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元之荞否认,“只是我觉得,克伦威尔先生很像我的一个朋友。”
“叫我利亚姆就好,”钟以墨笑笑,将桌面上摊开的报纸放到一边,“不知小姐名讳?”
“Smith·Cecilia.”元之荞注意到钟以墨手边的报纸,“你看得懂国文?”
“不多,只有一点,”钟以墨半真半假,“小时候在这生活过一段时间。”
元之荞的眼神一下变得锐利,她仗着墨镜遮掩,开始审视钟以墨。她知晓进门时突如其来的熟悉感是什么了——钟以墨再见唐曦时,也是用这样的方式逼退了纠缠唐曦的混混。
元之荞越看越觉得面前之人熟悉,利亚姆除了性格与书中描写的钟墨有些不同,他的长相完全符合钟墨的描写。
答案简直要呼之欲出,元之荞这时却不敢确定利亚姆就是“钟墨”了,毕竟克伦威尔家族庞大,万一旁支中也有混血……
“斯密斯小姐怎么这么看着我?”即使看不清元之荞的神情,钟以墨还是敏锐地察觉到了元之荞的扫视的眼光。
应侍生端来咖啡与甜品,适时打断了二人。
元之荞谢过应侍生,稍微调整了状态:“不过是好奇而已,利亚姆既然在这住过一段时间,也学过一些国文,那你一定有国名吧?”元之荞不甚在意地发问,“不知你的国名是什么?”
听到这话,钟以墨心里闪过一丝警惕:“斯密斯小姐怎么会问这个?”
元之荞拿起瓷盘上小巧的银匙,轻轻放入杯中,玫瑰样式的拉花被她缓缓搅成一团碎云,悄然融入咖啡里:“不是说了吗?好奇而已,而且我觉得他们的国名很好听,便也给自己取了一个。”搅拌完,元之荞将银匙放回手边瓷盘,抿了一口。
好苦。
杯子被重新置于杯垫,元之荞抬眸,发现钟以墨在看着自己,似乎是在等待她的下文,元之荞笑了笑,给出他想要的回复:“尤美丽。”
有魅力?
钟以墨唇角扬起,清浅的笑变为了低笑,好一会,他才带着笑颜看向元之荞,目光晏晏,夸赞道:“很符合。”
元之荞不知道钟以墨在笑什么,明明自己模仿的洋人发音很典型,不会有人看出端倪,莫非是口音问题,钟以墨没听明白?
钟以墨修长的手指勾上杯耳,他看向杯中漾起涟漪的黑咖啡,指尖无意识地摩挲杯壁,这才回答元之荞之前的提问,他声音轻柔缓和,带着不易察觉的怀念,像是透过这个名字,提起了另一个人,“以墨。”
“尹默?”
元之荞重复得又快又大声,身子也不自主地前倾,想要听清钟以墨的发音。
音调明显不对,钟以墨张了张嘴,想要纠正元之荞的发音,但下一秒,他又觉得外国人能说到这份上已经很不错了,没必要锱铢必较,于是颔了颔首:“对。”
元之荞皱眉,顿感一阵失望,看来对方不是钟墨啊,姓都不对,所以可能真是旁支?元之荞贝齿关合,心中仍有些不甘,追问道:“不姓钟?”
“不姓钟。”钟以墨笑着,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听到接二连三的否定,元之荞的身体终于泄气似地靠回椅背,最后端详了钟以墨一眼,心中思索。
外国人的发音就是不标准,说不定她听的不是“尹默”,而是“尹沫”。毕竟利亚姆这样的外貌与配置,无论谁来看,应该都是配角或者主角。
元之荞想起朋友给她看的另一本三角虐恋,不过时间太久,她已经有些记不清了,里面的主角好像叫尹沫?还是尹夏沫来着?元之荞双瞳放空,既然自己能穿来这个书中世界,或许书中世界的人也能穿去别的世界?
这样想来,面前这个利亚姆给自己取名尹沫,而自己给自己取名元之荞,然后自己穿了,所以利亚姆就是那本虐恋的主角,不过是还没来得及穿……
“斯密斯小姐,”钟以墨打断了元之荞的天马行空,“不知能够告知,我哪里像你的朋友?”他看向元之荞的墨镜,似乎想透过黑色的镜片,看清她在镜片下的容貌与神情。
元之荞重新坐正身子,像淑女一般,优雅地撕开了一小包白砂糖,然后将其全部倒进了杯中:“眼睛,”银匙与杯壁碰撞出叮铃的乐声,似乎让元之荞想起了什么高兴的事,她补充道,“你们的眼睛很像。”
一样的澄澈干净,一样的只看一眼,便会让人挪不开目光。
“眼睛……”钟以墨喃喃自语,忽而被元之荞黑色蕾丝手套上的光蜇了一下,这才注意到,原来元之荞的无名指上戴着戒指。
戒指反戴,钻石那边被元之荞遮在了掌心。如此戴法,要么是她不想别人注意到已婚身份,要么是她想利用钻石的切割面与硬度,用作出手时伤人的暗器。
钟以墨移开视线,看向元之荞的脸,倏地想起了应侍生说过的话。
[鲁卡专门做贵夫人的情人,陪她们喝酒跳舞、暖床解闷……但不是每个夫人都性格温和,上次来,鲁卡的脖子就好大一条血痕]
他低头,端起有些凉的咖啡,也抿了一口。这位夫人,应该就是鲁卡看走眼那种类型吧。
他放下咖啡,将甜品推了过去:“斯密斯夫人,这份下午茶由我请你吧。”他起身欲结账,却被元之荞当即拦下。
“利亚姆帮我解了围,作为答谢,应该由我买单才对。”元之荞注意到他对自己称呼的变化,但元之荞毫不介意,将戒指冉冉拨正。她不想欠别人人情,或意外缠上瓜葛,毕竟斯密斯夫人是个限定形象,她可没有那么多时间用这个身份社交。
元之荞这话听在钟以墨耳里,却成了其他意思,钟以墨连忙撇清关系:“帮助遇到困难的女士,是每一个绅士的基本礼仪,夫人不必在意。”
元之荞笑了,透着真心实意。不在意好啊,她要的就是不在意。
“对了,利亚姆,能否询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看元之荞的表情应是对他没那种意思,钟以墨这才坐回了椅子。
元之荞:“你知道科莱丽夫人吗?她有一个儿子,几年前回了英国。”
钟以墨眸光霎时凛冽起来,他快速敛下眉宇,长睫遮盖眼中情绪,顿了顿,再度平静后,他抬眼,盯向元之荞。元之荞脸上的墨镜遮盖住她大半的神态,钟以墨看不清她问这话出自什么意图,于是展开桌上的报纸,用看报的姿态,也隐去了自己的大半张脸,回答道:“知道,但你说的儿子,我倒是没听过他的消息。”
“为何?”元之荞追问。
“因为科莱丽夫人的孩子回英国后,就与他带过去的家人一起住到了外面,平时不怎么参加大家庭聚会,所以消息很少。”
元之荞端起杯子,浅浅抿了一口,这回好喝了。她试探性地询问:“那个儿子在克伦威尔家族,过得还不错吧?”
“应该还不错。”钟以墨装若随意。
气氛沉默了下来,听元之荞不再询问,钟以墨反而起了兴趣,他微微放下报纸:“斯密斯夫人怎么突然问这个?”
“因为我丈夫想要钟公馆,”元之荞给出早就想好的答案,“公馆如今正在竞拍,但丈夫却没那么多财产,所以我想能否联系上原主人。”
钟公馆从钟以墨离开后就一直有人想买,但那些想找钟家流动资金的人,认为钟以墨迟早会买下这栋洋楼,毕竟洋楼里还有很多钟家夫妇的东西,那个年幼的钟家少爷,不可能不会冲动。
只要抓到钟家少爷,他们就能知道剩下钱财的去向,于是每一个购买钟公馆的人,不是被盯上就是家破人亡,于是渐渐地,钟公馆就成了烫手山芋,无人再敢过问。
直到几年过后的今天,风向才有所变化,钟公馆再度变回了那个人人争抢的财富象征。
钟以墨拿着报纸的手稍稍捏紧,他轻笑,“夫人怕是要失望了,毕竟夫人知道的比我还多,原主人的消息,怕是爱莫能助了。”
“真是可惜。”元之荞语气淡淡,其实她本就没抱希望从利亚姆身上得到钟墨的消息,她开口,刚想说别的,却无意间看到了报纸上的内容。
对着元之荞的版面上是你来我往的“百家争辩”,而具体内容,则是研究乌麦究竟是何人。
左上角认为乌麦是男人,因为新军内部多为男子,而拥有这么多丰富学识、还会做菜的乌麦,一定是个四十几岁,完全谢顶的科研学者。
元之荞内心没有一点波动,性别为男是白鸽放出去的假消息,但这个大圆肚子、说话做事雷厉风行的形象,估计是作者甲某从系列军粮入手,融合了吴班长外在特点,进而创作出的模样。
元之荞看向左上角。
作者乙某认为乌麦是个二十几岁的美艳女特工,她之所以做出高科技设备,是因为她游走在各大科研专家身边,然后偷走了他们的学术资料,最后结合专家们的成果,这才研究出了电子侦查干扰。并且他还认为设备不是乌麦做的,而是一群专家制作的。不过是这些专家怕被66号找到暗杀,所以才将研发者的名头按到了乌麦身上。
元之荞翻了一个白眼,满脑子黄色废料,也就只有井蛙醯鸡能写出这种东西。
左下角认为乌麦是个千岁老道人,所谓电子侦查干扰,不过是新军放出来的烟雾弹,是个巨大的阴谋,实际上,新军压根没有那些东西,他们只是为了威慑军阀,就和当初白鸽横空出世时一样,这才编造了莫须有的设备。
作者乙某言之凿凿,他认为一切的成功,都可以用仙术说明。
老道人设坛做法,然后通过天眼咒术,顺利知道了敌军那边的行动,然后老道人控制幽魂传递信息,如此才能帮助第十团取得胜利。这种说法,是根据海国飞行员亲自认证的“巫术”之说,以及至今找不到神秘莫测的乌麦这一事实,二者结合推断而出。
毕竟所有的神话故事里,半仙都是隐匿于尘世,人们遍寻不得,而如今的乌麦也是如此。
最后作者乙某还大胆推测了“乌麦”这个名字的来由,他认为,千岁老道人实际上是荞麦成精,所以建议看到这里的读者,尽量多吃荞麦,说不定能沾到乌麦仙的一丝仙缘。
元之荞扶额,这种荒诞让她想起了当初自己给白鸽造势时,那个“白鸽都是武学奇才,三人行动击毙内奸,结果内奸死时只有眉心一个弹孔,皆因他们三人枪法极准,三颗子弹均从一个地方穿过,不偏不倚、分毫不差”的谣言。
当时她还呲着个大板牙笑呢,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遇上了同样的事。
最后一篇也是阴谋论,不过作者丁某认为乌麦已经被抓了,只不过抓到她的势力不想其他势力与自己抢人,这才放出各种各样奇怪且矛盾的消息,试图迷惑其他人。
元之荞还未看完,报纸唰地放下,对上了一双狐疑的眼睛:“斯密斯夫人也对乌麦感兴趣?”
钟以墨看着元之荞,之前他见元之荞沉着冷静地对鲁卡反击,并且每一步都不着痕迹,这让他想起了信里以及孙爷爷口中的元之荞,也是他选择出面帮助对方的原因。钟以墨早就从孙长鉴那里知道乌麦是元之荞,如今他看了报纸,同样迫切地想找乌麦,这样他才能确认她的安危。
现下看来,元之荞完全可能在外貌上进行伪装,而面前这人,年龄、行事以及性格,都与他认识的元之荞十分接近。
元之荞神色自如地看着钟以墨,墨镜下的红唇粲然一笑。
“叫我利亚姆就好,”钟以墨笑笑,将桌面上摊开的报纸放到一边,“不知小姐名讳?”
“Smith·Cecilia.”元之荞注意到钟以墨手边的报纸,“你看得懂国文?”
“不多,只有一点,”钟以墨半真半假,“小时候在这生活过一段时间。”
元之荞的眼神一下变得锐利,她仗着墨镜遮掩,开始审视钟以墨。她知晓进门时突如其来的熟悉感是什么了——钟以墨再见唐曦时,也是用这样的方式逼退了纠缠唐曦的混混。
元之荞越看越觉得面前之人熟悉,利亚姆除了性格与书中描写的钟墨有些不同,他的长相完全符合钟墨的描写。
答案简直要呼之欲出,元之荞这时却不敢确定利亚姆就是“钟墨”了,毕竟克伦威尔家族庞大,万一旁支中也有混血……
“斯密斯小姐怎么这么看着我?”即使看不清元之荞的神情,钟以墨还是敏锐地察觉到了元之荞的扫视的眼光。
应侍生端来咖啡与甜品,适时打断了二人。
元之荞谢过应侍生,稍微调整了状态:“不过是好奇而已,利亚姆既然在这住过一段时间,也学过一些国文,那你一定有国名吧?”元之荞不甚在意地发问,“不知你的国名是什么?”
听到这话,钟以墨心里闪过一丝警惕:“斯密斯小姐怎么会问这个?”
元之荞拿起瓷盘上小巧的银匙,轻轻放入杯中,玫瑰样式的拉花被她缓缓搅成一团碎云,悄然融入咖啡里:“不是说了吗?好奇而已,而且我觉得他们的国名很好听,便也给自己取了一个。”搅拌完,元之荞将银匙放回手边瓷盘,抿了一口。
好苦。
杯子被重新置于杯垫,元之荞抬眸,发现钟以墨在看着自己,似乎是在等待她的下文,元之荞笑了笑,给出他想要的回复:“尤美丽。”
有魅力?
钟以墨唇角扬起,清浅的笑变为了低笑,好一会,他才带着笑颜看向元之荞,目光晏晏,夸赞道:“很符合。”
元之荞不知道钟以墨在笑什么,明明自己模仿的洋人发音很典型,不会有人看出端倪,莫非是口音问题,钟以墨没听明白?
钟以墨修长的手指勾上杯耳,他看向杯中漾起涟漪的黑咖啡,指尖无意识地摩挲杯壁,这才回答元之荞之前的提问,他声音轻柔缓和,带着不易察觉的怀念,像是透过这个名字,提起了另一个人,“以墨。”
“尹默?”
元之荞重复得又快又大声,身子也不自主地前倾,想要听清钟以墨的发音。
音调明显不对,钟以墨张了张嘴,想要纠正元之荞的发音,但下一秒,他又觉得外国人能说到这份上已经很不错了,没必要锱铢必较,于是颔了颔首:“对。”
元之荞皱眉,顿感一阵失望,看来对方不是钟墨啊,姓都不对,所以可能真是旁支?元之荞贝齿关合,心中仍有些不甘,追问道:“不姓钟?”
“不姓钟。”钟以墨笑着,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听到接二连三的否定,元之荞的身体终于泄气似地靠回椅背,最后端详了钟以墨一眼,心中思索。
外国人的发音就是不标准,说不定她听的不是“尹默”,而是“尹沫”。毕竟利亚姆这样的外貌与配置,无论谁来看,应该都是配角或者主角。
元之荞想起朋友给她看的另一本三角虐恋,不过时间太久,她已经有些记不清了,里面的主角好像叫尹沫?还是尹夏沫来着?元之荞双瞳放空,既然自己能穿来这个书中世界,或许书中世界的人也能穿去别的世界?
这样想来,面前这个利亚姆给自己取名尹沫,而自己给自己取名元之荞,然后自己穿了,所以利亚姆就是那本虐恋的主角,不过是还没来得及穿……
“斯密斯小姐,”钟以墨打断了元之荞的天马行空,“不知能够告知,我哪里像你的朋友?”他看向元之荞的墨镜,似乎想透过黑色的镜片,看清她在镜片下的容貌与神情。
元之荞重新坐正身子,像淑女一般,优雅地撕开了一小包白砂糖,然后将其全部倒进了杯中:“眼睛,”银匙与杯壁碰撞出叮铃的乐声,似乎让元之荞想起了什么高兴的事,她补充道,“你们的眼睛很像。”
一样的澄澈干净,一样的只看一眼,便会让人挪不开目光。
“眼睛……”钟以墨喃喃自语,忽而被元之荞黑色蕾丝手套上的光蜇了一下,这才注意到,原来元之荞的无名指上戴着戒指。
戒指反戴,钻石那边被元之荞遮在了掌心。如此戴法,要么是她不想别人注意到已婚身份,要么是她想利用钻石的切割面与硬度,用作出手时伤人的暗器。
钟以墨移开视线,看向元之荞的脸,倏地想起了应侍生说过的话。
[鲁卡专门做贵夫人的情人,陪她们喝酒跳舞、暖床解闷……但不是每个夫人都性格温和,上次来,鲁卡的脖子就好大一条血痕]
他低头,端起有些凉的咖啡,也抿了一口。这位夫人,应该就是鲁卡看走眼那种类型吧。
他放下咖啡,将甜品推了过去:“斯密斯夫人,这份下午茶由我请你吧。”他起身欲结账,却被元之荞当即拦下。
“利亚姆帮我解了围,作为答谢,应该由我买单才对。”元之荞注意到他对自己称呼的变化,但元之荞毫不介意,将戒指冉冉拨正。她不想欠别人人情,或意外缠上瓜葛,毕竟斯密斯夫人是个限定形象,她可没有那么多时间用这个身份社交。
元之荞这话听在钟以墨耳里,却成了其他意思,钟以墨连忙撇清关系:“帮助遇到困难的女士,是每一个绅士的基本礼仪,夫人不必在意。”
元之荞笑了,透着真心实意。不在意好啊,她要的就是不在意。
“对了,利亚姆,能否询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看元之荞的表情应是对他没那种意思,钟以墨这才坐回了椅子。
元之荞:“你知道科莱丽夫人吗?她有一个儿子,几年前回了英国。”
钟以墨眸光霎时凛冽起来,他快速敛下眉宇,长睫遮盖眼中情绪,顿了顿,再度平静后,他抬眼,盯向元之荞。元之荞脸上的墨镜遮盖住她大半的神态,钟以墨看不清她问这话出自什么意图,于是展开桌上的报纸,用看报的姿态,也隐去了自己的大半张脸,回答道:“知道,但你说的儿子,我倒是没听过他的消息。”
“为何?”元之荞追问。
“因为科莱丽夫人的孩子回英国后,就与他带过去的家人一起住到了外面,平时不怎么参加大家庭聚会,所以消息很少。”
元之荞端起杯子,浅浅抿了一口,这回好喝了。她试探性地询问:“那个儿子在克伦威尔家族,过得还不错吧?”
“应该还不错。”钟以墨装若随意。
气氛沉默了下来,听元之荞不再询问,钟以墨反而起了兴趣,他微微放下报纸:“斯密斯夫人怎么突然问这个?”
“因为我丈夫想要钟公馆,”元之荞给出早就想好的答案,“公馆如今正在竞拍,但丈夫却没那么多财产,所以我想能否联系上原主人。”
钟公馆从钟以墨离开后就一直有人想买,但那些想找钟家流动资金的人,认为钟以墨迟早会买下这栋洋楼,毕竟洋楼里还有很多钟家夫妇的东西,那个年幼的钟家少爷,不可能不会冲动。
只要抓到钟家少爷,他们就能知道剩下钱财的去向,于是每一个购买钟公馆的人,不是被盯上就是家破人亡,于是渐渐地,钟公馆就成了烫手山芋,无人再敢过问。
直到几年过后的今天,风向才有所变化,钟公馆再度变回了那个人人争抢的财富象征。
钟以墨拿着报纸的手稍稍捏紧,他轻笑,“夫人怕是要失望了,毕竟夫人知道的比我还多,原主人的消息,怕是爱莫能助了。”
“真是可惜。”元之荞语气淡淡,其实她本就没抱希望从利亚姆身上得到钟墨的消息,她开口,刚想说别的,却无意间看到了报纸上的内容。
对着元之荞的版面上是你来我往的“百家争辩”,而具体内容,则是研究乌麦究竟是何人。
左上角认为乌麦是男人,因为新军内部多为男子,而拥有这么多丰富学识、还会做菜的乌麦,一定是个四十几岁,完全谢顶的科研学者。
元之荞内心没有一点波动,性别为男是白鸽放出去的假消息,但这个大圆肚子、说话做事雷厉风行的形象,估计是作者甲某从系列军粮入手,融合了吴班长外在特点,进而创作出的模样。
元之荞看向左上角。
作者乙某认为乌麦是个二十几岁的美艳女特工,她之所以做出高科技设备,是因为她游走在各大科研专家身边,然后偷走了他们的学术资料,最后结合专家们的成果,这才研究出了电子侦查干扰。并且他还认为设备不是乌麦做的,而是一群专家制作的。不过是这些专家怕被66号找到暗杀,所以才将研发者的名头按到了乌麦身上。
元之荞翻了一个白眼,满脑子黄色废料,也就只有井蛙醯鸡能写出这种东西。
左下角认为乌麦是个千岁老道人,所谓电子侦查干扰,不过是新军放出来的烟雾弹,是个巨大的阴谋,实际上,新军压根没有那些东西,他们只是为了威慑军阀,就和当初白鸽横空出世时一样,这才编造了莫须有的设备。
作者乙某言之凿凿,他认为一切的成功,都可以用仙术说明。
老道人设坛做法,然后通过天眼咒术,顺利知道了敌军那边的行动,然后老道人控制幽魂传递信息,如此才能帮助第十团取得胜利。这种说法,是根据海国飞行员亲自认证的“巫术”之说,以及至今找不到神秘莫测的乌麦这一事实,二者结合推断而出。
毕竟所有的神话故事里,半仙都是隐匿于尘世,人们遍寻不得,而如今的乌麦也是如此。
最后作者乙某还大胆推测了“乌麦”这个名字的来由,他认为,千岁老道人实际上是荞麦成精,所以建议看到这里的读者,尽量多吃荞麦,说不定能沾到乌麦仙的一丝仙缘。
元之荞扶额,这种荒诞让她想起了当初自己给白鸽造势时,那个“白鸽都是武学奇才,三人行动击毙内奸,结果内奸死时只有眉心一个弹孔,皆因他们三人枪法极准,三颗子弹均从一个地方穿过,不偏不倚、分毫不差”的谣言。
当时她还呲着个大板牙笑呢,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遇上了同样的事。
最后一篇也是阴谋论,不过作者丁某认为乌麦已经被抓了,只不过抓到她的势力不想其他势力与自己抢人,这才放出各种各样奇怪且矛盾的消息,试图迷惑其他人。
元之荞还未看完,报纸唰地放下,对上了一双狐疑的眼睛:“斯密斯夫人也对乌麦感兴趣?”
钟以墨看着元之荞,之前他见元之荞沉着冷静地对鲁卡反击,并且每一步都不着痕迹,这让他想起了信里以及孙爷爷口中的元之荞,也是他选择出面帮助对方的原因。钟以墨早就从孙长鉴那里知道乌麦是元之荞,如今他看了报纸,同样迫切地想找乌麦,这样他才能确认她的安危。
现下看来,元之荞完全可能在外貌上进行伪装,而面前这人,年龄、行事以及性格,都与他认识的元之荞十分接近。
元之荞神色自如地看着钟以墨,墨镜下的红唇粲然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