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离吃了一口老嬷嬷喂过来的面,两行珠泪就滚落下来了,她呜呜地哭起来,带着哽咽道:“安嬷嬷,那件事真的不是我本意,有人抓了我娘,逼着我下毒。我娘还在她手里,我不敢在训诫堂招认,也不敢指认她。我怕她这两天要下毒手,我贱命一条,死不足惜,我就怕我死了,我那生病的娘无人照看,要饿死街头。”
说到这里,她带入了自己的感情,想到了自己去年得了癌症,一直咬牙坚持治疗的母亲,哭得泣不成声。
安嬷嬷听得直抹眼泪,道:“阿梨呀,我就知道你这孩子孝顺,我们去求求夫人,请她想想办法。”
朱离有些为难道:“我这个样子,动也动不了,还请嬷嬷辛苦跑一趟,替我向夫人传一句话……”
“不必了,你有什么打算便对我说吧。”一名华服女子推门而入,她示意身后的随从在门外等着,一个人款步走到朱离面前。
她抬头望见站在自己面前的妇人,珠翠环额,面容秀美,小腹微微隆起,像是画里走出的贵妇人。安嬷嬷称她为夫人,恭敬地行完礼后就退了出去。
她就是男主在凡间的母亲,母亲都三十多了还这般的美,想必儿子日后的相貌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想到男主这一世里,对夜罗幻化的女子情根深种,但又爱而不得的凄苦,最后被夜罗害得家破人亡的惨状,她就不胜唏嘘,当时看小说时追到这一段真是被虐得肝儿疼。
如果自己刚来就被烧死了,后面的相爱相杀又相爱的精彩大戏都无缘围观了,那真是太可惜了。这本小说连载了两年,她追了两年,她可是元老级读者。
她不要被烧死,她要像小强一样活着。就算做不成这本书中的主角,做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乙丙,围观她喜爱的主角们的故事,她也能心满意足。
“夫人,我是受人胁迫的,只要夫人能救出我娘亲,我愿意当堂指认那个幕后主使。”朱离想了想,抓着王夫人的衣角恳求道。
“你落在我手里,是没资格和我谈条件的,我凭什么相信你会信守承诺?”王夫人幽幽地问道。她还不信她,只是在试探她。
“凭我娘的命在您手上,凭我可以随时咬舌自尽,让您一无所获。”她提高声音道。
“哼,你的命没你想得那么重要,我也不一定非要扳倒她不可。”王夫人冷冷地道,她要看看这个小丫头还有什么筹码。
朱离想了想,对着王夫人转身欲走的背影道:“夫人您难道不想知道您头胎小产的原因吗?我有证据。”
王夫人唇角勾起一抹笑意,回过头来看着朱离道:“好,我可以救出你娘,也能保住你的性命,你要记住你今天的话。”她早就觉得这个丫头不简单。她找人调查过,这个阿梨和斯玉桃的关系不太一般。
她四年前被斯玉桃的手下引进侯府,先在老夫人的院子里干些洗衣担水的杂活,老夫人去世后,被斯玉桃悄无声息地安排到厨房当粗使丫头。
两年前她头胎小产后,着人暗中查访,斯玉桃的嫌疑最大,但她没有证据。如今她好不容易怀上,她一定要拼尽全力保下她的孩儿。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她决定主动出击,引君入瓮,故意放出机会,让斯玉桃把人安插到小厨房来,最后来个人赃俱获。她要让阿梨成为一把利剑,把那个害她孩儿的贱人砍得再无翻身之力。
朱离没有继承阿梨的记忆,书中对阿梨的介绍太少了,她自然不清楚阿梨与斯美人间的关系。她知道斯美人谋害王夫人孩儿的秘事,还是因为书中提了一笔,她在求生之际才想起那件事。如今对王夫人来说,她最大的用处就是扳倒斯美人。她能拿出的证据越多,她活命的机会就越大,王夫人不会让她白白死掉的。
朱离听见王夫人在门外吩咐那两个侍卫给她松绑,又着人请大夫过来给她治伤。王夫人走后,她感觉门外把守的人多了起来。双手被松开后,她忍者痛,把安嬷嬷送来的面和点心吃得一干二净,虽然不知道厄运何时降临,但能活一刻是一刻,既来之则安之吧。
在现实世界中,她只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拿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的小白领,加班是家常便饭,偶尔领导良心发现赏一个双休,就像吃到大餐一般。她在N城,无房无车没有家人,没有男朋友,没有闺蜜,只有一只捡回来养着的流浪猫陪着她。她没有惊人的外貌,是地铁和公交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个女孩子。
她胸无大志,对工作的要求是不讨厌,能养活自己。虽然在N城没啥朋友,但她觉得闲暇时窝在屋里刷刷剧,看看小说,逗逗猫,日子平平静静地过着也挺好的。
她想不通,没有显赫家世,没有身负异能,相貌平平,能力平平的她怎么就穿越了呢?来这个世界之前,她似乎也没有碰到什么奇奇怪怪的人呀。她努力回想着穿越前的细节,猛然想起来那只黑鸟。
那只黑鸟晚上十点,准时飞到她的窗前,比乌鸦个头大,咕呜咕呜地叫着,有时候会啄一啄窗户,似乎想进屋里来。这个时候花猫毛球就站在桌上盯着黑鸟呜呜地叫着,身子躬成倒立的U形,那架势像是要和黑鸟撕上一架。为了避免一场恶战,她自然不敢让黑鸟进来,而且她心里隐隐觉得这只不请自来的鸟儿有些诡异。
那只黑鸟连着来了一个多星期,她也渐渐习惯了,晚上咕呜的叫声,像是老朋友在问好一般。她有时候下班回屋后会在窗台上洒一些米粒或者饭粒,第二天早上看到全被吃光了,就很开心,像是自己多了一个朋友。即便如此,她依然不敢让它进屋。
穿越过来的那一天早上,她在窗台上捡到了一个细细的手腕大小的银环,表面镂刻着极细的纹路,内侧刻着五个芝麻粒大小的字。
她一时好奇,拿着放大镜看了看,那几个字像篆书,她语文水平有限,竟一个都不认识。她向来喜欢银饰品,尤其爱银手镯。她挑银手镯喜欢看机缘,喜欢那种特别的,看着有故事的手镯。
她左手戴着的苗银老镯子就是她去贵州苗寨玩的时候,从一个卖布鞋的老婆婆手上买的,她说那个镯子她戴了三十多年了,她央求了很久,最终以高于市场三倍的价格买下来了。
她将那个极为简朴的的细银环往右手上戴着试试,那细环看着小,但似乎有弹性一般,很顺当地滑到她的手腕上,大小还挺合适的。这个细环有一种大道至简的感觉在里面,看着它环在手上,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她越看越喜欢,就没有立马摘下来,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一直戴着。
她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腕,衣袖中有一抹银亮的光,那只手环居然和她一起穿过来了。难道自己的穿越和这个来路不明的手环有关?还有那只黑鸟,她依稀记得那天晚上黑鸟一直守在她的窗台上。
凌晨三点多时,它开始咕呜咕呜呜地叫着,调子和平时不太一样,像是唱着她无法听懂的歌谣,后来她就昏昏沉沉睡了过去,醒来就到这里了。
那到底是什么神秘诡异的鸟?是不是等到它再次飞来找她时她就能回去了?这些问题目前看来是不会有答案的,她决定先不去想。
她闭上眼准备睡了半刻钟,一位身穿褐色长衫的男人推门走了进来。
说到这里,她带入了自己的感情,想到了自己去年得了癌症,一直咬牙坚持治疗的母亲,哭得泣不成声。
安嬷嬷听得直抹眼泪,道:“阿梨呀,我就知道你这孩子孝顺,我们去求求夫人,请她想想办法。”
朱离有些为难道:“我这个样子,动也动不了,还请嬷嬷辛苦跑一趟,替我向夫人传一句话……”
“不必了,你有什么打算便对我说吧。”一名华服女子推门而入,她示意身后的随从在门外等着,一个人款步走到朱离面前。
她抬头望见站在自己面前的妇人,珠翠环额,面容秀美,小腹微微隆起,像是画里走出的贵妇人。安嬷嬷称她为夫人,恭敬地行完礼后就退了出去。
她就是男主在凡间的母亲,母亲都三十多了还这般的美,想必儿子日后的相貌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想到男主这一世里,对夜罗幻化的女子情根深种,但又爱而不得的凄苦,最后被夜罗害得家破人亡的惨状,她就不胜唏嘘,当时看小说时追到这一段真是被虐得肝儿疼。
如果自己刚来就被烧死了,后面的相爱相杀又相爱的精彩大戏都无缘围观了,那真是太可惜了。这本小说连载了两年,她追了两年,她可是元老级读者。
她不要被烧死,她要像小强一样活着。就算做不成这本书中的主角,做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乙丙,围观她喜爱的主角们的故事,她也能心满意足。
“夫人,我是受人胁迫的,只要夫人能救出我娘亲,我愿意当堂指认那个幕后主使。”朱离想了想,抓着王夫人的衣角恳求道。
“你落在我手里,是没资格和我谈条件的,我凭什么相信你会信守承诺?”王夫人幽幽地问道。她还不信她,只是在试探她。
“凭我娘的命在您手上,凭我可以随时咬舌自尽,让您一无所获。”她提高声音道。
“哼,你的命没你想得那么重要,我也不一定非要扳倒她不可。”王夫人冷冷地道,她要看看这个小丫头还有什么筹码。
朱离想了想,对着王夫人转身欲走的背影道:“夫人您难道不想知道您头胎小产的原因吗?我有证据。”
王夫人唇角勾起一抹笑意,回过头来看着朱离道:“好,我可以救出你娘,也能保住你的性命,你要记住你今天的话。”她早就觉得这个丫头不简单。她找人调查过,这个阿梨和斯玉桃的关系不太一般。
她四年前被斯玉桃的手下引进侯府,先在老夫人的院子里干些洗衣担水的杂活,老夫人去世后,被斯玉桃悄无声息地安排到厨房当粗使丫头。
两年前她头胎小产后,着人暗中查访,斯玉桃的嫌疑最大,但她没有证据。如今她好不容易怀上,她一定要拼尽全力保下她的孩儿。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她决定主动出击,引君入瓮,故意放出机会,让斯玉桃把人安插到小厨房来,最后来个人赃俱获。她要让阿梨成为一把利剑,把那个害她孩儿的贱人砍得再无翻身之力。
朱离没有继承阿梨的记忆,书中对阿梨的介绍太少了,她自然不清楚阿梨与斯美人间的关系。她知道斯美人谋害王夫人孩儿的秘事,还是因为书中提了一笔,她在求生之际才想起那件事。如今对王夫人来说,她最大的用处就是扳倒斯美人。她能拿出的证据越多,她活命的机会就越大,王夫人不会让她白白死掉的。
朱离听见王夫人在门外吩咐那两个侍卫给她松绑,又着人请大夫过来给她治伤。王夫人走后,她感觉门外把守的人多了起来。双手被松开后,她忍者痛,把安嬷嬷送来的面和点心吃得一干二净,虽然不知道厄运何时降临,但能活一刻是一刻,既来之则安之吧。
在现实世界中,她只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拿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的小白领,加班是家常便饭,偶尔领导良心发现赏一个双休,就像吃到大餐一般。她在N城,无房无车没有家人,没有男朋友,没有闺蜜,只有一只捡回来养着的流浪猫陪着她。她没有惊人的外貌,是地铁和公交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个女孩子。
她胸无大志,对工作的要求是不讨厌,能养活自己。虽然在N城没啥朋友,但她觉得闲暇时窝在屋里刷刷剧,看看小说,逗逗猫,日子平平静静地过着也挺好的。
她想不通,没有显赫家世,没有身负异能,相貌平平,能力平平的她怎么就穿越了呢?来这个世界之前,她似乎也没有碰到什么奇奇怪怪的人呀。她努力回想着穿越前的细节,猛然想起来那只黑鸟。
那只黑鸟晚上十点,准时飞到她的窗前,比乌鸦个头大,咕呜咕呜地叫着,有时候会啄一啄窗户,似乎想进屋里来。这个时候花猫毛球就站在桌上盯着黑鸟呜呜地叫着,身子躬成倒立的U形,那架势像是要和黑鸟撕上一架。为了避免一场恶战,她自然不敢让黑鸟进来,而且她心里隐隐觉得这只不请自来的鸟儿有些诡异。
那只黑鸟连着来了一个多星期,她也渐渐习惯了,晚上咕呜的叫声,像是老朋友在问好一般。她有时候下班回屋后会在窗台上洒一些米粒或者饭粒,第二天早上看到全被吃光了,就很开心,像是自己多了一个朋友。即便如此,她依然不敢让它进屋。
穿越过来的那一天早上,她在窗台上捡到了一个细细的手腕大小的银环,表面镂刻着极细的纹路,内侧刻着五个芝麻粒大小的字。
她一时好奇,拿着放大镜看了看,那几个字像篆书,她语文水平有限,竟一个都不认识。她向来喜欢银饰品,尤其爱银手镯。她挑银手镯喜欢看机缘,喜欢那种特别的,看着有故事的手镯。
她左手戴着的苗银老镯子就是她去贵州苗寨玩的时候,从一个卖布鞋的老婆婆手上买的,她说那个镯子她戴了三十多年了,她央求了很久,最终以高于市场三倍的价格买下来了。
她将那个极为简朴的的细银环往右手上戴着试试,那细环看着小,但似乎有弹性一般,很顺当地滑到她的手腕上,大小还挺合适的。这个细环有一种大道至简的感觉在里面,看着它环在手上,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她越看越喜欢,就没有立马摘下来,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一直戴着。
她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腕,衣袖中有一抹银亮的光,那只手环居然和她一起穿过来了。难道自己的穿越和这个来路不明的手环有关?还有那只黑鸟,她依稀记得那天晚上黑鸟一直守在她的窗台上。
凌晨三点多时,它开始咕呜咕呜呜地叫着,调子和平时不太一样,像是唱着她无法听懂的歌谣,后来她就昏昏沉沉睡了过去,醒来就到这里了。
那到底是什么神秘诡异的鸟?是不是等到它再次飞来找她时她就能回去了?这些问题目前看来是不会有答案的,她决定先不去想。
她闭上眼准备睡了半刻钟,一位身穿褐色长衫的男人推门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