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上凌乱的车辙印,我大致推断出方才这里发生的事情——

    吴管家他们在等我时,一伙人马突然而至,也许是山匪,也许是落草为寇的士兵,能肯定的是手里绝对拿着兵器,因为近旁的树枝有被削过的痕迹,人数应该大大多于这队世家车马的护卫,导致吴管家他们慌乱之中根本顾不得等我,驾着马车就跑,而那队人马也不肯放过到嘴的肥羊,随之追上。

    得出结论以后,我不禁叹了一口气,对如今国中的情况深感忧虑:我们走的官道,还带着护卫,竟然还有人敢截,看来这局势是愈发乱了。

    既然这里有盗匪出没,留在原地应当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好在我这人出门,要紧的东西都习惯随身携带,干粮水囊以及过所都被我装进包袱背在身上,继续顺着官道走便好,若吴管家他们回头找我,应当会与我碰上。

    我一路紧走慢赶,很快便到了驿站。

    刚踏入驿站,外面便下起了小雨,看来免不了要在这儿耽搁上一会儿。

    我在桌前坐下,管小二要了壶茶,同桌的大哥诧异地盯我一眼,上上下下将我打量一番,问:“大妹子,你怎的一个人出门?”

    为了出行方便,我扮做男装,不想如此轻易就被识破,不过想想也是,我并不是真的男人,怎么可能天衣无缝?

    “家里有事,要去都城一趟。”我简短地道。

    “你去都城?”大哥又望我一眼,思索片刻,下定决心般叹了一口气道:“也罢,正好我也去都城,就与你同行吧,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不想这大哥竟如此热心,我好奇地问:“您去都城做什么?”

    “我姓常,名来福,你叫我常大哥就好。”似是为了打消我的顾虑,常大哥自报了姓名,“我去都城投军。”

    说罢,常大哥还向我展示了他的过所。

    “值此乱世,倒是有不少人投军。”我随意地与他交谈。

    “是啊,朝廷大举征召兵丁入伍,不少人都想着建功立业。”常大哥说到这里,摇了摇头:“我没那么大抱负,不过为了糊口而已,里长说,只要我去投军,家中赋税便可减免一半。”

    “哇——”我赞叹道:“那还真是个好差事。”

    “上了战场可是要死人的,哪会是什么好差事?”常大哥眉头微皱,举起碗道:“你如此关心,是家中有兄长要投军?”

    “不,是我要投军。”

    常大哥一口水差点喷出来,震惊地再次将我打量一番:“你要效仿花木兰?你这装扮我一眼就看出来是女子。”

    “我以女子身份投军啊。”

    “朝中无人引荐,哪能让你一个女——”常大哥顿了顿,“不过你刚才说家中有事去都城,难道你家在朝中有人?”

    “唔,不好说,只是与我爹认识的人,不知能否在朝中说得上话,也不知会不会帮我。”我严谨地道。

    常大哥这才无所谓地继续喝水:“那你就想投军?”

    “试试嘛,就这么一想。”

    如此便将话题带了过去。

    雨势渐大,越来越多的人走进驿站,有三两个一群的,坐下来谈天:

    “可不嘛,前几天这官道上就发生了劫案。”

    “官道也敢劫?”

    “不止呢,劫的还是富贵人家,听说那伙强盗瞧上这家的丫鬟,唉呀大户人家就是不一样,丫鬟都美得跟天仙似的……”

    听到这话,我瞬间就想起铃兰,不止是她,吴管家带来的侍女一个赛一个的水灵,那伙强盗……

    我不由得握紧了杯沿,心中忐忑,我这一路走来,至今没再遇上吴管家和其他人。

    铃兰她们会怎样?会不会受伤?会不会……

    我不敢去想,抬起杯子喝水,以此来掩盖我的心绪不宁。

    常大哥目前看来的确是个好人,但在进一步确认他不会伤害我之前,我不能过多暴露自己与官道被劫者的关系,以免引来麻烦。

    “这官道着实远,不如抄小路?”

    “可小路更没保障……”

    “这年头抄小路的都是些亡命之徒,那些盗匪说不定还惧呢。”

    “你这样子一看就不是亡命之徒,算了吧,依我看,还是绕路为宜,承平郡的郡守治下甚严,盗匪都不敢往那边去。”

    “绕路去承平郡,你知道要多花多少钱么?你能出得了几个子?说不定人还没到都城,钱就先没了!”

    听了这话,我认真计算了下包袱中的干粮和盘缠,没错,我若绕路的话,也是人还没到,钱会先没。

    坐在邻桌的人抬头环视一圈,看到常大哥,立马眼放精光地带着身后几人走过来:“这位兄弟,你也是去都城?”

    “是。”

    “可否方便搭个伴?我们几个一起的,路上也可互相照应。”

    我与常大哥一起看去,说话的人身形还算有几分结实,他身后那名书生模样的就明显瘦削了些,还有一对小夫妻,模样甚是年轻,他们紧紧挽着手,一脸期待地望着常大哥。

    常大哥看向我,以眼神询问我的意见,我说:“我没问题,都听大哥的。”

    “那便一起上路吧。”常大哥话一出口,众人都松了一口气,随后常大哥又指了指那对小夫妻中的妻子道:“不过你还是扮作男装吧,这样好歹不显眼。”

    对方立即点了点头。

    那对小夫妻当中的妻子并不怎么会扮男装,我自告奋勇地上前,借了驿站的房间教她束发,用他丈夫的男装改成适合她的尺寸,女红这类我不太擅长,但好在阿花之前教过我,针脚该如何走线我是懂的,我用木炭在布料上画出线后,她便无师自通地开始缝制。

    期间我不由得感慨:“你这手艺真好,赶得上我们镇的阿花。”

    “‘阿花’是姐姐你朋友吗?”

    “是啊。”

    她停下针脚:“对了,之前都忘了问,姐姐你叫什么?我姓陶,家里都叫我素娘,姐姐你也叫我素娘就好。”

    “我叫独孤未玺。”说着,我将自己的名字画给素娘看,许是太过复杂,她没看懂。

    素娘红着脸摇头:“我只学过简单的几个字,你写这些,我都没见过。”

    我也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姓独孤,用作名的那两个字确实生僻了些,不必在意。”

    “独孤……”素娘细细咀嚼了这两个字,又拿起针线:“原来还有这个姓——那阿花姐呢?她这次没有跟你一起?”

    “她不像我会出这么远的门,一般只有我出远门需要男装的时候才会麻烦她帮我缝衣服。”我解释道。

    “姐姐你对于扮男装出门似乎很有经验,是经常这样做么?”

    “是,每月我们镇上的人相约一起到县城里进货,有时还去郡邑,我经常扮男装,世道乱嘛,这样安全些。”

    素娘叹了口气:“我们头一次出远门,若非遇到老谢和姐姐你,根本不会知道这些。”

    听她的语气,我猜“老谢”就是刚才主动与常大哥攀谈,希望与我们一同上路的人。

    素娘说,她与丈夫所在的村里,里长纵容家族子弟欺侮乡民,上告也没人管,简直民不聊生,所以家里给她和丈夫早早定了亲,让两人去都城谋生,毕竟皇城之内,天子脚下,那种欺侮人的恶霸应当会少些。她的丈夫会打铁,她会织布的手艺,想来能找到生路。

    我感叹道:“难怪我瞧着你们还如此年轻,就已经是夫妻了。”

    素娘脸上现出一抹羞涩,旋即又逝去:“家里那边实在待不下去,我们父母又都放不下家中田地和长辈,只能让我们出来闯荡,才早早定亲,让我和栓子哥可以互相照顾,我们虽成了亲,但他待我一直如兄妹般,尚未……成礼的。”

    我说:“他待你很好。”

    素娘好奇地问我:“姐姐你定亲了没?”

    说了这么多,我也不好什么都不透露,只略略提了一嘴:“我家是杀猪的,镇上的男子都见过我砍猪腿的英姿,生怕自己娶了母老虎,从未有媒人敢上门提亲。”

    至于都城那桩亲,我觉得实在匪夷所思,多半不会成,所以也不必提。

    素娘被我逗笑,真诚道:“姐姐你这么好,是那些人配不上,你一定会有段好姻缘。”

    “行,承你吉言。”

    闲话聊完,素娘的衣裳也都改制完成,我们一道走出房间,其他人已经收拾好行装准备上路,常大哥向我介绍另外几人的信息——我猜得不错,那个主动与常大哥攀谈的中年人就是“老谢”,他常年来往于各地做生意,极有经验,因为如今世道乱,路上总会找几个人一起上路以壮声势。

    老谢这次只碰上了一对从没出过门的年轻小夫妻,栓子和素娘,以及一位姓卢的书生,正发愁呢,就发现了常大哥——常大哥虎背熊腰孔武有力,单是往那儿一站就足够唬人,着实是个一起上路的好同伴。

    而老谢看我的眼神有些像在看一个拖油瓶,大概是觉得本来找到常大哥挺好,提升了整个队伍的气势,偏偏加上我,气势又降了下来。但鉴于常大哥对外宣称我们是兄妹,他也不可能要求常大哥把我抛下,所以他很苦恼。

    苦恼无法解决,就更苦恼了。

    对于我们这样一支临时拼凑起来的队伍,常大哥也知道问题棘手,于是出发之前,定下规矩:他说躲,大家就一定要躲,他说跑,大家就一定要跑,总之所有人都要听他的命令。

    众人没有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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