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太奇第一日何笙的故事
陈芷珊震惊:
“自杀了?七个人都自杀了?包括项链的主人!?”
“是的,包括项链的主人就在那5天内,全部自杀无一人生还。”
陈自强并没理会陈芷珊的震惊,而是继续讲他的故事:
“男人叫何笙。
后来我离开了清泉县,来到深市才知道,这个何笙竟然是深市当时最成功的企业家,如果他还活着,哪还有我们这些所谓的世家什么事啊。
说回当天,我在被何笙带回别墅里,就被里面其他六人热情的留下。
他们不仅给我饭吃,给我衣服换,甚至还给我腾出一个房间让我休息。
但那个时候,我苦惯了,因为从来没睡过那么软的床,所以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我原本想睡在地上,可那个房间就连地上都铺了一层厚厚的地毯,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厨房地板好像是木质的。
于是我就来到了厨房,正巧在这时,我遇到了来厨房喝酒的何笙。
他看到我非常开心,然后递了一罐啤酒过来,在那个年代,罐装啤酒可是好东西。
我跟他坐在餐桌边,小口的喝着啤酒。
突然,他对我说:‘兄弟,今天我高兴,你要不要听听我的故事?’
那时,我对他的感官非常好,也就欣然点头。
就这样,他开始娓娓讲出独属于他的故事。”
==============
“我叫何笙,我在三岁时就住进孤儿院。
我被亲妈何玉琼遗弃那天,也像今天这样下着大雨,当警察问我记不记得父母信息时,我想了想,说不知道。
因为我觉得没必要,为什么要回去?回去继续挨打受饿吗?于是我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党七
自小在孤儿院长大的我,非常了解人性背后的黑暗。
在这里唯一的阳光可能就是园长奶奶了,她对我很好,那时孤儿院里时常连饭都吃不饱,可她还是会偷偷给我糖果吃。
可越是这样,就越会遭到其他孩子的霸凌。
我还记得当时霸凌我最狠得,叫大熊。
只要不在园长妈妈身边,大熊都会虐打我。
四年、整整四年,我不敢告诉园长奶奶,因为每次他只要被园长妈妈责罚,无论是不是我告状,他都会在背地里报复我。
直到七岁那年,我决定改变这一切。
我找机会戳瞎大熊的一只眼睛,并且威胁他如果敢告诉园长奶奶,只要他弄不死我,我就一定会找机会戳瞎他的另一只眼睛。
就这样他怕了,而我居然真的没有受到惩罚,从此‘手不狠站不稳’这句话就深深刻在我心里。
怎么样?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坏?”
何笙在说完大熊的故事后,扭过头这样问我。
当时我虽然对他年仅七岁就有如此胆识而感到惊讶,但也觉得可以理解。
“在那个环境里,你不反击,就很有可能被吃的连渣都不剩”
当我说完这句话后,何笙嗤笑了一声,他并没有接茬,而是继续讲起自己的故事。
“园长妈妈说过那些大老板都是懂知识的文化人。
可是孤儿院的条件非常不好,所以这里的孩子们并没有机会读书,并且都会在18岁时选择离开,以此减轻院里的负担。
我知道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想要改变命运只有多读书,我请求院长奶奶教我认字。
刚巧孤儿院旁边住着一个收废品的老人,他那里到处都是旧书。
于是我就趁着天黑,悄悄地把书偷回来读,读完再送回去。
很快,我到了十八岁,没有意外的离开了孤儿院。
因为识字再加上心狠手辣,所以我直接被吸收进□□做狗头军师。
直到有一天我听说有一个马仔,以5万的价格卖了一个肾后,顿时一个想法浮现在我的脑海。
随后我假借卖肾之名托小马仔带我找到了那个帮他做手术的泌尿科主任,
在与他单独见面后,我们达成协议,由我来找器官供体,他负责手术并且把器官卖出去。
呵...这就是所谓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果然啊···每个行业都有害群之马,无一例外...”
听到这时,我察觉到了不对,何笙好像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善良。
但那时我没上过一天学,还是在非常落后的地方长大,信奉弱肉强食。
所以并没觉得他做的有什么不对,毕竟愿打愿挨嘛。
何笙的故事还在继续:
“起初我还在找愿意卖肾的马仔,可随着我们的胃口越来越大、再加上愿意卖肾的马仔越来越少。
一个大胆的想法涌上了我的心头 ----- 我找到了深市精神病院的院长,并以他的家人们为要挟,成功“说服”他,加入我这个人均双手沾满鲜血的圈子。
由他在院里去寻找那些,既没有身份姓名、也没有亲友的精神病人,来充当器官供体。
1976年,对我来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我们在巨大的利益下杀红了眼,不知道做了多少台手术、卖了多少肾脏。
哦!我还是在逃跑后看报纸才得知,一共是51颗肾脏、一颗心脏,涉案金额455万。
啧···又是那个泌尿科主任,据说是那个蠢货在账本上记录的。
至于为什么会有一个心脏?
唔、让我想想,哦,对了!当时是一个叫田超的男人找到了我。
他求我给她女儿找个心源,并提出了150万的价格,在那个年代、150万!真是个天文数字呢。
可那又如何?人的肾脏有两个,摘一个不会死。
心脏却只有一个,摘了心脏是杀人、可是会被判死刑的!150万就要我用命来换,不值得。
随即我拒绝了他,但就在我要在赶他出去时,意外看到田超停在门口的车。
车里正是他需要换心的女儿,那是一个面色苍白小女孩,坐在车里睡得正香,听说已经17岁了。
可能因为是心脏病的原因,看起来只有13、4岁,淡黄色的头发,蓬松的拢在头顶,像极了一只被太阳晒得浑身松软的猫咪...
这时田超已经把价钱加到了200万,而我居然鬼使神差的答应了,嗯···肯定是他钱给的太多了,一定是的。”
我瞪大眼睛看着何笙,越听越不对:
“你...你真的杀人换心了?”
何笙似乎被我惊恐的样子愉悦到了,他哈哈一笑,点点头,然后说起换心后续:
“但没想到,心脏供体竟然是个卧底的记者,结果就是东窗事发。
我逃了,然后我拿着全部积蓄,到黑市上买了个假身份,又改回最开始的名字,何笙。”
何笙说到这,又一次对我问道:
“这次你还觉得我不坏吗?”
这时我已经瑟瑟发抖,虽然没文化,但我也知道杀人是不对的。
何笙仿佛还没过瘾,他慢慢地凑近我,低哑的嗓音响起:
“你现在是不是觉得我很坏,坏透了?”
我不敢说话,只能无助的看着他。
何笙见状,缓缓扯起嘴角:
“还有比这更坏的,一会你就知道了!”
就在我被这个笑容蛊惑到的时候。
一道凄厉的惨叫声,直接把我吓到跌坐在地上。
只见别墅七人中的小护士,从最角落保姆房里冲出来,嘴里还语无伦次的喊道:
“死人啦,死人啦!齐妈死了。”
听见保姆齐妈死了,我立马就想起何笙刚刚的话。
我向他看去,果然见他用口型说道:
“看吧,我告诉过你!”
=========
陈芷珊听到这,也被惊出一身鸡皮疙瘩,她笃定的说道:
“这个齐妈肯定就是何笙杀得。”
谁知爷爷竟然否决了陈芷珊的说法:
“不、齐妈是自杀!”
陈芷珊一脸恍惚的离开了爷爷的老宅。
因为陈自强身体的原因,他今天只讲了五个故事中有关何笙的故事后,就再也承受不住昏睡了过去。
单就这一个故事,就把陈芷珊震惊到久久不能平静。
她从没想过,一个人的经历竟然会比影视剧中更加曲折离奇。
她也不是很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能让爷爷故事里那样张狂的男人走到自杀这一步。
而且她敢保证,齐妈的死绝对与何笙脱不了干系。
但他却能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脱身,这个叫做何笙的男人,智商应该极高。
突然,陈芷珊想起爷爷说,自己从小戴到大的项链,其实就是何笙的遗物。
陈芷珊思及此,连忙掏出项链项链,拿在手里端详了起来。
这是一条双蛇缠绕的银质项链,自己那时还小,也不知道为什么,十分喜欢它。
爷爷也真是的,怎么不告诉自己它是死人的遗物呢?
不过,既然是遗物,现在又知道他主人的名字,毕竟耳闻不如亲见,自己干嘛不去何笙的‘亡界’看看他是为什么自杀的呢?
说做就做,赶回住所后,陈芷珊拿起项链,口中低声念起何笙的名字:
“何笙、何笙、何笙...”
一阵眩晕袭来,陈芷珊拿着何笙的项链失去了意识...
咕噜~~~
陈芷珊是被一声肚子叫声惊醒的。
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间小小的土坯房。
四周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靠近西墙那边,只有一张铺了一层薄薄床单的木制床,上面还睡着一个小小软软的男孩子。
在床的右手边还有一张已经瘸了一条腿,拿红砖垫起来的破木头桌子。
在北边墙角还有一个大敞四开的木箱子,里面仅有的几件衣服还全部打着补丁。
爷爷不是说何笙是在一栋大别墅里自杀的吗?这是哪?
陈芷珊把目光看向床上还在睡的男孩。
难道他就是何笙?
还是说这个场景才是何笙一生当中印象最深的那一刻?
不是吧?正常情况下,意外死亡或者是自杀的人,一生中印象最深最难忘的不就应该是死前的那一刻吗?
这个法外狂徒的思想就是跟别人不一样。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她正好看看是什么事,能让幼年时期的何笙牢记一生,甚至比死亡更让他难以忘释怀。
“自杀了?七个人都自杀了?包括项链的主人!?”
“是的,包括项链的主人就在那5天内,全部自杀无一人生还。”
陈自强并没理会陈芷珊的震惊,而是继续讲他的故事:
“男人叫何笙。
后来我离开了清泉县,来到深市才知道,这个何笙竟然是深市当时最成功的企业家,如果他还活着,哪还有我们这些所谓的世家什么事啊。
说回当天,我在被何笙带回别墅里,就被里面其他六人热情的留下。
他们不仅给我饭吃,给我衣服换,甚至还给我腾出一个房间让我休息。
但那个时候,我苦惯了,因为从来没睡过那么软的床,所以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我原本想睡在地上,可那个房间就连地上都铺了一层厚厚的地毯,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厨房地板好像是木质的。
于是我就来到了厨房,正巧在这时,我遇到了来厨房喝酒的何笙。
他看到我非常开心,然后递了一罐啤酒过来,在那个年代,罐装啤酒可是好东西。
我跟他坐在餐桌边,小口的喝着啤酒。
突然,他对我说:‘兄弟,今天我高兴,你要不要听听我的故事?’
那时,我对他的感官非常好,也就欣然点头。
就这样,他开始娓娓讲出独属于他的故事。”
==============
“我叫何笙,我在三岁时就住进孤儿院。
我被亲妈何玉琼遗弃那天,也像今天这样下着大雨,当警察问我记不记得父母信息时,我想了想,说不知道。
因为我觉得没必要,为什么要回去?回去继续挨打受饿吗?于是我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党七
自小在孤儿院长大的我,非常了解人性背后的黑暗。
在这里唯一的阳光可能就是园长奶奶了,她对我很好,那时孤儿院里时常连饭都吃不饱,可她还是会偷偷给我糖果吃。
可越是这样,就越会遭到其他孩子的霸凌。
我还记得当时霸凌我最狠得,叫大熊。
只要不在园长妈妈身边,大熊都会虐打我。
四年、整整四年,我不敢告诉园长奶奶,因为每次他只要被园长妈妈责罚,无论是不是我告状,他都会在背地里报复我。
直到七岁那年,我决定改变这一切。
我找机会戳瞎大熊的一只眼睛,并且威胁他如果敢告诉园长奶奶,只要他弄不死我,我就一定会找机会戳瞎他的另一只眼睛。
就这样他怕了,而我居然真的没有受到惩罚,从此‘手不狠站不稳’这句话就深深刻在我心里。
怎么样?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坏?”
何笙在说完大熊的故事后,扭过头这样问我。
当时我虽然对他年仅七岁就有如此胆识而感到惊讶,但也觉得可以理解。
“在那个环境里,你不反击,就很有可能被吃的连渣都不剩”
当我说完这句话后,何笙嗤笑了一声,他并没有接茬,而是继续讲起自己的故事。
“园长妈妈说过那些大老板都是懂知识的文化人。
可是孤儿院的条件非常不好,所以这里的孩子们并没有机会读书,并且都会在18岁时选择离开,以此减轻院里的负担。
我知道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想要改变命运只有多读书,我请求院长奶奶教我认字。
刚巧孤儿院旁边住着一个收废品的老人,他那里到处都是旧书。
于是我就趁着天黑,悄悄地把书偷回来读,读完再送回去。
很快,我到了十八岁,没有意外的离开了孤儿院。
因为识字再加上心狠手辣,所以我直接被吸收进□□做狗头军师。
直到有一天我听说有一个马仔,以5万的价格卖了一个肾后,顿时一个想法浮现在我的脑海。
随后我假借卖肾之名托小马仔带我找到了那个帮他做手术的泌尿科主任,
在与他单独见面后,我们达成协议,由我来找器官供体,他负责手术并且把器官卖出去。
呵...这就是所谓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果然啊···每个行业都有害群之马,无一例外...”
听到这时,我察觉到了不对,何笙好像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善良。
但那时我没上过一天学,还是在非常落后的地方长大,信奉弱肉强食。
所以并没觉得他做的有什么不对,毕竟愿打愿挨嘛。
何笙的故事还在继续:
“起初我还在找愿意卖肾的马仔,可随着我们的胃口越来越大、再加上愿意卖肾的马仔越来越少。
一个大胆的想法涌上了我的心头 ----- 我找到了深市精神病院的院长,并以他的家人们为要挟,成功“说服”他,加入我这个人均双手沾满鲜血的圈子。
由他在院里去寻找那些,既没有身份姓名、也没有亲友的精神病人,来充当器官供体。
1976年,对我来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我们在巨大的利益下杀红了眼,不知道做了多少台手术、卖了多少肾脏。
哦!我还是在逃跑后看报纸才得知,一共是51颗肾脏、一颗心脏,涉案金额455万。
啧···又是那个泌尿科主任,据说是那个蠢货在账本上记录的。
至于为什么会有一个心脏?
唔、让我想想,哦,对了!当时是一个叫田超的男人找到了我。
他求我给她女儿找个心源,并提出了150万的价格,在那个年代、150万!真是个天文数字呢。
可那又如何?人的肾脏有两个,摘一个不会死。
心脏却只有一个,摘了心脏是杀人、可是会被判死刑的!150万就要我用命来换,不值得。
随即我拒绝了他,但就在我要在赶他出去时,意外看到田超停在门口的车。
车里正是他需要换心的女儿,那是一个面色苍白小女孩,坐在车里睡得正香,听说已经17岁了。
可能因为是心脏病的原因,看起来只有13、4岁,淡黄色的头发,蓬松的拢在头顶,像极了一只被太阳晒得浑身松软的猫咪...
这时田超已经把价钱加到了200万,而我居然鬼使神差的答应了,嗯···肯定是他钱给的太多了,一定是的。”
我瞪大眼睛看着何笙,越听越不对:
“你...你真的杀人换心了?”
何笙似乎被我惊恐的样子愉悦到了,他哈哈一笑,点点头,然后说起换心后续:
“但没想到,心脏供体竟然是个卧底的记者,结果就是东窗事发。
我逃了,然后我拿着全部积蓄,到黑市上买了个假身份,又改回最开始的名字,何笙。”
何笙说到这,又一次对我问道:
“这次你还觉得我不坏吗?”
这时我已经瑟瑟发抖,虽然没文化,但我也知道杀人是不对的。
何笙仿佛还没过瘾,他慢慢地凑近我,低哑的嗓音响起:
“你现在是不是觉得我很坏,坏透了?”
我不敢说话,只能无助的看着他。
何笙见状,缓缓扯起嘴角:
“还有比这更坏的,一会你就知道了!”
就在我被这个笑容蛊惑到的时候。
一道凄厉的惨叫声,直接把我吓到跌坐在地上。
只见别墅七人中的小护士,从最角落保姆房里冲出来,嘴里还语无伦次的喊道:
“死人啦,死人啦!齐妈死了。”
听见保姆齐妈死了,我立马就想起何笙刚刚的话。
我向他看去,果然见他用口型说道:
“看吧,我告诉过你!”
=========
陈芷珊听到这,也被惊出一身鸡皮疙瘩,她笃定的说道:
“这个齐妈肯定就是何笙杀得。”
谁知爷爷竟然否决了陈芷珊的说法:
“不、齐妈是自杀!”
陈芷珊一脸恍惚的离开了爷爷的老宅。
因为陈自强身体的原因,他今天只讲了五个故事中有关何笙的故事后,就再也承受不住昏睡了过去。
单就这一个故事,就把陈芷珊震惊到久久不能平静。
她从没想过,一个人的经历竟然会比影视剧中更加曲折离奇。
她也不是很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能让爷爷故事里那样张狂的男人走到自杀这一步。
而且她敢保证,齐妈的死绝对与何笙脱不了干系。
但他却能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脱身,这个叫做何笙的男人,智商应该极高。
突然,陈芷珊想起爷爷说,自己从小戴到大的项链,其实就是何笙的遗物。
陈芷珊思及此,连忙掏出项链项链,拿在手里端详了起来。
这是一条双蛇缠绕的银质项链,自己那时还小,也不知道为什么,十分喜欢它。
爷爷也真是的,怎么不告诉自己它是死人的遗物呢?
不过,既然是遗物,现在又知道他主人的名字,毕竟耳闻不如亲见,自己干嘛不去何笙的‘亡界’看看他是为什么自杀的呢?
说做就做,赶回住所后,陈芷珊拿起项链,口中低声念起何笙的名字:
“何笙、何笙、何笙...”
一阵眩晕袭来,陈芷珊拿着何笙的项链失去了意识...
咕噜~~~
陈芷珊是被一声肚子叫声惊醒的。
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间小小的土坯房。
四周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靠近西墙那边,只有一张铺了一层薄薄床单的木制床,上面还睡着一个小小软软的男孩子。
在床的右手边还有一张已经瘸了一条腿,拿红砖垫起来的破木头桌子。
在北边墙角还有一个大敞四开的木箱子,里面仅有的几件衣服还全部打着补丁。
爷爷不是说何笙是在一栋大别墅里自杀的吗?这是哪?
陈芷珊把目光看向床上还在睡的男孩。
难道他就是何笙?
还是说这个场景才是何笙一生当中印象最深的那一刻?
不是吧?正常情况下,意外死亡或者是自杀的人,一生中印象最深最难忘的不就应该是死前的那一刻吗?
这个法外狂徒的思想就是跟别人不一样。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她正好看看是什么事,能让幼年时期的何笙牢记一生,甚至比死亡更让他难以忘释怀。