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荣候府,秦淑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男人,眼神不善;她醒来时,知道自己在平荣候府,就想方设法的想逃出去,都没成功,最后这个男人直接坐在这里盯着她。

    秦淑语气不耐的道:“平荣侯,你到底想怎么样!”

    沈玄锋:“现在局势不明,你应该清楚你现在的处境,你不能出去!”

    秦淑:“这是我的事,竟然杀了我的人,为什么不干脆把我也杀了,竟然不杀我,就放我离开这里。”

    沈玄锋:“不可能!”

    秦淑气愤的说:“我现在恨不得杀了你,留着我,你是想用我跟那人换好处邀功吗?”

    沈玄锋看着她:“反正你现在不可以离开这里。”

    秦淑深吸一口气,转开头不说话了,说了半天这男人就是不让她离开这里。

    沈玄锋垂下眼睑,眼里划过一丝伤痛和落寞。

    平荣候,少年英才,十五岁凭一己之力深入敌军军营,烧了敌军粮草;十七岁杀了敌军将军,削了敌军气势涨了我军威风;对战数次,次次大捷,立下无数战功,去年班师回朝,论功行赏,皇上赐封他为平荣候,荣国最年轻的一位侯爷。

    南阳王找过他,看他无根基,刚回都城无势力就想拉拢他,可他拒绝了南阳王,南阳王是个惜才之人,离开时给了他一块令牌,说令牌会有你用得着的时候。

    当他赶去看见秦淑被人围杀,身边就只有几个人时,他心里慌乱不已,若是他赶来晚一点点怎么办,后果他不敢想象。

    这些都是南阳王的人,只听从他的命令行事,不得已,他用南阳王给的令牌,带走了秦淑。

    “侯爷!”

    一个着劲装的少年在门外拱手叫了一声,沈玄锋转头看向他,少年向他使了个眼色。

    沈玄锋起身往外走去,到了门口,停下来声音暗哑的说道:“我知道你恨我,可是现在,你不能离开平荣候府,只有这里是安全的,先委屈你了,等风头过了,我一定放你离开;你放心,你在平荣候府这事,没人知晓,绝对不会毁了你的清誉!”说完就抬脚走了出去。

    秦淑心想:‘这是清誉的问题吗?’

    “何事?”沈玄锋走在前面,少年落后他一步回道:“南阳王府来人,请您过去。”

    “我知道了。”

    顿了一下又道:“沈一,去牙行买两个机灵点的丫鬟回来,照顾好她;只要不是出府,别的她想干什么都依她。”

    “是!属下这就去办。”

    沈一,是他的亲兵长,也是他的随身侍卫。

    秦淑看着窗外,久久沉默不语‘父亲他们现在关在大牢里,不知怎么样了!染染是否平安无事;如今我被困在这里,又该做什么!’

    其实她清楚,这里是安全的,只是想到关叔他们,她就想离开这里,不想看见沈玄锋,可如今她一个人,离开了又能去哪儿,送死吗?她还记得祖父父亲交代的话,还记得要去九湘跟秦染汇合,所以她不能任意妄为。

    昏黄的灯光将人的影子拉得又细又长,街道上,沈玄锋一人走着,脑海里还回想着刚才南阳王府的事。

    贾邵提出用秦淑的命引秦染出来,沈玄锋极力反对,南阳王在一旁看着,一言不发,沈玄锋知道,他这是试探自己,也是让自己表明态度,作出选择,若想护着秦淑,就要归顺他,三人在书房里谈了好久。

    最后,沈玄锋同意归顺他,条件是不能对秦淑动手,不能将秦淑在他府里的事说出去;这样做,是为了保护秦淑。

    回到平荣候府,他走到秦淑住的院落,在拱门处站了一会儿,转身离开。

    阳光直射大地,晃得人眼睛都睁不开。

    树荫下,秦染坐在一块石头上,啃着一块饼,方霞递了水囊给她:“慢点吃,先喝点水!”

    秦染接过仰头喝了几口,抬袖一抹嘴角,呼出一口气:“我们现在,应该快到衍州了吧!”

    方霞嘴里嚼着饼,含糊不清的回答:“差不多,还有一天就能到衍州了!”

    咽了嘴里的饼她又开口道:“你怎么样!身体还吃得消吧!”

    “这几天好多了。”

    “那就好。”

    何叔和蒋叔走了过来,何叔开口:“秦丫头,你好点了吗?”

    “无碍了,何叔蒋叔放心!”

    因为赶路,纵马疾驰,秦染大腿手臂酸痛;她以前是会骑马到处溜达,但这是第一次骑快马赶路,她的身体不适应,下马的时候双腿都在微微发抖,站不稳,方霞和云丫扶她坐下给她按了一会儿,秦染自己也擦了些药膏。

    白天为了避人耳目,他们走小径,天黑走官道赶路,上马的时候都是方霞用轻功带她上去的,为了不耽搁,她强忍着身体的不适继续赶路,不过方霞他们还是放慢了些速度。

    今天已经是第十二天了,快到衍州了,几日下来,身体慢慢适应,也感觉好多了。

    蒋叔:“唉!一个大家闺秀跟着我们一起日夜奔波风餐露宿的,也难为你了!”

    “蒋叔这是哪里话,这本来就是我该做的事,这几天因为我还耽搁了行程,是我拖累大家了。”

    “秦姑娘,你别这样说,你一个女孩子,第一次骑快马都能忍着身体不适继续赶路,我很佩服!”

    “就是啊!当初我第一次骑马,可是休息一个礼拜呢!”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

    在场的都是有过经历的,那种身体酸痛双腿发抖的滋味他们都明白,所以是真的佩服秦染一个女孩子能一言不发的强忍着赶路;同行了十几天,大家也都熟悉了,说话做事也就随意热络了起来。

    秦染用一张大叶子扇风,看了看日头:“今天太阳格外热毒,恐怕会下雨。”

    “对!我刚才看见蚂蚁在搬家了。”七斤回答。

    “要是下雨,恐会影响我们行程。”

    “没事,我们风雨无阻。”

    阜淼县,一群人围在一起,对着贴在告示栏上的告示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栏上贴着三张告示,两张辑拿令,一张男子画像和一张女子画像;另一张则是通告令,大概意思便是皇帝皇后造奸人所害宾天,全城哀悼,夜间宵禁,均得披麻着素布衣衫一月。

    肖之恒穿着平常百姓穿的粗布麻衣,头上戴着一个破破烂烂的斗笠,如此衣衫褴褛,笔挺修长的身行站在人群中依然显得鸡群鹤立,看着告示栏上的告示,他嘴角牵起一抹讽刺的笑,转身往阴暗处的小巷子走去。

    于歌跟在他身后,开口问道:“公子,我们现在怎么办!客栈的掌柜见过我们,现在肯定是回不去了。”

    肖之恒脚步停了下来,目光看向墙角的污泥上,蹲下身子,他拈起一点污泥,就往自己的脸上抹去。

    “公子!”于歌大吃一惊。

    “为今之计就是得打探清楚都城和国公府的消息,客栈那边我去解决。”

    说着,他还拈着污泥朝于歌脸上抹去,于歌懵了。

    就听见肖之恒继续说到:“你去跟几个乞丐套套话,他们常年混迹街头巷尾,知道的事情肯定不少,戌时到直柳街的桥底找我,若我没到,找个地方先隐藏起来。”

    于歌眨了眨眼睛,抬手把自己脸上的污泥抹均匀了,呆呆的点了点头。

    “去吧!”

    待于歌离开,肖之恒将手上的污泥在衣服上擦干净,朝大街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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