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再度睁开眼,我已经身处在一个让我既有些陌生又有些熟悉的世界里。
此时此刻我正站在一条长的似乎看不到尽头的小巷子里。
正当我准备离开这个诡异的地方时,眼前一道嘈杂的声音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喂,说的就是你呢,别以为往巷子里钻我就看不见你了!”
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几个黄头发的混混,我惊讶的指了指自己,为首的红毛混混还很嚣张的拿着棍棒指着“我”,我不禁感到疑惑,我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些人了?
而且,我不是已经死了吗?
正当我准备趁他们不注意偷偷溜跑之时,那些人直直的穿过了我的身体。
不对,我依然是一只鬼。
我的身体依旧是透明的。
他们的目标似乎也不是我,因为他们压根看不见一只鬼。
我顺着他们的视线往我身后望去,看见的是一个有些肥胖的男生正抱着怀里的书包怯弱的看着这群混混。
哦,原来是拦路欺凌啊。
我摇了摇头,忍不住在心里感慨,要是我现在可以揍人的话,我一定会冲进去保护这个男生,然后狠狠的揍这群混混一顿,毕竟我可是练过。
唉,只可惜我现在是一只鬼,魂魄之身又如何能帮助他人呢。
“再说一遍,只要你乖乖把钱交出来,并且叫我们每个人一声爸爸我就放你走,下次遇见你,绝对不为难你,怎么样?”红毛说完顺便还拍了拍那个胖胖的男生的脸。
一听这话,哪怕是已经成为魂魄的我也难免生气,对着空气使出一套组合拳,就差打到那个该死的红毛了。
好吧,即使是死了我也讨厌仗势欺人的人!
“喂,你们几个,干什么呢!”
一道极其熟悉的声音传入耳畔。
这声音……怎么那么像……
我惊讶的转身,看到了她。
天呐,这……这……
这脸,这身高,这说话的声音,这爱打抱不平的模样……
果然,这是十七岁的我。
“我”惊奇的睁大眼,向十七岁的我飘过去,那是一个活生生的我。
“我”伸出手抚摸了十七岁的我的身子,正当“我”的手触摸到那个真实的我的那刻,一段被岁月蒙上灰尘的记忆扑面而来。
“我”的眼前不断闪过一个个模糊的画面,在那些画面之中,我朦胧的看见一个男生的背影。
很奇怪,没有脸,只有一个模糊不清的背影。
在那段记忆中,十七岁的我在街上偶遇了一群小混混将一个肥胖的小男孩围堵在小巷子里,正义的我挺身而出,凭借着练过不少拳术,我顺利将那群混混赶跑,救了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小男生。
怕那群混混来找小男生的麻烦,我还亲自将小男生一路送到了公交站才肯离去。
……
这段记忆如同放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放映,“我”茫然的睁开眼,看着十七岁的我走上前,一个过肩摔轻松的将那群混混放倒,然后像那段记忆里放映的一样,十七岁的我一路将那个小男生送到了公交站。
最后,我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沈岸。
是那群混混在临走前骂的名字。
我忽然意识到,这不是一段空血来潮的记忆,也不是胡编乱造的记忆。
而是真实的,发生过的,存在我脑海里的故事。
是真真切切的发生在上一世的事情。
只是时间太久远了,加上后来“我”认识的沈岸确实不长这样肥胖,所以“我”也没能第一时间认出来眼前这个男生会是沈岸。
所以,十七岁肥胖的沈岸究竟是什么时候变成二十七岁那样高大帅气的呢?
像是电视剧里的“绑定”系统一样,“我”这个魂魄,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只能跟着这个世界里十七岁的沈岸。
我只能飘在他身边。
哪怕他看不见我,“我”也只能飘在他身边。
好吧,既来之则安之。
反正我是一只鬼,有什么好怕的?
跟着沈岸回了家后,“我”亲自看着他放下书包,越过家里正在吵架的父母,径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然后熟练的将房门反锁,拿出一个新买的日记本,翻开第一页,写上了一段我熟悉的文字。
【2012年,8月12日,她像是一个天使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拯救了我。】
“我”的身体漂浮在半空之中,惊讶的看着他一字一字落在日记本上,脑海里想起我来到这个世界的前一刻,好像就是因为这个日记,也是这个开头,这段文字,我就是在念了这段文字之后才来到了这个世界的。
我的脑子也不傻,从小到大最喜欢看的就是穿越剧了,凭借着大胆的猜测,我猜出了自己目前的境况,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我”这个死去之人的魂魄应该是来到了沈岸十七岁自己写的日记里。
而至于为什么“我”会来到这里,我想,应该是上一辈子的沈岸想要接受不了我的死去,想要告诉我一些事情,可我却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所以,我是因为他的执念被困在了以他为视角的日记里。
从他认识我开始,一些以他为视角的故事被记录在了这个日记里。
只是那时的我不知道。
哪怕后来的我考上大学,成家立业,在我二十七年的人生轨迹里也没有出现沈岸这个人的身影。
因为在上一辈子的我的记忆中,我并没有注意我的青春里有这么一个人。
我那时候太喜欢陈以南了。
我和陈以南的认识说起来倒也很简单,高三暑假我的父母因为车祸离世,上了大学后的我只能勤工俭学,课外还要打好几份工作来赚取我的学费,好在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学校的奖学金也不少,倒也可以支撑我度过大学四年。
我和陈以南的遇见就是在我兼职的时候,那时的我实在是缺钱,在假期大家都选择出去旅游来见识世界时,我只能穿着厚重的玩具服在大商场里发传单。
陈以南那时可能是心情不好,路过商场时我正将手中的传单递给他,他一下子将我所有的传单打翻,然后狠狠的拍了拍套在我头上的熊头。
拍完还伸手推了推我。
我重心不稳,一下子被他推到在地。
手中的传单也散落一地。
经理赶过来时,我正倒在地上,而陈以南也没道歉,正在和我们的经理大声的辩驳着,说他不是故意的。
我也懒得骂他,将头上厚重的熊头拿下来后,我只是默默低头捡起散落一地的传单,然后准备离开。
毕竟他这种人是不会理解我的境遇的。
谁知道陈以南看见了我的长相后,忽然的一愣,像是想起了什么,然后伸出手拽住了我,嘴里一个劲的说要给我道歉。
这件事情过后,陈以南经常出现在我工作的地方,也是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们俩居然都是交大的学生,而且还都是中文系的。
大一的一整个学年,陈以南一直跟在我身后,天天不是给我买早餐就是来我上班的地方接我下班,哪怕我拒绝了很多次他还是这样。
我不止一次佩服这人有着他人没有的毅力。
大二下学期,我终于被他的持之以恒的追求打动了,在一个普通的晚上,他来找我去操场散步的时候,我答应了做他女朋友的要求。
他那刻真是开心极了。
我那时也是真的觉得他一定一定是真心喜欢我的。
不然怎么会连走路都差点将自己绊倒呢?
像所有大学情侣那样,我们俩毕业后就顺利的走入了婚礼的殿堂,婚礼办的不大,他给我的理由是他正在创业阶段,要把钱花到该花的地方去,婚礼不能太铺张浪费。
我想着他公司刚刚起步,实在是艰辛,便也没有多说什么。
毕竟日子是我们俩过的,没必要让外人看一场繁华。
婚后的我日子倒也过的不错,陈以南的公司主要是做债券投资的,凭借着他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公司不到两年就成功上市,他的身价也一涨再涨,我也顺利的成为了大家眼中羡慕的阔太太。
陈以南对我挺好,也舍得给我买各种衣服,带我做各种发型,只不过最不变的发型还是黑长直,他曾一度说最喜欢我披着头发温婉的模样。
他说那样才是一个女人最美的样子。
我那时是真的喜欢他,也顺着他的心意来。
只是我一直没有奢侈的爱好,哪怕在陈以南给我很多很多钱后,我也没有拿那些钱来买包包,我深知读书的艰难,也明白钱的重要性,我拿着那些钱做了许多公益事业,也资助了许多远在深山的孩子。
陈以南每每看到我这样把钱往外花,花在其他人身上,他都会笑话我,说我是有了一副普度众生的菩萨心肠,但这世界上有那么多苦命的人,又如何能全部救助的过来呢?
我不理会他,继续做着我的救助事业。
认识唐菀就是在一次公益活动上,她长的好看,我身边的好多朋友都说和我长的像,特别是将头发披着的时候更是像。
唐菀是一个美籍华人,她大学后一家搬去了美国生活,也有了那边的户籍,她这次回来是来见一个故人的。
她和那个故人在大学后就没见过了。
这些都是唐菀告诉我的,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会选择和我做朋友,可能是我外表和气质看起来和她有些像吧!
和唐菀的认识就是这么突然,成为朋友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一度顺利到让我都怀疑我们俩是不是亲姐妹了!
毕竟她好多喜欢的东西我丈夫陈以南也曾带我去学习过,例如钢琴,例如竖笛等等。
和唐菀的合拍也是我没想到的。
我们俩也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在之后的日子里,唐菀不仅仅成为了我的朋友,也成为了我丈夫生意上的合作伙伴。
他们俩开始成双结对的出入在各种公共场所,外面有许多新闻说唐菀其实是陈以南高中时期的女朋友,我当时看到了这篇新闻,当是一个笑话看了,毕竟我是知道的,他们俩的认识还是我介绍的。
我那时还笑着感叹说现在的媒体真的会编故事。
这样奇葩的故事也让他们编出来了。
我也不去过问媒体写的这些事情,毕竟我丈夫的为人我也是了解的。
婚后第三年,陈以南将公司的法人换成了我,还将一半的股份分在我的名下。
婚后第四年的第三个月,我在一次出差回来的路上,因为一次突如其来的车祸离世,至此,我的人生止步于二十七岁。
……
直到巨大的翻页声传来,我意识到,在现实世界的沈岸是翻开了日记本的下一页了。
这实在是让人难以置信,一只鬼居然被困在了一本日记里面。
我也要来到下一个他的故事了。
只是,下一个故事里还会有我吗?
此时此刻我正站在一条长的似乎看不到尽头的小巷子里。
正当我准备离开这个诡异的地方时,眼前一道嘈杂的声音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喂,说的就是你呢,别以为往巷子里钻我就看不见你了!”
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几个黄头发的混混,我惊讶的指了指自己,为首的红毛混混还很嚣张的拿着棍棒指着“我”,我不禁感到疑惑,我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些人了?
而且,我不是已经死了吗?
正当我准备趁他们不注意偷偷溜跑之时,那些人直直的穿过了我的身体。
不对,我依然是一只鬼。
我的身体依旧是透明的。
他们的目标似乎也不是我,因为他们压根看不见一只鬼。
我顺着他们的视线往我身后望去,看见的是一个有些肥胖的男生正抱着怀里的书包怯弱的看着这群混混。
哦,原来是拦路欺凌啊。
我摇了摇头,忍不住在心里感慨,要是我现在可以揍人的话,我一定会冲进去保护这个男生,然后狠狠的揍这群混混一顿,毕竟我可是练过。
唉,只可惜我现在是一只鬼,魂魄之身又如何能帮助他人呢。
“再说一遍,只要你乖乖把钱交出来,并且叫我们每个人一声爸爸我就放你走,下次遇见你,绝对不为难你,怎么样?”红毛说完顺便还拍了拍那个胖胖的男生的脸。
一听这话,哪怕是已经成为魂魄的我也难免生气,对着空气使出一套组合拳,就差打到那个该死的红毛了。
好吧,即使是死了我也讨厌仗势欺人的人!
“喂,你们几个,干什么呢!”
一道极其熟悉的声音传入耳畔。
这声音……怎么那么像……
我惊讶的转身,看到了她。
天呐,这……这……
这脸,这身高,这说话的声音,这爱打抱不平的模样……
果然,这是十七岁的我。
“我”惊奇的睁大眼,向十七岁的我飘过去,那是一个活生生的我。
“我”伸出手抚摸了十七岁的我的身子,正当“我”的手触摸到那个真实的我的那刻,一段被岁月蒙上灰尘的记忆扑面而来。
“我”的眼前不断闪过一个个模糊的画面,在那些画面之中,我朦胧的看见一个男生的背影。
很奇怪,没有脸,只有一个模糊不清的背影。
在那段记忆中,十七岁的我在街上偶遇了一群小混混将一个肥胖的小男孩围堵在小巷子里,正义的我挺身而出,凭借着练过不少拳术,我顺利将那群混混赶跑,救了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小男生。
怕那群混混来找小男生的麻烦,我还亲自将小男生一路送到了公交站才肯离去。
……
这段记忆如同放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放映,“我”茫然的睁开眼,看着十七岁的我走上前,一个过肩摔轻松的将那群混混放倒,然后像那段记忆里放映的一样,十七岁的我一路将那个小男生送到了公交站。
最后,我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沈岸。
是那群混混在临走前骂的名字。
我忽然意识到,这不是一段空血来潮的记忆,也不是胡编乱造的记忆。
而是真实的,发生过的,存在我脑海里的故事。
是真真切切的发生在上一世的事情。
只是时间太久远了,加上后来“我”认识的沈岸确实不长这样肥胖,所以“我”也没能第一时间认出来眼前这个男生会是沈岸。
所以,十七岁肥胖的沈岸究竟是什么时候变成二十七岁那样高大帅气的呢?
像是电视剧里的“绑定”系统一样,“我”这个魂魄,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只能跟着这个世界里十七岁的沈岸。
我只能飘在他身边。
哪怕他看不见我,“我”也只能飘在他身边。
好吧,既来之则安之。
反正我是一只鬼,有什么好怕的?
跟着沈岸回了家后,“我”亲自看着他放下书包,越过家里正在吵架的父母,径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然后熟练的将房门反锁,拿出一个新买的日记本,翻开第一页,写上了一段我熟悉的文字。
【2012年,8月12日,她像是一个天使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拯救了我。】
“我”的身体漂浮在半空之中,惊讶的看着他一字一字落在日记本上,脑海里想起我来到这个世界的前一刻,好像就是因为这个日记,也是这个开头,这段文字,我就是在念了这段文字之后才来到了这个世界的。
我的脑子也不傻,从小到大最喜欢看的就是穿越剧了,凭借着大胆的猜测,我猜出了自己目前的境况,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我”这个死去之人的魂魄应该是来到了沈岸十七岁自己写的日记里。
而至于为什么“我”会来到这里,我想,应该是上一辈子的沈岸想要接受不了我的死去,想要告诉我一些事情,可我却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所以,我是因为他的执念被困在了以他为视角的日记里。
从他认识我开始,一些以他为视角的故事被记录在了这个日记里。
只是那时的我不知道。
哪怕后来的我考上大学,成家立业,在我二十七年的人生轨迹里也没有出现沈岸这个人的身影。
因为在上一辈子的我的记忆中,我并没有注意我的青春里有这么一个人。
我那时候太喜欢陈以南了。
我和陈以南的认识说起来倒也很简单,高三暑假我的父母因为车祸离世,上了大学后的我只能勤工俭学,课外还要打好几份工作来赚取我的学费,好在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学校的奖学金也不少,倒也可以支撑我度过大学四年。
我和陈以南的遇见就是在我兼职的时候,那时的我实在是缺钱,在假期大家都选择出去旅游来见识世界时,我只能穿着厚重的玩具服在大商场里发传单。
陈以南那时可能是心情不好,路过商场时我正将手中的传单递给他,他一下子将我所有的传单打翻,然后狠狠的拍了拍套在我头上的熊头。
拍完还伸手推了推我。
我重心不稳,一下子被他推到在地。
手中的传单也散落一地。
经理赶过来时,我正倒在地上,而陈以南也没道歉,正在和我们的经理大声的辩驳着,说他不是故意的。
我也懒得骂他,将头上厚重的熊头拿下来后,我只是默默低头捡起散落一地的传单,然后准备离开。
毕竟他这种人是不会理解我的境遇的。
谁知道陈以南看见了我的长相后,忽然的一愣,像是想起了什么,然后伸出手拽住了我,嘴里一个劲的说要给我道歉。
这件事情过后,陈以南经常出现在我工作的地方,也是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们俩居然都是交大的学生,而且还都是中文系的。
大一的一整个学年,陈以南一直跟在我身后,天天不是给我买早餐就是来我上班的地方接我下班,哪怕我拒绝了很多次他还是这样。
我不止一次佩服这人有着他人没有的毅力。
大二下学期,我终于被他的持之以恒的追求打动了,在一个普通的晚上,他来找我去操场散步的时候,我答应了做他女朋友的要求。
他那刻真是开心极了。
我那时也是真的觉得他一定一定是真心喜欢我的。
不然怎么会连走路都差点将自己绊倒呢?
像所有大学情侣那样,我们俩毕业后就顺利的走入了婚礼的殿堂,婚礼办的不大,他给我的理由是他正在创业阶段,要把钱花到该花的地方去,婚礼不能太铺张浪费。
我想着他公司刚刚起步,实在是艰辛,便也没有多说什么。
毕竟日子是我们俩过的,没必要让外人看一场繁华。
婚后的我日子倒也过的不错,陈以南的公司主要是做债券投资的,凭借着他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公司不到两年就成功上市,他的身价也一涨再涨,我也顺利的成为了大家眼中羡慕的阔太太。
陈以南对我挺好,也舍得给我买各种衣服,带我做各种发型,只不过最不变的发型还是黑长直,他曾一度说最喜欢我披着头发温婉的模样。
他说那样才是一个女人最美的样子。
我那时是真的喜欢他,也顺着他的心意来。
只是我一直没有奢侈的爱好,哪怕在陈以南给我很多很多钱后,我也没有拿那些钱来买包包,我深知读书的艰难,也明白钱的重要性,我拿着那些钱做了许多公益事业,也资助了许多远在深山的孩子。
陈以南每每看到我这样把钱往外花,花在其他人身上,他都会笑话我,说我是有了一副普度众生的菩萨心肠,但这世界上有那么多苦命的人,又如何能全部救助的过来呢?
我不理会他,继续做着我的救助事业。
认识唐菀就是在一次公益活动上,她长的好看,我身边的好多朋友都说和我长的像,特别是将头发披着的时候更是像。
唐菀是一个美籍华人,她大学后一家搬去了美国生活,也有了那边的户籍,她这次回来是来见一个故人的。
她和那个故人在大学后就没见过了。
这些都是唐菀告诉我的,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会选择和我做朋友,可能是我外表和气质看起来和她有些像吧!
和唐菀的认识就是这么突然,成为朋友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一度顺利到让我都怀疑我们俩是不是亲姐妹了!
毕竟她好多喜欢的东西我丈夫陈以南也曾带我去学习过,例如钢琴,例如竖笛等等。
和唐菀的合拍也是我没想到的。
我们俩也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在之后的日子里,唐菀不仅仅成为了我的朋友,也成为了我丈夫生意上的合作伙伴。
他们俩开始成双结对的出入在各种公共场所,外面有许多新闻说唐菀其实是陈以南高中时期的女朋友,我当时看到了这篇新闻,当是一个笑话看了,毕竟我是知道的,他们俩的认识还是我介绍的。
我那时还笑着感叹说现在的媒体真的会编故事。
这样奇葩的故事也让他们编出来了。
我也不去过问媒体写的这些事情,毕竟我丈夫的为人我也是了解的。
婚后第三年,陈以南将公司的法人换成了我,还将一半的股份分在我的名下。
婚后第四年的第三个月,我在一次出差回来的路上,因为一次突如其来的车祸离世,至此,我的人生止步于二十七岁。
……
直到巨大的翻页声传来,我意识到,在现实世界的沈岸是翻开了日记本的下一页了。
这实在是让人难以置信,一只鬼居然被困在了一本日记里面。
我也要来到下一个他的故事了。
只是,下一个故事里还会有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