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么能行呢?看病付钱,天经地义。”沈大娘硬是掏钱出来。

    “沈大娘,这次算我还您的恩情,我小时候受您救助很多,做人不能忘恩负义。”边歌按住沈大娘的手,让她把钱收回去。

    沈大娘也是不依不饶:“边大夫,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今日这钱你要是不收,以后我可就不来你这儿看病了!我知道你孝顺,是个好孩子,但是你要是不不收下沈大娘的钱,就是看不起沈大娘。沈大娘我今年不过五十多岁,双手能干活,双脚能走路,身体硬朗。等我干不动那一天,你再还我的恩情,行不?”

    七岁那年,边歌的阿娘走了,留下她一个人。七岁的孩童再厉害,也不过是个孩子!隔壁的沈大娘实在看不过去,这个小家伙太可怜了,就让他每天都到馄饨摊来吃东西,逢年过节,还会让边歌去她家里一起过节。沈大娘家里有什么吃的,都会给边歌留一份。

    这份恩情一直持续到十五岁。十五岁她看病的能力也强了,杏林堂渐渐有了病人,她也就有钱了。那时候她最大的想法是攒钱把沈大娘的恩情还清。但是沈大娘并没有收她的钱。

    沈大娘看她有些松动了,继续补充道:“边大夫,其实我也不需要你还我恩情,只是我想让子玉跟着你学点本事。我这个孩子不爱说话,每天就在那里揉面团,我私心里不希望他像我一样当个卖面食的,我希望他能像边大夫你一样,有一身的本事……”

    边歌露出了笑容:“沈大娘,我也很喜欢子玉,不如等他病好之后就过来跟着我学?”

    “那敢情好,我还怕你不肯收他为徒。”

    “怎么会呢?我的医术也是阿娘传授的,当年我阿娘走得早,留下基本医书,不妨先让他看看,认认草药也好。”

    “这样就太好了。”沈大娘拿着宋子玉的手,“还不赶紧向边大夫磕头行礼?”

    宋子玉还发着烧,脑子里一片浆糊,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刚要听沈大娘的话跪下给边歌磕头,边歌赶紧拦住这个孩子,“不用不用。沈大娘,孩子还病着呢!这些繁文缛节就省了吧,一切从简。”

    “你们在这儿等会儿,我去把医书找出来,你带回去等子玉病好之后先自己慢慢看。”边歌说完,走回里屋,她在柜子里翻找,在柜子的最底下翻出一个黑布包,打开布包,里面放着五本泛黄的线装书。她捡了一本《神农本草经》出来,再小心翼翼地把剩下书包好。

    “这本书,回去好好看,有什么不明白的再拿过来问我,知道吗?”边歌小心翼翼地把书递给宋子玉,宋子玉一脸茫然地点点头。

    也不知道这孩子到底想不想学医?边歌看着阿娘留下的医术,虽然不舍,但还是得借出去,她又叮嘱了几句:“可别弄坏了,我可就这一本,要是弄坏了,可没有地方买的。”

    宋子玉盯着封面上五个方块汉隶,心中不知道作何感想,只是木然地点点头。

    沈大娘松了一口气:“放心吧,边大夫,他不会弄坏的。我们就先走了。”

    “记得让他喝药啊!”边歌将沈大娘母子俩送到门口,看着他们回到馄饨摊之后才走回诊台坐着,一副怅然若失的表情。

    她想起了草药的事:“郁栖川,清点一下草药还有多少?”

    “很多都没有了。”

    “你列一份清单,过几天我们再去采。”说完,她拿起手边的黄纸,这种黄纸很粗糙,表面附着一层毛毛躁躁的东西。她拿栎木镇纸在黄纸上刷了一遍,把黄纸表面的毛躁捋平后,拿起毛笔蘸了墨,想在上面写字,可是……写什么呢?心里有些烦躁,于是笔尖晾在纸面上迟迟没有运笔。

    “公子,公子?”

    “啊?怎么了?”

    “笔……”

    边歌回过神看到黄纸表面已经滴了一大滴墨水,墨水在纸面晕开,变成黑糊糊的一片。他放下毛笔,抓起黄纸放在一旁。

    郁栖川在旁边坐下:“公子,要是不想借出去,我可以去拿回来。”

    “别……别拿回来了,借都借出去了,拿回来的话这人情就糟了。”

    “既然难受为什么要借出去?”郁栖川问道。

    “要还人情,不得不已罢了。”

    “在我们那儿,也没有这么麻烦的事,想借就借,不想借就不借,谁也抢不走,更不会让自己难受。”

    “要真有你说的那么简单就好了。”边歌垂下头,“你是不会懂的。”

    “我懂,但是又不是很懂。那是你娘亲留给你的,你不想借,但是沈大娘的恩情你又不能不还。”边歌看着他的双眼,对方眼神犹豫不定。

    “是啊,我现在就是进退两难,借也难受,不借也难受。况且这次借出去的还是不那么重要的一本。”边歌的话是这么说,她还有几本比较重要的。

    “我可以帮你抄。”郁栖川直接给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

    “抄?多抄一份?”边歌盯着他,激动地握住对方的手,“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咱们可以多抄一份,把抄本借出去,娘亲的原本就留在手里。你等等啊,我这就去拿出来。”

    边歌把剩下的四本医书都拿出来了,两人一人抄一本,在宋子玉看完《神农本草经》之前要抄完一本。郁栖川搬了张四方桌到药柜旁边,坐在板凳上开始抄书。

    杏林堂陆陆续续来了几个发热的孩子,边歌一个个给他们看完之后,都补上一句话:没什么大碍,着凉而已。昨夜一场暴风雨,孩子身体虚弱,自然容易着凉。回去之后把药煎了,每日一次,连服三天应该就能痊愈了。

    郁栖川要放下笔起来抓药,边歌示意他继续抄,抓药这种事自己来就可以了。送走病人的间隙,她在一旁看着抄书的郁栖川,简直是一幅名画,郁栖川的侧脸是极其好看的,额头鼻子跟面部的配合是恰到好处,既好看又不会落于媚俗。皮肤白皙,眉如墨画,薄唇淡红,仿佛开在雪地里的一点红梅。那双眼睛专注的时候仿佛带着光芒,全神贯注地凝聚在笔尖。

    他的手指也是这般地修长好看……

    边歌看到这儿,立即告诉自己清醒过来,在想什么呢?他可是个柔然人。她收起了微漾的心神,重新聚焦在纸上,抄书。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了十天之后,他们终于把书抄完了。这十天时间里,陆陆续续有人来看病,边歌就不得不放下手头的抄书工作,去给人看病。所以最后郁栖川一个人抄了三本书,而她自己则只抄了一本。

    她原本还以为郁栖川抄书抄得这么快,肯定字迹潦草,错字连篇,结果拿郁栖川所抄的书稿来看了之后,不觉让她大吃一惊,甚至自己要对这个生长在草原上的柔然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郁栖川本就有个汉人娘亲,所以从小学汉书,写得一手端庄大气的汉隶,再加上他在草原上成长,身上带着由于民族的习气,融入到字迹中,又多了几分飘逸,仿佛草原上的骏马驰骋一样,严美有力。

    她又仔细对照着原本逐句看,发现郁栖川所抄的书稿几乎没有任何的错字、漏字、改字。

    “你是怎么做到的?”边歌忍不住感叹道,“抄的实在太好了,简直比我这个中原人抄得还好!”

    “我从小学汉字。”他没有说出来的另一个更残酷的原因是,他想要被父汗看重,就要比其他人更努力,包括写字背书,骑马射箭……都要足够优秀,父汗才会看到他。

    “你可太超出了我的预期……”边歌整理好书稿,抬手勾搭上郁栖川的肩膀,“你啊你,当我的奴隶真的是大材小用了。凭你这样的本事,只要有机会上战场,一定能够所向披靡,封疆万里。以后论功行赏,少不得也是个王侯将相。”

    郁栖川看着她,没有说任何的话。

    “不过,我想想,你现在的情况好像除了当我的奴隶,也做不了其他的事情。”边歌的目光望向门外,大街上一群士兵持着长戟从门口跑过,五个领头的骑着高头大马奔向城门,马蹄声哒哒哒扬起了地上的黄土。

    “你有参军的想法吗?去找城防掌事,他应该会给你一份好差事。”

    “当魏国的兵?杀柔然人?”郁栖川看着她的双眼似乎在问你是认真的吗?

    “也对,你怎么说也是柔然的小王子,肯定不会帮着魏国人杀自己人。要不,你去刘宋看看,那边应该需要像你这样的人才。”

    自从刘裕建立宋朝之后,就一直待在东南方,与北魏隔着长江对峙。北魏则仗着自己强大的军队,时不时渡过长江打一下刘宋。刘宋重点防守在长江沿岸,借着长江天险,也能守住自己的领土不受侵犯。

    北魏也不可能动用全部军队去攻打刘宋,因为在北魏的周边还有几个强大的政权,其中一个就是柔然汗国。刘宋则有意联合柔然夹击魏国,屡屡派使者去找柔然的汗王商谈合作的事情。

    “你去吗?”郁栖川神色平静。

    “我一个大夫我去那边有什么用?而且我都不知道我爹娘为什么要离开那里。万一我匆匆忙忙回去,正好是杀头的罪怎么办?事情还没有查清楚之前,我这辈子也不敢回去。”

    “你不去,我也不去。”

    边歌笑了笑:“你这么忠心干什么?死脑筋一个!”

    “是我自愿的。”

    边歌见自己劝不了,干脆也不劝了,反正自己目前也没有去宋国的打算。“我问你,你要说实话。”

    郁栖川点点头。

    “你是不是还想着回柔然?”

    郁栖川点点头。

    “为什么?”

    “我阿娘还在那里。”

    “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如果你把你阿娘救出来之后,你会去哪里?”

    “我……不知道。”郁栖川暗自估量了自己的实力,“救不出,你这个假设不成立。”

    边歌问:“为什么?”

    “柔然里只有两个部落会帮我,大哥二哥和另外三个部落要杀我。”柔然汗国政权最高统治者是郁久闾氏,称为可汗,支持栖川的只有树黎氏和斛律氏。

    “你们不是有八个部落吗?还有三个呢?”

    “支持我的是树黎氏和斛律氏,支持大哥的是尔绵氏,支持二哥的是乌洛侯氏,还有三个是中立部落,分别是郁久闾氏、阿伏干氏、纥奚氏。郁久闾氏只站在汗王的立场,无论我们三兄弟谁当了汗王,他们都支持。阿伏干氏和纥奚氏是两个比较小的氏族部落,基本上没有太大的话语权。”

    “尔绵氏是我大哥的母族,大哥的娘亲是尔绵氏部落首领的女儿尔绵玥儿,二哥的娘亲是乌洛侯氏部落首领的小女儿乌洛侯薇。”

    边歌点点头:“争权夺利在哪里都会有。阿史那氏为什么站在你大哥的一边?”

    “因为大哥娶了阿史那氏首领的女儿阿史那明珠,结成了一个利益联盟,所以帮他很正常。”

    边歌右手摩挲着下巴,神色奇怪地盯着他:“树黎氏和斛律氏为什么要帮你?不会你也有什么政治联姻吧?”

    郁栖川摇摇头有些哭笑不得:“这倒不是,树黎氏一族喜欢你们中原的文化,他们不想打仗,树黎氏上层的很多人都到过中原游学,我老师树黎羽称就是其中一个。斛律氏帮我则是因为他们也不想打仗,斛律氏部落的游牧地区挨近魏国,原本这一片是水草丰茂的好牧场,可一旦开战,他们就无法去放牧,而且柔然军队要是临时补充兵力,也会就近抽树黎氏部落的人上去。”

    边歌明白了,原来这其中还有如此复杂的利害关系。“你有什么打算?”

    郁栖川摇摇头:“我现在还不知道。”

    “你不会一直想在抚冥镇里当我的奴隶吧?”

    郁栖川眼睛里出现了短暂的茫然:“我不知道。”

    “也对,等时机吧。我看看你的手。”

    “嗯?我的手?”郁栖川伸出右手给他,“有什么好看的?”

    “不是,左手。帮你看看手相。”边歌拿对方的左手端详,只见手掌温暖宽大,掌面白里透着红润,是大富大贵之相,手掌上有三条掌纹从左往右延伸开来,如三条河流奔腾而下。

    “看出什么了?”

    边歌捏了捏他的手掌,笑着说道:“未来不错,会是一方霸主,福泽深厚,苍天保佑。钱财丰盈,衣食无忧,不过命途曲折,大伤小伤比较多,但不会威胁性命……桃花挺多的,但是呢,不会成,都是有缘无分。你是个天生的孤鸾命。”

    “你信吗?”边歌看完手相后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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