间,身体便不由自主出现应激反应,开始颤抖、反胃。
可是我不能走,我放心不下他一个人。
谁来,谁能来救救我们?
(八)
余筝40岁那天,画了一幅我的画像给我。
这十年,我与他都苍老了许多。
20年前,他画我画成老太太;现在我真的快成老太太了,他却把我画成少女模样。
我扯了个笑容,调侃:“不把自己画上去了?”
他按了一把我的头,叹了口气:“太老了,很丑。”
为数不多的轻松时刻,让我能忘记这冗长的十年。
他那经久未见,让我留恋的幽默与生机,使我大意地被他骗了。
他悄悄为我下了片安定。我醒的时候,他早已不见了踪影,甚至没留给我说“一路顺风”的机会。
(九)
找到余筝的时候,他安静地坐在轮椅上,靠在一块墓旁,像是睡着了,手里握着他最后一幅作品《挽歌》。
记者与噪声如洪水猛兽,搅他清静。他们只会反复在已故之人身上挖空价值。
我疯了一样喝退众人,小丑一般护在他身前,挡住急促的闪光灯。
(十)
我抱着他画给我的两幅画像,整日整夜地烂在床上,毫无生气地落眼泪,不知日出日落。
直到泪水打破了20年前那幅画的背面,我发现,画纸竟是两层。
我小心翼翼地揭开,纸面上是久违的他苍劲有力的大字:宛小姐,看看谁更像老年人呢?
我又拆掉另一幅,上面写着:谢谢你。对不起。
我突然预感到什么,拖着我疲惫如柴的身体,跌撞着扑去画室。
《雪》:我今天遇见了一位白裙小姐,她打翻了一个杯子,吓了小宛一跳。我猜她是亡灵,因为小宛看不见她。
《西阁小窗》:亡灵小姐曾住在这里。
《等》:亡灵小姐说,可以等她投胎来找我。我问她能否等我死去。
《杀》:我想自杀,想和她一起走。但被小宛发现了。后来我想了下,小宛也是一个人。
《锁》:亡灵小姐说,我的寿命被砍成了两个四十年,梦里是我的前世,而两世的结果都将相同。
《跑起来》:上一世我与亡灵小姐在二十岁相遇,她十年后病故,临走问我“如果我在三十岁再与你相遇呢”。我想了想,20至30,与30至40,期间都是十年,但是我的寿命本就只有四十年,也许这样,后者会变成幸福结局了吧。“既然结果终将分离,还是早些遇见好了”与相反命题“既然终究遇见,还是早些分离”于我来说最大的不同,只是等待的先后顺序罢了。亡灵小姐,我的回答是——没什么不同。
《消失的梦》:她走了。
《喊》:为什么不可以随她一起走?为什么我们非得这样相遇,这样告别?
《差异》:这两次十年,有什么不同?
《挽歌》:下一次,再早些吧。
余筝的选择,仍是两个命题中的前者。
(十一)
可这20年,对我来说又算什么?
我的命题呢?我选什么?
也许我会选后者,我没他那么勇敢。
可我不能重来。我既不是亡灵,也不是他,我他妈顶天了也就是个助理。
他的《喊》,将“她”改成“他”,这也是我的“喊”。
下次吧。
下次,我一定选前者。
认识余筝的时候,他二十岁,刚创作出处女作《春》。我惊叹于他画中的情绪,如此浓稠又如此含蓄,我自愿申请当他的助理,公益性的。
他的性格张扬、有活力,他对色彩的把控让我只叹“天外来物”。说他是当代毕加索真不为过,那溢出纸面的灵性与张力让识画无数的我心头滚烫,觉得捡到宝了。
我大他两岁,是学画评的,每天的工作就是评画。但我于他,只是个助理。
我陪跑画室的日常,除了找颜料跟画笔,就是在他歇笔时与他插科打诨。看他画画我从来不觉得无聊,而当我问到我在一旁会不会打扰,他只挥手,臭屁又成竹在胸说“不可能”。
他爱开玩笑。21岁生日我在场,他跟我们分享了他的梦,是循环演绎的他的一生。
20岁残了双腿,遇到一位同病房的女孩成为了恋人,十年后分开,再后十年孤独地一点一点死去……
“你今天21岁了。”我毫不留情地打断,指指他完好的双腿。
他笑着耸肩,“也对。”
(二)
余筝22岁的时候,他的画《梦》在艺术界反响很大。他真的成名了。
但他成名后,压力就变大了。没日没夜地创作了两年,他已然从青涩的男孩蜕变成胡子拉碴的“大叔”了。其实性格没怎么变,少年还是少年。我笑他不修边幅,他就赌气似的画了张我的老太太像,背后还站着身强体壮的自己。
余筝25岁拿了评选“新世纪最伟大的青年画家之一”,但颁奖典礼是我替他去的。他那段时间状态不太好,我问他,他只是说“陷入瓶颈了”。我让他收拾下去拿奖,他摆手拒绝了,说自己不够格。
我只能以他身体抱恙为由,替他领了奖。
典礼回来,我见他收拾了行李,一副要搬出画室的样子。
心口莫名一慌,我开玩笑:“干嘛,离家出走呀。”
他按了一把我的头,“想什么,出去旅游找灵感去了。”
很自然正常的事情。但他走的这么果决,没有一点犹豫与顾虑。
而一走就是五年。
这五年期间,我无数次想起他关门那一刻,心里总泛起惆怅。
我大概是在那时还未完全孕育出口的“可不可以带我一起”与“早点回来”之外,选择了“一路顺风”。
(三)
同时期兴起了“噪声派”,余筝确也销声匿迹了。网络上甚至还有人发起运动“寻找风筝”。
我们的联系并没有断,但并不频繁。
不频繁到,我甚至在他车祸后一年才得知消息。
他30岁发表了《雪》,但令我心头一跳。
那分明不是他的风格。极度狂躁的笔触,矛盾硬冷的色调,颇有“噪声派”美学风格。
我心道不好。
这次我并没顾多,径直到达他三年前发给我的地址。
敲门前,我无数次告诉自己:我只是一个助理,而已。
(四)
我不知该以怎样的心情面对眼前的景象。
没有腿,他没有腿。胡子长了满脸,却不似从前那般违和。刺鼻的消毒水味,他死板如铅的瞳仁陌生而死寂地盯着我。
我拼命咬住颤抖的牙床,不让自己哭出来。
在那天我大概花光了我这辈子所有的勇气告诉他:我要留下。
(五)
我搬到了他对面。每天的生活都一样。
我和从前一样找颜料、找画笔,除了插科打诨,都一样。他也画画,和从前一样。
毕竟,我是个助理。
(六)
今天是年末,我在隔壁听见了他房间玻璃摔碎的声音。
我慌慌张张跑去察看,却见他在朝西的窗前坐着,见我来,有些呆愣地朝我笑了。
我忙问:“你怎么了?怎么在那儿坐着?”
他像是疑惑似的指了指窗,反问:“你看不见?”
看见什么?
我糊涂地摇头,收拾了碎片。低头间,我又听见他笑了一声。
他很久没笑了,但我只觉头皮发麻。心里有个声音念咒似的催我离开。
我甚至来不及细想他怎会碰掉如此高的柜子上的杯子。
(七)
我怀疑余筝患了臆想症。
最近他口中一直出现一位叫“王灵”的小姐。我不确定我有没有将字写对,因为我只在他口中喃喃似的提到过,细问,他什么又不说。
但他状态愈佳。画作渐渐恢复从前的灵性了。
他陆续画出了《裙》(灵感应该是那位小姐,虽然我贪婪的希望那是我)《西阁小窗》(他曾自言自语:“王灵小姐曾住在这里。”)《等》《杀》(他私藏了一瓶农药被我发现了,我们吵了一架,他就把自己关起来创作了这幅画)
从《杀》以后,色调逐渐血腥灰暗,他也状况日下。
我无意瞥见他几篇手记,字迹潦草、混乱,但总是反复提到“亡灵”“梦”“十年”的字眼。
时间越长,我的恐惧越甚,我根本不明白到底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而他的行为、言语又总是透着诡异。
我没日没夜躲起来哭。再到后面,只要踏进他的房间,身体便不由自主出现应激反应,开始颤抖、反胃。
可是我不能走,我放心不下他一个人。
谁来,谁能来救救我们?
(八)
余筝40岁那天,画了一幅我的画像给我。
这十年,我与他都苍老了许多。
20年前,他画我画成老太太;现在我真的快成老太太了,他却把我画成少女模样。
我扯了个笑容,调侃:“不把自己画上去了?”
他按了一把我的头,叹了口气:“太老了,很丑。”
为数不多的轻松时刻,让我能忘记这冗长的十年。
他那经久未见,让我留恋的幽默与生机,使我大意地被他骗了。
他悄悄为我下了片安定。我醒的时候,他早已不见了踪影,甚至没留给我说“一路顺风”的机会。
(九)
找到余筝的时候,他安静地坐在轮椅上,靠在一块墓旁,像是睡着了,手里握着他最后一幅作品《挽歌》。
记者与噪声如洪水猛兽,搅他清静。他们只会反复在已故之人身上挖空价值。
我疯了一样喝退众人,小丑一般护在他身前,挡住急促的闪光灯。
(十)
我抱着他画给我的两幅画像,整日整夜地烂在床上,毫无生气地落眼泪,不知日出日落。
直到泪水打破了20年前那幅画的背面,我发现,画纸竟是两层。
我小心翼翼地揭开,纸面上是久违的他苍劲有力的大字:宛小姐,看看谁更像老年人呢?
我又拆掉另一幅,上面写着:谢谢你。对不起。
我突然预感到什么,拖着我疲惫如柴的身体,跌撞着扑去画室。
《雪》:我今天遇见了一位白裙小姐,她打翻了一个杯子,吓了小宛一跳。我猜她是亡灵,因为小宛看不见她。
《西阁小窗》:亡灵小姐曾住在这里。
《等》:亡灵小姐说,可以等她投胎来找我。我问她能否等我死去。
《杀》:我想自杀,想和她一起走。但被小宛发现了。后来我想了下,小宛也是一个人。
《锁》:亡灵小姐说,我的寿命被砍成了两个四十年,梦里是我的前世,而两世的结果都将相同。
《跑起来》:上一世我与亡灵小姐在二十岁相遇,她十年后病故,临走问我“如果我在三十岁再与你相遇呢”。我想了想,20至30,与30至40,期间都是十年,但是我的寿命本就只有四十年,也许这样,后者会变成幸福结局了吧。“既然结果终将分离,还是早些遇见好了”与相反命题“既然终究遇见,还是早些分离”于我来说最大的不同,只是等待的先后顺序罢了。亡灵小姐,我的回答是——没什么不同。
《消失的梦》:她走了。
《喊》:为什么不可以随她一起走?为什么我们非得这样相遇,这样告别?
《差异》:这两次十年,有什么不同?
《挽歌》:下一次,再早些吧。
余筝的选择,仍是两个命题中的前者。
(十一)
可这20年,对我来说又算什么?
我的命题呢?我选什么?
也许我会选后者,我没他那么勇敢。
可我不能重来。我既不是亡灵,也不是他,我他妈顶天了也就是个助理。
他的《喊》,将“她”改成“他”,这也是我的“喊”。
下次吧。
下次,我一定选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